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yous 於 2008-4-23 13:11 發表
我再另一篇類似討問文章回應過了
我再重複一次吧 大家好好想想
基本上這種事情 很難用一個角度去看
如果那條狗曾經對學生吠
或是曾經追過 路過的單車或機車
會被虐待 我認為是正常的 而且也應該
因為會造成人員傷亡 這種狗還是趕快處理掉比較好
如果你騎車經過 突然被狗追或被狗吠 任誰都想給牠兩棒子~~~~~
如果這狗不曾對人吠過 或是追單車之類的 反而遭虐 那這兩位小朋友要好好教育
至少教育他們對生命的尊重.......
就知道會有這樣的人出現...
這次就算被扣分...
小女子也忍不住了要發言了!!!
這樣的人總以為自己的觀點很中立, 實際上根本就黑白不分~
搞不好...不只沒有讀內文,連瞄一下都沒有...
針對"這次"的事件:
1)如果那條狗曾經對學生吠...
張凱程從校園內隨機抱來了一隻小白狗……小白狗天真不懂事…以為這幾個大男孩要跟牠玩耍…
據了解...這只被張姓嫌犯"抱"來(不是牽來的哦!)的小狗...也只有3個月大...試問,3個月大的流浪狗懂甚麼?它連一點危險意識有沒有,怎麼去"吠"?(這位同學...沒事不要老上網看無聊的...上網也有很多知識可以看的!)
2)或是曾經追過 路過的單車或機車...
言下之意,就是這兩個15歲的少年嫌犯,不只犯下了虐待動物的罪行,在法規下也觸犯了未成年駕駛機車的罪行囉?!
不然,怎麼即使小狗"曾經"追逐過路過的機車,關他們甚麼事啊!?
即使是單車...難道,單車不比小狗快嗎?即使有,就有必要把狗狗用火刑折磨至死嗎?!
3)會被虐待 我認為是正常的 而且也應該
因為會造成人員傷亡 這種狗還是趕快處理掉比較好
那就表示贊成使用私刑囉?!也對...或許法律沒有辦法對一只3個月大的小狗,所"曾經"對人類找成的威脅做任何的判決...就因為它是畜生...(其實是有動物法的...同學...)
所以人人都可以用殘忍的私刑來判決"曾經""可能"會對自己不利的動物...
可是...據了解,這只可愛的小白犬,好像甚麼都沒有做過...
這樣的話...我是不是也可以沿用"我討厭你"這條罪名來虐待你呢!?
4)如果你騎車經過 突然被狗追或被狗吠 任誰都想給牠兩棒子~~~~~
其他人我不知道...(至少你在想甚麼我們都很清楚)
然而我開車時被狗追或被狗吠的時候 , 心理想的絕不是想要給牠兩棒子...反而擔心的不是狗狗這樣追車會不會被撞傷...
相信...很多人都會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吧!?
請不要拿你殘暴的心理去看全世界的人!
5)如果這狗不曾對人吠過 或是追單車之類的 反而遭虐 那這兩位小朋友要好好教育
至少教育他們對生命的尊重.......
只有這幾行字...比較像人講的話...
ps:版主若覺得小女子已犯版規須扣分 , 希望能手下留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