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搜 尋
本版
發表
會員
首頁
時事
表特
新奇
娛樂
運動
科技
有趣
登入
註冊
使用者組:LV:0 觀光客
主題
帖子
卡幣
我的帖子
我的收藏
我的好友
我的勳章
設定
登出
卡提諾論壇
»
首頁
›
隱藏區
›
時事討論(鎖)
›
搭高捷被誤偷吃 7警架走
0
1
0
搭高捷被誤偷吃 7警架走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8-18 07:00:57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
938
[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818/8459.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818/8459_640.jpg[/applenews]
【王吟芳、許淑惠╱連線報導】高市男子徐至正吃飯咬破嘴唇,口含衛生紙止血,搭高雄捷運時被站長誤認吃東西,他吐出衛生紙,竟被捷運警察強制要求出示身分證,徐男拒絕盤查並打罵警員,被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但法官審理後認為警方非法盤查,不能強制要求徐男出示身分證,判徐無罪。
執法失當
律師余文恭指出,確定乘客沒有吃東西後,警方應說明盤查的理由。捷運乘客許珮楨也認為「乘客已說明且吐出衛生紙,警方執法過當」;乘客阿憲則說:「警方要盤查一定有原因,這樣判決恐會增加執法困難。」
唇破含衛生紙止血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徐至正(二十九歲)今年一月間搭高捷,在信義國小站因嘴巴鼓鼓的疑似咀嚼食物,被站長杜孟璋攔下,徐解釋嘴巴裡的是止血衛生紙不是食物,並將衛生紙吐在杜手上,在場的捷運警察劉俊宏、張興雄上前關切,要徐出示身分證件查驗身分。徐至正拒絕盤查,兩警員則電召五名警員支援,徐男見群警趕到不滿大罵:「警察也有壞人,會強暴、輪姦」、「你們這群垃圾、狗,死定了!」七警員合力將他架住,扛起帶回派出所,徐男掙扎拳打腳踢,打傷警員劉俊宏,被依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與傷害起訴。法院審理時徐承認罵員警,他表示,當天站長查問時,他吐出衛生紙證明沒吃東西,但警方還是認定他吃東西,還要檢查身分證件,「我又沒犯法為什麼要被查驗?」法院審理認為,徐男口含衛生紙,疑似吃東西的行為,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的六種盤查情況,就算違反《大眾捷運法》,也只能處以罰金,未達需要盤查的程度。反而是警方的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方既然是非法執勤,就已不是執行公務,所以徐男罵警員、掙扎抵抗打傷警員都不構成妨害公務,昨判他無罪。高市捷運警察隊許多警員昨替被打傷的警員劉俊宏抱屈,並強調警方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在徐至正不配合站務員查問時盤查身分,他們不服法官判決,將上訴討公道。《蘋果》昨未聯繫上徐男,不知其回應。
「忌拿大砲轟小鳥」
台中縣豐原分局偵查隊許銀湶表示,《警察職權行使法》規範警察在公共場所有六種情況下可盤查臨檢,包括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有事實足認為民眾知情犯罪、為防止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受危害、藏匿人犯、無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和路段及管制站者。但盤查時警察須衡量個案輕重緩急,拿捏比例原則,最忌拿大砲轟小鳥,讓民眾感覺太超過。
男子與警察衝突經過
1
高捷站長質疑徐至正吃東西,徐男將衛生紙吐在站長手上,證明自己沒吃東西,捷運警察過來關切。
2
警察要求徐至正出示身分證件遭拒,雙方口角爭執,警方合力扛起徐男帶回派出所調查。
捷運對飲食的限制
資料來源:《大眾捷運法》
信義國小
,
捷運
,
衛生紙
,
身分證
,
高雄捷運
回覆
檢舉
已有(1)人回文
電梯直達
升序瀏覽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5-8 16:59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回覆
檢舉
進階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文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發表新帖
新聞達人
LV:1 旅人
追蹤
12951
主題
12950
回文
2
粉絲
卡提諾狂新聞
卡提諾論壇 Ck1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