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種商場照明系統都應該是有助於完成某種功能。它應引導顧客進入商場,把顧客的注意力吸引到商品上,應能創造舒適的購物環境,刺激顧客購買欲望。滿足顧客及服務人員店內店外走動時的安全需要。但是,所有這些功能中,最重要的一個功能應是:通過創造一個合適的照明環境,以盡可能吸引人的方式表現商品。
照明系統
建築師,商店業主,室內設計師應在其設計過程中盡可能早的考慮照明問題。因為照明是室內裝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應該單獨考慮。例如,在照明方式上有兩種趨勢:一種是盡可能的隱藏燈具,以創造一個安靜的室內氛圍。另一種是使用一些非隱藏式的裝飾性燈具。
照明系統大致可分為四個獨立的元素: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重點照明 accent lighting
建築照明 architectural lighting
效果照明 effect lighting
正是這四種元素合理的搭配與平衡,從而產生了好的效果與氛圍。
General lighting
理論上講,所謂一般照明(general lighting) 就是指採用某種形式的燈具使整個商場空間充滿均勻的光。
在以往,採用高照度的漫反射式的一般照明很普遍。但是漫反射式的一般照明產生的效果往往嚴肅有餘而活潑與優雅不足,而這有時不是我們所希望的。更重要的一點是:大部分漫射光並沒有象我們所期待的那樣到達它應該到的地方。也就是說,去照亮正在展示著的商品。因此這種方式的照明運行成本較高。
如今,一般照明通常僅僅是當人們出於安全和導向的需要時而用來提供的一種基礎性照明。所以它通常與其他照明系統相結合。當前的趨勢是利用動態變化的日光作為照明系統的一部分。這種利用照明控制系統使人造光與日光緊密結合的照明方式的巨大靈活性在日後將會顯得尤為重要。
Accent lighting
有兩種重點照明:一種是陳列照明,包括單個物件的照明;另一種是商品的照明。
Display lighting
陳列照明,通常用圓形,窄/寬光束的聚光燈。其目的是使被照射的物體與其背景相比顯得更為突出。因此陳列照明往往強調物體的形式,結構,質地以及顏色。陳列照明被用來強化購物者與商品這兩者之間的關係。通過呈現商品的精巧來吸引顧客。現在,甚至在超市和便利店,陳列照明手法的使用正日益流行。現在的趨勢是利用照明元素(不同類型的聚光燈組合使用。
Merchandise lighting
陳列在貨架上的商品的照明是通過寬光束的聚光燈或者是可調角度的點光源下射燈來完成的。非對稱配光的光帶系統也常用來作貨架照明。
在光帶系統中揉合進聚光燈或點光源下射燈也漸漸成為一種趨勢。聚光燈安裝得離貨架較近,因此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均勻的照明。點光源的使用可以在商品上創造陰影以及閃光點。光帶產生有效的功能性照明。
Architectural lighting
值得欣慰的是,現在的商店設計者對建築的元素及特色是有選擇地進行照明,其目的是創造一個理想的光環境和空間感。例如:亮的屋頂會使空間顯得更高大。亮的牆壁會使四周顯得更寬敞。即使四周沒有貨架,這些大面積的牆面通常也需要照亮。
Effect lighting
和重點照明不同,有些地方希望創造特殊的照明效果以吸引顧客。而不是直接的照亮商品,這就是效果照明。
過去,效果照明僅用於精品店。而如今,效果照明以被廣泛使用。例如,一個常用的技巧是:在天花板上安裝極窄光束的聚光燈,在地板上可產生光的圖案。另外一個技巧是:用 gobo 可在牆面投影(圖片,標誌,廣告資料)。光纖等技術也被用來創造引人注目的照明效果。
Controlling the light
上述各例中,光控在將來將扮映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理論上講,有四個照明參數可被控制:照度等級,光色,光束方向以及光束角的寬窄。
光控滿足了商場業主的四個需要
靈活性:
指在某一個設定的時間和空間內通過增加照度水準以達到使照明效果可以隨著室內佈局的改變而相應改變,但無需改變電氣安裝的目的。
不同的工作模式:
包括使照度水準與商場內不同的功能區域(例如:售貨區,周圍空間,商店櫥窗,室外立面)相適應,滿足實際需要。不同的照度梯度可以以不同的開關方式來實現,通過用計時器控制來完成。計時器的設定與不同的時間段相符合:營業前,營業中,關門前,填充貨架,傍晚,夜間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應急照明)。
動態變化/特殊的照明效果:
傳統的效果照明通過提供特殊的效果以吸引顧客,動態效果照明則增加了一項新內容:動態。眾所周知,加以控制的動態照明<例如:閃爍光或變化的光的圖案>肯定會吸引人的注意,並能產生有趣的效果。
節能:
最大能效的照明設計應該是最短的時間使用最少的電力。這也就決定了要使用最有效的光源。
當然了,在考慮照明控制系統(例如:人造光與日光相結合時或者在考慮室內無人需自動關閉部分/全部燈具時)時,應選擇合適的可控制的光源。如今,店主已經越來越認識到利用照明來吸引顧客,增加營收的重要性。店主和建築師,室內設計師,櫥窗設計師,燈光設計師一起在尋找一種表達,創造一種意境,提供一種氛圍以吸引某一特定的消費群。
以下是五個主要類型的商店照明設計要求:
類型 描述 照明要求
食品 超市
一般照明照度水準= 500~1000Lux
商品的垂直照度水準= 750~1500Lux
重點照明係數 =1:3~1:5
色溫= 3000~4000K
顯色指數= Ra>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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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描述 照明要求
時裝 中,低檔時裝店/百貨商店
一般照明照度水準 =300~750Lux
商品的垂直照度水準 =500~10000Lux
重點照明係數 =1:5~1:10
色溫 =3000~4000K
顯色指數 =Ra>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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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描述 照明要求
汽車陳列室 高,中,低檔汽車陳列室
一般照明照度水準=500~750Lux
商品的垂直照度水準=500~750Lux
重點照明係數=1:3~1:5
色溫= 3000~4000K
顯色指數= Ra>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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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描述 照明要求
加油站 中檔商店
一般照明照度水準=500~1000Lux
商品的垂直照度水準=maximum possible
重點照明係數=1:5~1:10
色溫=3000~4000K
顯色指數=Ra>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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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描述 照明要求
便利店 中檔商店
一般照明照度水準=500~1000Lux
商品的垂直照度水準=500~750Lux
重點照明係數=1:3~1:5
色溫=3000~4000K
顯色指數=Ra>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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