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團體:曾勇夫業務過失殺人 應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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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87294 2013-4-19 22:09:47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4 27781
garrickfar 發表於 2013-5-1 02:53
這是我在卡國看過比例最懸殊的投票
大叔很多年 發表於 2013-5-1 03:15
該死刑的就早點讓他們解脫
不要一直拖下去
loyo1314 發表於 2013-5-1 03:20
支持廢死 應該是在建立 健全的法律 與 懲罰
假使犯了罪  判了 無期徒刑  在牢裡幾年之後出來
又出來犯罪 那 怪誰
還要養那些 罪犯 誰要出錢
pox1122 發表於 2013-5-1 04:11
廢死團體

真的是飽沒事干管太多

就是有您們這種人

社會才會更亂

將心比心吧
rick75430 發表於 2013-5-1 07:35
tommy_wang 發表於 2013-4-20 00:48
廢死團體又在欺騙不懂法律的人了 !

醫師替病人開刀, 會被病人告 "傷害罪" 嗎 ?  這種情況稱作 "阻卻違法 ...

醫師替病人開刀,之所以可行是因為基於他人同意,或是病人昏迷不醒醫師專業判斷下的推測同意,回到曾勇夫之所以被廢死團質疑業務過失殺人,乃是因為我國法律若是如馬總統所說,必須依照兩公約針對人權部分,我國執法者因為誤認法律可以執行,而產生錯誤。對於誤認法律而產生的錯誤,多是以過失犯處理....也就是容許錯誤。


我也不是很支持廢死,不過你刑法可能要加強一下~~呵呵
ff5 發表於 2013-5-1 09:10
kagura830722 發表於 2013-4-19 22:58
把已經確定的50個一次斃完一定會掀起很大的風波
以及十分有效果的"殺雞儆猴" ...

廢死並不是不可行 只是實施跟試用的時機很2極化 起碼在台灣並不適用 我想這個聯盟的成員或是領導人 如果你能接受 妳的家人或是親戚朋友 走在路上或行車時被突來的人或是飆車族砍傷 打到重殘 你能對他們不起訴還能原諒他們的過錯 行為  當然他們行為是有錯  只是當下他們的犯罪動機 廢死聯盟的成員和領導人 你能去理解進而去體會被害人家屬的感受嗎  如果廢死通過進而造成更多無辜的人死亡 試問 你們又要對誰負責
foe123456987 發表於 2013-5-1 09:55
ff5 發表於 2013-5-1 09:10
廢死並不是不可行 只是實施跟試用的時機很2極化 起碼在台灣並不適用 我想這個聯盟的成員或是領導人 如果 ...


他們講講話打打嘴砲又不需要付什麼責任

當然每次有人被槍決都可以隔空開砲

反正刀不是砍在自己身上不會痛

就跟在野黨只要能把執政黨拉下馬來一樣

他們不擇手段只要能廢死

沒有考慮到有些人會因為沒就業去殺人,只為了吃一口飯
~微楓~ 發表於 2013-5-1 10:12
死刑是台灣反律文明規定的
為什麼他們可以在那邊危言聳聽的嗆聲
台灣已經夠亂了
可以回歸法治的社會 依法行政嗎?
ak47m162123 發表於 2013-5-1 10:32
那看看誰要去向監察院檢舉阿~
別講一堆廢話啦~
老子繳的稅金不想養這些人啦~
有本事這些死刑犯所花的錢都你們這些廢死聯盟花~
好不好~
有本事這樣你要廢死我就電電不講話!
pchou 發表於 2013-5-1 11:15
殺人償命~~~~國庫沒錢了~~別再養一些米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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