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pmap 發表於 2012-12-13 21:09
狗屁不通,那我覺得好笑當初苗栗縣長被罵狗官怎麼沒用毀謗罪起訴,難道苗栗縣長不覺得名譽受到損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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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搞錯 這案例我要是記的沒錯是以加設性,既然是假設性,哪請問一下?他有符合資個嗎??好像沒有,例外一個者並非只縣長?請問要什麼告,對方已設下假設這件事你不好好處理,假設這件事你沒有辦法給苗栗縣民或全台灣人民一個交代,我就在這邊說你劉政鴻就是百分之百的狗官」,這已說明如果沒有好好處理不配為官,請問你認為是否有不好好處理?好像沒有唷,因為一卻按照程序走,就沒有這問題?如果對方指接說我認定苗栗縣是狗官!那就連打都不用打了,因為這已是百分百確認是對人的汙辱,有明確地指明!沒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