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你怎樣!」TOYOTA員工惡意逼車 法規觀念缺失比腦殘更可怕

   
Maeve 發表於 2013-6-3 17:20:2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17 161563


▲事件開始是苦主行駛在內車道



▲后被TOYOTA員工逼車攔截



▲TOYOTA員工一下車就開罵

[Youtube]AbtcyjpnE3w[/Youtube]

▲這是苦主當時所po,被逼車的影片。戰火就是從這段影片中的內容開始的。

ToYoTa員工逼車事件,相關文章沸沸揚揚,已經在各討論區掀起戰火,但仍有許多網民抱持錯誤觀念

「雖然苦主違規,但ToYoTa榮譽員工也不該如此衝動」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是對苦主的一種侮辱

「苦主沒有違規,卻被流氓惡意攔車威脅」這才是真正的答案!!

▼這是底下網友對樓主的親切指教





我只擷取一小部分,其實精彩的還多著,但對於這些網友,我只想問一句話

「你們準備好妨礙名譽的和解金了嗎?」

對於苦主我也只有一句話

「您辛苦了,借這機會募資升級紅黃牌吧。」

先撇開汽車駕駛的錯誤行為,我們單純來探討,苦主當時在該線道上,是否違規在先



圖中的藍色線路,是苦主起始、結束路線,以他的方向,不可能是靠左衝上國道3號,比較可能是繼續前進,往辛亥隧道前進,但半途殺出程咬金,紅圈處是衝突發生地點

其中許多網友質疑,苦主所行駛線道,是禁行機車的,並以google map的衛星圖佐證



看到沒有!!衛星上有黃色的禁行機車四個大字,我想看到這裡,很多鍵盤柯南都興奮了起來,罪證確鑿,機車騎士有錯在先

可惜我要硬生生打斷這些人的高潮

該段的禁行機車早已被抹除,而抹除原因很簡單,因為該段有設計一迴轉道

如果保留禁行機車,那等於迴轉出來的機車要馬上跨入右二車道(粉紅色線路),基本與殺人無異

所以後來為了安全考量,已抹除禁行機車,機車可安全行駛於紅色箭頭上





錄像亦可證明,該段並無劃禁行機車字樣

5月初該處的資料檔案也沒有禁行機車字樣






字呢??沒字,因為被罵翻了,當然沒字

但即使這樣還是有人不服氣,有人搬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出來,其實這很令人欣慰,因為法治的大原則,就是了解法,但曲解法規會造成更大的問題,很多人對法規是一知半解,就片面擷取對自己有利的解讀,往往落得下場是空忙一場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紅字這條,被鍵盤金田一抓住,稱苦主在三線道上並未按規定,行駛於外二車道,被逼活該,左線預備,右線預備,衛生紙預備!!!

抱歉,老衲又要讓他們知道射即是空;空即是射的道理



▲▼在苦主被逼車的該段,如圖所示



其中紫色部分,是從基隆路下方隧道出來車輛,外側車可匯入,而紫色路線車輛在過路口之前都不得匯出,由於與此事件無關,不加以討論

苦主是行駛於圖中之紅線

ToYoTa榮譽員工行駛於藍線

乍看之下,平面的紅、藍、黃總計應該是三線,苦主看似違反規定,並未行駛於外側的藍、黃線,該罰

錯!!該黃線僅可右轉,與藍線之間還有槽化線隔閡,故實際僅紅藍兩線道,車主行駛於上無違反法規

更甚者,該段紅藍線都有機車停等區,google衛星上有,樓主影片中也有



看到沒,紅線是樓主的行車路線,綠線則是ToYoTa榮譽員工的行駛圖,紅線該段有機車停等區,怎麼可能禁行機車?

如果今天該路段最右側不是右轉專用車道,那麼同向三車道時,機車是否【只能行駛最外側二條車道】?

答案是:仍然要看標誌標線,有無劃設禁行機車而定!若沒有劃,則機車都可以行駛(因為機車在法規上屬於汽車一類,原則上等同/適用汽車條款,例外才禁止)


白話意思即是,黑雞白雞同樣都是雞,而黑雞有被明文限制的行為不可做之外,其餘比照白雞

[Youtube]7Wx-6Co9Jkg[/Youtube]

至於這則新聞,那名交通隊組長幾乎可說是被記者陷害了,該組長完全沒有講錯,他受訪原文說「機車如果在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應在最外側兩道行駛」,看到重點沒,同向

這個邏輯完全正確,但並不適用於該路段之情況,卻被記者無條件代入,那為何記者不去問鄰近的文山、中正、中山交通隊,我坦白講,他們早就被記者搞怕了,這次可憐的楊信毅組長,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我想他以後受訪前也會先三思

是非對錯不分,尚不算罪惡,但對受害者落井下石,對這種行為不齒

來源:Yakima 本帖最後由 Maeve 於 2013-6-4 09:16 編輯

已有(51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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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gks0e 發表於 2013-6-3 17:52
板主有心了 還給機車騎是一個公道
也證明了台灣真的很多酸民
furnesss 發表於 2013-6-3 17:59
影片一開始,我沒看到她從外線道的彎轉出來。
她是直接切入外線道。
就在影片開始的0.00-0.1秒左右。
莫吉 發表於 2013-6-3 18:19
騎機車是人包車,即使是對方的錯,出了事,吃虧的還是自己~~~~
hung6330 發表於 2013-6-3 19:04
逼車就不對,難道要死人才爽嗎?
看那員工就一副鳥樣
kaneofnod 發表於 2013-6-3 19:07
0 : 16秒處已證明有紅綠燈機車等待區,Toyota 車主輸了,很明顯
reallycool 發表於 2013-6-3 19:10
車子逼車是不好,可是路上太多白目機車了,本人我就被嚇過很多次,忽然給你鑽到車前,好險我油門正要踩而已,不然他就飛了






我本身也是從機車>>>>>到汽車     ,你騎車當下是沒感覺的,等你開車的時候你就會知道機車亂鑽會有多恐怖


給評分的,不要見到黑影就開槍,動點你的奈米頭腦,你以後也會開車,不要到時自打嘴巴就好笑了,很多騎車隨心所欲的人,升級開車後也是把騎車的習慣往開車上帶,路上才有這麼多台客,當然啦~人都是"犯賤"的,被人說到事實就不爽部願意承認,就來按負評,可笑至極



尤其是你"貓魂" , 可憐.....打錯個字回來編輯也中槍,也是,動物的世界跟人的思考是不一樣的
本帖最後由 reallycool 於 2013-10-13 01:22 編輯

sealistener 發表於 2013-6-3 19:16
其實台灣法規本來就問題很大....模糊不清,有些又不合哩,有些很寬  有些又緊到不近人情
Shadow31 發表於 2013-6-3 19:16
唉~~不管機車騎士有沒有違規
你莫名其妙把人攔下來就不對了
你只是頭又大的員工,不是交警啊!!
這麼熱血還不如去撞違停併排的或罰紅燈的小鬼
cloudamp 發表於 2013-6-3 19:22
太好了,終於有好心人站出來幫騎士說話了,而那些開口閉口三字經的…真希望他們能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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