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臉書PO文誣警5萬點閱 300網友譙沒人性全挨告

Kalika 發表於 2013-12-10 10:22:5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 8244
bun789456123 發表於 2013-12-11 01:21
整個小屁小屁的 現在的小朋友是有點誇張了
抓你是為你好  如過是亂抓那就算了   自己違規還怪法律
就讓我想起常見的新聞   小屁孩未成年騎車雙載又沒戴安全帽    被警車追不幸摔死(摔車)   
家長:我小孩平常很乖的  都是因為警察在後面追 我小孩才摔車(死)的

gorsachius 發表於 2013-12-11 01:59
一有小孩或年輕人犯錯的時候,總是有人說現在的小孩如何如何,
好像以前的小孩都很好很乖絕不出錯等等。
其實這種話從我是小孩的時候就聽說了,每一代的人都在說
當時的小孩有多糟,如果這是事實,現在差不多滿街都是
端著衝鋒槍,背著彈鏈的叢林戰士了。
boybenny 發表於 2013-12-11 04:45
支持警方提告,不然一堆人還真以為網路言論可以不用負責的
ggttery 發表於 2013-12-11 05:35
我算一下和解金唷...............
平均一人大概1W左右
挖賽................
300W入袋   比開罰單賺獎金還讚
怎麼沒有人來開版指名道姓罵罵我呀 = =

不過如果三百人全都不和解......搞到上法庭........該所長可能要大噴血了....一場法庭的費用+一場法庭的時間.....一年365天可能都不用上班了
0955885586 發表於 2013-12-11 06:43
晚上十點去殯儀館看阿嬤的最後一面

所以是阿嬤躺在殯儀館等死   ?

而且已經死了還看甚麼最後一面 ?

晚上十點要燒掉嗎 ?


內文一堆盲點

這樣都能扯到300人
帥平 發表於 2013-12-11 07:51
繳稅金養垃圾! 我沒有指誰,請不要告我,我是指全鬼島的公務員。
narcisuss 發表於 2013-12-11 10:18
雖然我不確定....
但所謂的最後一面不一定是指仍在世
好像在入棺前也算是~anyway
新聞中也說了~那二個是反方向
且開單時間不超過五分鐘
被條伯伯開單固然會不爽
但也不是這麼沒人性~在一開始二個人口氣好些說
說不定什麼單都沒有了
akila0904 發表於 2013-12-11 10:21
他應該是說要去見往生者的最後一面~
人應該已往生了,大體已運到殯儀館~
但~人已往生了,如此急忙高速騎乘,是不是更不尊重生命了?
也應該並不會你快速抵達,人又活了起來?
若是超速行駛而造成其他意外,那~~你阿嫲會原諒你嗎?
victorye662 發表於 2013-12-11 13:09
無腦的網友也滿多的,別人po什麼究在納編按讚
s07811 發表於 2013-12-11 13:42
終於有警察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一堆人自己違規被抓就PO文取暖罵警察,詭異的是點讚的都以幾百到幾萬的在起跳
警察也只是依照法律來執行勤務而已,只要你不違法他會來抓你?
警察抓人被批搶錢或太閒,不抓人又會被批領錢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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