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團體:曾勇夫業務過失殺人 應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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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87294 2013-4-19 22:09:47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4 27778
54469 發表於 2013-5-1 12:44
我只想請問一下
王清瘋去大陸的時候為什麼乖乖的連一句廢死都不敢說 ?
虛偽成這樣
就會打壓台灣人
現在還在紅十字會哩
不知道它一個月領多少

在紅十字會4/30說已備妥救援物資
順便告訴大陸一下它馬的妳是廢死的
54088987 發表於 2013-5-1 13:51
如果一個依法執行的勇夫部長教業務過失殺人
那FACE聯不就至少是個教唆殺人判他個共同正犯一起拖去斃了
kai0422w 發表於 2013-5-1 14:45
死刑不執行才是違法吧
bradytan2000 發表於 2013-5-1 16:39
司法部長的業務不就是批准死刑嗎?
那行刑時卡彈也算業務過失嘛??
我不懂廢死的梗...
tiffnylee0410 發表於 2013-5-1 17:00
廢死聯盟應該去美國英國加拿大抗議
台灣執行死刑之前至少都有公開審判的流程
而且不會把殺在外國的人

美國  英國  加拿大這些人權國家派兵去伊拉克  阿富汗殺了一大堆的伊拉克人  阿富汗人
殺死這些人的時根本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
就用戰車  飛機  機槍殺死伊拉克人與阿富汗人
相較之下
台灣文明多了

廢死聯盟一天到晚在台灣鬼叫鬼叫
卻不敢對英國  美國  加拿大這些國家抗議
這些廢死聯盟的人都是腦袋裝BxLL SHxT的....
本帖最後由 tiffnylee0410 於 2013-5-1 17:02 編輯

qcc6600 發表於 2013-5-1 17:28
喊這麼大聲 廢死的人 怎麼不敢報上自己姓名
wuji1899 發表於 2013-5-1 18:08
想想受害人的心情吧
台灣的司法已經夠爛了
BSHUANG 發表於 2013-5-1 21:56
小弟個人觀點認為廢死團體應該是一種職業
福利待遇應該都不錯
偶而出來喊一喊廢除死刑@#%?/就可以賺錢
od68121 發表於 2013-5-1 22:21
講得很好聽,哪天真的碰到了,我看他們會不會再叫
k078 發表於 2013-5-1 22:22
廢死團才是真正的過失殺人吧
被殺的人被殺當時嫌犯有想過他們的人權嗎
廢死團你們頭腦在想什麼
自以為清高嗎?
等你們家人受害如果還肯原諒犯人
小弟我由衷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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