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awpmap 於 2012-12-11 21:24 編輯
opqpk 發表於 2012-12-11 21:12
你邏輯在怪,請問一下,你什麼認定林益世貪汙?只要陳先生翻共,這只是被騙,請問這能算是貪汙嗎?你連法律 ...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你要看法律才能評論那你還是閉嘴的好,否則你憑什麼說別人辱罵,學生有被起訴嗎?學生有罪嗎?聯合報用這樣顛倒是非的兩版去攻擊抹黑學生這樣是對的嗎。林益世有無貪污錄音帶不是已經很清楚居然還在問,我告訴你法律不是萬能,連承審阿扁的法官都能半途換人,你是禁治產嗎?還需要法律判定才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法律功能就是限制與定罪,但是再此之前法律更講公平公正,否則法律本身也會受質疑。跟我講法你還早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