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黑暗之人 第一章 我呀是一個魔法師
我是一個魔法師。我在海邊的懸崖上用木頭建造了一個兩層的小小法師塔,門前有草地和木頭涼棚。
沿著我所在的懸崖另一面的斜坡走下去--那斜坡的綠草地上上必定長年盛開著白色的小花朵--是一條算不上繁華也算不上偏僻的路。大約每隔兩三天,就會有從遠方的奇岩城走來的旅人經過。他們之間有吟遊詩人,為我帶來遠方的故事;有遊走的小販,為我帶來我缺少的骨粉、煤炭。有的時候運氣好,甚至還能買到秘蘇裡合金或者月長石。
當然大多數的人都是平凡的旅人。他們穿著亞麻粗布的外套,神色警惕而匆忙,防備著可能從草地裡忽然跳出來的魔法生物,或者喜歡成群打劫人類的小哥布林,或者卡布獸人。
太陽要落山的時候,晚風就開始刮起來。我穿著黑色的法師長袍,面容隱藏在兜帽的陰影之下,坐在草地上等著有某一個人從路的盡頭走過,然後逐漸清晰。
大多數的時候我都很無聊,魔法實驗佔據了我絕大部分的閒暇時光,而托付熟悉的小販代替我出售的上一批魔法小玩意還沒有結款,於是我會無事可做。
如果等不到人,我會回到懸崖上我的法師塔裡,在門口燃起幽綠色的風燈。這種魔法燈光可以嚇跑大多數心懷不軌的人或物,確保我被任何不受歡迎的客人打擾。
我在我寬敞的廚房裡點燃火焰,在平底鍋裡放一塊牛油,等它化開,就加一個雞蛋,加一片薄牛肉把煎熟。然後我會灑幾粒鹽,而現在鹽也越來越難買得到了。
我的晚餐就是這樣的雞蛋煎牛肉和一塊粗糙的黑麵包,還有一杯清水。平底鍋裡的油很難用清水洗得乾淨,而我又不捨得浪費更多的水去洗鍋,於是大多數時候就用乾草擦乾淨,然後涮一涮。
蠟燭也是很貴的,於是我一般只點一根,然後端著燭台看門窗有沒有鎖好。再讀一個小時左右的書,在晚上19點的時候睡著。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天已經很亮了。於是我又開始覺得無所事事,並且習慣性地走去懸崖下的路邊看看有沒有新的人走過來。這個時代的醫療條件不好,人們吃得也不是很飽,所以人口很少。
我是一個魔法師,可是我的能力也很有限。我有一本自己的魔法書,我每天最多只能記憶三個魔法,一個是彩虹噴射,一個是泥濘術,一個是真實之眼。其他的魔法,強迫自己去看的話,就會頭痛欲裂。
只是後來我才知道,之所以我這裡很少有人經過,是因為在我所在的古魯丁海岸附近有這樣一個傳言--
在海岸邊的懸崖上,住著一個脾氣很壞的魔法師。這個魔法師喜歡將人變成蜥蜴,並且把他們風乾了之後掛在屋簷下。
我想我今年大約有二十幾歲--因為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識、能夠清晰地記得過往的事情的時候大約只有三四歲的模樣。這件事情挺奇怪--就好像我的靈魂忽然灌注進了我現在的這具身體裡,然後一切從原點開始。
然而奇怪的事情並不僅止於此,從那以後我的記憶裡就時常浮現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那些片段給我奇異的熟悉感,令我時常覺得自己的思想被它們撕扯分裂為另外一個人,而後帶給我一種難以言表的空虛--就像是靈魂裡少了另一半甚至更多的東西。
這些零碎的記憶與空虛感終於在某一天驅使著我離開了自己的法師塔,想要做一次長途旅行。我總覺得前方會有些什麼東西等待著我,我想那大概就叫做命運。
這個想法在我的上一批的幸運戒指貨款到手以後被我付諸實踐,然而我從沒有獨自旅行的經歷,於是為我代售物品的小販贈送給我一件牛皮的披風和一個亞麻布袋子,說是披風可以防雨,可以保暖,而袋子可以裝我的衣服和零碎的小東西。
