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奇幻] 娶個姐姐當老婆 作者︰博得之門 (連載中)

 
jacky751101 2008-5-17 17:27:39 發表於 玄幻奇幻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30 424254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0
沙漠篇 第三十九節 準備工作
    第二天,梅菲斯去城中采購補給,準備路上必須的用品,瓊恩留在房間里,研究從人面獅那里搜刮來的物品。當然,他最主要的工作其實是看守那顆黎明之石,這東西有盾牌大小,還是個圓球,梅菲斯總不好背著它上街。

    當時從人面獅的藏寶庫里,拿了一襲斗篷,一柄匕首,一副手套和一副靴子。當時畢竟身處險地,有些匆忙,簡單鑒別了一下就拿了出來,也沒仔細研究。出沙漠這幾天,一直奔波勞累,也沒功夫慢慢琢磨;今天正好休息,可以拿出來看看。

    明天就要啟程上路了,雖說雇了馬車,以後又是平坦商道,但到底比不得前世的水泥公路和私家汽車,估計旅程也並不多麼舒坦。路上估計也沒時間來研究,只能現在來了。

    斗篷倒沒什麼問題,當時瓊恩就已經初步判斷出來,是個位移斗篷。它能輕微地扭曲光線,讓穿戴者實際所處的位置,和別人眼中看見的位置有一點偏移,以此躲避攻擊。瓊恩在陰魂城時,曾見過軍隊里很多士兵都穿這種斗篷,不過他們身上的應該是準魔法物品,不是真貨。

    陰魂城魔法技藝極其發達,不但能制作通常意義上的魔法物品,還能制作所謂的“準魔法物品”,制作簡單,消耗甚少,也能達到和真正的魔法物品差不多的效果——但只在以陰魂城為中心的一定範圍內有效,一旦離開這個範圍就成了廢物。

    以瓊恩目前的能力,僅僅能調配些藥水,真正的魔法物品基本是制作不出來,也不敢做,對自身的傷害太大了。一個巫師,能力所限,每天能準備的魔法數量也是有限的,多了身體也承受不住;但如果他事先制作大量的魔法物品,到時候就可以動用這些物品來釋放魔法,其實近似于一種強行提升自己施法數量的方式。

    這當然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天下沒有這麼便宜的好事。一般來說,制作魔法物品都會程度輕重不同地削弱巫師的力量,傷害他們的身體,弄得不好還有生命危險。

    按照陰魂城巫師學校的教育,巫師在能觸摸魔網第五層之前,不要嘗試做這種危險工作。如果需要魔法物品,寧可花錢去買。

    瓊恩很幸運,既不用自己做,也不用花錢買——實際上,稍微高級一些的魔法物品,一般的地方還真買不到,往往都在地下黑市流通,價格都高得離譜。陰魂城因為在幽影界待得太久,等若一座軍事化管理的孤島,無人敢哄抬物價,跟外面的世界還是不能相比的。

    瓊恩將斗篷穿上,淺灰色的布裹著身體,很合身(這種魔法物品都有一定程度內自我調整大小,以便配合主人身材的功能),倒是和黑色的巫師袍有些不太搭配的感覺——想到巫師袍,他倒是突然又想起件事情︰得去買幾件新的巫師袍來。自己備用的衣服都遺失了,身上這件也又髒又破。

    而且在大沙漠的時候,老族長曾經從這件巫師袍,一眼就判斷出瓊恩的身份,這令他當時十分奇怪。按道理說,從外表看,巫師袍和普通的長袍是差不多的啊。後來才知道,原來這件袍子的式樣,是古耐瑟帝國最流行的式樣,所以被同為耐瑟遺民的老族長認了出來。

    雖說耐瑟帝國已經覆滅一千七百余年,估計當今世上,還認識這件巫師袍式樣的人並不多。但為了以防萬一,瓊恩決定還是再去買幾件普通的來換上。昨天從商隊老板那里听來的消息,說陰魂城因為那個瘋狂計劃,已經成了眾矢之的、全民公敵,而自己就是從陰魂城出來的。倘若這般大搖大擺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誰看出巫師袍的式樣,進而推斷出他的來歷,只怕立刻要關進牢里去。

    還是安全第一。

    他再取出匕首來,這顯然是整個用純精金打造的,分量非常沉,托在手中隱隱有種往下墜的錯覺。它的做工十分精致,握柄和刃脊上,鐫刻著繁復細密的花紋,瓊恩仔細地辨識著,感覺可能是某種文字,但他認不出來。匕首的刃非常鋒利,在陽光下泛著寒光,瓊恩翻轉著欣賞,突然感覺鋒刃上似乎還略帶一點殷殷的青碧色。

    難道帶毒?

    瓊恩警惕著,小心地握著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實驗品來劃一刀試試看。有魔法可以檢測毒素,但瓊恩今天沒準備,也不打算為這點事情浪費一個法術。

    他閉上眼楮,意識緩緩下沉,潛入匕首,發覺其中並未蘊藏什麼特別的力量。看起來,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雖然做工精細,材料珍貴,但並不是魔法物品。

    不過也不錯了,精金是非常貴重的金屬——據說勝過同等重量的黃金十倍,而且因為硬度極高,難以鍛造,加工費肯定非常昂貴。總得算起來,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幣了。

    而且身為巫師,雖然不指望要沖鋒陷陣跑到第一線去砍殺,主要擔任的還是軍師、幕僚、輔助等工作,但總得有點防身的武器,不可能什麼事情都大驚小怪地動用魔法。瓊恩這次出來的匆忙,也沒顧得上好好收拾行李,布雷納斯王子雖然替他準備了些東西,但卻忘了給根法杖之類的武器。如今有了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

    他將匕首插進長靴中,又從次元袋里將手套和浮空靴都拿了出來,這兩件準備是給梅菲斯的。巫師施法的時候不方便戴手套,影響手指靈活,但對于握劍砍殺的聖武士來說就沒有關系;至于浮空靴,其實反倒作用不大,誰閑著沒事浮上高空做什麼,瓊恩特地把它揀出來,送給梅菲斯,更多是一種潛意識里的紀念意義。

    他和梅菲斯雖然認識大半個月,在沙漠中一路同行,但第一次真正的交流談話,是那次他夜晚出來行走,恰好撞上梅菲斯。女聖武士請瓊恩用浮空術帶她升上半空,觀看遠處的埃斯考城情形,借此情形,兩人算是真正接觸,瓊恩也因此知道了她的名字。

    反正浮空靴也和他的龍鱗盾一樣,只要不用口令啟動,平時也就如同尋常靴子無益,穿著也沒什麼區別。而且是魔法物品,能一定程度地自動調節大小,反而更合腳舒適。

    他將浮空靴放在一旁,打算等梅菲斯回來讓她換上;至于那個手套,卻著實有些蹊蹺。看不出是什麼動物的皮革所制,呈殷殷淡藍色,觸手冰涼,當時他猜測是蘊藏了某種寒冰魔法,但也沒有太細深究。畢竟是在人面獅的神殿里,萬一又跳出什麼惡魔來,那就吃不了兜著走。

    如今再度拿出來看,大體上,還是和上次同樣的判斷︰這手套是件魔法物品,里面應該儲存了某種寒冰類型的魔法——但具體是什麼,瓊恩琢磨半天就一無所知了。因為他是精研變化學派的巫師,最不喜歡亡靈和塑能魔法,對這兩大學派的了解僅限于一些基礎。而寒冰類型的魔法,十有八九都是屬于塑能學派的。

    魔法物品不能亂用,否則不但沒有功效,反而容易傷到自己。瓊恩研究半天,發現著實弄不清楚,也不敢胡亂嘗試。如果在陰魂城里,是有專門的魔法物品鑒定機構的,不對平民開放,只對貴族服務。如今在這阿德巴城,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機構。

    瓊恩對物質界的情況幾乎是完全不熟悉,從出生就在陰魂城呆著,好不容易出門來,還都一直是在沙漠里掙扎。這些事情,恐怕得等梅菲斯回來先問問她。

    放下這些,瓊恩端詳起旁邊的黎明之石來。他解開包裹,察看著,奇怪自己上次在人面獅神殿里是怎麼搞的,明明看得很準,結果一抓抓了個空,感覺就像是穿過幻影;但梅菲斯拿在手中又明明是個實體。

    他伸出手,試探著去踫觸,卻發現自己的手指輕而易舉地就探進這玫瑰色球體的內部,仿佛沒遇上任何阻礙。瓊恩嚇了一跳,連忙把手縮回,球體依舊完整,沒有絲毫破碎的跡象。他嘗試著用手去抓,然後發現又像上次一樣撈了個空。

    真是莫名其妙。

    正奇怪著,女聖武士回來了。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1
沙漠篇 第四十節 矮人美女
    根據地圖顯示,此去一路上會經過桑達巴、銀月城(銀月聯邦的首都)、艾爾沃德、雅塔、紅松鎮等較大的城鎮,到達深水城。然後再從深水城轉道南下,一路直達博得之門,也就是此行的目的地了。

    梅菲斯是要送黎明之石到博得之門,遏制消除那里的大瘟疫。其實無論是奧術還是神術,都有遠距離跨越空間傳送的法術,只要找到足夠強的巫師或者牧師來施法。梅菲斯的同僚中,其實就有這樣的人物,開一個傳送門,讓人帶點東西過去,原本並不為難,無奈他們這次要送的是黎明之石。

    從本質上來說,傳送門就是暫時創造出一個空間通道,能讓一定的物體通過。普通的東西便罷了,黎明之石是晨曦之神蘭森德爾創造的神器,其中蘊含的力量太強,一旦進入傳送門,會立刻讓空間通道瞬間崩潰掉,到時候反而麻煩透頂。

    要知道,就連格拉茲特這種力量可以匹敵神祗的深淵惡魔領主,想拿到黎明之石,都得派遣投影附體凡人,親自過來跑一趟。否則惡魔直接在深淵中打開一個位面通道,讓人面獅首領將黎明之石丟進去就好了,何必這麼麻煩。

    教會沒辦法,只得派遣梅菲斯等人親自跑這一趟。

    至于瓊恩,他是要去博得之門送信,找一個叫做拉沃克的老巫師——麻煩在于布雷納斯王子自己都搞不清楚這個拉沃克住在哪里。從地圖上看,博得之門是個非常大的城市,這讓瓊恩到哪里大海撈針去,總不成滿大街貼尋人啟事,這世界上又沒有廣播喇叭之類的東西。

    尤其是知道博得之門正在爆發無法遏制的大瘟疫,已經死人無數後,瓊恩的腦袋就更疼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瘟疫這東西不是普通的疾病,凶險無比。瓊恩自度沒有金剛不壞之軀,要他這時候跑到疫區去,心中實在忐忑不安。要不是有黎明之石這個護身符在,他都要考慮是不是先逗留一段時間,等瘟疫過了再去博得之門。

    他沒有告訴梅菲斯自己此行的目的,因為那勢必就要泄露自己來自陰魂城的事情,只說自己左右無事,陪她去博得之門把任務完成。

    梅菲斯並不多問,她心中應該是有所疑慮的,但既然瓊恩不說,她也就不管。

    算算路程,就算是平坦商道馬車奔馳,大約也得要走近一個月,何況路上說不準又有什麼耽擱,補給自然是不能匱乏的。梅菲斯去城中買了食物、水,以及她自己的換洗衣服,用包裹包著帶了回來。

    “都弄完了?”瓊恩問。

    “嗯。”

    簡短的交談後,兩人不再說話。自從昨晚的事情後,他們之間的關系變得更加微妙起來。若說是朋友,似乎又說不上;若說是敵人,同樣也沒到這種程度;若說是情人,卻更多是肉體關系,很難說有什麼愛情;但若要說僅僅是床伴,或者說是主人與奴隸,似乎也不對勁。

    這種微妙中略帶尷尬的氣氛,兩人自然也都清楚感受到了,但他們都是聰明人,互相默契地回避這個話題,盡可能小心翼翼地維持著某種暫時的平衡。

    梅菲斯進門時,正看見瓊恩在研究黎明之石。她沒有說話,走過來,用包裹將它包起,扎緊,放在床上。

    “我為什麼踫不到它?”瓊恩問。

    “黎明之石只會被善良的心觸摸到,”梅菲斯背對著瓊恩,整理著剛買來的東西,“而邪惡則會被它傷害。”

    “那我呢?”

