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62
chhungwe 發表於 2016-1-26 23:34
看到有這樣的公務人員真是老百姓的苦...
ferrol 發表於 2016-1-27 00:06
李艷秋在中視!?這新聞有點時間了...誰挖出來的?
aa13zz 發表於 2016-1-27 00:15
所以說~有些法律該修還是修一修的好

立法在那邊就像再放X

再好看好聽都是假的
god01a 發表於 2016-1-27 00:50
公務員 不意外                                                         
猛男豬排套餐 發表於 2016-1-27 00:55
我上次剪到皮夾給失主,他給我1000元紅包~我認為給不給都可以,重要的是你幫忙他找到重要的東西~
asia924 發表於 2016-1-27 01:07
那本來就是別人的錢啊
所以為啥不用還別人
如果自己撿到不交給警察局
那就是侵占罪了
DIOGEE 發表於 2016-1-27 05:14
索求報酬的是這個人 與他從事什麼工作無關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yang5150 發表於 2016-1-27 05:20
這就是人性啊  但法律如此  
bing1230 發表於 2016-1-27 07:13
撿到別人的錢就應該全部還給別人..何必一定要索取報酬呢..
godfreychuang 發表於 2016-1-27 08:01
公務員實在「很丟臉」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