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uiuk 發表於 2012-12-31 20:15
不錯!
本來想說,要是進來是看到萬惡的廢死言論,就要嚴加斥責...很高興樓主不是跟惡人站在同一線的正義我方 ...
說的好阿~害我看的都想站起來歡呼~雖然廢死是防止冤死的的發生,像江國慶一樣,但現在的科技辦案不可能像以前一樣調查得這麼粗糙,所以要冤死的案例可以說極為少數,微乎極微。很多身上背負多條人命的罪犯,既然很明確的知道案情真相,死刑就因該立即執行,不能一拖再拖,浪費納稅的的錢在養罪犯。再想一想這些罪犯如果執刑後,人數變少,那這樣管理他們的人力就可以空出來做別的勤務,還可以省經費,又可以嚇阻刑案發生率。
台灣還不到廢死的水準,等到大家平均所得都超過6到7萬以上,人人有飯吃有工作做,這樣或許對犯罪率降底的可能性也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