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少年塗鴉,遭警電擊槍擊斃

qrc0712 發表於 2013-8-9 11:51:3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1755
1名18歲青少年在邁阿密海灘亂噴塗鴉被警方抓到,他拒捕後警方動用電擊槍,結果造成這名青少年不幸死亡。



根據《邁阿密前鋒報》(Miami Herald)報導,18歲少年耶南德茲-亞克(Israel Hernandez-Llach)當地時間7日在一間廢棄的速食餐廳塗鴉,被警方發現後制止。

由於耶南德茲-亞克逃跑拒捕,迫使警方動用電擊槍,一名警官朝他胸口開槍,他遭電擊後暈倒,警方緊急將他送醫,但是仍造成這名青少年不幸死亡。

耶南德茲-亞克為哥倫比亞裔人,就讀邁阿密海灘高中。他的高中老師說他具有藝術天分。

美國許多警局採用電擊槍這類「非致命」武器,藉以壓制失控的民眾。不過,電擊槍使用近來頻頻引發爭議,舊金山警局在今年4月放棄使用電擊槍,因為當地民眾質疑警方有濫用電擊槍之嫌,舊金山也成為全美警員唯一不用電擊槍的大城市。

美國部分城市對警員使用電擊槍作出一系列限制,包括開槍對像不能是年輕人、老年人、精神病患者、懷孕婦人,甚至有人建議所有婦女都該禁止。

引用來源:nownews

已有(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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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673509 發表於 2013-8-9 11:58
在美國警察說FREEZE(冰凍)時
就要雙手上舉
不然就會被視為拒捕
警察就有權開槍
這新聞真令人難過
caea44 發表於 2013-8-9 12:06
警察武器都不能用
那[犯錯者]用了武器時...那些人權志士要幫忙播嗎~

用嘴說的很簡單[制止犯罪者]=>但是不要讓對方受傷或是覺得不禮貌
都要犯案衡侵害別人人權)了,還想同時有人權

真的說~比作的好聽
ad840208 發表於 2013-8-9 12:14
人權團體無所不在......
真想看看哪天殺人犯把他們家人全殺光後
他們是不是還會宣揚人權,廢除死刑
861 發表於 2013-8-9 13:59
caea44 發表於 2013-8-9 12:06
警察武器都不能用
那[犯錯者]用了武器時...那些人權志士要幫忙播嗎~

台灣的人權團體更屌

前幾年曾發生過警察臨檢時.有民眾看到開車烙跑
警察就開車追逐.後來開槍打汽車的後輪.子彈但不長眼打中嫌犯

之後人權團體就質疑警察濫用槍枝.要求警察開槍前必須

1.先口頭警告3次
2.口頭警告不聽後.才能對空鳴槍3次
3.對空鳴槍3次後若嫌犯還反抗.才能開槍打非致命的部位

問題來了.若嫌犯手上有槍或是在警告過程中強力反抗.警察就有可能被打死
LIN3621 發表於 2013-8-9 15:12
台灣的人權團體,快包機飛往美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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