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朋友们 请不要再拿大陆客来说事了

liwozhenri 發表於 2010-7-17 10:55:0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8 19317
liwozhenri 發表於 2010-7-17 16:13
本帖最後由 liwozhenri 於 2010-7-17 16:16 編輯

原来是这样明白了、

那你们为什么不限制 或者禁止大陆客来台湾呢

受虐待狂吧

看来台湾也是和大陆一样

一堆屁民瞎吵吵

也是表面上的民主

政府如果听了你们的意见 应该限制 或者禁止大陆客来台啊

哎屁民 就是屁民啊
hzfss 發表於 2010-7-17 16:16
嫖妓只要沒有強迫女生或是性虐待的話.我認為不犯法.因為各取所需
所以妓女跟嫖客不應該抓的.不過因為各國法律不同.對於嫖妓的定義不同
PS:在台灣嫖妓.是不罰嫖客的

反而是大陸警察有瀆職.台灣嫖客中就流傳一句話- ...
861 發表於 2010-7-17 14:15



"嫖妓只要沒有強迫女生或是性虐待的話.我認為不犯法"
犯不犯法是你认为的哦?
在台湾 你们嫖客要怎么嫖我不管
在中国大陆就是违法的
别拿“你认为”来认定好不好 OK?
把你们的法律 套在我们的头上  是你不懂 还是在扯蛋啊
犯了法不说自己人烂,还逃脱说“我认为不犯法”
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倒打一耙说你们警察亵渎
这就是你的态度咯?

至于说警察的亵渎, 欢迎你们来监督大陆的警察
但是别搞得你们没事一样,我不想发帖骂你们的警察而已
大家的水平,一清二楚,别搞得你们很干净一样
kkk1968128 發表於 2010-7-17 16:27
回複樓上861大大的帖子:

【嫖妓只要沒有強迫女生或是性虐待的話.我認為不犯法.因為各取所需】
以上閣下的根據換句話來理解就是自由問題:你情我願、“各取所需”不礙第三人自由的事情,對嗎?那麽,民國法律對性侵刑事案件的處罰過于偏低、一堆人要廢死、人權團體只高唱保障涉案人人權等,說不客氣地話,在台灣完全可以直接從國中甚至國小強制、引誘等手段發展來做這一行···當台灣民衆發覺自己的妻女、侄女孫女什麽的都成爲潛在的妓女時,會答應嗎?

【在台灣嫖妓.是不罰嫖客的】
這讓同樣身爲男性的鄙人感到高興,這樣法律制定的確實有利于市場繁榮、“娼”盛···贊一個!但是,這真的體現法的公平、公正嗎?難道,女性工作者們從事無汙染、無工廠、不占什麽土地、以身體爲經營工具,卻要承擔所有的責任···雖然,過去、現在、將來仍然無法阻絕交易的不斷發生···法能起到什麽作用呢?

【反而是大陸警察有瀆職.台灣嫖客中就流傳一句話--大陸警察有錢就好解決】
這說明了什麽呢?難道對比出台灣警察非常棒···讓台灣民衆“窩心”,或是比爛···

【我是希望能把這些人都抓出來···讓司法更公平】
絕對多數民衆都希望生活在所謂的上述公平社會中,那麽,大陸也出現上述類似事件,對嗎?尤其是最近大陸重慶被注射極刑的涉黑司法官員···
liwozhenri 發表於 2010-7-17 16:48
哎 天下的警察都一样

台湾的警察 和黑道大哥 喝茶聊天

黑道大哥 被枪杀 警察都躲到了桌子底下

你们凭什么笑话中国警察呢
s05491535 發表於 2010-7-17 17:57
妳要我們尊重你們  那你們是不是該拿出誠意來??
ga702828 發表於 2010-7-17 18:13
回原來版大
台灣最出名的就是言論自由
你不要別人越想要
看看警惕一下自己
有能力阻止一下別人
不能否認
每個國家都有這樣的時期
看看就算了吧
aquariusstar 發表於 2010-7-17 18:25
要別人尊重你們,請先尊重別人
起碼最基本的
來到台灣的論壇就請用繁體字
用什麼鬼簡體,一點禮貌都沒有
還老是在說中國是禮儀之邦
xelloss86 發表於 2010-7-17 18:31
雖然彼此國情不同是真的,不過或許到對方國家旅遊該事先做些功課才是
就算不清楚我想也應該約束自己與同伴的行為,不製造髒亂,以免破壞別人對自己的看法
當然也相信也有一部分的對岸遊客潔身自愛...
大家都知道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士種很糟糕的感覺,不過一旦有了破壞形象的事件之後人們就只記得他人不好的一面自然是在所難免
yen150 發表於 2010-7-17 18:47
這主題再講下去
肯定會有飛彈對準的話題
861 發表於 2010-7-17 19:13
本帖最後由 861 於 2010-7-17 19:38 編輯
"嫖妓只要沒有強迫女生或是性虐待的話.我認為不犯法"
犯不犯法是你认为的哦?
在台湾 你们嫖客要怎么嫖我不管
在中国大陆就是违法的
别拿“你认为”来认定好不好 OK?
把你们的法律 套在我们的头上  是你不懂 还 ...
hzfss 發表於 2010-7-17 16:16


