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一名男子,因為超速駕駛被罰款約8萬英鎊(約台幣375萬元)。
這名67歲的億萬富商兼慈善家威克洛夫(Anders Wiklof),早前因為在瑞典一處時速限制每小時50公里的區域,以時速77公里行駛,結果收到瑞典當局一張80000英鎊的罰單,因為根據當地法例,罰款金額必須根據犯事者的身家來決定,被罰款人愈有錢,罰愈多。
威克洛夫承認自己有錯,但認為巨額罰款並不合理,當局應該為罰款設立上限。他又說寧願將錢用在老人、醫療、或者日間照顧服務方面。
2010年,瑞士一名有多次超速案底的駕駛者,被法庭判罰18萬英鎊(約台幣844萬元)。
來源: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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