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全國實施 開車族:為救地球 值得
2011年 04月09日
【綜合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未來汽機車怠速停車若超過環保署規定的時限,將處以新台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之罰鍰,未改善者還可以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環保署昨回應說,半年內會研擬出「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有3個月宣導期,預計年底正式實施,屆時汽機車只要在停等紅綠燈區之外怠速3分鐘以上就會被罰。
所謂怠速,即是機動車輛停車時,引擎持續運轉、沒有熄火。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處處長謝燕儒說,目前國內已有台南、台中與新竹實施汽機車反怠速開罰政策,稽查人員配有「反怠速測速儀」監測,只要怠速3分鐘以上就開罰,未來全國也會以此3分鐘為開罰基準。
大客車也有限制
謝燕儒表示,消防車、垃圾車、警車等有公務需要者會排除在外,有業務上需要者如冷凍冷藏配送車也不罰;至於遊覽車、大客車、娃娃車等有停等載客需要者,則會給予20分鐘寬限時間。
騎士:避免停等
謝燕儒指出,年底實行後,會先以學校、醫院、停車場、大賣場這些地點為稽查重點場所。以台南市為例,2008年實施以來,共稽查1萬多件,實際開罰137件,之所以開罰比率不高,是因為會先有勸導動作,不聽才開罰。但未來等一段時間勸導期過去後,就會直接開罰。
以機車通勤的李姓學生說:「反正機車又沒冷氣,就算不開罰,我也不會沒事停在路旁還發動機車。」
接小孩變「麻煩」
開車族陳鳳瑜認為,雖然對駕駛人會一時不便,但「為了救地球,這是值得的。」上班族陳秀琳說,為減少廢氣排放,這項立法大家應該接受,「忍耐一下就好了,況且要是被罰錢,豈不更慘!」
開車接送就讀小五兒子的何金鈴表示:「天氣熱時等小孩常會開冷氣,不想被罰熄火關冷氣也就罷了,但麻煩的是,在校門口接小孩就是要機動,熄火就不機動了。」
豐田台灣代理商和泰汽車公關經理喻曉忠表示,油電混合車款可在怠速、起動時使用電動動力,有節能減碳效果,但純汽油引擎車款還要看未來法規訂定狀況再考慮是否納入,「不過汽車熄火又重新發動過程中,燃油效率較不佳、燃燒不完全造成廢氣,也是環保隱憂。」
國產機車大廠光陽(KYMCO)表示,順應環保潮流,今年推出奔騰V2 125 SMART IDLE,可在怠速3秒後就自動熄火,輕催油門就能重新啟動。
車廠觀望改設計
另一機車廠三陽(SYM)則說技術早存在,但反覆熄火啟動不一定環保,若增加零件,成本勢必增高,民眾接受度有待驗證,還沒確定是否加進這款設計。
汽機車怠速開罰規劃
開罰對象/
˙怠速超過3分鐘:一般汽機車
˙怠速超過20分鐘:載客用的大客車、遊覽車、幼稚園娃娃車
優先執法場所/交通等候區、轉運站、學校、醫院、停車場、大賣場等
罰鍰/1500元~6萬元
實施時間/預計今年底
例外對象/公務或業務上需要的警車、消防車、垃圾車、吊車與冷凍冷藏貨車等,不受限
資料來源:環保署
引用自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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