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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送醫竟花1.5時 菜鳥救護員被控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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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送醫竟花1.5時 菜鳥救護員被控害命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8-9 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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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809/8176.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809/8176_640.jpg[/applenews]
【張君豪、陳建緯、余思維╱北縣報導】真是太離譜!台北縣兩名菜鳥救護員,日前出勤救護一名癲癇發作的男子,竟然花了一個半小時才將男子送到醫院,導致男子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雖經急救恢復生命跡象,但男子七天後因缺氧性腦病變,引發心肺衰竭死亡;家屬昨哭訴,到醫院僅二點八公里、車程約十分鐘,痛罵:「用走的都不用那麼久!」指控救護員延誤送醫害人枉死。
處置離譜
遭控的救護員是北縣消防局第五大隊清水分隊的救護員陳永生及楊譚淵,陳永生任職消防隊員僅一年,楊譚淵則任職近兩年,兩人上月二十五日出勤救護三十七歲的林均和,但卻花了一個半小時,才將林男送到醫院,林的家人指控兩人延誤送醫害命。對此,消防局第五大隊長羅凱文說,該做的都做了,強調全案已進司法程序,尊重檢警調查結果。
林均和的家人向《蘋果》投訴,上月二十五日傍晚,林男突然癲癇發作,家屬緊急在傍晚六時十四分報案,報案時也告知是癲癇發作。救護員雖在十分鐘內抵達,但到場後卻說要等林男停止抽搐後再搬移「比較安全」,結果枯等了四十多分鐘。一直等到晚上七時,家人見林男臉色發紫,緊急提醒救護員,救護員才緊急幫他戴上氧氣面罩、監測心跳,送醫過程花了一個半小時。
指消防局擬百萬和解
北縣消防局清水分隊警消楊譚淵(圖)、陳永生,遭控延誤送醫導致男子林均和枉死。陳建緯攝
林媽媽說,兒子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雖搶救恢復生命跡象,但七天後凌晨二時許宣告不治,事後北縣消防局還企圖以一百二十萬元和解,央求他們不要提刑事告訴,林媽媽泣訴:「我堅決提告,要替兒子討公道!」而遭控的救護員陳永生昨說,當時他與楊譚淵趕抵現場,分攜椅形擔架及三合一氧氣瓶上樓搶救,因林男全身不停顫抖,在場五人合力按壓,仍無法順利坐上擔架,他監控林男脈搏,楊譚淵則替林男戴上氧氣罩,約五十分鐘後,林雖陷入昏迷,但呼吸心跳正常,才將林送醫,他說:「我對天發誓,能做的都做了!」
「五到十分鐘須送醫」
對此,羅凱文說,陳永生、楊譚淵雖到職不到兩年,但都曾在救護勤務救回到院前死亡患者。事後,消防局循社會救助管道幫林家募集一百二十萬元「緊急救助金」,非自認疏失的和解金。對於兩名救護員花一個半小時才將患者送醫,北市消防局救護科股長王耀震說,癲癇患者發作時都很危急,一般要在五到十分鐘內送醫才行。耕莘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楊忠謀也說,超過三十分鐘就很危險。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副教授唐雲明說,救護員發現情況危急時,應立即與勤務中心聯繫,或諮詢急診室醫師協助處理,他認為「該案救護員未按標準程序執行,加上個人誤判,才導致這起遺憾。」
癲癇發病急救事件簿
資料來源:林妻李佩珊、台北縣消防局
癲癇 正確急救流程
1.先移除患者周遭可能導致受傷物品。
2.固定患者頸椎並檢查其呼吸道是否暢通。
3.適度給予患者氧氣。
4.檢查評估患者脈搏心跳狀況,將患者送醫急救。
台北縣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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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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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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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莘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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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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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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