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斯潘塞連珠槍
火車到達紐約,松江軍團的一班軍事主官和花旗公司美國司的山度士,已經在月台上等候了。
關卓凡一下火車,華爾便大步迎上前來,緊緊握住他的手,藍眼睛中那種興奮而狂熱的光芒嚇了關卓凡一跳:“逸軒,恭喜你獲得國會榮譽勛章!”
看來消息傳得挺快嘛。關卓凡瞧了瞧臉上華光四射的華爾,心中嘀咕,你可別學那個卡斯特,得不著就打啊。
這個小小的金屬物件原來在美國鬼子心目中真有這麼高的位置。
他對獲得國會榮譽勛章並沒有太大的興奮——當然明白這是林肯的籠絡之意。但在美國人面前不好表示一點輕慢的意思,於是也著實說了幾句感勵的話。
歡迎人群中還有幾個洋人,一位是紐約市長。軒軍到達紐約的時候,歡迎儀式由聯邦政府主持,輪不到他出風頭,這次關侯爵從首都榮歸,他原打算以紐約市的名義辦一個盛大的歡迎儀式,再授予關侯爵“紐約榮譽市民”什麼的。華爾等死活勸住,說軍情緊急,沒時間再弄這些繁文縟節,以後還有機會叨擾的。市長先生只好作罷。
另一人略出關卓凡的意外,美國聯邦政府的新任軍械部長,喬治.拉姆齊。大約是新官上任的緣故,滿面春風,對關卓凡很道了一番仰慕。
這個格局稍有點大。
還有一個年輕人,穿著樸素,華爾把手向他微微一讓。對關卓凡說:“逸軒。我替你介紹。這位是克里斯托弗.斯潘塞先生……”
關卓凡眼睛一亮,搶上一步,向住年輕人伸出手:“斯潘塞先生,久仰了,非常高興見到您這樣一位偉大的發明家。”
克里斯托夫.斯潘塞,後世大名鼎鼎的斯潘塞連珠槍的發明者,這一次軒軍接收的美國政府提供的武器裝備中,最重要的便是這種槍。
斯潘塞神情頗為激動。先深深鞠了一躬,然後才握住關卓凡的手:“侯爵閣下,為您服務是我的最大的榮幸。”
關卓凡微感奇怪,但也不以為意。
一行人一邊走,華爾一邊對關卓凡說:“聯邦政府提供的武器裝備都已運抵車站,我們已經清點了數目,你過目之後,就可以裝車了。”
關卓凡點點頭,張勇在一旁興奮地小聲說道:“爵帥,這個絲帕什麼的槍。可真是好東西!拿了它,便可以一個打七個!”
關卓凡一笑。一個打七個,應該是說斯潘塞連珠槍可以一次裝彈七發。不過一個打七個,倒也沒有這麼誇張。但此槍作為一種劃時代的革命性武器卻是無疑的。
到了棧場,從貨倉中搬出一隻木箱,撬開,齊齊整整碼著十五隻嶄新的步槍,槍油還沒有擦乾淨,槍身較短,華爾說,這是斯潘塞步槍的卡賓型號,專供騎兵使用。
既然斯潘塞在這裡,自然是由他親自端槍演示。
關卓凡心想,這是目前這個星球上火力最強的步槍了。
先說子彈。斯潘塞連珠槍用的是真正的金屬定裝彈,只是這是一種邊緣發火彈(底火在子彈底部邊緣),而非後世主流的中心發火彈(底火在子彈底部中心位置)。這是世界上最早的金屬定裝彈之一,要知道,軒軍之前所裝備的後膛步槍,已經算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步槍,其子彈的彈殼還是紙做的。
再說最重要的,“連珠”。
斯潘塞步槍的送彈方式極有意思,它的彈倉藏在槍托內,開口於槍托底部。斯潘塞使用一種叫做克萊布斯利的彈筒,彈筒內可裝七發子彈,從槍托底部開口處插入彈倉,射手射完彈筒內的子彈後,不必手忙腳亂地一發發重新裝填,只需將空了的彈筒抽出,然後塞入一個新的彈筒就可以了。
關卓凡心想,這完全是後世自動槍支的彈匣的鼻祖啊,士兵只要隨身帶上十幾隻彈筒,在十九世紀中葉這個時間點,就是一個移動的“武庫”。
斯潘塞步槍的連發機理是採用槓桿驅動槍機閉鎖,配合彈倉內的彈簧驅動子彈。實際的操作也非常簡單。
首先,向下扳開槓桿——就是扳機的護圈,取彈器即從彈倉內取一發彈,合上扳機護圈,子彈送入膛內,接著扳動擊錘,使之處於擊發狀態,然後,扣動扳機,砰!
