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廢死團體閉嘴 法官批鄭捷是人魔:勇敢判他死刑吧!

   
loveart1717 發表於 2014-5-23 11:58:12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3 23875
eighteen42 發表於 2014-5-23 20:59
再殺一個只會製造更多對立和仇恨.....

跟誰對立?   廢死聯盟?   

跟誰仇恨?   廢死聯盟?

大道理我不懂  我只想要社會公道

我不想要我的親朋好友被殺之後

我還看到犯人10年之後很滋潤的走在大街上
leemike22 發表於 2014-5-23 23:15
標準的三白眼!

黑睛位於眼的中央部份,即眼球是也,而眼白的部份則稱為白睛,何故相學要求黑多白小,黑白分明呢?

眼於相學代表肝臟,亦為腦袋發育之表徵,所以眼被喻為靈魂之窗,陰騭神出之所。原來一般小童之腦袋於比例上較成人為大,而其黑睛的部份亦較白睛為多,所以兒童的學習能力一般較成人強。隨著年齡的增長,其腦袋的比例會日漸地減細,正常情況下,成人眼睛的黑、白睛比例會相同,亦代表其肝和腦的發育健全。如黑睛部份仍多於白睛者,則其智慧的發展較一般為強,是故黑白分明者為聰明之相。

相反地,白睛之比例較黑睛為多,則其肝和腦的發育不全,而影響其智慧的發展或思想上有所偏側,而為人較偏激。黑睛之上下左右皆白者稱為四白眼,則其人個性狠毒,刑剋六親,如不收斂,恐難有善終,如其眼無神者為真正愚蠢的人。

而書云:「上多白者奸」,即上三白眼也,為人性急膽大,疏忽怠惰,猜疑心重,嫉妒心強,但求目的不擇手段;「下多白者惡」,即下三白眼也,為人叛逆偏激,誘惑多,易有色難,固執好強。而兩者皆容易記仇忘恩,有強烈的報復心態,所以易有挫折,與人不合。如三白眼者,其人有神而不過露者,會很冷靜地等待機會,當機會一到便會充分掌握而有成功,所以適宜生於亂世,必有所成,否則其成就則見大起大落。
sherlockwan 發表於 2014-5-23 23:21
本回覆,發言不妥,故予以刪除之。 本帖最後由 sherlockwan 於 2014-7-3 22:19 編輯

newfree05 發表於 2014-5-23 23:32
如果能讓他生不如死
就無期徒刑和不斷的鞭刑,這樣應該能讓她更好
kobeli 發表於 2014-5-24 00:02
死刑或許沒有嚇阻的作用~~
但至少可以杜絕這樣的人有任何再犯罪的機會~~
鄭捷才21歲~~真的可以關到死嗎?這點很讓人存疑~~
但是如果萬一被假釋出來~~再殺一次的機率頗高阿~~
這樣的可能性~~要讓誰去承受呢?
proofs 發表於 2014-5-24 00:31
再殺一個只會製造更多對立和仇恨




哪來的對立跟仇恨
你要不要說說看一下??????


我不贊成現在的死刑
因為一顆子彈實在是太便宜他了
我覺得拿把豬肉攤剁骨頭的刀
每個禮拜剁個一公分的肉+骨頭
讓他知道啥叫做痛苦


單存的槍決實在太便宜他了~~~
wsiouiou 發表於 2014-5-24 00:33
是否判處死刑與否,是無法解決問題;

更無法避免此類事情的再發生!

你知,我知,大家都心照不宣;

只是判處死刑是比較直接又方便廉價的方法;

如果從上到下都能專注在家庭教育,社會教育;

宣揚互助互愛的價值,及社會公平正義,

並且改正並唾棄媒體歪風(尤其是電視和網路),

就可以避免許多整體體制及價值下的受害者,

轉而變成報復社會的加害人,

孩子一出生多可愛啊,完全是張白紙,

是誰讓他長大變成這般模樣啊!

可以自主選擇的話,沒有人會想變成這樣的!

我想大家都要深思如何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至於怎麼判決,就依現行法律由法官來決定吧!
i14911309 發表於 2014-5-24 00:49
sherlockwan 發表於 2014-5-23 15:26
我倒也不是為這個可憐的小鬼說情,畢竟他殺了四條無辜的生命與造成24人的輕重傷,這還不含帶無形的社會成本 ...

