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leejrlee 於 2012-10-24 17:33 編輯
bondso47 發表於 2012-10-24 16:36
為何跟勞工無關?政府的稅不都從勞工收來的?不需要拿公保補貼勞保,可以用在更有用的地方,而不是拿來養 ...
如果在A保險公司保醫療險,今天A保險公司的醫療險保障的是醫療險保戶.
那如果他人在A保險公司的投保癌症險,是不是可以拿醫療險的保障?
當然不行...
勞保跟公保都是政府的社會保險,但保障的人根本不是同一族群...
今天如果你的保單買意外險,是不是可以拿癌症住院給付?
當然也是不行...
不要搞錯了,今天是因為政府同為公保跟勞保的最終主管機關,所以各有該負的責任...
沒道理你投保500生病領一千,他投保1000生病領2000,你看到她多領一千你就想領2000....那你該多繳的500呢?
所以勞工"該要求的"就是"政府的最終承擔責任",而不是公務員"繳的多但是領得少!""把福利讓給勞工"
你想繳少領多,我也想阿,但是同理心想如果公保繳多但是領少,那是不是也很奇怪???
你想要高所得替代率,就如同我在他文說過的,你自己要多繳保金,雇主是不可能幫你繳納的!
勞保保障少是為了降低雇主的負擔,政府在負擔公保勞保的比率都是一樣的...
所得替代率要高,要跟雇主爭取,用高額的保金換取,當然,大多數雇主是不可能幫你出這個錢的...
所以你就要自己出,可能會去掉你薪水的三分之一,如果你不想出,更何況雇主不出丟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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