在那個年代,披風和袋子的確是旅人出門必備的兩樣東西。我要帶的東西很少,有幾件換洗的衣服,一本魔法書,一柄柳木手杖,兩條自製的黑麵包,兩條醃好的防風魚乾,一個木頭杯子,一條絨麻毛巾,一些諸如蝙蝠耳朵、三葉草、老馬的眼淚、月長石粉末、秘蘇裡合金之類的零零碎碎的小東西。
我在一個晴天出了門,想要先去古魯丁看一下。我所在的海岸叫做古魯丁海岸,附近有兩個人類聚集的村落,一個是古魯丁村莊,另一個是古魯丁城鎮。
古魯丁村莊的附近有一個卡布獸人的兵營,所以那裡的貿易挺發達,卻又不會像古魯丁城鎮那樣太過發達,讓人覺得自己是個鄉巴佬,於是我的第一站就是那裡。
每一個魔法師都有自己的真名,這個真名是剛剛出生以後,父母給起的那個名字。可是一旦他成為了魔法師,那個名字就不能再讓人知道。否則你的魔法對於另外一個魔法師就是完全失效,甚至成為他的奴隸。於是我現在用的名字是艾爾?穆恩,意思是,空靈之月。
這裡靠近海邊,路上並不塵土飛揚,甚至還因為旁邊大片的小百花,沾染了一些清新的香氣。我把袋子背在背上,拄著我那柄長到眉稍的黃褐色柳木魔杖,離開了我小小的法師塔。
知道我要出行的人只有那個和我熟悉的小販,因此我在我的門後設置了一個魔法陷阱,名字叫死亡一指。如果有人未經我的允許就推開我的門,存在我右手食指上的死亡射線就會從門後的陷阱裡跳出來,讓那人死掉。當然,如果他運氣好的話,他還會有0.1%的機會豁免這個魔法的傷害。
我不知道當我再次回去的時候,門前是一具枯骨還是一層灰塵。
走了一個上午之後,我有點後悔了。因為我見到的景致除了起伏的綠地和點綴其上的小白花之外,幾乎還是相同的景色。而我向後望去,發現前後的風景都差不多。我終於明白在這個年代,旅行並不是一件很愜意的事情,路上香甜的氣息可比不上我屋子裡舒服的藤搖椅和雞蛋煎牛肉。
我嘆了一口氣,在一個大樹下坐下來,把背上的口袋解下放在身邊,又從裡面取出用牛皮紙包著的黑麵包和醃魚。
我吃掉了半個麵包,一個醃魚的四分之一,然後就因為口渴再也吃不下去了。
遠處的草叢裡有幾個墨綠色皮膚的小哥布林在探頭探腦,看樣子是拿不準要不要撲上來搶我手裡的黑麵包。
大多數普通人類都不把小哥布林當成是智慧生物,只把他們看作是和牛羊一類的東西。其實這些傢伙也有挺高的智慧,他們的身高大約有70厘米,會製造石器,會點火,還會給自己做很簡陋的獸皮衣服穿。
他們是群體活動的生物,可是也很膽小。我拾起一塊拳頭大的石頭朝他們丟過去,他們馬上呀呀地叫著跑開了。可是這幾個小哥布林很不走運,跑開的時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於是他們周圍一下子炸了窩。
那堆浮土是樹林妖精的巢穴,樹林妖精大小像馬蜂,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長著兩對透明的翅膀。他們的脾氣很壞,從被踩塌的土堆裡鑽出來之後就開始無聲地嚎叫--他們嚎叫的頻率很高,高到人類聽不見,可是哥布林還是能聽見。
那幾個綠皮小矮子發慌了到處亂跑,可是一群樹林妖精都追了上去,用胳膊手和膝蓋上鋒利的骨刺去戳他們。
我坐在大樹底下,身上是從樹蔭裡漏下來的斑駁陽光,看著那些生物狼狽地跳來跳去,忽然覺得這次旅行似乎並沒有我想像得那麼壞。
兩撥小東西打了好一會還是難解難分,後來其中的一個哥布林要往我這邊跑,大概是想要把我這個人類也扯進這件事情裡去,好給他們緩解緩解壓力。我不得不讚嘆這一個小傢伙在哥布林群落裡罕見的聰明才智,但是作為高等生物的自尊使得我不允許自己被捲進這麼一件毫無意義的事情裡--
於是我從袍子裡抬起我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對準了他。他愣了一下,墨綠色的臉上似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但很遺憾的是,他還是沒有弄清楚我身上的黑色繡銀線長袍代表了什麼,於是繼續向我這裡跑過來。