    “你處于中間狀態,所以你不會被它傷害,但也踫不到它,”梅菲斯解釋,“于你來說,它等于不存在。”

    瓊恩聳聳肩,這個評價听起來,唔,倒還馬馬虎虎。他自知不是個善良的人,但卻也不願意被評價為邪惡——至少不願意被梅菲斯這麼評價。

    如果可能的話,他還是希望能在女聖武士心中留下一個比較正面的形象。

    “艾彌薇,我出去買點東西。”瓊恩說。兩人必須有一個留守,看著黎明之石,另外一個自由活動,這是事先說好的。如今梅菲斯已經回來,他也該去買點自己的私人用品了,至少像剛才想到的,弄幾件新巫師袍。

    “嗯。”梅菲斯應了一聲。

    ※※※

    瓊恩走出旅店,按照老板指點的路線,找到了市場。他這算是第一次到外面的大城市來,不免有些好奇,但看了一會,卻發現怎麼感覺和陰魂城有幾分近似。事實上,瓊恩不知道,阿德巴城和陰魂城一樣,也是個軍事化管理的地方,風格自然有些雷同。

    他粗略統計了一下,發現路上看見的行人中,大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矮人,大概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類,而且大多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而是如他一樣的外地來客,這是一座名副其實的矮人城。

    矮人城自然還是有矮人的特色的,最典型的就是道路兩旁的房子,個個都矮小、方正、敦實,而且就像密密麻麻的火柴盒(當然這個世界沒有火柴盒這種東西)重疊壘積在一起,中間往往沒有一絲空隙。以人類的眼光來看,這種居住環境,實在是太擁擠太壓抑了,但這些矮人卻熙熙攘攘,自得其樂,全然不覺有什麼不便。

    同時要強調一點的是,矮人們或許是鍛造高手,但絕對不是環保先鋒。瓊恩轉悠了小半個城,居然就沒看見一棵樹,當然也沒有鮮花草地。他抬起頭,看見十幾根煙囪高聳,吐出滾滾濃煙和火焰,叮叮當當的金屬撞擊聲隱隱傳來,原本理當蔚藍的天空都有些發黑了。

    這情形讓他想起前世在地球上,受到工業化嚴重污染的城市。沒想到穿越到這奇幻世界來,居然還能看到這種類似的情景。看起來,阿德巴城應該是銀月聯邦的一座工業重鎮了,倒真是讓這些矮人們發揮所長。

    另外讓他很傷心的一點是︰他發現女矮人果然是長胡子的。

    他前世看過不少奇幻小說,里面都提到矮人。很多書里都說︰矮人中的女性,和男性一樣孔武有力,腰大膀圓,身材矮胖臃腫,而且還長胡子。

    不同的種族有不同的審美觀,對此瓊恩當然可以理解。或許矮人男性認為胡子越長的女矮人越可愛,對此瓊恩也毫無意見。但他是個貨真價實的人類,萬萬接受不了矮人的這種審美觀。倘若上述描寫屬實,那也就是說︰至少以人類的審美標準來評價,矮人中是絕對沒有美女了——或者說得更干脆點,矮人中只有丑女。

    對于一名以建立後宮為志向之一的淫賊來說,這消息未免太令人沮喪了些。

    但他同時還記得另外某本非常非常著名的奇幻小說里,有截然相反的看法,說女矮人雖然矮小了些,卻都個個前凸後翹,豐乳肥臀,身材玲瓏有致,仿佛小巧的美女雕像。所謂長胡子雲雲,純熟謠傳。

    瓊恩也不知道該相信哪一種說法,當然他內心是希望後一種。陰魂城里是沒有矮人的,圖書館里的記載倒是和前一種說法一致,讓瓊恩很失望,但到底沒有親眼見到,心里還存了點僥幸心理。

    如今眼見為實,這點僥幸心理轟然破滅了。

    “他媽的,為什麼我明明記得那本小說里說女矮人都是美女的。那書叫什麼名字來著,如果有朝一日能回到地球,一定找他算賬……呃,不對,想起來了……”

    怒發沖冠的瓊恩突然想了起來,那本小說的名字,好像是叫什麼《啊里不大年代記》……如果沒記錯的話,似乎是本18X的少兒不宜讀物,作者是個胖子……

    算了,不跟那個死胖子計較。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1
沙漠篇 第四十一節 矮人巫師
    繞過幾個街道,瓊恩終于來到集市,先去找了家服裝店,結果出現語言交流問題,因為他的通用語畢竟初學不久,並不純熟,很多單詞都不會,而那個女矮人老板比他更差勁,通用語說得結結巴巴辭不達意,不時冒出幾句矮人語來。兩人鬼扯了半天,連蒙帶猜加比劃,最終瓊恩也沒表達清楚自己的意思。女矮人猜測著他的意思,給他拿來幾件長袍,但都不是巫師袍,根本不合要求。弄到最後,大概是有點惱火了,那個女矮人老板伸出圓滾滾的手,啪地往桌子上一拍,滿臉橫肉抖動,嘰里呱啦沖出一連串矮人語來,雖然瓊恩听不懂,看表情也知道是罵人的話。

    所謂好男不和女斗,何況身在對方的主場,瓊恩自然不打算奮起反抗,他匆匆落荒而逃,將刺耳的罵聲拋在背後。等逃出百步之外,總算听不見對方的罵聲了,瓊恩停下腳步,皺眉開始思索。

    這事情可有點難辦,自己的通用語還不成,和梅菲斯在一起的時候無所謂,大家都是人類,而且女聖武士非常聰明,相互理解自然沒有障礙。和這些矮人打交道,對于彼此來說通用語都是一門外語,這就很頭疼了。

    早知道這樣,應該把梅菲斯帶出來才是。

    他又試著進了一家服裝店,這次撞上個男矮人老板,一臉凶相。瓊恩忐忑不安,但他很快就驚訝地發現,這男矮人的脾氣似乎比剛才的女矮人反而要好些,相對而言頗有耐心。

    不但如此,男矮人的通用語也說得還算流利。交談幾句,他明白了瓊恩的意思,但卻搖搖頭,示意幫不上忙。

    “你要買巫師袍啊,”他上下打量著瓊恩,用非常懷疑的眼光看著他,“你是個巫師?”

    “啊……呃,是啊。”

    “唔,不太像啊,”男矮人毫不客氣地當面評價著,“好吧,我說,小男孩,如果你想買件巫師袍裝成巫師過過癮,那可實在來錯地方了。”

    “怎麼?”

    男矮人解釋了幾句,其中有幾個詞瓊恩沒听懂,但大體意思是明白了。原來在這阿德巴城中,巫師屬于稀罕物種,壓根就沒幾個;沒有需求就沒有供給,所以這集市上,根本就沒有巫師袍賣。矮人們又沒有玩cosplay的習慣。

    不過他還是指點了一條路︰如果真想買巫師袍,不妨去“莫拉丁熔爐之殿”這個地方踫踫運氣,或許有用。

    瓊恩不知道“莫拉丁熔爐之殿”是個什麼地方,他甚至都不能肯定自己又沒有听錯詞。因為當那個男矮人老板說到這個名字的時候,頓時兩眼閃閃放光,臉上神色虔誠景仰,仿佛就像是穆斯林教徒提起麥加聖地似的,連帶著聲音都有些顫抖。

    好吧,去試試看再說。

    沿途打听了幾次,在繞過一座超級巨大的水車後,瓊恩終于來到了“莫拉丁熔爐之殿”前,必須說,這確實是個非常有震憾力的建築,高聳、宏偉、莊重、威嚴——基本上一切好的形容建築的詞都可以加上,除了“漂亮”之外。

    瓊恩對建築沒什麼鑒賞力,也不在乎它漂亮不漂亮,但當他看清楚標識之後,忍不住想破口大罵起來。

    因為……這分明是一座神殿。

    ※※※

    龐大的建築前,一位矮人神祗塑像巍然高聳,全副鎧甲,肩扛戰錘,俯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在他身後分兩排有十余位矮人神祗的塑像,既有男性也有女性,個個頂盔貫甲,手持兵刃。巨大的鐵錘鐵砧標志用整塊大理石雕成,懸掛在建築的正上方。在正門兩旁,矮人守衛橫眉怒目,狀若殺神;幾個身穿重甲的矮人正高舉聖徽,繞著某位矮人神祗的塑像緩緩而行,不知道在搞什麼名堂。

    毫無疑問,這是一座矮人神祗的神殿。

    雖說瓊恩初次出門,見識不廣,但這麼特征明顯的神殿,他如果還看不出來,那就真是不用混了。

    在這種神祗真實存在的世界里,神殿自然遍地都是,毫不足奇。瓊恩在陰魂城的時候,逢年過節都要和家人去莎爾女神的神殿里祈禱,作為一個接受了二十多年無神論教育的穿越者,他本能地對這種活動反感,但也不敢表現出來。陰魂城是莎爾的地盤,居民全是莎爾的信徒,祭祀祈禱是法定義務——確實已經寫到律法里了,簽署蓋章的就是把瓊恩打發到這里來的那位布雷納斯王子。

    直到後來進了巫師學校,很多節日連回家的機會都沒有,總算是名正言順地暫時逃脫了這個義務。陰魂城中巫師和牧師並列為統治階層,但關系並不融洽,彼此看不起對方,這點瓊恩都很清楚。雖說不至于公然明爭,暗斗是肯定少不了。巫師學校的學生,借著“學校不放假”的名義,拒絕前往神殿祈禱禮拜,算是巫師們爭取到的一點小小的勝利吧。

    如今在一個陌生的城市里,轉悠了大半天之後,瓊恩發現自己正站在一座神殿前,這感覺自然是不太好的。他連莎爾女神都拜得心不甘情不願,難道還有興趣來拜矮人的神?

    更主要的問題是,自己明明是要來買巫師袍的。神殿是祭祀祈禱拜神的地方,里面只可能有買神符的,怎麼可能又賣巫師袍的,那個男矮人老板頭暈了麼,還是說這笨蛋矮人壓根分不清巫師和牧師,分不清奧術和神術,以為都是施法者,衣服也都能通用麼。

    這豈不是在純粹搞笑麼,白白讓自己跑了大半天。

    巫師學校里自然也開有宗教學的課程,屬于二年級的基礎課,瓊恩成績還算不差,但他主要關注的都是人類神祗,至于精靈、矮人、獸人這些“非我族類”的家伙,他們崇拜什麼神,瓊恩才懶得管,連名字都記得不很清楚。如今幾年過去,更是忘得差不多,所以他現在站在神殿前看了半天,也沒認出來這些矮人神祗塑像到底是誰?

    “那些矮人神都叫什麼奇怪名字來著?”他回憶著,一時想不起來,隔了幾年都忘記了。算了,不管了,反正這里是神殿,不是服裝店,不是魔法用具店,也不是巫師塔,不可能有巫師長袍賣。自己又不打算跑來拜矮人神,既然如此,站在這里做什麼。

    正當瓊恩轉身準備走的時候,一位老矮人走過來,似乎已經觀察這邊很久了。“下午好,年輕人,”他客氣地說,用非常標準的通用語,“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嗎?”

