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不到百年的發電,要處理上千年的核廢料,每年不是只要核廢料埋完就算了
,還要不時地監測和維護 避免洩漏,更甚者廢運轉後核電廠也是一筆大花費
,台灣地小存放核廢料只會更貴
2. 核電就算核一到核四加起來也只約 佔全國發電量不到百分之二十初幾
,你就知道為了核四一座發電不到10% 的發電,已經花了很多錢,
,運轉後這輛拼裝泡水車每年要花的一定是更貴的維護成本,安全性還有疑慮
3. 台灣地小本來就不適合發展核分裂發電,其他不少國家腹地大,還可以用空間換取安全距離,
及降低核廢料儲存成本,更不用說我們的核電廠不包括核四,
小小的台灣已經有兩座是世界最危險的核電廠之二
4. 和地震不同,萬一發生8級以上地震,地方復原只要幾年到幾十年,
但核災可以到上百年/千年的
5. 台灣總碳排放量是約世界約二十幾名的(請查 wiki 各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列表),尤其是美中等大國,我們有地理上的限制可以為理由,也可以透過增加高效率的減碳植物或技術來多少減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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