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倒退了嗎?以後發文要多加小心了....

 
kk_home2002 2012-7-10 09:46:30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98 32734
老鳥3 發表於 2012-7-15 10:13
awpmap 發表於 2012-7-15 09:21
人身侮辱?沒針對任何單一個人何來人身侮辱

例如甲對乙說:"你家都是豬"或"你們公司都是豬"沒指名某人,算不算人身侮辱?當然算......
就像特偵組如果也說"台聯豬",我同樣覺得是人身侮辱,台聯想必也不會善罷干休一樣
而且,以文字散播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還是加重侮辱

其實,這句話是不是具備侮辱的意思表示,大大您也心知肚明,何必玩文字邏輯呢?是吧?
len00x 發表於 2012-7-15 11:01
不管是前進或是後退都不可以罵人
不可以正義之名行污穢之實

民主...用這名詞就可以光明正大罵人嗎
這只能讓我們省思,我們國家是不是完了
華雲 發表於 2012-7-15 18:36
申請釋憲

藝人與政治人物屬於公眾人物
被關注謾罵 只要不是情節重大 皆不起訴
那公職單位?

再者 林案在風口上
特偵組為執行單位
受到不同取向的民意反饋
以侮辱公署起訴民眾
有沒有不許異議的一言堂 獨裁情形
且是否也執法過當 或是說不屬其職責範圍

於法 需要釋憲 甚至重新審法條
於理 在民主制度下 是容易有挾民意以令諸侯之實 但在偵查不公開與於司法獨立下 個人言論豈不微乎?
於情 無論藍綠 在貪污下 人民容易氣憤 而有情緒化反應也屬正常


別扯藍綠 直接看司法
真的亂來
選票制裁豈不快乎
173165 發表於 2012-7-15 19:13
倒退嗎??
我覺得這些人是
咎由自取

在馬路或網路上罵人
都會被告
更何況是
罵行政官署

難道
隨便罵人就叫做自由
個人要享受自由
就必須有所限制
超過限制就是得負責

死好活該
maskscraper 發表於 2012-7-15 21:38
doku 發表於 2012-7-16 03:13
在政黨保護傘下,侵門踏戶公開場所胡亂開罵,這算啥惡劣行徑?!

只會搞低了台灣民主水準~~
newckco 發表於 2012-7-16 07:34
民主沒有倒退
只是還很落後而已
dc151kimo 發表於 2012-7-16 08:54
污辱公署罪......這種的辦最快是吧?...馬上就辦了...
沒氣度的特偵組.....
wupv 發表於 2012-7-16 09:13
awpmap 發表於 2012-7-15 01:19
keypoint,很多人連單位與人都分不清楚,在法律上要件根本沒有罵人問題,一直扯民主不能罵人顯的牛頭不對 ...

大大您說的太好了..
給你用力的一個讚...

單位與人..哈.
shiningheart 發表於 2012-7-16 09:57
表達意見與言論犯罪之間,當然有所區隔
支持,可以是激情,也可以是理性
但是不能過於盲目,而忽略犯法的事實
被告的三位政黨人士,令在下很是訝異
投身政治圈,對於法律的認識,該為與不該為的事項
理當比民眾清楚,怎麼會搞出能夠被起訴的行為呢?
一般民眾做此行為,被告訴,尚可理解
做此行為的,卻是政黨人士
除了違法以外,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表達意見抗議了嗎?
沒有的話,這樣的能力還有人支持
實在是令人懷疑,還有哪一點足以令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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