首先先來詳述一下這個案件的始末
這個案件因為有陳水扁與謝長廷的經手,一定程度上被壓了下來,知名度並不是那麼的高
但我希望大家還是能好好的看一下
鄧如雯殺死丈夫林阿琪,他們兩個之間的關係要從鄧如雯之母說起。
鄧如雯之母平日以經營檳榔攤維生,林阿棋為其客戶,兩人相識並發生關係長達一年。
林阿棋因為林家么子,母親對其流於溺愛,加以少時受壞朋友影響,故與他人結夥作流氓,動輒逞兇鬥狠。而後被列入流氓名單而管訓二年。後來在家人勸告下經營葬儀社,同時任職於民主進步黨街頭運動部主任。
由於男方個性暴躁且有殺人前科,鄧母欲分手,但是男方不肯而闖入鄧家,不僅砸毀傢具,甚至將鄧父吊起來毒打,鄧家報警處理,警方蒐證後將林男拘捕,未料旋即由時任民進黨中常委之陳水扁、顏錦福、謝長廷三人將其保釋。 「林男保釋之後更加肆無忌憚,多次前往鄧家鬧事,警察機關受民意代表施壓不願受理鄧家報案,之後林男變本加厲,竟拿硫酸潑灑鄧母,造成鄧母右眼失明住院。
林男去醫院探望時,見當時年僅15歲的鄧如雯頗具姿色且年幼可欺,佯裝要送她回家,鄧女父母不敢拒絕,林男把鄧女帶回家後,即對當時尚在國中就讀的鄧女強制性交,事後由民進黨籍律師謝長廷從中協調,最後竟以女方已被強制性交,不如撤回告訴嫁給男方。(當時原名強姦罪之強制性交罪屬告訴乃論)鄧家為了名聲及自身安全無奈同意。而鄧如雯為免家人繼續受害,被迫與林阿棋結婚。
婚後六年林阿棋對鄧如雯打罵不斷,造成鄧女離家多次,林竟找上鄧家並恐嚇要鄧女妹妹「妹代姊職」。而當林心情好時,會帶鄧女參加與朋友之聚會,並於朋友面前羞辱、調戲她。鄧如雯曾多次逃回娘家,但其丈夫追到娘家毆打岳父母、強暴其妹,鄧如雯的母親也是被林阿棋毀容的,然後抓回她繼續毒打,林阿棋甚至將一幼小子女丟到洗衣機裡攪,經鄧如雯哀求後才棄對其子女之虐而改對其施暴,並亦涉嫌對鄧如雯的妹妹強制性交,但當時法律觀念為「法不入家門」,男方背後又有民代撐腰,法律無法給鄧有效保護。鄧如雯亦一度想向社會局求助,但友人告訴他公家不會受理這種事情,鄧如雯遂打消其念...鄧如雯殺夫案催生了我國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小依萍:
這幾天的藍委踢館案,我只想問,作為一個立委,他去查詢未曾租用的一銀13樓,他錯了嗎?
(一銀的說法,是在新聞鬧開之後才變成13樓亦有合法租用)
你要說為啥他們敢跑到對方的陣營去?
事實上前幾天,民進黨也是帶了一堆人去馬蕭總部,但是馬蕭總部從上到下是完完全全的以禮相待
兩方都到對手陣營去,為什麼待遇如此不同?
綠營指控說費鴻泰等人踹門,揍人,甚至放爆裂物
但是當時錄影帶的狀況卻是,藍軍立委被困在電梯裡,連跨出電梯都不能夠了,他們怎麼踹門?怎麼揍人?怎麼放爆裂物?
莫非費鴻泰等人已修煉出佛山無影腳,還是影分身之術?
民進黨抓住這一點,痛加狠批!
在隨之而來的暴民事件中,他們公然的唆使群眾暴動襲警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政黨?
大家以後抓到小偷,都可以當場打死,不用送到警察局了!
要是警察來制止你,你也可以打警察砸警車,因為這是謝大律師教給我們的美國法律!
我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無論你承不承認)
但為啥要用美國的法律來判斷中華民國的狀況?
美國可以當場格殺,中華民國可以嗎?
美國開放槍械,中華民國有嗎?
那群立委是手上拿了衝鋒槍還是手榴彈,有危險到需要謝長廷透過電視說什麼就地正法?
民進黨一直批評國民黨鴨霸
但這個鴨霸的國民黨,用最低的姿態道歉,把四個立委停權一年,費鴻泰也退黨了
我只想問大家,如果同樣的事,發生在民進黨身上
民進黨會道歉嗎?會停權嗎?會退黨嗎?
到底是誰更鴨霸?到底是誰更謙卑?
謝長廷不斷的說和解共生
但是他還是不斷的追著馬英九及其家人打,此為和解共生?
我不想評斷謝長廷這個人
但就我以上所述的這個鄧如雯殺夫案,我深深的對謝長廷感到寒心
做律師做到這樣,你有什麼臉面再說正義兩個字?
我真想問你,如果按照你的標準
如果我早生幾十年(那時強姦告訴乃論),如果我是一個流氓,如果我是民進黨的街頭運動部主任
如果我把你吊起來毒打,再拿硫酸把你老婆毀容弄瞎,最後再強姦你年僅15歲的女兒
謝長廷大律師,你要不要也把你的女兒嫁給我來息事寧人?
[ 本帖最後由 小依萍 於 2008-3-14 16:2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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