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可防範的生命殺手,其中第一名為吸菸,第二名為飲食過量與長坐不動的生活習慣,亦即肥胖問題。
肥胖症是各類疾病之危險因子(如高血壓、高血脂症、高尿酸及痛風、第二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等),與相當多可怕疾病的致病率與死亡率有關。當體重過重時,只要持續地適度減輕體重達5~10%,即可大大降低肥胖對身體的危害。
肥胖的產生是因為能量代謝的失衡,當能量攝入過多而超出能量的消耗時,過多能量就會在體內轉化為脂肪沉積下來,導致了肥胖的發生。理想的體重控制計畫是能做到能量均衡,意即減少能量攝入、增加能量的消耗。
衛生署邀請中華民國營養學會、肥胖醫學會、糖尿病學會、肥胖研究學會等醫學、營養學及公共衛生學方面多位學者專家,組成肥胖定義小組及處理小組,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後達成共識,以身體質量指數(BMI)24訂為國人體重過重之切點,BMI27為肥胖之切點。
根據目前最新之全國營養健康調查資料顯示,國人代謝症候群危險性在BMI升到24以上時有明顯之增加。雖然世界衛生組織以BMI30以上定義為肥胖,但高加索人種BMI30之脂肪含量相對應之中國人BMI數值約為27。
調查發現,國內BMI27以上之成人中約85%以上有肥胖相關之代謝症疾病。BMI24以上之成人中65%女性、68%男性有代謝症候群相關病徵,而BMI24以下之成人中70%女性、68%男性無此病徵。因此最後將國人過重之切點訂在BMI=24,肥胖之切點訂在BMI=27。
中央(腰腹部)肥胖和各種肥胖相關代謝疾病之關係更為密切。國際肥胖任務小組(IOTF)在亞太地區提出之建議書中曾經以日本人之資料作為依據,建議以女性腰圍為80公分,男性腰圍為90公分做為中央肥胖的切點。由於國人BMI27之成人之平均腰圍亦為女性80公分、男性90公分,因此亦建議以此數值訂為國人中央肥胖之切點。肥胖的處置方式包括:
●飲食控制
●運動
●行為治療(自我監測進食情形、刺激性控制、壓力處置、加強性治療、學習體重回升防範技巧與認知改變)
●藥物治療、手術
肥胖之處理方式,必須以飲食控制、運動及生活習慣修正為基本原則。當飲食控制、運動及生活習慣努力一段時間後,若仍無法達到減重目標,而其失敗之原因被診斷為無法改善,才考慮使用減重藥物。使用藥物治療肥胖時,則必須考慮藥物之副作用、服用期間及效益,並且仍須飲食控制及運動之配合。
體重的控制需要飲食的控制加上規律的運動,兩者缺一不可,並且不可強求或操之過急,因為當體重下降後,若是沒有持續保有良好的飲食及運動習慣,則身材終會再度走樣。因此,健康的根基在於適當的體重控制,而體重控制就是培養良好飲食及運動習慣的必然結果。
[ 本帖最後由 goodcat1111 於 2008-7-29 23:0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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