看著斯潘塞熟練地進彈、閉鎖、擊發,然後開鎖拋殼、再進彈閉鎖,片刻便打光了一支彈筒,利落地抽出空筒,裝入新彈筒,再次端槍射擊,端的是密如連珠!
周圍的人,都看得熱血沸騰,轟然大彩。
再看靶紙,只有一槍脫靶。精度比之單發步槍似乎略遜,但考慮到試槍的是卡賓型號,槍管較短,本就會影響一點射程和精度,因此完全可以接受。
華爾報告,除了軒軍從國內帶過來的八千五百支後膛步槍外,從美國聯邦政府手上一共接收:普魯士所產的德塞萊擊針步槍一萬八千支,斯潘塞連珠槍七千五百支,其中步槍型號四千六百支,卡賓型號二千九百支。
斯潘塞步槍剛剛投入生產不久,產能有限,這個原在關卓凡意料之中,但單發步槍全部都是普魯士貨,這個頗出他的意外,怎麼全部采自國外?美國政府不支持國貨嗎?
另外,撥給松江兵團各種火炮一百三十五門,華爾說,除此之外,陸軍部還派出一支炮兵教導隊加入松江兵團序列,並且說明,戰後人回原建制,但炮松江軍團可以全部留下。
關卓凡甚悅:這個好,這個好。咱們本來炮兵人才就缺乏,要借此機會,好好學他一學。
走完這個接收的過場,軍械部長和斯潘塞告辭,關侯爵一班人上了馬車,目的地是一間住宿學校——松江兵團已經下了船,正在那裡換裝。
山度士找了個由頭,上了關卓凡的馬車,在車上,細細地和關卓凡說了一遍接收這批軍械的來龍去脈。這些話,之前在船上的時候都來不及說的。
原來背後大有波折。
先說單發步槍。山度士著手此事後才發覺,諾大一個美利堅,居然找不到多少符合關卓凡要求的步槍。
美國內戰初起之時,雙方的主要裝備都是前裝線膛槍,北邊好些,南邊的武器五花八門,還有不少滑膛槍甚至燧發槍。即便時至今日,一種叫“斯普林菲爾德”的前裝線膛槍依然是北南軍隊的主打步槍。
這時後膛槍倒也有了,但大多是從歐洲蒐羅來的,本地貨,唯一像樣點的,是一種叫做“夏普斯”的單發後裝步槍。但山度士發現,這種槍是使用撞擊火帽式槍彈的,即火帽和子彈分離。山度士想,關大人在國內使的英國步槍雖然用的是紙殼彈,畢竟已是定裝彈了,不成出了洋反而倒了回去?這種槍必定入不了關大人的法眼,用不得。
沒想到美國雖然冒出來斯潘塞這種連發步槍,單發的卻反倒沒有跟上來。
想來想去,還是得用回外國貨。
當時普魯士、法蘭西、英吉利都發展了自己的後裝單發步槍,論性能各有千秋,不好說誰一定壓倒了誰,但這樣的時候,美國政府向英國法國買槍,數量還這麼大,十有八九沒戲。既然選了外國貨,就還是全部用普魯士的好了,這樣部隊的武器型號也比較統一,後勤補充彈藥什麼的也比較好做。
沒想到的是普魯士那邊也不陰不陽、猶猶豫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