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以我對強迫症的理解,殺人魔行為並非不可能。
不過小弟認為殺人魔不一定有精神疾病,而是來自於基因是傾向(偏好)。
義憤殺人、正當防衛殺人,這我們都能諒解。
但無故殺害無辜的人,這種病怎麼治?
誰能承擔這個風險。
下一個無辜的受害者,他的權益誰來保障?
還是為了兇手的權益,無辜者的權益就看大家的運氣?
就算是因疾病導致其行兇之行為,我上次有提過,這是立場問題。
你說的焦慮我沒感受過,
我感受的是另一種來自於靈魂的「不自在」,不自在到了「彆扭」。
而且是極為彆扭。
這種彆扭在發作時,哪怕抓破皮流血了還是要一直抓,抓到「解鎖」為止。
如果這把鎖出現在用刀捅進別人的身體裡,嚴重者可能會為了解鎖去實行。
或有篩檢的方式,那都不重要。
會作的就是會作,不會的就是不會。
不過有沒有病,沒有無故殺人就是ok~
不過有沒有病,無故殺人就是不對。
我當然認為殺人魔不是正常人行為。
我只是相信有這種多樣性的基因,上次說過生命會採取多樣性變化以求適應各種環境的可能性。
只是很不幸,目前這種基因在當前的社會是該被隔離的。
大大您條理清晰,小弟不妨再請教您一個有趣的問題。
假如吸血鬼是另一種人類而且具感染性,但他們沒有透過吸食人血無法得到維持生命的能量。
(事實上,有吸血傾向與渴望的人是存在的。有少數病例可查。不過他們不吸血並不會死,應該不算真實意義上的吸血鬼。)
如果現在發現具有公民權的人是吸血鬼,而且被吸血的人也會轉化成吸血鬼。
那到底是要把化們當作病人呢?還是當作天敵??
還是說,他們不是一般法律定義裡的「自然人」所以可以當作動物?(這可能又要立法了)
我知道這個形容和九把刀小說裡敘述的很像,甚至有的日漫把吸血鬼當然是一種進化後的人類型態。
但請容小弟解釋一下,我也很驚訝九把刀的想法竟然和我一致。
但我不是引述他的創作。
殺人魔大概只差在不會傳染而已...
小弟的理念還是一句話:這是立場問題,不是道德問題。
多謝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