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日跟例假日的差別就是一個可以加班一個不能加班
周休2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先不談他
現有的周休二日法規只有一周工時40小時
在目前周休二日的辦法內
老闆有太多方法在符合勞基法內讓你一周上6天班。
必要時你在"被自願"加一天班,等於一天上7天班
不改最爽的還是目前的老闆,用砍七天假讓你們去鬥爭
那勞團是哪邊勞團??
那一例一休就是給你一天強制休假日,一天可加班日
知道後我覺得只有固定可以休兩日的單位的才會想去抗議。
因為著些人本來就沒有假日加班的問題,對著些人來說就只有損失七天假的問題。
但是對於底層的勞工來說,可以不用被"自願"加班,加班費也會著增加
至於砍七天假的問題..連假日都要"被自願"的人來說是問題嗎?
再說提高特休,特休沒休完都算兩倍加班費,種種來看對與基層的勞工並沒甚麼不好。
真的是基層勞工也不懂著個,很多假日"被自願加班"的根本也沒兩倍
現在社會新鮮人也可以去抗議沒關係,以後就不要在抱怨過著"被自願"加班的生活,然後在抗議政府沒有作為。
依照現行的法規,老闆懂點法律的,讓你一個星期強制被自願上6天班,你絕對告不了他,然後要求協商你加一天班等於一周上七天。
當然你可以試著說不加班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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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說我鬼扯的,請仔細看我的內容,每人都少7天假沒錯啊,我沒否認過啊,我7字頭上面寫的我經歷過,你也可以問看看周圍著6字尾7字頭的朋友,看看有沒有著情況。
再來加班費,我有過加班費加給"當天"的薪水的,人事的說法你月薪的本來就是拿30天薪水的,假日加班在加1天就是兩倍了,也就是說你月薪2萬4星期天加班就只能拿800!
對了,我現在工作也是固定周休二日,我也反對砍7天假,但著是建立在一例一休能通過的原則上,年輕的時候被凹加班超過150常常有,那時候1周是上6天班。
說實話改跟不改我都沒甚麼意見,改了那些社會新鮮人比較不會在其他的地方被凹,不改我沒損失,(現在特休老闆從來沒有讓我休完過..改了我能領2倍) 本帖最後由 1230313 於 2016-12-5 19:4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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