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99
lookielee 發表於 2012-6-9 12:54
明知道這筆錢很重要還將他搞丟
這丟錢的女人真是活該
imdododo 發表於 2012-6-9 13:12
唉 很明顯一字   貪
依法行事勒...
這位公務員一生沒違過法嗎?
這有關自身利益的就堅持  說依法行事 真是道德淪喪

我是認為很簡單  這位小姐以後若是不慎觸法了  直接請法官依法行事  多少錢就多少錢  幾年就幾年 我不上訴

依法嘛齁~

klinetia 發表於 2012-6-9 13:14
nash0310 發表於 2012-6-9 00:35
板大 如果那個丟錢的人 是您呢
將心比心吧

我當然希望她全部還我~
但是他如果沒有拿去警局
我不是半毛都沒了
大家責怪他的同時
也稍微想想她沒有爛到底啦
loveisdead 發表於 2012-6-9 13:33
道德良知問題
martocc 發表於 2012-6-9 13:34
真是這麼貪的人的話,不知誰能將她人肉出來,看看她是怎樣讀書的,看看她是否當公務員當久了已不知人間疾苦!!
klinetia 發表於 2012-6-9 13:43
garrickfar 發表於 2012-6-8 23:34
感覺很惡劣...
這算是挑動社會輿論吧...
公務員VS單親

說的中肯~
本來就不該針對公務員 單親 那些特殊身份來討論
而是針對事件跟行為
至少至少~他比那些撿走不還的人道德高尚多了
penguinbecool 發表於 2012-6-9 13:59
本帖最後由 penguinbecool 於 2012-6-9 14:07 編輯

侵占「遺失物」(20萬元)被抓到後

才歸還對方

法官最多是罰錢

甚至可能連法官都看不到

在警察局就處理掉了

有拿到警局就真的是還好....

大家可以用崇高的道德要求自已

甚至是去教育小孩子

但是在社會上才不是這個樣子



如果是我的小孩

我會教他撿到錢要全數拿去還

一毛報酬都不要拿

因為這樣可以為你買一個好名聲

對你以後有幫助

以後遇到  道德跟利益  站在對立面時

先想想有沒有辦法

把它轉換成同一邊 然後去作

如果不行

那就拿出勇氣

依你的良心去作

不管結果是什麼  都坦然接受它

以後你要獨立面對社會

要向著光明

但知道身是處在黑喑.... 不要太過天真....
datapay 發表於 2012-6-9 14:05
這是去年的新聞

1.這是一篇假新聞,潘女並沒有主動要求婦人支付3成回饋金。
2.如果潘女真的愛錢,何不整個皮包連同手機一起拿走,獲得不只6000元而是兩萬多元。
3.經調查潘女大學時期曾獲清寒獎學金。

中間有白轉黑的過程是水果報的操作方法

詳情請見 http://blog.udn.com/giveman/4699723
ives213 發表於 2012-6-9 14:14
若對方不還就會變成侵占....
能勾索取三成也要必須看對方同不同意吧!
我不記得TW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沒禮貌過
ives213 發表於 2012-6-9 14:16
又是報導的惡性操作!
真是會氣死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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