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gpx28460 於 2009-3-13 13:22 編輯
雅虎新聞說
說部分機車騎士為求「拉風」,將排氣管改裝朝上,卻讓後方騎士與行人「廢氣撲鼻」,交通部考慮在檢驗標準中增加「排氣管需維持水平」條款,開罰九百至一千八百元,新制最快下半年實施。
最重可罰一千八 看來以後想拉風 得要小心嚕
交通部最近研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案,路政司指出,台灣有關排氣管檢驗規範已比國外嚴格,例如排氣系統應有隔熱防護裝置,就是為了防止騎士或乘客遭排氣管燙傷而有的特殊規範;不過,對排氣口的角度,並無特殊規範。
有不少騎士申請改裝車輛後,將排氣口尾端的出氣口朝上,雖然看起來很拉風,但卻因高度與角度關係,廢氣排放時,可能直接朝著後方騎士與行人臉上而去,除造成環保問題,也有健康疑慮。
以上資料來自雅虎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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