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點讚!王牌大律師之網路霸凌篇 網友:臉書史上最屌的影片

   
萌菌先生 2015-4-24 16:04:09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6 36905
oe0559 發表於 2015-4-25 20:42
dreamkangta 發表於 2015-4-25 17:02
我贊成實名制   雖然肯定有無法規範到的地方  
但至少匿名漫罵會少許多
言論自由是沒錯  但不代表可以隨意 ...

好啊  先把你的真實資料PO上來再說
永劫 發表於 2015-4-25 20:57
日文發音跟字幕不一樣看的痛苦
話說王牌不是已經有霸凌篇了

就算不用霸凌篇用第二季的民意那段也可以啊




不然學香港佔中篇全篇改粵語發音聽起來比較不難過
h10010944 發表於 2015-4-25 21:26
mopacko77118 發表於 2015-4-25 20:01
這次事件發生的地方就是在網路實名制的FB

網路實名又能怎樣?

FB沒有落實實名制


其他就懶得說了= =
dreamkangta 發表於 2015-4-25 23:16
FB併沒有完全的落實實名制  隨隨便便就可以申請一堆帳號
另外是發生事情的地方  是完全可以用暱名發言的
就是因為匿名發言  所以才會造成傷害
Onlyfire 發表於 2015-4-25 23:43
其實~我覺得實名不實名什麼的都不是重點,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如果是1個人對上1個人面對面吵架,除了道理外,就看誰講話快,誰聲音大,

如果1個人對10個人吵架,這個時候那1個人除非真的講話聲音超大,或是像星爺一樣那麼厲害,

不然應該是輸多勝少的局面,

更不要說如果1個人對上100個人、200個人、500個人以上了,

面對面就像實名制,但是對上的人數那麼多,即使你知道跟你吵架的那100個人的樣子,

有用嗎?吵得過嗎?我想答案是否定的機會大吧!

所以我認為實名不實名的真的沒什麼用,

主要是大家要理智看待很多的事情,不要一股腦的就任由情緒爆發,

真能如此的話,我相信既使是不實名,應該也不會造成眾口鑠金的局面了。
mutoh422 發表於 2015-4-26 00:18
HdQSTsb.jpg

突然覺得發這個影片的版主到底有沒有被霸凌過

在班上 1個人VS40個人的時候 真的是會逼死的人的

如果網路上有交集  那可是鋪天蓋地的一堆聲音會來



這跟言論自由沒有任何直接關係  而是集體網路道德的低下

真想問一下把陳幸妤塞進來是不是想偷夾意識型態進來?   當初他先生跟他公公可是犯罪證據確鑿

不問他要問誰?   
  
媒體嗜血是天性  很多人的職業生命跟真實生命都被媒體給毀了   因為"眾口鑠金"  

你怎麼不說當初李泰安事件呢?

真的問題點還是在於 如何提升個人網路使用道德吧
mopacko77118 發表於 2015-4-26 10:14
h10010944 發表於 2015-4-25 21:26
FB沒有落實實名制

這就是為什麼實名制毫無意義的原因
10年前就ㄧ堆人玩遊戲為了開帳號用身分證字號製造機了

你認為真的能落實?

用個VPN跳到國外就好了
或者網站乾脆架在國外
誰理你台灣什麼實名制?

別以為VPN多難
現在連分享器都有些都直接內建了

就如同空氣沒有牆
網路的牆你認為能弄多高?

leviagony 發表於 2015-4-26 11:11
h10010944 發表於 2015-4-25 17:51
我真的很討厭網路上這些所謂酸民

看了你的回覆
真的很無言
一看就知道從來沒使用過PTT
還扯甚麼鄉民的正義電影
我覺得你應該去註冊過使用過再來批評
當你不了解一樣東西就隨意批評根酸民有何差別

PTT哪是甚麼匿名,他是有實名化的好嗎
看你說是匿名我就知道你沒使用過
反觀FB檯面上是實名,底下卻是無限的匿名及分身
PTT的東西可以被查,但是FB如果非殺人及嚴重刑事是查不到的
今天這件事跟鄉民有何關係?
99.9%的PTT使用者根本不認識這位自殺女藝人
何來霸凌一詞?
再來PTT用語流出來是媒體報出來
卻說是鄉民想紅?甚麼邏輯觀念?

今天根本不是網路霸凌
而是自殺女藝人在他的私下社交圈出了問題
FB上「同一位」「疑似身邊人」不斷抹黑她
才造成今天的結果
你到底有沒有看懂整件事
一直推給網路霸凌 PTT的錯
h10010944 發表於 2015-4-26 14:45
mopacko77118 發表於 2015-4-26 10:14
這就是為什麼實名制毫無意義的原因
10年前就ㄧ堆人玩遊戲為了開帳號用身分證字號製造機了

絕對可以落實的


只要帳號榜更多的個人資料

綁身分證不夠就綁手機   綁手機


且一個身分證只能申請一個帳號   若有身分證帳號被別人用走的情況就用證件去把帳號的權力搶回來


要不要做而已   絕對可以做到


當然   要弄分身還是有可能   不過至少可以大幅增加分身的成本
h10010944 發表於 2015-4-26 14:52
leviagony 發表於 2015-4-26 11:11
看了你的回覆
真的很無言
一看就知道從來沒使用過PTT

我使用過   就是因為使用過  所以才了解之後討厭

最後選擇不用



霸凌跟認識有關係嗎?   這個邏輯請恕我不懂


談到小孩被霸凌的時候   欺負小孩的就一定是認識的?  不能是陌生的高年級?  不能是校外人士?


對我來說霸凌可以用另外一個比較簡單的詞代替  叫做欺負


而多少網友根本就不認識當事人   就可能只是看到一句話的截圖就點近網址跟著狂罵

最後即使知道是誤會  有人會去道歉嗎?  沒有  這類型的網友就是這個可恥


你說PTT可以查   可以查到名子嗎?   我並非電腦專家但至少我點近FB看到的資料比PTT多很多

至少FB很多人不是頂著本名就是頂著護照發音在發言

雖然同樣都是沒落實好實名制  但FB至少比PTT好多了



電影其實拍出一部份的現實

有多少假正義之名的人肉搜索造成當事人極大的精神壓力?  這些人肉搜索或是跟著罵的網民又有多少人是真的認識當事人的?

如果你連霸凌的意思都搞不懂    我想真的是沒有討論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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