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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婦人不滿黃姓丈夫小氣,對家人刻薄,又把同性戀長子趕出家門,在菜裡加硝酸鹽水和清潔劑髒水給丈夫吃,被丈夫裝監視器拍到加料畫面,報警控告她下毒。張婦辯稱只想教訓老公,但檢方認為張婦四個月內加硝酸鹽和髒水次數多達七十次以上,足以讓丈夫慢性中毒死亡,昨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她。
做法極端
黃男(五十歲)昨表示:「結婚二十年,我不曾打過她,只因對孩子教育理念不同,就用這種蠢方法對付我,她不曾道歉,沒有悔意,我不原諒她。」張婦(四十八歲)昨激動哭訴:「我是蠢,蠢得忍他二十年,以為可以等他改變脾氣,改變自私,他用髒話罵我二十年。我向他要買菜錢,他回罵:『這是給你的買B(指屄)錢!』(意即把妻當妓女,付買春錢)這是人過的生活嗎?」
長子生病拒付醫藥費
黃男原是軍人,退伍後僅靠退休俸生活,沒有工作,張婦則是家庭主婦。台中地檢署偵辦時她表示,婚後不滿丈夫小氣,長子從小體弱多病,他不但拒付醫藥費,還要醫師放棄急救;長子就讀台中一中資優班,不給課輔費;長子考上東海大學,也不給生活費,待長子「出櫃」公開同性戀身分,丈夫還將兒子趕出門。檢方查出,張婦今年三月買了五公斤硝酸鹽,每次用水溶化加入丈夫吃的菜,或用塑膠袋浸泡水、清潔劑水摻進張夫喝的水,企圖使丈夫飲用後,慢性中毒死亡。今年五月初,黃男發現家裡出現很多不明瓶罐起疑,裝電話錄音機錄到張婦告訴長子欲毒死他,就在客廳和陽台裝監視器,拍到張婦下毒畫面,報警處理,警方隨即在家中搜出她買的硝酸鹽。張婦否認企圖殺人,她說:「電視上說硝酸鹽是清潔劑的一種,吃了會肚子痛,我要讓他肚子痛,讓他知道兒子生病的痛苦,教訓他。」
硝酸鹽過量會休克亡
張婦的長子在部落格寫文章表達對父親的怨恨。翻攝畫面
檢察官調查發現,張婦下毒達七十次以上,逾越教訓程度,認定她有殺人犯意,昨將她依法起訴。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主治醫師楊振昌表示,平常吃的蔬菜也有硝酸鹽,少吃不會有事,若吃的量太多,會經由胃腸道細菌作用,轉變成有劇毒的亞硝酸鹽,可能引發頭暈、嘔吐甚至缺氧導致休克死亡,也會有致癌風險。台中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表示,長期婚姻關係失調,很容易出現極端的解決方法;且常因溝通不良,當事人往往對另一方的怨懟渾然不知,更加深彼此的誤會和仇恨。他建議,夫妻若遇難溝通或無法解決的障礙,可向縣市政府的家庭教育中心求助。
硝酸鹽 NaNO3小檔案
警方逮捕張婦時查扣硝酸鹽等證物。資料照片
◎用途:常用於熱狗和肉類製品防腐劑。◎毒性範圍:人體每天每公斤體重吃進超過5毫克,身體就無法吸收,成致癌物質。例如,50公斤的人,每天不能吃超過250毫克。◎中毒症狀:頭痛、噁心、嘔吐或心搏加快、呼吸急促、血壓下降。◎化學變化:硝酸鹽進入腸胃道時,有時因細菌作用,轉化成劇毒性的亞硝酸鹽,使身體血紅素變質,不能帶氧,缺氧後休克死亡。資料來源:榮總臨床毒物科主治醫師楊振昌
怨妻毒夫事件簿
2010/3 張婦向化學原料行購買硝酸鹽5公斤,將少許硝酸鹽放在盤子加水溶解,再盛裝菜餚給丈夫吃
2010/5 黃發現家裡出現不明瓶罐,心生疑竇
2010/6/15 黃從電話錄音聽到張婦告訴大兒子要毒死他
2010/7/02 黃在陽台和客廳裝監視器,拍到張婦下毒畫面後報警
2010/7/30 警在黃家查獲硝酸鹽3.2公斤,清潔劑和塑膠袋浸泡水400公克
2010/7/31 法院收押張婦
2010/8/30 法官裁定張婦1萬元交保
2010/9/15 檢察官以殺人未遂罪起訴張婦
資料來源:台中地檢署起訴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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