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同共有

lin68 發表於 2008-5-15 16:15:5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2180
請問大大有一間公同共有之房子,所有權人有三個,目前有意出售,也已找到買主,但其中一個因為不相往來了,依法規定公同共有之權利人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小弟目前要寄存證信函給那位不相往來的,但不枝如何起草,煩請對這方面熟悉的大大能提供一些範本參考。


謝謝樓下的大大回覆,您找的資料我有,我也大概知道,但就是不知存證信函如何起筆,所以想找一下範本

[ 本帖最後由 lin68 於 2008-5-17 10:39 編輯 ]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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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dysu 發表於 2008-5-16 15:57
http://www.dba.tcg.gov.tw/const/buildlaw1.asp?Parent=94

這裡有寫處份的規定.也有寫通知(存證信函)裡所必須寫明的項目.您參考一下^^
不知死活 發表於 2008-5-1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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