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PO是照實翻譯這篇文章無誤的話…
首先對方是個《藝術家》----
1.就算是她用鮮花布置後依舊被你們
廣大的讀者批評成廢屋或鬼屋,那依舊是她的作品;依舊會有喜歡的欣賞人士!
2.這樣的作品就算是拍成照片、作成紀錄片、或是部落格記錄,這先都是一種宣傳或廣告,這都是那位藝術家個人的作品履歷或是宣傳廣告,這些都代表著未來有可能的金錢來源。
(ps.藝術當然不能用金錢評論,但沒進帳可能會餓死)
3.PO主有說這位藝術家是在幫自己成立的鮮花陶瓷公司做廣告的吧?!
500元美金一萬五千台幣買一個廢棄地做自己的廣告基地,在臺灣一萬五買的到彰化的郊區嗎?!
對方的花草一定也是有自己的合作花農園藝吧?!
雖然底特律是破產的城市,但是這篇文章的重點還是這位藝術家的作品吧!
以上是純屬個人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