    比起其他矮人來,這位老人更加的臃腫肥胖,而且似乎個頭更矮一些。他的頭發已經隱隱有些花白,長長的胡須直垂到腹部,倒是梳理得整整齊齊一絲不亂。身上穿著暗銀色的板甲,做工非常精致,修飾得體,上面綴滿了亮晶晶的金銀碎片,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看得人是眼花繚亂,目眩神迷,頓時就被轉移了注意力,讓他那碩大凸起的啤酒肚也不那麼顯眼了。在板甲的胸口部位,鐫刻著一個標記,是一面灰色的盾牌,上面有一支斷裂的箭矢,這應該是某個矮人神祗的聖徽。他的後腰上,別著一柄戰錘,泛著亮晶晶的光。

    瓊恩點頭還禮,“哦,沒什麼,謝謝。”他說,正要離去,轉念一想這老矮人通用語說得非常標準,或許交流起來容易些。而且看他這幅打扮,估計是神殿里的牧師,應該不會也和前面那個男矮人老板一樣,把巫師和牧師混淆起來。于是改口問道︰“那個,您好,我想請教一下,這附近有什麼地方可以買到巫師的衣服嗎?”

    “你是說巫師袍?”老矮人反問。

    “對對,”瓊恩很高興,“我想買幾件巫師袍,但不知道應該去哪里。您可以幫我麼?”

    “當然,”老矮人說,“不過你已經站在門口了,為什麼不進來呢?”他說,伸出粗短的手掌,向瓊恩做了個邀請的手勢,“就在里面。”

    “啊?”瓊恩怔了一下,“里面……這不是神殿嗎?”

    “是啊,”老矮人說,他似乎也有些奇怪,“這是神殿啊。”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2
沙漠篇 第四十二節 雷鳴之子
    瓊恩看著老矮人,確定對方沒有在跟自己開玩笑,也沒有發燒說胡話的跡象。顯然,對方是很清楚自己在說什麼的,也很清楚巫師袍到底是什麼東西——但為什麼神殿里會有賣巫師袍的地方?難道說這阿德巴城土地資源太過緊張,巫師和牧師索性都住在一起聯合辦公了麼……

    要說土地資源緊張,陰魂城的情形絕對比阿德巴城要嚴峻得多。當年在幽影界,就那麼一座漂在天上的浮空城,因為環境太險惡,又不適合去別的地方擴張殖民,大家全都擠在一座城市里。但就算如此,巫師和牧師的地盤也都嚴格保持距離,決不會出現這種荒謬的情形。

    難道說,巫師和牧師互相看不對眼——這不是常識麼?或者說這只是陰魂城里的常識,在外面的世界其實沒這回事?

    既然如此,那就進去見識見識。瓊恩跟著老矮人,一路上了台階,走進神殿正門。他再次看見了很多矮人神祗的塑像,這令他也頗有些好奇。因為在陰魂城中,莎爾女神就是唯一的神,神殿中唯有她的神像,再無其他。按照瓊恩以前在書上所讀,人類神祗的神殿中,也都是只會單一地供奉某一位神的,極少出現兩位以上的神祗同時出現在某個神殿的情形。便如正義之神提爾和晨曦之神蘭森德爾,他們的教會素來關系融洽,這次護送黎明之石都是合作前來。但你走進任何一座提爾神殿里,也絕不可能看見蘭森德爾的神像;反之亦然。

    人只能信仰一位神祗——聲稱同時信仰多位神祗,那壓根就不能真算是信仰,只能算是偽信徒。一位提爾的信徒,例如梅菲斯,縱然她對晨曦之神蘭森德爾的教義也頗多贊同,和蘭森德爾的牧師關系友善,她終究也不可能跑去拜蘭森德爾,這是原則問題。

    所以當瓊恩看見這麼多神祗的塑像都擠在一起,仿佛是一大家子似的,著實有些好奇。而當他看到老矮人先拜了一位神祗,接著再拜另外一位神祗時,就更是莫名驚詫了。

    因為對方正在虔誠禮拜,瓊恩不方便打擾,只好自己觀察。老矮人先拜的一位神祗,位居眾神像的正中,就是外面廣場上領頭的那個,長須長發,全身鎧甲,肩扛戰錘,巍然矗立。雖然形象是個矮人,但在塑像者的巧妙安排嚇,卻自有一種高大威猛的凜凜氣派,不得不令人贊嘆矮人果然都是天生的工匠大師。這位神祗的神像底座上,刻著一個徽記,是一對巨大的鐵錘鐵砧撞擊在一起。

    這個徽記瓊恩剛才在外面見過,就懸掛在神殿正門的頂上。由此看來,這位矮人神祗應該就是這座神殿的主要尊奉對象了,只是不知道叫什麼名字。

    再看老矮人正在禮拜的神像,同樣也是一位矮人,也是一副戰士模樣,左手持盾右手持錘,橫眉怒目,一副凶相。神像底座上,也刻著他的聖徽,就是一面灰色的盾牌,上面有一支斷裂的箭矢,和老矮人板甲胸口的徽記一模一樣。

    顯然,這位就是老矮人所信仰的神祗了。

    正看見,又有幾個矮人進來神殿祈禱,他們同樣也都是先去正中拜那位長胡子矮人神,再分別去拜各自信仰的神祗。瓊恩約摸有些明白了,很顯然,矮人雖然也是各自信仰某一位神祗,但卻還額外有一位共通的崇拜對象。

    “這位神祗是……”等老矮人拜完了,瓊恩指著正中的那個神像,虛心請教。

    老矮人的神情頓時肅穆起來,他先用矮人語清楚地說了一遍,雖然明知道瓊恩壓根听不懂,然後再用通用語翻譯說︰“這位是鍛魂者、矮人之父、萬有之父,在天上的持盾兄弟的領袖,最可尊敬的莫拉丁。”

    自動忽略掉前面那一堆修飾詞,瓊恩清楚地听到了最後的名字,“莫拉丁……”他回味著,想了起來,那個男矮人老板給自己指路的時候,不就是說到“莫拉丁熔爐之殿”來麼。

    自己當時听得不甚清楚,加上也壓根不知道“莫拉丁”是個什麼東西,是名詞還是動詞抑或形容詞都不知道,也懶得多想。如今看到這幅情形,再听老矮人一說,陡然想了起來,矮人里有個非常著名的神祗,好像就是叫莫拉丁……

    再問老矮人拜的另外一位神祗,說是“流放者、灰矮人守護者、工藝大師拉杜格”,同時還是矮人族的魔法之神。這讓瓊恩嚇了一跳,他從沒想像過,世界上有左手盾右手戰錘的彪悍魔法神,他以為都應該是長袍法杖,溫文爾雅的。

    老矮人拜的是矮人族的魔法神,聯想起此前的對話舉動,瓊恩不由得有些懷疑起來,他心中升起一個念頭,但還不敢肯定,畢竟這太偏離他的認知範圍了。“呃,那麼,我冒昧請教一下,”他說,“您是他的牧師?”

    “牧師?”老矮人詫異地看了瓊恩一眼,“當然不是,我是個巫師啊,你怎麼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法?”

    ※※※

    他X的,瓊恩簡直有點想罵人。他發現今天撞到的事情,無一不在挑戰他的常識。神殿里賣巫師袍、十余位神祗擠在一起、矮人同時崇拜兩位神祗——如今面前這個全身板甲金光閃閃屁股上別著戰錘的家伙,居然還跟自己說他是個巫師。

    世界上有這麼彪悍的巫師麼?

    沒有哪條法律禁止巫師穿甲拿戰錘,但事實就是不會有人這麼干。巫師中也有身強體壯的,難道真就承受不住鎧甲的分量?其實是因為一旦穿了鎧甲,身體關節都不靈敏,巫師還怎麼施法呢。

    至于屁股後面別個戰錘,那就更搞笑了。巫師畢竟鍛煉少,不是專業的戰士,就算真要動手,也普遍都青睞匕首這種短小輕薄的武器,戰錘又大又重,掛在身上是累贅,拿在手里是負擔,弄得不好反而傷到自己。

    瓊恩在陰魂城里見過無數的巫師,無一例外不是穿長袍出門。他在書上也曾經讀到過,說精靈族有一種秘而不宣的技藝,能把某些輕薄的皮甲、鏈甲衫之類,制作得仿佛長袍一樣輕柔,不會妨礙巫師施法。但這個老矮人穿的可是板甲,在盔甲中已經屬于重分量的貨色了,遠非皮甲之流可比。

    老矮人穿著這麼一副板甲,就不怕施法連連失敗?對了,他的板甲上還綴著這麼多金屬碎片,走起路來叮叮當當,是做什麼用的?裝飾麼?

    他實在很懷疑老矮人是不是在說胡話,或者自己听錯了,幾乎要再追問一遍。但想想連矮人的魔法神拉杜格都是左手盾右手錘的模樣,終于還是忍耐了下來。“對不起,對不起,”他連聲道歉著,“我,呃,第一次來這里,還不太清楚……”

    “沒關系,”老矮人打斷了他的話,“我大概能明白,不同的族群,總是有不同的習俗的,可能我們這里的情形,和你以前所習慣看到的有所不同,是吧。”

    “確實。”瓊恩說,其實哪里是有所不同,分明是截然相反。

    “剛才忘了自我介紹,”老矮人說,一邊帶著瓊恩穿過這些神像,拐進一條長廊,“我叫艾伯塔-丹吉爾,是這里的首席巫師,你呢?”

    “首席巫師?”瓊恩又被震撼了一下,這個老矮人雖說有些古怪,卻也算平易和藹,主動在門口招呼他,帶他進來,瓊恩還以為是個普通的巫師甚至是個招攬顧客的,沒想到居然是“首席巫師”。

    “瓊恩-蘭尼斯特,”他謹慎地回答,“來自……呃,一個很偏僻的小鎮。”

    老矮人丹吉爾點點頭,似乎並不在意,雖然這話听起來明顯有些水分。“下午好,蘭尼斯特先生,”他說,“你想買巫師袍。你是個巫師,對吧。”

    “是的。”

    “嗯,我們是同行,”丹吉爾說,此時他們已經穿過長廊,轉過一個拱門,然後就看見了四五個同樣穿著綴金屬碎片盔甲的矮人正在忙忙碌碌,仿佛是在調配什麼藥水,“來,這邊走。”丹吉爾說,引著瓊恩穿過人群,走進內室。

    一個女矮人正在桌前埋頭書寫,看見丹吉爾進來也沒反應。丹吉爾等待了一會,敲了敲桌子,說︰“坦格納,我們這位朋友想買幾件巫師袍,你幫他選幾件吧。”

    女矮人抬起頭,冷淡地朝瓊恩瞥了一眼。“好的,”她回答,起身打開牆角的櫃子,從里面翻出幾件長袍來,扔給瓊恩,“自己看,上面都有標價。”

    不再理會,她有自顧自回桌前坐下書寫。丹吉爾聳聳肩,朝瓊恩做了個無可奈何的手勢,帶他又進了另外的房間,倒是空空蕩蕩的沒有別人。“這是我的房間,”丹吉爾說,“慢慢挑,不著急。”

    瓊恩揀起巫師袍,發現都是同一個式樣,要論裁剪手藝…就算不說粗糙,至少也絕對談不上精致。不過其中倒都應該附著某些魔法,不是普通的長袍。

    他慢慢撫摸著,然後察覺到所有長袍中的魔力波動,其實都來源于領口部位。于是瓊恩揀起一件,翻開領口一看,果然內側鐫著一個小小的奇怪圖案。

    這有點像是魔法印記,但卻又缺乏那種聯結完整性,若說是符號,卻又相對復雜很多。“難道是符紋?”他猜測著,不過印記、符紋、浮雕、符號這些圖形魔法領域,主要是咒法學派的研究領域,其中符紋是最神秘的一種,瓊恩並不很懂。他將詢問的目光投向老矮人,等待解釋。

    “這是符紋,”老矮人不無得意地說,“別看這幾件袍子不那麼特別漂亮,但可是非常實用的。我們通過這些符紋,把各種原本會相互沖突的魔法力量一齊都灌注在里面,保證讓你滿意。”

