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將臨醫院] 尤美女立委 v s 臺北市政警察局

ah907856jack 發表於 2014-4-10 07:19:3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 71535

[Youtube]IkM6-UmEcOc&feature=youtu.be[/Youtube]

尤美女立委:https://www.facebook.com/yumeinu?fref=ts
今天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羅瑩雪,針對昨日其「學生違法不能視而不見」等言論,身為法務部長(而非檢察官),一方面強調自己是行政單位不能干涉個案,一方面卻又在在透露出自己認為學生違法的主觀意見。這樣強硬的態度,難道不是在對個案下指導棋?學生有沒有違法,檢察官都還沒查,部長為何可以說三道四?這樣是不是在命令檢察官一定要認定學生違法?

關於市刑大通函各醫院,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固然規定醫療之個資在例外情況下可以取得,然而,一、個資法第6條尚未生效,警察是否符合例外蒐集事由,還待商榷。二、市刑大並未說明法律依據、具體事由,亦未特定對象,也沒有說明「為什麼有必要」,就用流刺網式的蒐證,明顯與該條條文要件,及個資法第5條強調的比例原則不符。實務上,法務部也出過法律字第10100040190號函,以類似情形說明應受比例原則之拘束。

法務部是個資法主管機關,而檢察官在偵查犯罪上對警察有指揮命令權,面對質詢卻以「警察辛苦工作反而要被追究,難道國家機器應該停擺嗎?」「警察去了解一下不行嗎?」這種態度試圖合理化警政署的濫權,令人憤怒。

警察固然辛苦,但這樣就可以正當化鎮壓?你以為「學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那些在鏡頭前,看起來揮起警棍、舉起盾牌把手無寸鐵的靜坐人群往死裡打的公務員,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九月政爭中在在強調「監聽是必要之惡」的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這些人都是有國家武器在手裡的具備特殊身分的人,因為他們的身分,所以他們的違法行為,可以在行政高官口裡輕描淡寫?還是因為他們的身分,所以無論如何都不會違法?

我想起我敬重的許玉秀大法官所說:「學生的身分不特別,只不過學生身分代表一個手無寸鐵、有耳無口的弱勢,他們不只沒有物理的劍,也沒有知識的劍,他們通常人微言輕,沒有實力可以展現,沒有籌碼可以交換,縱使大聲說話,也沒人聽得見,也通常不會受到正眼看待。但是正好因為他們總難免讓人恣意教訓、他們總難免遭受不能自食其力的羞辱,而因此成為憲法要特別保護的弱勢。要還不能養活自己的人閉嘴,剛好不符合保護弱勢的憲法初衷。…他們只有最差的選擇。他們沒得光榮撤退,他們只需要平安回家。打開門讓他們平安出來的鑰匙,在掌握國家機器的人手裡。



本帖最後由 ah907856jack 於 2014-4-10 07:20 編輯

10157187_842005805815306_631392354578939290_n.jpg
2.png
胸不平何以平天下,乳不巨何以聚人心!

已有(7)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caea44 發表於 2014-4-10 08:04
很多是 只有靜坐沒錯
這些是 合法的

當是如果被錄影到有暴力的行為的 抗議者及搧動人暴力
不管他是不是學生
只要法庭上判決有罪
就只能按規定去申訴
ah907856jack 發表於 2014-4-10 08:06
caea44 發表於 2014-4-10 08:04
很多是 只有靜坐沒錯
這些是 合法的

同意您的發言,因此將委員和警察局立場列出,讓這件事情能夠和平討論
5566max 發表於 2014-4-10 09:07
這次的太陽花學運,除了讓台灣公民覺醒

還讓人了解  所謂的服貿到底對台灣影響有多大


更讓人看見

現在的政府跟官員是超乎我們想像的無恥!!!
58702015 發表於 2014-4-10 11:40
諾貝爾和平獎真的有這重要嗎?
stone288 發表於 2014-4-10 12:39
"學生的身分不特別,只不過學生身分代表一個手無寸鐵、有耳無口的弱勢
他們不只沒有物理的劍,也沒有知識的劍,他們通常人微言輕,沒有實力可以展現
,沒有籌碼可以交換,縱使大聲說話,也沒人聽得見,也通常不會受到正眼看待"


這是在反諷?還是在開玩笑?

手無寸鐵?

都能占領立法院和行政院了,再給寸鐵應該可以直接反攻大陸了

有耳無口?

每天有多少媒體在現場SNG 那怕學生代表們只是咳一聲
麥克風馬上堵上來,這叫有耳無口?

人微言輕?
進初立法院如入無人之境 喊立委和行政院長像在喊細漢仔

動不動就要總統踹共.都快成臨時大總統了

還人微言輕?

這絕對是一篇反諷文 ...

m030081 發表於 2014-4-11 18:17
stone288 發表於 2014-4-10 12:39
"學生的身分不特別,只不過學生身分代表一個手無寸鐵、有耳無口的弱勢
他們不只沒有物理的劍,也沒有知識的 ...

有些大法官講的話跟放屁一樣....看看他們的大法官解釋文
有些根本亂搞
rc0391 發表於 2014-4-11 19:18
早就不相信利委豬公說的話了....

他們的話是真的,豬公都可以上樹....

這段時間有強烈的感覺

有沒有利委好像沒什麼差....

那我們為什麼還要付錢請一堆不做事的人

我們又不是凱子,那些錢自己用不是很爽

所以建議:

如果還是選利委

改為論件計酬,(每審理一件法案多少錢)

利委辦公室要付租金

什麼助理啦研究費(研究什麼)啦...巴拉巴拉的...要自己出錢

AH ~不爽! 那就不要做,是要求我們讓他當立委 "為民服務"的

結果請這些人來浪費錢,真的是... XXX 咬布袋


很抱歉~~ 跑題了... 本帖最後由 rc0391 於 2014-4-11 19:20 編輯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ah907856jack

LV:5 騎士

追蹤
  • 441

    主題

  • 599

    回文

  • 4

    粉絲

Hello, 我來自台中,很高興認識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