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食品添加物及違法添加,是否會對人體造成損害?
這是一個令人糾結的問題,大量媒體報導中可以看到這樣的描述:「某食品檢出 / 含有 XX 物質或 XX 物質超標,長期大量攝入會導致 XX 嚴重後果」。這裡的「 XX 物質」經常是某種食品添加物(比如防腐劑)或某種違法添加物(比如工業明膠)。媒體和消費者對於「超標未必產生危害,違法添加未必產生危害」的說法很難接受。之所以說超標未必產生危害,是因為在製定標準時已經留下了足夠的空間。而說「未必產生危害」的目的僅僅是告訴消費者不必恐慌,並不是說超標行為可以容忍,更不是要讓消費者吃超標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