    接著老矮人一個一個地向瓊恩解釋,然而年輕巫師的眉頭漸漸皺得越來越緊,因為他發現人類和矮人的思維果然有著無法調和的差異。瓊恩在巫師學校中學到的基本理念,是物盡其用、各司其職,巫師袍上應該附什麼魔法?當然是防護、強化、祝福或者輔助類型的魔法才對。但這些矮人們,居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硬是在這些長袍里灌注進了火球、閃電束、冰霜暴之類的攻擊魔法。便如瓊恩手里拿著的這件,據說只要一個口令啟動,就能從長袍中同時射出三支冰箭和三支火焰箭來。

    瓊恩實在不明白這些矮人的石頭腦袋里都是怎麼想的。如果要強化攻擊,直接在法杖、戒指這些地方下功夫就是,何須打巫師袍的主意。其實巫師最大的問題,不在于進攻而在于防御,不在于傷人而在于自保;與其想像著從長袍中飛出火球把人轟死,不如好好想想怎麼保護自己這具脆弱身體來得更實際點。

    果然,矮人都是崇尚勇武的種族,連巫師都是這般有血性。

    瓊恩實在不想買這種奇怪的巫師袍,但他也沒什麼可選擇的余地。這座阿德巴城里,看樣子是不會有其他地方賣巫師袍了,再說自己已經出來一下午,也沒時間再到處轉悠。于是他掏出錢,買了三件長袍,用包袱包好。

    當這一切做完後,他終于忍不住問了個一直就想問的問題。

    “恕我冒昧,”他說,“但我確實很好奇,我所接受的魔法教育都告訴我,巫師是非常忌諱穿著厚重的盔甲的,因為這會嚴重妨礙施法的準確性和成功率,”瓊恩看著老矮人,發現對方在微笑,“所以……我想您知道我的意思。”

    “當然,”老矮人說,“我明白。而且你說得沒錯,常理是如此,”他沖著瓊恩點點頭,“不過,我們矮人另有他法。有沒有興趣听我說說,年輕人。”

    瓊恩當然有興趣。

    ※※※

    矮人以頑固、死板和勇猛無畏而著稱——當然還有對財富的貪婪。矮人族中,從來就不缺乏勇敢頑強的戰士,也不乏虔誠的牧師,但卻極少會出現巫師,當然更談不上天賦魔法能力的術士了。

    很多種族都出不了巫師,比如獸人,因為他們集體比較笨,而巫師顯然對智商的要求很高。但矮人卻不是因為這個原因,矮人很聰明,僅以頭腦而論絕不亞于人類,他們之所以極少出巫師,一方面是因為傳統和觀念,另一方面是自身條件限制。

    矮人一族,素來崇尚勇猛血性,說得不好听點,就是以蠻力為榮。一個矮人如果全身重甲提著斧頭沖鋒陷陣,他們就會夸獎為英雄好漢;但一個矮人如果躲在後面用魔法陰人,他們就會視為卑鄙懦夫了。這種觀念千年流傳,一直到近百年間才有所改變。另外,矮人的身材臃腫,手指粗短,這都不太適合精細的施法要求。種種因素疊加起來,導致的結果就是矮人中巫師極少。

    至于牧師,他們蒙神祗賜予神術,和奧術表面看起來近似,其實是兩種不同的路子。奧術是巫師自己學習、鍛煉而來,通過觸摸魔網,提取力量塑成,施展的時候需要配合復雜的姿勢動作;神術卻完全是神祗所賜下,通過魔網直接灌入牧師身體,需要的時候直接釋放即可,無需那些繁復的姿勢動作——或者說,巫師近似一個自給自足的手工業者,牧師近似一個有後台老板支持的蓄電池。

    所以巫師只能很可憐地穿長袍,穿襯衫,如果天冷再加羊毛衫和保暖內衣——穿棉襖都是不智之舉。牧師就壓根無所謂,經常穿著全身鎧甲滿街跑,令巫師又是眼紅又是嫉妒。

    矮人頭腦頑固,反過來說就是信仰十分虔誠,手指粗短這些先天不足又半點不影響神術施法,所以矮人牧師倒是從來不少。牧師能穿重甲,持巨盾,提戰錘大斧,既能上陣沖鋒,又能庇護戰友,還能救死扶傷,頗為符合矮人的英雄觀,地位素來就很高。

    只是,僅*勇武和血性,終究是不能壓倒一切的。奧法的精微玄妙,遠遠不是刀劍所能比擬。因為沒有強大的巫師群體支持,很多部落都在和巨人、獸人的戰斗中損耗消亡了,矮人的數量越來越少,這是很令人悲傷的事情。

    這種情形持續數千年,終于在近代發生了變化。

    DR1306,偉大的矮人神祗莫拉丁對他的子民降下了一道祝福。矮人們把這個祝福稱之為“鑄造”或者“雷鳴祝福”,這一年也因此被命名為“雷鳴祝福之年”。因為這道祝福或者說神恩,矮人當年的出生率陡然提高了一倍。

    這一年出生的矮人,通常被稱作雷鳴之子,他們當中接近一半都是同性或異性雙胞胎。雷鳴之子秉承了矮人先輩的勇猛,同時卻也不排斥奧法的力量。盡管大多數矮人仍然更喜歡拿斧子而非法杖,仍有許多雷鳴之子,尤其是那些雙胞胎,踏上了巫師的道路,他們比其他矮人思想更開放,眼光更長遠,更願意走出世代居住的家鄉,進入人類的世界,學習新的知識和魔法。老矮人丹吉爾就是這些“雷鳴之子”其中之一,他看起來模樣顯得很老,其實也才六十多歲,對矮人來說還算年輕。

    雷鳴祝福之年距今已經六十六年,若是人類,當年出生的孩子此時都差不多是垂垂老朽,但換作矮人,則卻是正當壯年。這些雷鳴之子很多都成為巫師,而且因為他們是隨雷鳴祝福降生的,被視為是秉承了莫拉丁的意旨而來,所以近些年來,矮人族的觀念漸漸有所轉變,不再歧視巫師和奧術,而是漸漸相對尊重和敬畏起來。

    當然,也僅僅是相對,千年的傳統不是那麼容易推翻的。便如這阿德巴城里,大約兩萬的人口,巫師也不到十個。地位雖然頗高,卻也還比不上牧師。

    雷鳴之子從人類那里學到了魔法技藝,但這並不能原樣照搬過來——或者說,只要矮人的手指頭沒有變得縴細修長,那他們就沒辦法直接套用人類的施法技巧。

    辦法都是人想出來的……這個“人”當然也包括矮人。

    雷鳴之子們秉承莫拉丁的祝福降生,他們先天就是比較特殊的存在,和神祗有著相對密切的關系。在這個基礎上,他們糅合了神術和奧術的特點,別出心裁地創造出一種新的施法方式,由此也誕生了一種新的巫師。

    他們自稱為“符紋巫師”。

    和其他巫師一樣,符紋巫師同樣需要學習、鍛煉,觸摸魔網,從中提取能量,塑成魔法準備起來,在需要的時候釋放。但為了避免矮人身體的劣勢,他們糅合神術,發明了用石板代替自身來準備魔法的方式。

    其他巫師準備完魔法後,法術便在自身;符紋巫師卻將魔法準備到石板上,一個法術用一塊石板,通過他們研究出來的特殊符紋固定。在需要的時候,他們直接拿起石板,無需太復雜的施法動作,直接用咒言搭配簡單的手勢激發,就能釋放魔法,這就有些近似神術了。

    既然施法姿勢被大大簡化,符紋巫師自然也就不需要非穿柔軟的巫師袍,他們完全可以穿相對嚴實的盔甲上陣,只要不是太沉重太過分——比如全身鎧甲還是穿不得,那玩意簡直是密封鐵罐頭。不過這樣一來,符紋巫師出門就得帶上一大堆石板;低階的時候還好說,等到能力提升,可以準備的法術越來越多,每次需要幾十塊石板,結果就要弄到扛著沉甸甸大口袋出門的情形,這就完全喪失了本意,簡直淪為搞笑了。知道的說是巫師,不知道的還以為是矮人石匠。

    于是符紋巫師們再接再勵,終于進一步提升技巧,成功地用金屬碎片代替了石板來準備魔法。金屬碎片比石板輕薄得多,就算帶上幾十片也不是大事,問題終于解決。再到後來,更有人突發奇想,把這些金屬碎片全掛在身上……就是瓊恩面前這位老矮人的模樣了。

    听完老矮人的解釋,瓊恩算是恍然大悟,再仔細看老人的身上,發現那些亮晶晶的金屬片上,確實都隱約浮現著某種怪異的符紋。但隨即,他心頭隱隱升起一絲不安來,確實,這種作法等若是糅合了神術和奧術的優點,不但彌補了矮人的先天缺陷,便是對于人類來說,也不乏借鑒意義。但符紋巫師能做到這一點,只怕更多憑借的其實不是自身的研究努力,而是他們的血脈——他們隨莫拉丁的雷鳴祝福降生。或者說,他們其實是某種特別意義上的術士。

    這並不是一種有普遍適用意義的技巧,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其實是把奧法者往神術者的方向拉近了一步。大概這也就是為什麼在這座矮人城中,巫師居然也住在神殿里的緣故。

    身為一名陰魂城的巫師,瓊恩本能地敵視和反感這點。不過這是矮人們的事情,他自然管不著也懶得管。只是,如果這種作法推而廣之,如果人類神祗也模仿莫拉丁推行這一套……

    總覺得心中隱隱有些不安呢。

    等等……

    “那麼,雷鳴祝福之年以後出生的矮人,”瓊恩試探地問,“同樣也是雷鳴之子嗎?呃,我的意思是說,他們也和您一樣擁有這樣優秀的魔法天賦嗎?”

    老矮人搖頭。

    瓊恩暗自沉思著,莫拉丁突然降下雷鳴祝福,生生造出這麼一批雷鳴之子來,背後似乎大有深意,只怕不僅僅是培養一批矮人巫師這麼簡單吧。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2
沙漠篇 第四十三節 大勢所趨
    不去理會這些,他趁這個機會,將那副冰冷的淡藍色手套取了出來,請老矮人幫忙鑒定。老矮人拿著琢磨了一會,說︰“寒冰手套。”

    他戴上手套,念了一個字符,將手掌攤開給瓊恩看,手套上已經緩緩升起白色的冷氣,微微凝結起一層寒霜。老矮人伸手,握住桌上的水杯。“波”的一聲輕微裂響,水杯瞬間碎成了七八塊。

    老矮人將手套取下,還給瓊恩,告訴他激發力量的咒語。瓊恩默記在心,又把那柄匕首取了出來,請他鑒定。老矮人接過匕首,漫不經心地看了看,陡然臉色一僵。

    “這匕首你從哪里得來的?”

