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廢死團體閉嘴 法官批鄭捷是人魔:勇敢判他死刑吧!

   
loveart1717 發表於 2014-5-23 11:58:12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3 23878
map806 發表於 2014-5-24 02:36
一、二審的法官或許會判死刑,

但是到了高等法院法官,

屆時一定會在殺幾刀致死?一刀、二刀、刺進心臟深達幾公分致死?一分公、二公分

失血過多致死?失血是到院死還是當場死,最後發回更審!

這就是台灣司法的品質,明明最後就是人死了 ,還在上頭打轉,

iwlin 發表於 2014-5-24 03:02
"鄭捷若真是為求死而行兇,就證明死刑存在反而成為刺激這起案件的發生因素之一,也再次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

如果廢死聯盟的諸公們  這一段話是成立的  那以後罪犯們就放心的殺人吧  只要記得對媒體說  只是為了求得被判死刑所以才犯行  
你們一定死不了的~~!!                 真是好笑的論點~~!!
bird19831126 發表於 2014-5-24 06:23
腦殘恐龍法官......

跳出來像黑道一樣
說:「砍給他死,不挺我的人閉嘴。」
然一堆人覺得這樣的法官很讚

呃.............
如果他真的是台灣法官
可以想見台灣司法品質之低落
或是他自大到認為一輩子都不會有冤判
台灣司法官的養成真的是有問題

講回這個殺人魔
以這種就是要隨便殺人讓你來判我死刑
在台灣現今還有死刑的狀況下
連個道歉都不給還問你為什麼的人
這種漠視自我及他人生命的心理
除非有人在他處決前碰觸他內心
拉回現實世界讓他懺悔
不然以死亡的豔紅是他灰色世界中唯一絢麗色彩的狀態下
死刑是他預期中的獎賞而非是懲罰
在槍決前說不定還可以對行刑官微笑

真不禁要問
這死刑真的能給受害者一個「公道正義」嗎?
或只是一塊蒙住眼睛不願面對社會問題的「遮羞布」 本帖最後由 bird19831126 於 2014-5-24 06:35 編輯

pen99 發表於 2014-5-24 08:41
廢死後就像挪威人魔.在獄中吃好睡好還嫌東嫌西.這樣在受害者家人眼裡會是公平正義?
as121164 發表於 2014-5-24 08:52
對此,廢死聯盟低調發出新聞稿指出,犯罪人應該為自己行為負起責任,社會也應該更有理性思考死刑議題


想一想這段話,寫得這麼好聽,廢死盟認為他們的理想是對的,那你們幹麻不公佈你們所有直系家人姓名、照片,看改天如果有遇害,社會會看你,會不會原諒犯人,另外如果真的要提廢死,請你們先去找那些受害者家屬,他們全部都同意廢死,你們要提廢死這件事,才比較讓人有認同感,不然也只是對受害者家屬另一種傷害罷了,另外坐牢的犯人,社會還要用稅金養活他們,那關得愈久的犯人,浪費的社會成本,誰要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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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若真是為求死而行兇,就證明死刑存在反而成為刺激這起案件的發生因素之一,也再次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


…你們沒聽過凌遲處死這種死法嗎?像這類的人,就要用殘酷一點的死法,來看他行刑時會不會哀嚎,最後我看等痛的受不了,犯人不求饒就怪了,如果真的為求死,自己自殺不是更快,說到底也只是為自已殺人找理由而已,上面這段話另一個也反應出,現在社會教育的問題,你看都當眾殺人,卻還有一堆人,在網路上講些幸災樂禍的話,這不是更讓人心寒嗎? 本帖最後由 as121164 於 2014-5-24 09:05 編輯

owach2012 發表於 2014-5-24 10:10
一槍解決他,太便宜他了吧!
n8520759 發表於 2014-5-24 10:11
給廢死聯盟的意見
第一,如果加重懲罰無法阻止犯罪,那罰酒駕就不需要重罰,那就算是殺人罪跟竊盜罪跟恐嚇罪也只要意思意思一下處一年有期徒刑就好,請問這樣公平嗎?那既然加重懲罰可以遏止犯罪,死刑的存在就有其意義可言。
第二,廢死聯盟你都無法證明因為死刑而遏止自己之殺人犯意的偽犯人有多少?有何來誇誇其談的証明死刑無法證明其犯罪呢?換個方式說,若是真的用死刑可以遏止犯罪,那就把所有的罪只定義一個罰則就好,沒錯,就是死刑。所以這樣就會世界太平了,是嗎?
第三,現在是自由的社會,每個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那廢死聯盟你不能將你的意見強加注在所有人身上,就像是有人覺得佛教好,.有人覺得基督教好,有人覺得道教好一樣,或是像有人愛看中醫,有人只相信西醫一樣。如果你的訴求是「死刑以犯罪被害人以及家屬可以諒解之後才針對該案不楚以最高刑責-也就是死刑,而且服刑期間要增加100年刑期。」,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容易成功,而不是硬要求大家都要體諒加害人而以法律廢除死刑。
第四,有人說該人是因為台灣有死刑所以為了求死才殺人,先不說該人精神狀況為何(跟精神疾病患者認真你就輸了...)那改天就會有人說,殺幾個人都不會被判死刑,所以就多殺幾個玩玩都沒關係,是這樣嗎?再者,因為台灣本來就朝向禁死方向,如果殺一個人就會判死,那在該案之中該人會多殺幾人嗎?會造成如此大案嗎?一般來說,想死的人總是比較少的,但精神異常又不想死的人一定會比較多,你確定廢死之後真的不會有上述的情形發生嗎?還不是要無辜的民眾來為你們的錯誤買單。連無辜民眾都不能體諒的你們,我真的無法認同你們體諒加害者的善良。
sherlockwan 發表於 2014-5-24 11:07
本回覆,發言不妥,故予以刪除之。 本帖最後由 sherlockwan 於 2014-7-3 22:19 編輯

sherlockwan 發表於 2014-5-24 12:08
本回覆,發言不妥,故予以刪除之。 本帖最後由 sherlockwan 於 2014-7-3 22:19 編輯

s1130932 發表於 2014-5-24 12:11
"若沒有死刑,鄭捷就不會用這種瘋狂手段尋死。"
如沒有死刑,我看你們這些法官應該會遭到被害者家屬追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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