我在他距離我十幾米遠卻依然沒有止步的意思的時候,低聲念了一段三個詞組的咒文,然後我的食指指甲就變得透明,接著變成流光溢彩的七種顏色。那七種顏色匯聚在我的指尖,變成了一道手指粗細的七彩光柱,噴射了出去,正好打中那個哥布林的身體。
於是他在那一瞬間就變成了七彩的粉末,然後在微風中化為無數美麗而致命的光點,分解到陽光裡了。
這個魔法叫做彩虹噴射,是塑能系的法術,是我唯一的一個可以主動進攻的法子,我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其他的小哥布林和樹林妖精都看到了那一條彩虹,然後發出更大聲的尖叫,扭頭跑開了。
周圍的樹林一下子就清淨了下來,然後我翻開口袋裡的那本書,打算再把彩虹噴射這個法術記憶一下。一個法術一般只能保持48個小時,剛才的彩虹噴射還是我前天晚上睡覺之前記下的,現在用沒了。
第二章 一個尼安德特人
據說很多高級的大法師因為要記憶的法術太多,有時候在出門前常常要花費半天的時間來記憶法術,而因為某些法術失效的時間又很快,於是他們不得不邊在旅途中行走邊邊翻書記憶。因此極少一部分親眼見過法師的普通人類就會產生「魔法師都是很喜歡讀書的研究分子」這樣的錯誤結論。
其實剛剛記憶一個不熟悉的法術的時候會連續幾天產生頭暈、困乏、噁心的不適感覺,如果可以的話,我想魔法師比任何一個人都不願意碰到這些書本。
在樹林裡坐著似乎比在家門口坐著更無聊,我想著那個小販給我的「沿著這條路一直走下去就可」的忠告,又起身往前走。
前面的樹林漸漸茂盛起來,樹下開著大片的鈴蘭、鳶尾花、野生百合。一些矮小的灌木叢中還有鮮紅色的多汁漿果,但我沒有因為口渴就去招惹它們。因為在這樣生機勃勃的樹林裡,這些漿果還如此繁盛,那麼它們一定是有毒的。
樹林裡的空氣很好,溫度也不那麼熱了。我放下兜帽,把衣領拉開了一些,讓熱氣從領口散發出來。
後來我知道,即便我已經足夠小心,我還是犯了一個錯誤。雖然我身上的汗味兒很淡,淡到沒有一個人類能聞得到,但是對於很多其他生物來說,那已經是足夠濃烈的味道了。不少生物都喜歡吃人,實際上它們什麼都吃,只是普通的旅人比矯健的羚羊或者鹿要更容易捕食。
我腳下的這條路已經有了上百年的歷史,即便人口的流動並不頻繁,但漫長的時間已經足以使得路面上寸草不生,變成了黑灰色。
我一邊呼吸著帶有微微甜味的空氣一邊輕快地走在路上,覺得自己暫時還不是太累,起碼還能走到日落。就在這個時候,我忽然覺得前面的路面有些不對勁兒。
一般來說,路面有高高低低的起伏,有因為乾旱形成的裂紋都挺正常,可是我前面一段的起伏實在是奇怪了些。整整十米的地面都非常順滑地微微隆起,以路面中間為中心,一道道裂紋向路邊延展,就像是由一個什麼東西藏在地底下。
其實這樣的情景普通人類是看不到的。因為路面隆起的高度不過是一根手指的厚度,那些裂紋更是隱藏在浮土之下,看起來同其他的路沒有什麼兩樣。然而多虧了我記憶的另外一個法術,真實之眼--它讓我的視力變得更加敏銳,能夠看到大多數事物的與眾不同之處。
於是我慢慢停住腳步,在距離那段路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來。
我在無聊的時候會看很多書,其中不少是介紹艾瑞法斯特大陸上各種奇特的生物的。因此在看到這些不尋常的現象之後,我已經在心裡對自己目前的處境有了個大概的認識--
現在我距離一隻路魔有10米的距離。
路魔是一種很噁心的東西,噁心到我之後一想起它們的模樣就會本能地產生嘔吐的慾望。書裡說它是巨大的、桶狀的地下生物,但是行動緩慢。最喜歡藏在路面下,等著行人經過,然後把人一口吃掉。