    這個問題瓊恩自然不會老實回答,他本來想說是臨行前導師給的,但隨即想到這理由說不通,如果真是導師給的,哪里還需要拿來鑒定。最後他隨便編了個理由,說是路上在店中看見,店主也不識貨,低價出售,他覺得有些名堂,就花錢買了下來。

    老矮人又看了半天,從桌子抽屜里取出一副深藍色眼鏡,仿佛是水晶制作的,小心翼翼地戴上又看了一會,最終點點頭,“回返匕首,”他說,“你撿到好東西了。”

    瓊恩不知道回返匕首是什麼東西,經老矮人解釋才明白。這柄匕首中灌注了一個類似回返真言的法術,具體用法是預先用匕首割破手指,滴一滴血出來,用琥珀封住,放置在某處。以後萬一遇上危險,只要握著匕首念誦咒語,就能自動傳送到琥珀的放置地點。

    和傳送術比起來,這回返術十分不夠靈活,它只能固定地傳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而不能如傳送術一般隨心所欲自由指定。而且也很不安全,如果那枚封著血的琥珀被人發現、銷毀,那回返術自然就不能再生效;如果有人惡作劇,把那枚琥珀丟到大海里去,到時候這邊人一回返,結果發現返回到了海底,身邊都是鯊魚……

    雖然有種種不如意,但到底是多了一項保命的護符,何況原本就是白得來的,瓊恩也沒什麼好抱怨。傳送術自然好,但那不是他目前可以去考慮的事情,太遙遠了。

    老矮人這里就有琥珀,現場取來,瓊恩用匕首割破指尖,滴了一滴血出來,封在琥珀中,收進口袋。老矮人又將激發回返真言的咒語教給瓊恩,他撫摩著匕首,一副戀戀不舍的樣子,讓瓊恩很懷疑老矮人是不是不想把匕首還給自己了。畢竟,矮人族雖然素有豪爽好客的風評,但其對財寶的貪婪小氣,也是聲名在外的。

    但最後,老矮人還是一臉舍不得地把匕首還給了瓊恩。這種鑒定魔法物品的活,自然是要收錢的,老矮人雖然和瓊恩相談甚歡,但收起錢來可是毫不客氣,充分展示矮人一族著名的貪婪習性。鑒定費和三件巫師袍,連帶那份琥珀的錢在內,一口氣收了瓊恩九枚金幣,還說是抹去了零頭。

    天色不早,瓊恩起身告辭。老矮人似乎很難得遇到人類巫師,或者說令他想起了當年去人類城市學習魔法的往事,居然還有些留戀。但他又不是美女,瓊恩自然懶得有興趣——事實上,還正有個美女在旅店里等他呢。匆匆說了幾句,便逃了出來。

    ※※※

    在回來的路上,他順便又買了些其他衣物,回到旅店的時候,天色已經漸漸黑了。梅菲斯守在房間里,看著那枚黎明之石。

    旅店里也有晚餐供應,瓊恩讓服務生送了兩份上來。其間瓊恩對梅菲斯說起今天在矮人神殿的遭遇,順便請教為何這些矮人神祗能共聚一堂。而且那座神殿名為“莫拉丁熔爐之殿”,顯然應該是莫拉丁的神殿,為何同時塞進那麼多矮人神祗的塑像進去。在人類神殿中,這是不可想象的。

    “鍛魂者莫拉丁是矮人的主神。”梅菲斯听了瓊恩的描述,絲毫不以為意,平靜回答。

    “主神?”瓊恩重復著這個詞,他不甚明白,因為以前似乎沒听過。

    “矮人的神祗和我們人類不同,”梅菲斯解釋,“我們的諸神……比較散亂,”她輕輕蹙起眉頭,思索著,努力選擇了這個比較合適的形容,“但矮人諸神卻是比較有組織化的。”

    她搖了搖頭,似乎對自己的這個形容也不甚滿意,但一時也想不出更合適的詞來代替,只好作罷。“我們的諸神,並沒有某一個領袖,或者說一個最高位階者,但矮人諸神是有的,就是莫拉丁。莫拉丁是所有矮人神祗的領袖,這便是主神。”

    莫拉丁不但是矮人諸神的領袖,同時還是所有矮人尊奉的神祗。按照矮人的說法,所有矮人的靈魂都是莫拉丁從他的熔爐中鍛造出來的,所以莫拉丁又有尊稱“鍛魂者”。一個矮人可能會信仰其他某位矮人神,但他同時也可以算是莫拉丁的信徒,便如瓊恩踫見的老矮人丹吉爾。

    相對人類的諸神來說,矮人神系比較團結緊密,如果要說有矛盾,大概就是以拉杜格和深地-杜為代表的灰矮人神比較特立獨行,和其他矮人神祗比較不合。不過就目前來說,大體還算相安無事,至少還能放在同一座神殿里接受信徒朝拜。沒有惡劣到人類諸神那樣,動不動就你死我活,弄得天翻地覆。

    “拉杜格?”瓊恩听到梅菲斯提起這個名字,想起就是老矮人巫師信仰的神祗,“你說他是灰矮人神?他不是矮人的魔法神麼?”

    “魔法神?”梅菲斯略想了想,畢竟她對矮人的信仰其實也不是特別熟悉,“也勉強可以這麼說了,”她評價說,“不過其實他主要的身份是灰矮人的守護神。”

    灰矮人這個詞瓊恩倒是知道。矮人是個泛稱,其中包括盾矮人、金矮人和灰矮人三大類,以及一些數量稀少到可以忽略不計的其他族群。前兩大類矮人基本可以一視同仁,差別不大,但灰矮人便比較特別些,他們是居住在幽暗地域的,很少在地表出現。一般人說矮人,其實指的是盾矮人和金矮人,不包括灰矮人在內。

    比起其他矮人,灰矮人的名聲普遍要惡劣些,素有“邪惡”的評價。盾矮人和金矮人往往相處融洽,但對灰矮人也比較敵視。拉杜格作為灰矮人的守護神,和其他矮人神祗關系自然也就不佳。雖然他名義上是魔法神,但其他盾矮人和灰矮人中的施法者,都罕有崇拜他的。

    灰矮人頭發和皮膚全是灰暗色的,非常容易辨認。瓊恩今天遇到的那個老矮人巫師顯然不是灰矮人,他卻信仰拉杜格,也算是非常少見的事情了。

    梅菲斯對于這些倒也並不在意,但當瓊恩提到“雷鳴之子”的時候,她微微點了點頭。

    “大勢所趨。”她說。

    “什麼?”瓊恩沒听明白她的意思。

    “上古傳說,在大約六千年前,矮人族曾經在大陸上建立過龐大的帝國,”少女解釋,“但後來人類崛起,矮人族被迫退居深山。”

    矮人族退居深山,奉行保守封閉的作風,和人類社會斷絕往來。初時還能相安無事,但隨著人類繁衍日多,擴張加劇,原有的地域不能容納,不可避免地又開始開發山區,侵入矮人族的地盤。

    如今在人類的城市中,矮人的身影已經越來越常見,包括商人、工匠、佣兵、冒險者,甚至移居而來的平民百姓;而在矮人聚居地,也漸漸能看到人類的身影。便如這座阿德巴城,以前純然就是矮人的地盤,根本不允許人類來往,如今也加入了銀月聯邦,也接納人類的商旅和游客了。人類和矮人,交往越來越密切,越來越頻繁。

    這種局面的改變,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雷鳴之子。是他們倡導放棄矮人族的保守作風,主動進入人類社會,學習魔法和人類的文明,參考借鑒人類的社會體制,促使人類和矮人交流來往的加速。

    瓊恩微微點頭,他大約明白了梅菲斯剛才所說的“大勢所趨”是什麼意思。

    人類的繁衍、擴展,讓矮人族已經無法繼續閉關鎖國下去。長此以往,被吞並,或者說“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人類原本就是極具侵略性的種族。瓊恩甚至可以想像,百年之後,只怕大陸上就沒有“矮人”這個獨立的種族了。

    既然融合已經是大勢所趨,不可逆轉,那與其坐守等待,不如積極主動,爭取更大的利益。矮人主神莫拉丁降下雷鳴祝福,誕生雷鳴之子,可能目的也在于此吧。

    在剛才和老矮人的談話中,瓊恩也知道︰雷鳴祝福之年出生的矮人是雷鳴之子,但其後出生的矮人,依然還是普通的矮人,並沒有表現出多少魔法天賦。雷鳴之子雖然天賦強大,但這種天賦更多來自神賜,只怕也不能繁衍繼承下去。目前矮人族的巫師階層,就是*這些“雷鳴之子“支撐著,他們後繼無人。

    僅僅一代人,能做什麼呢?

    矮人的壽命比人類長得多,一般能活到四百歲。雷鳴祝福是六十六年前發生的事情,也就是說,這些雷鳴之子們,大概還能發揮作用的時間是三百年。過了這段時間,雷鳴之子凋零去世,矮人族受先天條件的限制,在魔法上的成就肯定會比現在退步。

    難道這三百年內,矮人和人類就要全面融合麼……還是說未雨綢繆,早作準備?

    反正,大勢所趨,不可逆轉,只能積極迎上。

    瓊恩思索著,倒是想起一件事情來。如果矮人族和人類真的融合,那在宗教信仰領域,勢必有一場爭奪,便如人類有人類的戰神,矮人有矮人的戰神——以前各拜各的,互不相干,如今融合為一,難道還能容忍兩個戰神並立不成?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3
沙漠篇 第四十四節 文字游戲
    不過這些事情與瓊恩和梅菲斯都無關,隨口說說,也就放下。晚飯畢,收拾整理好東西,也便早早休息,明天一早便要啟程趕路,馬車都已經停在旅店後院了。和昨晚一樣,瓊恩再一次享受了少女櫻唇的溫順服侍,但當他試圖得寸進尺,想真正一親芳澤的時候,卻被堅決地阻止了。兩人如今的關系微妙,若即若離,瓊恩也不想強來,怕反而弄巧成拙——再說他終究有些膽怯,萬一梅菲斯真發起火一劍砍過來,瓊恩自度是萬萬躲不開。只能暫時打消念頭,專心享受少女的小嘴,最後滿足地發泄了兩次,抱著她沉沉睡去。

    梅菲斯這一夜睡得很安詳,沒有再做奇怪的惡夢。第二天,兩人乘馬車上路,離開阿德巴城,開始前往博得之門。雇來的車夫倒是一把好手,駕車十分穩當,而且極有職業道德,從來不多管閑事,即使他多次听到後面車廂里發出的淫糜聲響。

    長路漫漫,旅途寂寞,總要有些娛樂消遣。對于梅菲斯,瓊恩是覬覦已久,雖然如今可以算是初步得手,但他自然不會就此滿足。一路上,瓊恩緩慢而小心翼翼地實施著他的調教計劃,雖然直到到達博得之門,他還是沒有成功地吃到梅菲斯,但至少在他的悉心指導下,女聖武士的技巧是越來越高明了。

    兩人在車廂中,通常是瓊恩在看他的魔法書,溫習學過的法術,但馬車實在並非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商旅通道雖然較為寬敞平坦,終究也不是水泥路,馬車更不能和汽車相比,還是頗為顛簸搖晃。所以瓊恩的學習計劃往往是中途夭折,改為另一種鍛煉。如今他只要下個命令,梅菲斯便會乖乖跪在他面前,為他服務。

    博得之門的瘟疫已經持續很久,每天都有人死去,梅菲斯自然十分焦急,一路上幾乎是馬不停蹄。雖然經過銀月城、深水城這種著名的大城市,也都是匆匆而過,根本沒有觀賞的機會。從阿德巴城到深水城的一段路程,因為有銀月聯邦和深水城的軍隊沿途護衛,打擊盜匪,所以倒還平安;從深水城到博得之門,路上就撞上了好幾起強盜。

    當然,他們都很不幸,因為遇上了梅菲斯。

    “前面還有多少人埋伏?”少女問,她手中的銀劍抵在一個強盜的脖子上,身旁全是被砍斷頭顱的強盜。

    “你……你保證……如果我說了就放了我。”強盜戰戰兢兢地討價還價,他看出這個少女似乎是個聖武士,至少是個正義人士。

    瓊恩在旁邊以憐憫的眼光看著強盜。

    “我保證。”梅菲斯立刻回答。

    強盜如蒙大赦,立刻把所知道的情況全都一五一十坦白出來。當他說完最後一個字的時候,梅菲斯點點頭,“謝謝。”她說,一劍揮出,強盜的腦袋就咕咚滾落在地,兩眼圓睜,死不瞑目。

    這種場景見得多了,瓊恩也就習以為常,只是他還是有些奇怪。終于有一次,他提出了疑問。

    “其實你沒必要這樣啊,”巫師建議,“你完全可以在不欺騙他們的前提下達到目的的。”

    梅菲斯靜靜等待著下文。

    “比如說,你可以對他們說︰‘如果你們老實回答出我所有的問題,我就饒了你們,否則就殺。’然後等你問完想要的問題,再問一句︰天生有多少顆星星——他們肯定答不出,然後你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動手了。”

    梅菲斯的碧綠眼眸里泛著微微冷笑。

    “文字游戲,語言誤導,這是魔鬼的小把戲,”她說,“我是聖武士,不屑于如此。”

    瓊恩皺著眉,“但你現在這麼做不是明顯的欺騙麼?”

