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事收錢 無罪 你也可以來當法官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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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ly 2013-5-4 20:15:06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4 5617
dchen5 發表於 2013-5-5 22:06
Rchun07 發表於 2013-5-5 21:58
但也怕有好制度

可惜卻被壟斷

陪審團只有刑事法庭才會用到  基本上不需太了解法律 只要有基本判斷能力就好  所以較可以避免一些怪判決
sydney1979n 發表於 2013-5-5 22:07
這三位是什麼狗屁法官,竟然輕判014,其他人無罪,這是什麼天理丫,要拍馬屁也不用這麼明顯
musely 發表於 2013-5-5 22:10
dchen5 發表於 2013-5-5 22:06
陪審團只有刑事法庭才會用到  基本上不需太了解法律 只要有基本判斷能力就好  所以較可以避免一些怪判決: ...

長知識了! +1

所以陪審團制度是有其必要性
dchen5 發表於 2013-5-5 22:17
astro370 發表於 2013-5-5 21:02
民進黨籍前台南市長貪二億五千萬元,被輕判3年
道路徵收弊案 張燦鍙更三審判三年 2013-05-03 01:48 【黃文博 ...


http://tw.news.yahoo.com/%E5%9C% ... 9%B4-145800975.html
土地徵收弊案 張燦鍙判三年 黃郁文四年

   

中華日報中華日報 – 2013年5月2日 下午10:58

 記者葉進耀/南市報導
台南高分院更三審審結八十七年的道路徵收弊案,台南市府會非法利益輸送二億五千萬元,法官依貪污罪判前台南市長張燦鍙三年,現任台南市議員黃郁文判四年,其餘六名官商也都判一年三月不等。本案可上訴。
 本案一審判決,前議長黃郁文、前市長張燦鍙遭到重判十年、七年不等,二審降為八年、六年,更一審到更三審,雖均判有罪,但都愈來愈輕;另外,七名官商尤泰盛、林清堆、郭學書、陳俊君、巫啟后、林炳輝,更三審也都被判一年三月到三年六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台南市民唐彩雲透過土地掮客,八十七年初找議長黃郁文幫忙,黃與議會機要祕書列出道路徵收補償表,要求市府在八十八年總預算中編列五千餘萬元徵收,黃並以議會顧問劉漢池及妻子張素貞名義,購買路地供市府徵收補償。  
 合議庭審理發現,當時市長張燦鍙交辦編列預算五千五百多萬元送議會審查通過,過程竟出現「跳躍式」選擇性徵收;八十八年初,市民王振橫透過掮客找上黃郁文,要求出售安中路的道路土地。黃再要求市府編列安南區怡中段道路土地徵收補償款一億三千萬元,張燦鍙將預算刪為六千萬元。  
 市府主秘林清堆建議基於府會和諧,應儘量滿足議會要求,將工務局未定案徵收土地計畫書私下交給黃郁文,由黃指定三等卅七號道路徵收,致原來預算由六千萬元暴增為二億五千萬元,最後市府以二億二千萬元送議會審查,由黃郁文親自主持通過,黃獲利達一億三千多萬元

要指別人資料要給完整  

那裡像014了 本帖最後由 dchen5 於 2013-5-5 22:21 編輯

lipin35 發表於 2013-5-5 23:15
不知道樓主能不能幫我喬一下,我要幫胖虎(另名技安)開電視演唱會,看有哪一家電視台要辦理.....嘻嘻....
5438438chen 發表於 2013-5-5 23:20
這種判決!叫作睜眼說瞎話,的確是司法國恥日,這種法官,人人會當,不過是傀儡法官!仰上意而活!
ax4ax4 發表於 2013-5-5 23:44
三位法官超強的,
他們想這麼久才把014弄出來。
原來法官的功用是在幫014想如何脫罪啊
乂神話乂 發表於 2013-5-6 00:00
這什麼社會
欸害啦
這種無罪
不然是要怎樣
把錢拿到街上灑說我貪來的?!
眼睛在哪
還是都是難國民黨政的
悲劇ㄚ~法官明治一點
別當恐龍了!!
ji394d04aaa 發表於 2013-5-6 00:15
在扯下去一定扯到一堆大尾的

當然要讓他沒事

官官相衛   可悲鬼島
wwzz0613 發表於 2013-5-6 02:07
所以

大家以後立志當立委

明定喬事價目表~~~

賺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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