第一個問題
死刑給予社會的警惕並不是所謂的『死亡為最強烈的懲罰』
而是以當你被國家以死刑判決的人格否定
而不是死亡本身,死亡只是結果
就像我們國家會去表揚或稱讚那些因公殉職,或為救人而犧牲者
同樣是死亡,但是國人卻有兩種不同反應就可明見
相反的,支持廢除死刑的論點或者說你的論點
個人認為那才是貶低了生命的價值
一條人命因救人犧牲者跟被判死刑的價值怎麼可以一樣又怎麼可能一樣


第二個問題
你只看見了那些說死刑對於犯罪率不具影響的研究
可是不要忘了,同樣的也有研究指出死刑可以有效嚇阻重罪的發生
也就是說死刑不能防範那些對於享受犯罪行為的病態重刑犯
卻可以促使一般型罪犯在最後時刻收手
同時不幸的是那些病態殺人犯再犯率高到可怕,
在國外不死刑也必須要永久隔離
我國現無永久隔離制度,同時廢死聯盟同樣主張禁止不限期刑罰,
也就是說現在廢死聯盟說什麼"若有措施的終生監禁",不過就是騙人的把戲


第三個問題
死刑還是懲罰,重點在對於此人的人格徹底否決,
把死亡當成是個解脫,那也只不過是他個人的幻想,
再沒有面對前,話總是可以說的特別滿
好玩的是現在就有好幾個案例,
像是最近好幾起的網友自以為是而亂發言
到了警局後,馬上變的龜縮害怕
以此為例,對於死亡沒有恐懼不過是在於腦中的自我美化
當幻想破滅了,現實回來了,他就知道怕了
星空墜 發表於 2014-5-24 01:08
sherlockwan 發表於 2014-5-23 23:21
我在睡前是不喜歡思考與回覆問題的,但你這篇覆文讓我感到有必要作ㄧ些說明。

其他的幾位我也都看過了, ...

我想我大概懂你想表達的是什麼了,我大緻上可以接受你的觀點,但有一些部分我並不是那麼認同,我們可以探討一下,比方說這些磨難是無可避免的、是命運!但是否太獨斷了呢?因為不管對死者或受害者而言這完全是無妄之災,或許從消極的心理層面來說,這麼解釋可以幫助受害者更快接受事實,但就這樣歸結於“命”是否太過獨斷了點?生命的結束是另一種開始,我們不該負面化他,但生命也應該有其燦爛,這樣不明不白的死在”蓄意‘’之下,沒錯我還是用蓄意,其實論點並不牽強與薄弱,只是看待的角度不同,鄭雖不是蓄意要謀殺特定的人而是臨時起意,但他卻已蓄意要殺人,不管他最後殺害與傷害的是誰,總會有人因他個人的行為而受害,如此死去,未免有些憋屈,我們從來沒有權力來決定別人的生死不管是從個人的行為或死刑上……但鄭總該為其行為付出代價,不是嗎?沒有人可以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而在臺灣的現行制度下無疑“死刑‘’最能符合社會大眾與受害者的期望,沒錯,是有點短視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但卻能加速大眾的遺忘……不可否認的很多事情總會隨著生命的逝去而被人漸漸淡忘的,雖然還有痛還有深邃的傷痕,但總是有了一個不是結果的結果了不是嗎?死刑就目前的社會安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起碼在廢死的相關配套措施與再犯率的保證有結果前……
最重要的或許是當事人吧,當事人有權伸張其‘’正義‘’,不管是否血腥野蠻而不那麼有利於社會進步。
受害者個案

我不是先驅,我只著眼現在,現在,社會,很痛。
rsifsv 發表於 2014-5-24 02:28
sherlockwan 發表於 2014-5-23 15:26
我倒也不是為這個可憐的小鬼說情,畢竟他殺了四條無辜的生命與造成24人的輕重傷,這還不含帶無形的社會成本 ...

能說出這種話的只有兩種人
一種是含著金湯匙出世,沒經歷過任何傷痛的媽寶,才會說出如此自以為是的大道理。
另一種則是妄想以異常的言行舉止來搏取重人注意,賣弄風姿的騷包貨色。
死刑並不是為了防止犯罪
而是為了給死者一個〝公道〞
你知道什麼是公道嗎?
想必你會以為你才是公道
所以說再多也沒用,只能希望你有一天也能被砍上幾十刀,當你在痛苦中掙扎時,所怨恨所求的正是公道!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