    “你可以這麼認為,”梅菲斯理所當然地回答,“笨蛋才會相信我會真的答應。”

    巫師覺得有一種深深的無力感,“但他們不知道啊。”他勉強說。

    “那是他們笨。”

    “但世界上本來就有人聰明有人笨……這不算什麼錯吧。”

    少女微微點頭,“笨不是錯,但既笨還又敢出來當強盜,那不就是自己找死麼?”

    瓊恩無言可答,他只能慶幸自己雖然不是個好人,卻似乎還聰明。

    ※※※

    大約在路上走了近一個月,兩人終于到達了博得之門。當瓊恩走進城門的時候,他都有些不敢相信這就是那座傳說中的貿易大都市。街道上荒涼冷清,家家戶戶關門閉戶,唯一能看見的人影,是那些巡邏的士兵,他們戴著的頭盔是黑色的,兩邊瓖著紅色條紋。據梅菲斯說,這是博得之門的衛兵特有裝扮。

    到處都安靜得可怕。

    不會人都已經死光了吧。瓊恩心里想,下意識地看了看梅菲斯背上背著的黎明之石,發現女聖武士已經邁開腳步。

    “我們去哪里?”瓊恩連忙跟上,問。

    “市政府。”少女簡短地回答。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3
燭堡篇 序章 殺手的惡夢(上)
    莎珞克發覺自己身處一個陌生的,沒有任何光亮的所在,黑暗中有無數碧瑩瑩的眼楮在盯著自己。一陣一陣的陰風從地下吹來,冰冷刺骨,凍得她瑟瑟發抖。

    她試圖尋找出路,但一無所獲,無論怎樣奔跑都看不到一絲亮光,腳下永遠是那似乎厚實又似乎飄渺不定的土地,周圍則是空蕩蕩的虛無。隱隱約約中,她听到某種奇怪的聲音,本能地,她就意識到那是種邪魔的低聲呢喃和述說。

    她仔細去听那個聲音,但听不懂。雖然如此,她還是仿佛明白了一些什麼。無形的恐懼從心底升上來,掌心已經悄悄滲出汗水,莎珞克伸手去取腰間的短劍,但她摸了個空。黑暗中的聲音變清楚起來,仿佛是在低笑,嘲弄著她的緊張和膽怯。

    溫度在不知不覺間降低,空氣更加冰冷,莎珞克感覺自己的身體關節都要被凍僵了。對于一個*動作靈敏而生存的殺手來說,這意味著她離死亡的距離更貼近了。

    她感覺自己落入了一個陷阱,敵人在暗中窺伺著,等待著她精疲力竭,然後發動最後一擊。但她不知道自己怎麼落入陷阱,也不知道如何脫困而出,這一切仿佛都毫無道理地發生。

    無數記憶殘片從莎珞克腦中快速滑過,讓她的呼吸在不知不覺間加快了。她原本以為自己已經將某段不堪回首的時光完全忘記了,但事實證明沒有,它們只是暫時潛伏起來,在恰當的時候又幽幽浮出。

    恐懼像冰水一樣浸透了她的身體,莎珞克輕輕咬著下唇,她知道自己必須做出反應,否則就是束手待斃。她慢慢蹲下身體,半跪在地,顯出疲憊不堪的模樣,悄悄用眼角余光觀察四周。如果有敵人在暗中窺伺,那麼當她顯露疲態時,對手就很有可能被引誘出來。

    但一切突然消失了,沉沉黑暗消失了,碧瑩瑩的眼楮消失了,冰冷刺骨的陰風消失了,邪魔的低聲呢喃也消失了。

    她發覺自己正躺在柔軟的床上,熟悉的天花板和黑色窗簾,以及門外隱約傳來的吵鬧聲,讓她知道這是自己的房間。一個惡夢,她明白過來,自己剛才只是做了個惡夢。

    不,準確地說,是又做了個惡夢。

    已經接連幾天了,她總是做這個奇怪的夢,一模一樣,沒有半點變化。每次醒來她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剛才是做了個夢,但每次身在夢中時,她卻都無法意識到這一點。

    “這一定意味著什麼。”莎珞克輕聲對自己說。

    作為一名優秀的殺手,她敏銳地察覺到這個夢並非如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雖然醒來之後,她無法再回憶起夢中听到的聲音,但毫無疑問,那里面蘊藏了某個秘密,某個她需要去解開的秘密。

    她沉思著,最後決定去向神祗尋求一些指引。

    莎珞克脫下已經被冷汗浸透的絲織睡衣,穿上放在枕邊的襯衫,隨手扣上幾粒扣子,下了床。她沒有穿鞋,赤著雙足,打開門就走了出來。穿過昏暗的長廊,她走進前廳,原本正在飲酒喧鬧的男人們突然都沉默下來,看著莎珞克從人群中穿過,走上樓梯。

    殺手知道此刻廳中十幾個男人的目光都在貪婪地盯著自己,因為她全身上下僅僅只穿了一件襯衫和一條細窄的丁字褲,除此之外別無寸縷,而且襯衫也只隨意扣了幾粒,完全凸顯出火辣誘人的性感身材。當她走過人群的時候,清楚地听到男人們喉嚨中的吞咽和粗重的呼吸聲;而當她背對著他們,慢慢走上樓梯,將高翹的臀部和雙腿間的風光毫不掩飾地展露出來時,莎珞克的眼角余光甚至已經注意到有幾個男人在蠢蠢欲動。

    但他們不敢。

    莎珞克是瑞塔的養女——瑞塔是鐵王座(IronThrone)在寶劍海西岸地區的負責人,是此處的最高領袖。這些酒館里的男人,都是鐵王座的成員,他們的身份很復雜,既是商人,也是走私者,也是強盜,甚至還販賣毒品。

    莎珞克同樣也具有多重身份,她既是瑞塔的養女,同時也是他的情人,還是他秘密培養的殺手。瑞塔能坐上如今的位置,很大程度上就是莎珞克的功勞,正是她讓瑞塔的競爭對手們都一個個“意外”身故了。

    在她成功成為一名殺手後,莎珞克就獲得了自由選擇男人的權力——除了瑞塔以外。她不必再依*自己的身體去獲得生存,而是改用淬毒的短劍。她的地位日漸上升,已經隱然成為瑞塔之下的第二號人物。

    很多人在竊竊私語,討論她什麼時候會更進一步。瑞塔已經很老了,活不了多少年……而且,在瑞塔之前,所有曾經坐在這個位置上的人,沒有一個是壽終正寢的,他們全都是“意外”身亡。

    瑞塔顯然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近兩年已經極少讓莎珞克外出執行任務,總是讓她留守在本部里,保護自己的安全。殺手很稱職,替瑞塔至少化解了三撥暗殺襲擊,但這個優秀成績並沒有令暗中的議論消失。因為所有人都意識到︰有莎珞克在,很難有人能傷害到瑞塔——但如果莎珞克自己不願意再等待下去呢?

    這並不是沒有可能的。無論怎麼看,莎珞克也不像是個毫無野心的女孩,雖然她僅僅才十四歲。

    很多人都在等待著這一天的到來。但兩年過去了,一切都太平無事,莎珞克仿佛真的甘心于做一個殺手,一個情婦……她到底在想什麼呢?

    ※※※

    莎珞克走上樓梯,推開一扇小門,走了進來。

    “塔佐,”她說,朝正在打瞌睡的牧師點點頭,“我做了一個夢。”

    塔佐是陰影與盜賊之神馬斯克的牧師,也是鐵王座的高階成員,算是瑞塔之下的第四號人物。他主要負責毒品貿易,從塞爾的紅袍巫師那里購買,運送到寶劍海沿岸的城市,例如阿斯卡特拉、博得之門、深水城等等,高價出售,牟取暴利。

    除此之外,他還是這個組織里地位最高的牧師,所以也兼任醫生的角色,包括心理醫生。

    看見莎珞克衣著暴露地走進來,牧師咽了口口水。“請坐。”他說,聲音有點干巴巴的,起身為她倒了杯咖啡。

    莎珞克在沙發上坐下來,翹起腿,端起咖啡輕輕啜了一口。她並不擔心對方會在咖啡里做什麼手腳,殺手自己就是藥劑學的專家,沒有任何毒藥迷藥或者其他類型的藥物能騙過她的舌頭。

    “你做了個夢?”牧師問,他努力避免自己的目光下移,不去看對方赤裸的雙腿。塔佐對莎珞克很有興趣,但他是個明白人,不想因此送掉自己的性命。

    莎珞克把夢中的情形原原本本地對塔佐講述了一遍。牧師听得很認真,但听完以後,他陷入的沉思。

    “莎珞克,”牧師想了很久,抬起頭,“我覺得,你的這個夢是一種隱喻。”

    “隱喻?”

    “一種隱喻,”牧師說,“或者說一種暗示。這往往是一種征兆,意味著某個重大的事情將要發生……你說你仿佛听見了邪魔在說話?”

    莎珞克點頭。

    牧師凝視著莎珞克,然後抓起脖子上的聖徽,低聲念了幾句話。莎珞克坐在沙發上,她仿佛看見空氣中有某種黑色的半透明氣體在向自己*近,殺手鎮定地一動不動,直到那黑色氣體將自己完全包裹。

    聖徽上微微閃爍著烏光,然後黑色氣體完全消散;牧師放下聖徽,將它塞進領口中,“我猜得沒錯,莎珞克,”他對殺手說,“這並不是簡單的惡夢,有一位邪魔正在窺視著你。”

    “邪魔?”莎珞克的眉毛揚了起來,“魔鬼還是惡魔?”

    牧師搖頭,“這個就不清楚了,”他說,“但毫無疑問,它非常強大。它已經能影響你的夢境,低階的邪魔們肯定是做不到這點的。”

    莎珞克默默听完。“很好,我明白了。”她說,慵懶地站起身來,仿佛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似的。“我要回去繼續睡覺了,再見。”

    “需要我為你調配一些寧神藥劑嗎?”塔佐說。

    “謝謝,不過我想我不需要。”莎珞克說,她朝塔佐拋了個飛吻,走出門去。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4
燭堡篇 序章 殺手的惡夢(下)
    再一次的,莎珞克又陷身于重重黑暗之中,但這一次她並沒有感到任何恐懼。

    “你可以出來了,”女殺手說,對著充滿碧瑩瑩眼楮的黑暗虛空,“如果你想談談,那麼現在就是時候。”

    低沉的笑聲響起,莎珞克面前的黑暗虛空開始緩慢扭曲,所有的碧綠眼楮都淡去,只剩下一雙。一個高大的人影緩緩走了出來,站在殺手的面前,是個男人。

    “晚上好。”他說。

    他的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听在耳中有種說不出的誘惑;皮膚黝黑,卻泛著微微的光,臉上笑容溫和而誠懇,一望而令人卸下防備。

    他穿著黑色的皮甲,腰間佩著一柄蛇形銀色短劍,雙手交錯環抱著,莎珞克注意到他的手掌有些特別——他一共長著十二只手指。

    “他不是人類。”莎珞克立刻做出了這個判斷,那麼,是魔鬼,還是惡魔?

