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公告:109年起全面禁用石綿

su_sin_min 發表於 2010-7-27 00:03:4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853
【聯合報╱記者鄭朝陽/即時報導】 2010.07.26 09:26 pm

  
為了降低民眾的健康風險,環保署今天公告,將從民國109年7月1日起全面禁用石綿。另外,環保署也將新增列管滅蟻樂、十氯酮、五氯苯、六溴聯苯…等12種持久性有機汙染物,它們具有不易分解、生物濃縮、生態急毒性及致癌特性。

環保署表示,自104年7月1日起,將禁止石綿用於建材填縫帶,並自109 年7月1日起禁止石綿用於石綿瓦、剎車來令片及擠出成形水泥複合材中空板之製造。此後台灣將不再製造、輸入石綿製品。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為避免吸入石綿釋出物質,影響國人身體健康,環保署今天公告全面禁用石綿計畫,顧及廠商因應時程,將分兩階段實施,10年後全面禁用。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長林建輝今天表示,石綿普遍用於建材、汽車剎車來令片等民生用途上,但人體長期吸入,會造成肺部纖維化的肺矽症。

林建輝指出,環保署訂定全面禁用石綿期程,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禁止石綿用於建材填縫帶,自109年7月1日禁用於石綿瓦、剎車來令片及成形水泥複合材中空板。

另外,環保署新增列管滅蟻樂、十氯酮及全氟辛烷磺醯氟等1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環保署表示,這次檢討修正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主要是針對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這類物質具有不易分解、生物濃縮、生態急毒性及致癌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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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5-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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