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男交保 客斥「第一個跑」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3-8 06:00:1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617
[applenews=http://twvid.edgesuite.net/video//20110308/3749ffa9dd37d66ad923.mp4]http://twvid.edgesuite.net/www/extfile/artvideo/20110308/3749ffa9dd37d66ad923_640.jpg[/applenews]
【許淑惠、王智勇╱綜合報導】ALA夜店大火釀9死,檢察官昨凌晨以有串證之虞聲押負責人王銘哲獲准;甩火惹禍的猛男舞者朱傳毅被以有逃亡之虞聲押,但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朱的家人花了7個小時才籌足保金,為他辦交保。                  
夜店老闆遭收押   
逃出火場的目擊者應訊怒罵:「猛男沒出現救我們,反而第一個跑了。」朱傳毅則激動地向檢警解釋,當時他潑水沒用,趕緊下樓求救,「我還打了119,衝下樓不是為了要逃跑。」
火災發生時,王銘哲人在1樓,看著經營十多年的PUB瞬間陷入火海,倉皇逃出。應訊時他對失火原因和消防安檢等問題,一概推稱「不知道」,只強調一切合法;對於為何出現火舞猛男,王辯稱「他們代班自己喬的」;至於2樓緩降梯逃生口疑遭雜物囤積而無法開啟,他也稱不知情。檢方昨惋惜表示,若2樓的緩降梯逃生口能順利啟用,「9名死者應該都能順利逃生」。王訊後遭收押。
                  
舞者加工甩煙火   
玩火釀禍的朱傳毅昨對檢警清楚交代事發過程,其女友也提供當時全程拍攝的紀錄影帶,畫面中包括朱甩「勝利之花」火把,不慎觸及鋼管上方的泡棉起火。朱一再強調:「誰也不願發生這樣的事!」朱傳毅表示,事發當天是第三次到ALA代班,每次價碼2000至3000元,前兩次只玩LED燈,這次加工把煙火「勝利之花」綁在LED燈上,尾端再繫上鎖鍊可以甩轉。
                  
求學時像書呆子   
朱表示,「勝利之花」雖然火光四射,但是手靠近不會灼傷,燃點很低,不可能引燃釀災,檢警則駁斥,產品上清楚標示「火焰高度50公分,使用要距離3公尺」,朱才啞口無言。朱男7年前由台南遠東科技大學二技部畢業,導師陳炘鏞昨得知當年的「書呆子」成了猛男,直呼不可置信。陳表示,朱在學時中規中矩,「像個書呆子」,成績中上,雖體格健壯,但沒聽過他參加健美社團,也不知他會表演火舞,很難想像他去PUB當猛男。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32692/IssueID/20110308

已有(1)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5 11:19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新聞達人

LV:1 旅人

追蹤
  • 12951

    主題

  • 12950

    回文

  • 2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