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太危險,尤其是學生放學大家都在闖紅燈,還有騎自行車隊的,穿著鮮豔的衣服,有時候還一整群
我看過好幾次直接紅燈就闖過去,為什麼不停啦~~~~~~
冷僻2015/7/25編輯:
說真的,我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國家普遍人民的生活法律及道德素養參差不齊
有人提腳踏車非車不罰,有人提腳踏車無牌不罰.....云云
請你/妳們仔細看這一條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 本帖最後由 冷僻 於 2015-7-25 19:3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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