所以我才罵你們警察阿

嫖妓在大陸是犯法的.但是大陸警察卻有人收錢放人
導致台灣嫖客認為有錢就不用怕被抓

去別的國家當然要遵守那邊的法律.若是被抓的話就該被處罰
可是國外嫖客往往付錢給警察後就沒事了

請問讓國外嫖客不怕法律.問題出在哪裡呢?

要不然大陸民眾也不會說大陸的色情行業被警察以及官員包庇
沒有包庇的話.色情哪會這麼猖獗

而前面是說我的觀點.不是說我的觀點是這樣去大陸就能嫖妓
去別的國家當然要遵守那邊的法律.入境隨俗

以上閣下的根據換句話來理解就是自由問題:你情我願、“各取所需”不礙第三人自由的事情,對嗎?那麽,民國法律對性侵刑事案件的處罰過于偏低、一堆人要廢死、人權團體只高唱保障涉案人人權等,說不客氣地話,在台灣完全可以直接從國中甚至國小強制、引誘等手段發展來做這一行···當台灣民衆發覺自己的妻女、侄女孫女什麽的都成爲潛在的妓女時,會答應嗎?


麻煩請你先去補充一下法律相關常識在來談
至於妓女.我前面說了各國定義不同.西方有很多國家可是妓女合法化經營的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負責.沒有被逼迫而自願下海就要自己去承擔其責任

【在台灣嫖妓.是不罰嫖客的】
這讓同樣身爲男性的鄙人感到高興,這樣法律制定的確實有利于市場繁榮、“娼”盛···贊一個!但是,這真的體現法的公平、公正嗎?難道,女性工作者們從事無汙染、無工廠、不占什麽土地、以身體爲經營工具,卻要承擔所有的責任···雖然,過去、現在、將來仍然無法阻絕交易的不斷發生···法能起到什麽作用呢?


是不公平沒錯.不過各國法律不同
西方國家承認妓女合法.若用大陸的制度來看西方的妓女制度.請問合適嗎?

也因為如此.台灣有人才會說性交易合法化
【反而是大陸警察有瀆職.台灣嫖客中就流傳一句話--大陸警察有錢就好解決】
這說明了什麽呢?難道對比出台灣警察非常棒···讓台灣民衆“窩心”,或是比爛···


我有說過台灣警察好嗎?
我在卡國從來沒有說過台灣警察好

我乃是說出一個事實--收錢放人

【我是希望能把這些人都抓出來···讓司法更公平】
絕對多數民衆都希望生活在所謂的上述公平社會中,那麽,大陸也出現上述類似事件,對嗎?尤其是最近大陸重慶被注射極刑的涉黑司法官員···


對阿..一樣的觀點阿
抓越多的話越能讓司法變好阿

哎 天下的警察都一样
台湾的警察 和黑道大哥 喝茶聊天
黑道大哥 被枪杀 警察都躲到了桌子底下
你们凭什么笑话中国警察呢
liwozhenri 發表於 2010-7-17 16:48


拜託.我有說過台灣警察好嗎?

請先看清楚重點

原来是这样明白了、
那你们为什么不限制 或者禁止大陆客来台湾呢
受虐待狂吧
看来台湾也是和大陆一样
一堆屁民瞎吵吵
也是表面上的民主
政府如果听了你们的意见 应该限制 或者禁止大陆客来台啊
哎屁民 就 ...
liwozhenri 發表於 2010-7-17 16:13


除非是大陸民眾讓全體台灣人極度反感
不然是不可能禁止大陸遊客來台

因為觀光客來台觀光時若不犯法.沒有理由禁止來台.這也是觀光客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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