    “請允許我自我介紹,”對方彬彬有禮地說,“來自深淵的格拉茲特,冒昧前來打擾,還請美麗的小姐原諒。”

    莎珞克很少听到有人稱呼她為“美麗的小姐”,這並非因為她不漂亮。事實上她的美貌性感很吸引男人,但她的淬毒短劍更令人膽怯害怕。極少有男人敢恭維她,因為眾所周知,殺手的脾氣是非常古怪的,他們很可能會把真心的夸獎當作諷刺,然後要你的小命。

    來自深淵……那麼他是個惡魔。莎珞克打量著對方,略略有些詫異,惡魔難道長相和人類如此接近麼?如果不考慮他那詭異的綠色眼楮和兩顆微微露出的黃色獠牙,以及六根手指,那他完全稱得上是個英俊的人類男子。

    “有何指教。”她戒備地說。

    惡魔風度翩翩地微笑著,他實在是個很有魅力的男人——或者說是雄性,“開門見山地說,莎珞克小姐,我是來尋找一個合作伙伴的。”

    “合作伙伴?”

    “是的,”惡魔說,“事實上,我知道一些關于你的傳言……一些關于你的身世的小秘密。你知道的,惡魔在打探消息方面頗有一手。”

    我沒听說惡魔還有這種天賦,莎珞克在心中說,但她不會愚蠢到去爭論這些細節,“是麼,”她說,“那可真是了不起。”

    “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彼此知根知底,”惡魔說,“接下來我們可以更加坦誠相待,是不是。”

    殺手哼了一聲。

    惡魔的雙手十二根手指交叉,在胸前握著,他看起來很習慣或者說很喜歡這個姿勢。“我知道你想要什麼,小姐,”他的聲音漸漸壓低,引誘對方更加凝神去听,“那可真是個遠大的目標,似乎很難,不過並非完全不可能,如果有我的幫助的話,”惡魔的聲音壓得更低了,他不知何時已經走進莎珞克的身前,輕聲地,仿佛擔心被別人听見似地在殺手耳邊說,“我可以幫助你,小姐,幫助你實現你的夢想,幫助你成為這世界上最受尊敬和畏懼的存在——這不難,而且我只要求在事後獲得一點小小的回報。”

    殺手的嘴角微微翹起,露出譏諷的笑容。“別想騙我,惡魔,”她說,“雖然我不是惡魔學家,但我也有基本常識。你們在深淵里或許能稱雄一時,一旦到了物質界,便什麼都不是。”她微笑著,“那麼,告訴我,惡魔,你能幫到我什麼?”

    “消息,”惡魔立刻毫不猶豫地回答,“如你所說,小姐,位面的限制讓我不能給予你太多的幫助,雖然我很希望如此。不過這並非問題的關鍵所在,”他也同樣微笑著,“其實你現在已經不缺乏力量,你所需要的,僅僅是一個機會。而我恰好知道現在就有這樣一個機會。”

    他的伸出手指,在空氣中快速劃動,暗銀色的絲線從指尖流出,縱橫交錯著,勾勒出一副地圖的形狀。莎珞克看著地圖,她一眼就辨認出這是博得之門的附近地區。

    “有兩個人,此時正在燭堡,”惡魔說,“其中一人是個很普通的巫師,不足在意;但另外一個女孩,”他看著莎珞克,“是你的目標。”

    “她也是個巫師?”莎珞克仿佛漫不經心地問。

    “不,她是個聖武士,提爾的聖武士。”

    莎珞克的眉毛挑了起來,“惡魔,我剛剛還以為你有那麼一點點誠意。”

    惡魔舉起手,做了個少安毋躁的手勢。“我非常有誠意,”他解釋說,“雖然我也非常奇怪,但事實就是如此。”

    莎珞克思索著,她並不很相信惡魔的話,當然,她從不真正相信任何人的話。但惡魔的話並非全無效用,殺手已經開始隱隱有些動心。

    莎珞克不知道,面前的格拉茲特並非普通的惡魔,他是深淵中最強大的領主之一,是足以和神祗相抗衡的存在,同時也是最擅長以言語和魅力誘惑凡人——尤其是女人——的惡魔。雖然他無法直接控制莎珞克的想法,但這並不代表他不能暗中做一些小小的手腳。

    “告訴我詳細的信息。”莎珞克要求。

    “我已經說了很多,”惡魔聳聳肩,“我想,作為彼此誠意的表示,您也應該考慮一下我提出的條件如何?”

    “什麼回報。”莎珞克問。

    “我需要一位強有力的盟友,”惡魔說,微笑著,露出雪白的牙齒,“你知道的,深淵中太危險了。”

    莎珞克沉默著。

    “很簡單的條件,是不是,”惡魔說,“如果你沒意見,我想我們的合作現在就可以開始了。”

    莎珞克依舊沉默著,她在想惡魔憑借什麼來保證她會履行承諾呢?殺手並不是個誠實守信的人,惡魔顯然更不會是。那麼,這種合作的真正目的在哪里呢?

    惡魔在等待著她的回答,機會只有這一次。

    “或許我已經不需要你的幫忙,”莎珞克說,“一位提爾的女聖武士,正在燭堡。知道這一點,已經足夠了。”

    “不,還不夠,”惡魔微笑著,仿佛早就料到對方要這麼說,“你不認識她,她卻能認出你,小姐,這是個劣勢;而且她有兩個人,你只有一個——我想這種事情,你不會興師動眾帶著一群手下出發吧。燭堡那種地方,似乎也並不怎麼適合太多人……”

    莎珞克的眉頭微微皺起來,“我為什麼認不出她。”

    “因為她是提爾的聖武士,”惡魔解釋說,“所以,我想我還是能小小地幫上點忙的,”他用一種欣賞的眼光打量著女殺手,看著她睡衣下那玲瓏浮凸的身材,“或者,我想,為了慶祝合作愉快,我們可以,呃,增加一些對彼此的深入了解,順便更詳細地探討一下我們的計劃,你覺得如何?”

    莎珞克沒有拒絕。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4
燭堡篇 第一節 瘟疫是人為
    在路上,通過梅菲斯的介紹,瓊恩已經對博得之門有了初步的了解。它原本只是一座小城,地理位置十分優越,正好處于深水城到安姆帝國的中間。深水城是北方乃至整個大陸的第一大城市,安姆則是南方最富裕的帝國之一,號稱“商人領地”。所有來往深水城和安姆帝國的商旅行人,無一例外都會在博得之門停留休息,這也帶動了城市的發展,促進貿易繁榮。

    這座城市原本並不*海,後來隨著人口規模增加(如今已經超過四萬余人,接近陰魂城的兩倍),城市版圖也逐漸向外擴張,最終一直抵達寶劍海,建起了佔地廣闊的碼頭區,成為一座港口城市。

    至于“博得之門”這個有些奇怪的城市名字,則是有個故事。很久以前,在這座城市還沒有完全擴張到海邊的時候,已經有一群海盜盤踞此處。海盜的首領名叫博得安,他在海邊建立了高塔,一方面作為回家的導引,另一方面也是一種防御措施。海盜和城市中的居民相安無事,彼此往來。有一條喬薩河橫穿過城市,流經海盜們的根據地,注入寶劍海中。當海盜們需要進城貿易時,他們就乘船沿著喬薩河逆流而上,進入城區。

    後來城市快速擴張,逼近海盜們的根據地——由于擔心被海盜們襲擊,城市中的商人和農民組成議會,通過決議,修建了一座高聳城牆,將海盜的根據地牢牢隔在外面。不但如此,而且頒布了法令︰如果海盜們想進城貿易,必須交納高額的入城費。海盜們勃然大怒,拒絕交納,雙方對峙。就在此時,半獸人和野蠻人襲擊城市——也襲擊海盜,反正都視為一體。

    此時博得安出海歸來,見到這種情況,他立刻率領海盜們攻入城市,殺死了倡議修建城牆的商人們,並且解散議會,只留了四個成員,因為他們當時投了反對票。接著博得安率領海盜和市民擊潰了半獸人和野蠻人,保衛了城市。博得安沒有拆除城牆,而是在河上修建了一座橋門,並命名為博得之門,後來“博得之門”漸漸就變成了整個城市的名字。

    博得安當時指定他留下的四個議會成員為“公爵”,作為城市的領袖。後來他們逝去,便由議會選舉產生新的人選,繼承“公爵”名號,統領城市。至于博得安,在建成博得之門後,出海尋找傳說中的安哥美島,自此音信全無。

    “也就是說,現在這座城市的最高領袖,就是那四個公爵了?”

    “恐怕現在是三位。”梅菲斯回答,在瘟疫的一開始,四位領袖中的貝爾塔公爵就染病身故了。雖然按慣例,有缺位自然要補選,但面臨這場大瘟疫,估計暫時誰也沒心思做這種不急之務。

    她以前曾經來過一次博得之門,大致還記得路徑,帶著瓊恩一路直行,到了市政府門口。亮出身份,對守衛的士兵說明來意,兩人便被立刻請了進去。因為這場大瘟疫的緣故,博得之門上上下下,對梅菲斯——準確地說是她背著的黎明之石——已經盼望很久了。

    出面接待的是莉拉公爵,一位中年女性,她對瓊恩和梅菲斯一路護送黎明之石的行為十分感謝,並對他們來到博得之門表示歡迎——當然這些全是空話套話加廢話,沒有實際意義。在客套了一番之後,話題終于切入實質。

    莉拉公爵說,瘟疫毫無預兆地突然爆發,已經持續近兩個月,平均每天都會有七八十人去世——到現在為止,死亡人數應該已經超過四千人了。博得之門全部人口也不過四萬余人,已經陡然損失了十分之一,其中包括很多高層人員,這導致整座城市的運作都幾乎停滯下來。而且博得之門是以貿易而繁榮,如今瘟疫一起,商人們避之唯恐不及,恨不得繞道十萬八千里而行,頓時就寥落衰敗下來。

    其實瓊恩一直有些奇怪,因為他知道這個世界雖然科技水準很低,醫學水準也很差,不比歐洲中世紀好多少,但魔法卻是非常發達的。這是個神祗林立的世界,牧師們可以運用神術救死扶傷,在地球上是由醫生來承當的工作,在這里則由牧師來代替。神術中有大量治療、強化、祝福、祛邪的魔法,比什麼醫學都來得有效,據說特別高階的神術,甚至能有起死回生的效果——當然這就近似傳說了,誰也沒當真見過。

    博得之門是費倫的大城市,論規模論人口勝過陰魂城幾倍,各種神祗的教會當然會在此建立神殿。瓊恩在路上也問過梅菲斯,知道在博得之門,工藝與鍛造之神貢德、幸運女神泰摩拉、海洋女神安博里這三位神祗的教會最為興盛,勢力龐大;此外還有晨曦之神蘭森德爾、知識之神歐格瑪、商業女神沃金等七八位神祗的教會,也都分別建有神殿。倒是沒有梅菲斯信仰的正義之神提爾的神殿,也沒有暗夜女神莎爾的神殿。

    既然有如此多的神殿在,神職人員必定不少。雖說並不是所有的牧師都能施展神術治病祛邪,但也總不至于放任瘟疫橫行近兩個月而束手無策,眼睜睜地看著每天死人,只能等梅菲斯送黎明之石過來吧。

    什麼瘟疫這麼厲害。

    據莉拉公爵說,這場瘟疫來得極其突兀而迅猛,染病者會感覺到全身疼痛、酸麻無力,隨即會在十二個小時內死去。哪怕是再強壯的人,請再著名的牧師,再用什麼神術治療,一概都不管用,只能眼睜睜地在恐懼中等待死亡的降臨。而且很奇怪,迄今為止,瘟疫並沒有向別的地區擴散,只在這座城市中肆虐。

    更要命的是,到現在為止,還不清楚這瘟疫到底是通過什麼方式傳播的,否則還可以從這方面著手想辦法。三位公爵商議到最後,派遣使者去燭堡,請那位以脾氣古怪著稱的“卷冊守護者”烏爾蘭特大巫師佔卜推算,最後得出的結論是……

    “這場瘟疫是人為造成的,”莉拉公爵說,“但更具體的情況,烏爾蘭特先生也推算不出來。”

    知道瘟疫是人為造成,卻找不到誰是罪魁禍首,這依然還是不能解決問題。日子一天一天過,死亡的人數越來越多,居民們人心惶惶,生怕死亡的陰影落到自己頭上,很多人都已經外逃其他地方了。如果目前這種情形還得不到改善,只要再過一兩個月,這座著名的城市就要完全變成廢墟了。

    “不過現在好了,”莉拉女公爵強調說,“既然有了黎明之石,那麼自然一切都不用擔心了。贊美泰摩拉,”她在胸口快速劃了個小小的圖案,“願幸運與我們同在。”

    “贊美提爾。”梅菲斯沉著地回答。

    黎明之石是晨曦之神創造的聖物,雖然有驅散一切疾病瘟疫的神力,但卻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動用的,唯有蘭森德爾的高階牧師才有這種能力和資格。當然,莉拉女公爵早就已經派人去城中的蘭森德爾神殿,請首席牧師貝納索先生前來。

    貝納索前來,看見黎明之石,大喜過望。他說需要舉行一場盛大的祭祀儀式,完全激發聖物的聖潔神力,驅散籠罩城中的瘟疫陰影。但問題在于……

    “還要再等十三天?為什麼?”

