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64
smartmanET 發表於 2015-8-28 03:28
繼道德淪陷後,鬼島人民還要挑戰法規極限,這就是所謂的向下沉淪
子霖 發表於 2015-8-28 11:15
台灣人重人情味 我看這可改了 沒看人家為了錢 把良心拿去餵狗了
clgeu123 發表於 2015-8-28 11:23
找立委比較厲害嗎?
如果好好講應該就可以了
林坤賢 發表於 2015-8-28 12:30
見仁見智的看法.如果是撿到貧苦人家救命錢.不該再索酬了.要有同理心.
猛男豬排套餐 發表於 2015-8-28 12:36
我撿到錢包裡面有藥丸,我送去派出所,失主立馬到,他說謝謝,這1000元我謝謝你,我說不~~他說那一起晚餐,我和老婆要去101的景觀餐廳!! 我說~謝謝~外面下雨,我穿雨衣不方便,錢包還你重要!!
歐陽昀 發表於 2015-8-28 12:47
合法但合理嗎
這就是台灣法律可笑的地方
幸好慢慢改善中
h2823 發表於 2015-8-28 12:49
真是好笑
堂堂一個公議員  撿到別人的救命錢
還有那個膽子和別人要3成的錢
eddieplus 發表於 2015-8-28 12:52
真的是丟臉的要死

台灣公務員不意外
李駿發 發表於 2015-8-28 13:08
該我的就要拿阿!
標準的公務員心態
一點都不奇怪
但爆出來妳有良心嗎?
如果被別人撿到跟本不還
妳又能如何?
wish6729 發表於 2015-8-28 13:22
自從幾年前第一個索酬的事情上新聞後,

越來越多人用這招,雖然也沒有說怎樣,

不過就是觀感不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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