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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李姓裝潢工前年帶十歲兒子去三峽區「一心休閒農場」玩漆彈,中場休息進場替兒子拍照後,被再度開戰的流彈擊中左眼失明。板橋地院認定,農場負責人吳燕松在中場休息後到開戰前未確實清場,致滯留場內的李男受傷,昨判賠九十六萬餘元。
李男(四十五歲)昨說左眼失明,嚴重影響工作、生活,走路常跌倒,他怕七十多歲老母擔心,至今不敢讓她知道,應會上訴。投入經營農場十年的吳燕松昨堅稱,李男偷跑入場內才被流彈擊傷,農場收入拮据沒錢賠償,會再上訴。
入場未戴護目鏡
判決指出,二○○九年十一月七日,李男的謝姓女友公司舉辦員工旅遊,李男帶兒子與女友一起去三峽一心休閒農場郊遊,也去漆彈區玩漆彈,農場負責人吳燕松擔任教練。中場休息,未參戰的李男進對戰區替兒子拍照。休息時間終止,兩隊再度開戰約十五秒,李男尚留在場內又未戴護目鏡被流彈擊中左眼,送醫後被切除左眼玻璃體,視網膜也剝離導致失明。事後李男要求吳男賠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與三年薪資損失,共二百四十八萬餘元。
業者稱曾先警告
吳燕松辯稱,李男一再違規入場,已曾兩次警告他,並質疑李男原本就有眼疾,但都無證據。板橋地院傳喚李男女友謝女作證,她和李男跟著吳燕松進入漆彈場對戰區上方,未被要求戴護具。法官認定,吳男曾准許李男入場,中場休息時間後,下令下半場開戰前未確實清場,致李男受傷,吳男須負過失賠償責任,因李男拿不出所得證明,僅能依基本工資計算薪資損失,並酌減精神慰撫金,昨判吳男賠李男九十六萬餘元。
漆彈活動 注意事項
●嚴禁未離場取下防護面罩,非參戰人員不應入場。●非比賽進行中,槍枝均應套上套塞並關保險,槍口朝上,禁止對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血友病、氣喘及癲癇等突發性疾病者,須先告知教練,不得參加對抗競賽。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迷彩漆彈生存運動協會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27858/IssueID/201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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