    不但瓊恩有這個疑問,莉拉女公爵和梅菲斯也同樣很奇怪。但貝納索的解釋讓大家都無話可說︰因為這種大型的祭祀儀式必須在教會的聖日舉行,而再過十三天,正是夏至日,乃是蘭森德爾教會的聖日之一。

    不過貝納索接著說,雖然祭祀儀式暫時無法舉行,瘟疫不能完全驅除。但只要將黎明之石供奉在蘭森德爾神殿中,自然也能相應地減輕瘟疫,至少可以保證方圓一定區域內的絕對安全——當听到這句話的時候,瓊恩腦中已經浮現出一副場景︰無數居民拖家帶口在蘭森德爾神殿周圍搭著帳篷,打著地鋪,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難民營……

    好吧,反正情況也只能這樣了。貝納索是目前能找到的最高位階的蘭森德爾牧師,算是權威——原本跟梅菲斯一起的那個紅頭發的坦納斯位階倒是更高,可惜路上被人面獅亂刀砍死了——所以大家只能听他的。
jacky751101 發表於 2008-5-17 22:24
燭堡篇 第二節 前往燭堡
    這邊事情基本算是有了結果,剩下來也用不著瓊恩和梅菲斯操心了,自然有莉拉女公爵和貝納索牧師等人去安排籌備。消息很快傳出,瓊恩都已經听到市政府外面的歡呼聲。說得冷血點,瘟疫橫行這麼久,每天都死人,開始極度驚慌惶恐,如今大家都已經有些麻木了,一副听天由命的派頭。總算黎明之石到來,算是打了一記強行針,讓大家又看到了希望,否則不等瘟疫把所有人殺死,自己先要從精神上垮了。

    梅菲斯來博得之門,就是為了送黎明之石,如今任務完成,可以回去復命了。瓊恩來此卻是為了找個叫拉沃克的老巫師送信的,他本來準備向莉拉女公爵打听一下,但看對方正忙得不可開交,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沒有開口。這世界上又沒有身份證和戶口簿這種東西,一個連布雷納斯王子都找不到住處的老巫師,不知道躲在哪里隱居,莉拉女公爵身居高位,日理萬機,估計也不會知道,還是自己慢慢打听好了。就怕老家伙身體虛弱,在這場大瘟疫中早早掛了,那可真是麻煩。

    莉拉公爵安排瓊恩和梅菲斯住下休息——為了安全起見,直接就安排進蘭森德爾神殿里了,托庇于黎明之石,免得染上瘟疫一命嗚呼。從這點來說,瓊恩覺得莉拉公爵真是個好人,考慮十分周到。梅菲斯是提爾的聖武士,住蘭森德爾神殿倒也沒什麼意見,事情就這麼定下來。

    ※※※

    果然如瓊恩所料,黎明之石的消息一傳出,蘭森德爾神殿的周圍立刻擠滿了還沒逃走的市民們。地位高者直接就搬進了神殿里,莉拉公爵甚至把整個市政府的班子都帶過來了,就在神殿後院中辦公。

    人人都是怕死的,尤其是在已經看到生存的希望時。

    所有的行政工作人員都集中到蘭森德爾神殿里來了,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籌備著夏至日將要舉行的祭祀儀式,除了梅菲斯和瓊恩。一方面是因為不熟悉情況,也幫不上什麼忙,另一方面因為是客人,就算人手再缺乏,也不至于打主意到他們頭上。

    梅菲斯對此無所謂,她每日的日常安排就是吃飯、睡覺、練劍、看書。很多時候,當瓊恩看見她一襲便裝,坐在花園的長椅上安安靜靜捧著一本書的時候,都恍然有一種錯覺,仿佛看見的不是那位曾經揮舞銀劍所向無敵的女聖武士。

    瓊恩自然更無所謂,他正好趁這個空閑鍛煉提升自己的魔法技藝。出門近兩個月,一直在沙漠和路上折騰,基本沒有多少學習的時間,不但沒什麼進步,簡直都隱約有些退步了。好在陰魂城的巫師學校基礎教育扎實,稍加溫習,很快又恢復過來。

    他甚至已經隱隱約約地感覺自己將要觸摸到魔網的更深一層,感覺到自己很快將會見識到更神秘更玄妙莫測的力量——但這些並不就意味著更強大的魔法。

    巫師的力量提升,有兩個方面。其一是觸摸魔網的更深層次,汲取更強大的力量;其二則是學習掌握更多更高明的魔法,這兩者是相互作用的。空自能觸摸到深層魔網,汲取強大力量,卻沒有掌握相應層級的魔法,那就像是明明有了高級的原材料,手里卻缺少配方,依舊發揮不出效用來。除非能自創新配方,那就不是尋常人所能辦到的了,非絕頂天才加頂級大巫師水準不可。

    陰魂城的巫師學校圖書館里,學生的權限僅僅能抄錄到低階法術。瓊恩的魔法書里記載的法術也不多,基本都已經學過了。要想進一步提升,他需要一個奧術圖書館,學習更高明的法術;或者有一位前輩巫師指點。

    博得之門城市里有這樣的圖書館麼?

    當他向神殿的牧師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對方搖了搖頭。“沒有,”牧師說,“城里有圖書館,但恐怕不會有你需要的東西。”

    再仔細一打听,才知道在博得之門這座城市里,巫師居然是非常罕見的存在,幾乎找不出幾個,當然也就不會有供巫師使用的圖書館了。

    這倒也罷了,瓊恩雖然在陰魂城這種巫師遍地的地方呆習慣了,但至少也在阿德巴城停留過,知道在物質界的城市里巫師未必如陰魂城一樣普遍。但如果這麼說的話……

    “那,如果我想尋找一位老巫師,但除了名字外一無所知,這應該如何著手呢?”

    瓊恩向對方虛心請教,他留了點心眼,沒有說出拉沃克的名字。陰魂城如今名聲很惡劣,布雷納斯王子顯然也不是什麼好人,鬼知道他要來找的這個“拉沃克”是什麼貨色。情況不明,還是不要貿然說出來,免得招來麻煩。

    “這樣啊,”牧師想了想,他倒也沒問老巫師叫什麼名字,“這里確實是極少有巫師的……而且您知道的,蘭尼斯特先生,這瘟疫一起,一切都弄得亂七八糟的。現在這種時候,想找個沒有詳細資料的人恐怕是很難的,而且您也不方便出門啊,”他點點頭,“我看,您不如先把這件事情放一放,等這攤子事情完了,再請莉拉公爵幫忙看看吧。”

    必須說,牧師的建議合情合理。這種瘟疫橫行的時期,還是躲在蘭森德爾神殿里比較安全,有聖物庇護著。貿然走出去,只怕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不過,”牧師接著又說,“您要找的那位老巫師,他確定是住在這座城里嗎?”

    瓊恩搖頭,“只知道在這附近,未必在城里。”他回答,布雷納斯王子當時就是這麼說的。

    “我猜想,您可以等瘟疫平息了,去燭堡踫踫運氣,”牧師熱心地建議說,“很多巫師都居住在那里,或許其中就有您要找的人。而且您剛才不是詢問圖書館嗎,燭堡就正是大陸首屈一指的圖書館啊,無論您需要什麼資料,那里都能提供……不過,收費非常昂貴,您要有心理準備。”

    瓊恩這是第二次听人提起燭堡了。第一次是莉拉公爵在介紹情況的時候,說曾經派遣使者去燭堡,請“卷冊守護者”烏爾蘭特大巫師佔卜。

    “烏爾蘭特先生啊,”牧師謹慎地評價著,“他是燭堡的最高領袖,一位非常著名的預言師,還有博學士的頭餃。呃,蘭尼斯特先生,請允許我給你一個誠懇的建議,如果您有機會去燭堡,並且有機會能和他共進晚餐,您一定不要拒絕回答他的問題——任何問題都不要拒絕回答。”

    “為什麼?”

    “這個,”牧師聳聳肩,“他總是喜歡在晚餐時提一些匪夷所思的問題,而如果你拒絕回答,甚至只是稍稍流露出猶豫的意思,他就可能會大發脾氣,把你趕出燭堡。”

    瓊恩微微皺了皺眉頭,听起來這是個脾氣古怪的老家伙,希望自己要找的那個拉沃克不是這種類型,否則可就有得頭疼了。

    總之,從牧師口中,瓊恩得到了一些有價值的信息,最重要的就是“燭堡”這個大圖書館。他翻了翻地圖,發現距離博得之門不遠,坐馬車最多兩天就到,如果快的話清晨出發,當天晚上都可能到達。

    他考慮是等瘟疫結束了再去,還是現在就動身。想來想去,最後還是決定明天就出發,在這里呆著無事可做,實在無聊得很,他又不喜歡吵鬧,每天看到神殿里人來人往,神殿外熙熙攘攘,就不免有些頭疼。燭堡雖然距離博得之門很近,卻絲毫沒有染上瘟疫,呆在那里也安全得很。正好看看書,研究魔法,順便打探一下老巫師拉沃克的消息,可謂一舉兩得。

    牧師說燭堡收費高,這個瓊恩倒不擔心,他如今口袋也算滿了,總不至于連圖書館的門票都付不起;至于那個烏爾蘭特老家伙,既然脾氣古怪,自己躲著不招惹就是。不過這一趟去了,至少要等這邊祭祀儀式完成,瘟疫平息了他才會回來,中間有十來天的時間呢,難道要一個人孤單寂寞麼。

    自然得要把梅菲斯帶去。

    他走到梅菲斯房間的門口,敲了敲門。

    “請進。”

    少女正*著床頭看書,她穿著淡藍色的襯衫,淡金色的短發在長途旅行中不知不覺變長了,已經垂到肩頭,遮住了小半邊臉。她現在的模樣看起來安靜而乖巧,仿佛還只是個稚氣未脫的小女孩。

    還不知道她的年齡呢,瓊恩想。

    問女性的年齡,這是比較失禮的行為,除非是非常親近的人。瓊恩和梅菲斯關系有些微妙,他也一直沒有問過,但猜測起來,估計也就只和自己年齡相當,在十五歲左右,不會太大。

    他告訴梅菲斯,打算去燭堡一趟。少女靜靜地听完,沒有做任何評論,“你要我和你一起去?”她最後問。

    “唔,我是比較希望……”

    “什麼時候動身?”她直接問。

    “我想明天早上就出發。”

    梅菲斯點點頭,表示知道,不再說話,低下頭繼續看書。瓊恩站了一會,退了出去,順手把門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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