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news=http://video.appledaily.com.tw/video//20110617/e0c615d8aac145e96421.mp4]http://twimg.edgesuite.net/www/extfile/artvideo/20110617/e0c615d8aac145e96421_640.jpg[/applenews]
【綜合報導】引爆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的關鍵人物、3年前開罰單的警官歐陽俊對釋憲案樂觀其成,他昨說:「無論結果為何,至少讓基層警察在執法上有遵循方向。」提釋憲案的記者王煒博則緊張失眠,昨天穿著借來的高檔西裝慎重出席憲法法庭,爭取記者的採訪權益。
現任中山分局偵查隊組員的警官歐陽俊說,三年前他擔任《社會秩序維護法》裁決巡官期間,神通集團小開苗華斌委任律師到大直派出所,告發《蘋果》記者王煒博,涉嫌違反《社維法》第89條第2款,警方受理報案後通知王煒博到案說明。
警:讓執法有依據
歐陽俊回憶,做完筆錄後,分局認定王煒博的行為違反《社維法》,裁罰1500元,王煒博向法院聲明異議,被台北地方簡易法庭駁回。歐陽俊昨表示,這種案例不常見,警員在處理被跟追民眾提告時,通常以被跟追者主張的「無故」(無正當理由)做為依據,判斷上常出現困難。他認為,大法官釋憲後無論結論為何,對制度都是好的,至少「讓基層警察在執法上有遵循的方向!」
出庭前夕緊張失眠
王煒博是我國史上以個人名義聲請釋憲,導致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的第一人。他說:「雖同業都讚我超屌,但這50天緊張到不行,為了捍衛採訪權,再緊張也要站出來。」王煒博4月底收到司法院通知後,開始緊張失眠,昨天憲法法庭開庭前,熱情的新聞同業對他高喊:「煒博,比個YA!」他說:「這個手勢,不是代表我的光芒,這是國家對於記者工作的尊重,是新聞界的榮譽。」他強調:「當記者的都知道,努力工作沒有錯。」開庭結束後他說:「謝謝大法官給我這個機會。」
《社維法》首罰記者
為表達對憲法法庭的敬意,沒有西裝的王煒博透過《蘋果》時尚記者協助,向Cerruti 1881、Alfred Dunhill等男裝品牌借西裝。經多次試穿,他挑中義大利頂級男裝品牌Cerruti 1881西裝和襯衫,昨他就穿著這套看起來穩重大方的西裝,出席憲法法庭爭取新聞工作者採訪權益。據警政署統計,《社維法》實施20年共有23件、30人被依違反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裁罰,王煒博是第一個被此法裁罰的記者。
王煒博
◎年齡:33歲◎身高:188公分◎學歷:世新大學新聞系◎現職:《蘋果》娛樂中心記者◎曾採訪大案:拍到跑路藝人豬哥亮低調吃黑輪、立委吳育昇開車帶女子孫仲瑜進汽車旅館等◎婚姻:未婚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網友看憲法辯論庭
◎avis9:知道孫正華結婚細節,到底是什麼重要社會公益?
◎t1329kimo:記者藉由跟追取得資訊從事商業行為,已涉及私人利益,可以用民眾知的權利以一概之嗎?
◎komuroboy:當然是違憲啊,神經妓(記)者只會借勢搞別人。
◎s32635:個人傾向違憲,但以不違反《刑法》為前提,因為蠻多狗仔很誇張。
◎gadoma:兩邊都亂講一通,大法官還是自己釋自己的憲吧。
◎tony121010:如果蘋果軍敗北,那些政客不就爽呆了。
◎shardphoenix:其實蘋果是真的沒在怕,但新聞自由才是大法官的獵物。
資料來源:PTT實業坊(telnet://ptt.cc)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65913/IssueID/20110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