但那種古代魔法時代的語言艱澀難懂,即便已經使用了盡量形象的描述詞語,也遠遠沒有寫出那種生物的實際模樣。
我在距離它10米遠的地方站了一會兒,路魔覺得不耐煩起來,在地下微微動了一下,這一次地上的痕跡愈加明顯。於是我把柳木魔杖插在地上,只等著它忽然露出地面來,然後我將用彩虹噴射來把它幹掉。
我是一個第一次出門的旅人,卻並非那些第一次離開自己的偏僻村莊的村民。在自己的法師塔居住的日子裡,就常常會有小哥布林和山丘巨魔來找我的麻煩。打發他們是我漫長而無聊的生活當中少有的調劑之一,否則我就不會將彩虹噴射運用得這樣熟練--在我剛剛來到古魯丁海岸的日子裡,我使用這個法術的頻率幾乎是每天一次。
此刻我重新將注意力集中到前方微微隆起的路面上,等待著那個大傢伙破土而出。
但就在此時,遠方出然傳來一陣逐漸清晰的馬蹄聲,隨著馬蹄聲的還有鏘鏘的金屬撞擊聲。我想那大概是一個騎士。
馬蹄聲輕快迅疾,可見馬背上的人並不如何沉重,既然還穿著金屬的衣飾,那麼那位騎士極有可能是一個人類。這個世界上鐵器緊缺,青銅則極為常見。人類--無論是尼安德特人或是克萊爾人都慣用鐵製品,一則因為人類的富有,二則因為普通人類的體質並不足以支撐得起全副的青銅鎧甲。
只有那些亞人種,例如矮人,獸人等等,才普遍使用青銅器。是人類總比亞人種好些,亞人種總比類人種--那些小哥布林之類的東西好些。
大約在六七次呼吸之間,路那頭的騎士就顯露出了自己的身影。那人的身材頗為纖細,穿著閃閃發亮的半身鎧,膝蓋上有明亮的反光,我猜那也是金屬的護膝。我第二次看見有人這樣全副武裝--在我還能回想起來的記憶裡,這樣打扮的人是一個國王。
待到那人離我更近,也看到了我並且降低速度的時候,我看清了她的眼眸--淡藍色的眼白,金色的瞳仁--這是一個尼安德特人。
其實尼安德特人同克萊爾人都屬於人類,只是傳說,尼安德特人是神造人,而克萊爾人是與神人一同產生的原生人。尼安德特人的體征是淡藍色眼白、金色瞳仁、白色毛髮,除此以外所有的其他顏色都是克萊爾人。
這個尼安德特女騎士飛馳到距離那路魔幾米遠的地方,然後伸手挽住韁繩,讓那匹黑色的大馬立了起來,臉上露出疑惑的神色,想要對我說些什麼。
就在這剎那之間,她前方的路面忽然濺起一大蓬泥土,然後一個粗壯的暗紅色桶狀物體發出尖利的嚎叫聲,像一條巨蛇一樣從地底躥出聳立在她的身前,在她身上投下一大片陰影。
據她後來對我說,這只路魔身體的兩端都是與身體一樣粗的巨口,裡面排滿了密密麻麻的尖銳牙齒,她甚至看得到牙縫裡還沒有沒消化的青銅鎧甲碎片和破碎的頭骨。
路魔並沒有給她太多的反應時間,那佈滿了粘液的身體只一伸一縮,就把女騎士的黑馬吞進了嘴裡。暗紅色的血液從猛然縮成圓錐形的路魔嘴裡噴出,淋濕了一大片的路面。女騎士在看到路魔的一剎那間跳下了下去--其實看起來更像是被嚇得落了馬。
這時候我飛快地舉起我的柳木魔杖,將它蜷曲的頂端對準了那聳立嘶鳴的路魔。大多數的時間裡我很少使用這魔杖,因為它雖然會加強咒語的效果,然而也會令我精神疲憊,身體衰弱。可是面對這樣一個十米長的龐然大物,僅靠我指尖噴射出的那點光線也只能給它造成嚴重的傷害,而非將它致死。
七彩的光線在魔杖的頂端匯聚,然後變得燦爛無比。散射的彩光甚至灼傷了路魔那噁心的皮膚,令它痛苦地扭動起來,並且將它藏在地下的另一張巨口也鑽出地面,對我厲聲嘶吼,噴出一陣讓人作嘔的腥臭氣味。
就在它張開大嘴的一剎那,我口中的最後一個音階也吟誦結束。整柄魔杖在我手中劇烈地顫抖,險些令我不能拿穩它,一道七彩的射線貫穿了路魔的整個身體,然後它的嘶鳴陡然停止,身體迅速地變成七彩的透明色,然後更迅速地化為無數的七彩光斑,消弭在陽光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