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治安連MM都不放過

弘仔 發表於 2010-4-10 11:44
殺雞焉用牛刀..

對付女生居然用到拳打腳踢!

實在很暴力喔!!

不是頂多規勸或者開罰...

到最後居然暴力相向..

員警還在問顏女你剛剛罵什麼?再罵一次?錄音?

根本就是在叫人犯罪...員警能夠誘人犯錯?

自己要叫人罵 還要錄音蒐證...?
liuaa8 發表於 2010-4-10 11:59
其實那個警察也不用那麼認真,
他就是太認真了!
jennytoy 發表於 2010-4-10 12:08
警察的父母 就可以讓 劉小姐 這樣無禮問候嗎
警察的父母 就不是 人生父母養的嗎
alect 發表於 2010-4-10 12:15
有配槍的工作 情緒管理很重要
今天被罵被嗆就來個過肩摔
下次被罵被嗆是不是就要開槍?
康笏南 發表於 2010-4-10 12:19
學柔道的都知道應該用小內割 , 搞不好還可以步上禮堂呢(好像是哪個偶像劇吧) !
條子會說 : 小姐請不要性侵我 !
tonyMIT 發表於 2010-4-10 12:33
有必要揍一個女生嗎???
開開罰單意思到了不就好了嗎???
不懂警察在搞什麼~只敢搞我們普通老百姓@@
moon954 發表於 2010-4-10 13:09
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我想可能有他理由再吧
b5016 發表於 2010-4-10 13:44
不過那女的她自己也要負點責任
她的嘴巴不太乾淨阿
聽了當然會火大
ricky0911 發表於 2010-4-11 01:53
好吧  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基本上  我覺得這個檳榔西施就是兩個字『白目』
怎麼說呢?  這件事情搞得連內政部長都要被立法委員質詢
內政部管警政署  警政署管台北縣警察局  台北縣警察局 管中和分局   中和分局管員山派出所   以及中和的檳榔攤
要開個檳榔攤  尤其這種有檳榔西施的   老闆肯定都會跟分局的一起泡茶  打打關係
今天發生這樣的事情  擺明了就是不給警察面子  讓警察下不了台

以後還有可能這樣明目張膽的繼續開下去嗎?  我很懷疑。  不被大力掃蕩導致關店  就很偷笑了。

我推測事情發生之後,肯定老闆嚇得皮皮挫,趕緊打電話去跟派出所主管甚至分局的主管道歉,同時也要
那位檳榔西施從此封口,上電視節目一律要放低姿態,承認態度『有些不好』。

簡單這樣說好了,這位『白目』的檳榔西施破壞了 整條中正路有『清涼檳榔西施』的店的生意,以及這條路上檳榔攤老闆跟警察建立起來的『默契』,付出的代價真的不小。
cck5168 發表於 2010-4-11 07:27
個人比較好奇的是,
一個170公分、體重80多公斤的員警,
對160多公分、40多公斤的女生側摔,
怎麼會造成員警左手掌虎口有撕裂傷?
回主題:
既然警方已有錄影蒐證,何不直接移送法辦就好,
有必要來個側摔嗎?
平常 ...
ck4u999 發表於 2010-4-7 13:33

應該掉這個員警去抓飆仔
讓他把每個飆仔都側摔
如此我會很用力為他鼓鼓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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