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魔稱上網查過 「殺1、2人不會判死刑」

 
Jacobdd 發表於 2012-12-3 14:54:0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95 41214
yuwenhsung 發表於 2012-12-4 13:55
如果真廢除死刑 我相信台灣治安會比現在更亂 拜託千萬不要廢除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該還就要還
58702015 發表於 2012-12-4 13:58
老是提倡廢死刑的人 有發生這纇事 有種公開發表記者會 說原諒加害人 希望法官不要判對方死刑
把當初在被害者家屬所做的事 自己在身上做一次
leetom 發表於 2012-12-4 14:16
以下是我在蕃薯藤新聞針對朱學恆發言的回覆:

討論要有勇氣接受反對意見者

本人非廢死聯盟支持者,我的意見可能處於中間,我認為一方面應該以刑罰遏止達到部分遏止犯罪的目的,達到短期預防犯罪的目標

但是對於治本的方法,例如對於弱勢家庭的支持、照顧、扶持、教育落實,以及現代社會重物質、通訊發達導致各種負面資訊流串對民眾的影響等等,也要有單獨一套的應變措施

如同治病一樣,有效的醫療就如同適當的刑罰,不過如果能在疾病發生前就予以防止,應是更為被重視的方法,所以對於犯罪防治有效的方法都應該被討論而不是一味順著情緒發言

個人覺得廢死的議題不過是這次社會事件的一個分支議題而已,不可以偏蓋全,應該有更全面的討論

朱學恆大部分的言論我都蠻贊成的,不過這次他的發言我是覺得有點稍微短視,應該更全面檢視這次的社會事件的本質,而不是被主觀情緒引導而失去客觀性


最後我想在做一點總結:

我基本上對於廢死的理想表示贊同,但是不得不承認在目前台灣實際狀況,司法制度的不健全,要能夠達到廢死的目標似乎條件還不成熟

必須在司法制度健全,配合教育、社福、等相關政策完善的情形下,方有討論廢死的空間,因此廢死應該訂為長期目標,在其他短、中程目標能達成的情形下,且廢死制度也應該設有特殊條款,以因應變動愈趨迅速的社會
ivan0939 發表於 2012-12-4 14:17
台灣是殺人犯的天堂,不論是殘忍的虐殺,為財,為情,心情不好,不論任何理由殺了人都不用死
cryolite123 發表於 2012-12-4 14:22
老實說死刑本就不該廢除

講什麼狗屁人權

講人權有用的話還會有那麼多犯罪嗎
lion2931 發表於 2012-12-4 14:28
真的是看不起這樣的人
那麼想殺人~不會去殺那些在社會上欺壓人的流氓或是那些貪官
這樣可以符合他想坐牢的想法
而且也不會被罵的很慘!



=迷幻= 發表於 2012-12-4 14:35
台灣的司法早就已經病了...
在犯罪報酬率低的國家...
犯罪根本就沒有什麼...
偷個東西也未必會被關...
就算是慣竊...了不起一周就出獄了...
小小文張 發表於 2012-12-4 14:37
...如果殺人犯不判死刑而判10年甚至無期徒刑,讓犯人......服役時間他吃的用的誰來買單!!!
就我所知,是用人名的那稅錢吧,廢死聯盟不是要廢死嗎,那犯人吃喝拉撒睡的費用依率由他們買單如何?
harem1001 發表於 2012-12-4 15:00
臺灣的司法,公正嗎,能讓人民信服嗎,不,和笨蛋九的政府一樣,老百姓都灰心了,狗幹的笨蛋九,沒天良的殺人魔。
2000book 發表於 2012-12-4 15:10
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的話按理說法律是保護人民的安全,人權是保障好人的權利,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漸漸的被一些人誤用,原諒我用誤用二字,因為我真的想不出那些明明是高學歷、光鮮亮麗的人怎麼會幫那些很明顯的作惡多端的人謀福利,要知道不要說世界各國,光一個小小的台灣裡面就有很多弱勢族群需要幫助,這些光鮮亮麗的高學歷份子似乎沒有幫助那些弱勢人反而還來打壓那些弱勢人,要知道很多事一般民眾沒能力去解決只能尋求法律途徑,但不得不說台灣法律似乎一年比一年讓人失望了。我不反對人權,但人權是用在沒做壞事的人身上,對於這種很明顯的不做好事就算了還想危害別人的人,人權值不值得用在他們身上大家自己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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