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劉大羽細說案情 樊家珍很是不解
「樊家珍,此人的養父是康定人,名字叫降央卓布,是一個藏人,他是一個馬幫的頭人。」
「老祖宗和公爹一直關心王家的香火,我一直不生養,他們整天愁眉不展。有了雙生子,這應該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他們為什麼要把一個孩子送給別人家呢?咱們王家在洪河鎮是有頭有臉的人家,再多的孩子都能養的起,把一個活蹦亂跳的孩子送給別人撫養,這究竟是為了什麼?」
「聽說是因為這個孩子橫生倒養,差一點母子不保,王家人請來算命先生算了一卦,說如果把這個孩子養在家裡,王家將永無寧日,如果把他送走,並割斷彼此間的所有聯繫,王家才可安然無恙,永保平安。這個孩子是被當做災星送走的。」
「這是哪門子歪理邪說,老祖宗和公爹都是知書達理的人,他們怎麼能做出這種愚昧糊塗的事情來呢?」
事實證明,很多愚昧糊塗的事情都是知達書理的文化人——甚至是所謂的「聖人」幹出來的,筆者在這裡舉兩個例子:
《鄭伯克段於鄢》中有這樣的敘述:「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
「寤生」是什麼意思?「寤生」就是橫生倒養,姜氏因為兒子莊公橫生倒養而惡之。「姜氏」是何許人,她是鄭武公的老婆,地位是何等尊貴崇高,她應該算是一個知達書理的人吧!可她竟然縱容並支持兒子「共叔段」為非作歹,專和莊公作對,並欲讓共叔段取而代之,最後落得個「不及黃泉,不相見也」的結果。
詩人艾青,大家都知道吧!他也因為「寤生」被父母送給一個貧苦的農婦養育,直到五歲才回到親生父母的身邊。艾青被捕入獄之後,在獄中寫下了著名詩篇《大堰河,我的保姆》。「大堰河」就是那個曾經養育過艾青的貧苦農婦,她沒有名字,艾青給她起了一個名字「大堰河」。艾青的父母是地主,他們應該算是知達書理的人吧!
在中國歷史上,所謂的「文化人」做反文化、反人性的事情還少嗎?
「君權神授」,這種文化肯定是封建統治者創造出來的吧!想佔天下為己有,便編造出「龍種」、「天子」的彌天大謊來,遺憾的是,這種可笑的文化竟然愚弄了天下所有的人。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罪臣還要三呼萬歲,有人甚至把這個當做思想道德的最高境界。
讓女人裹小腳,這更是所謂的「文化人」幹出來的醜陋無比的事情。
最駭人聽聞的是所謂的「那什麼階級那什麼文化的大革命」,孕育這樣一個千年怪胎的人不僅是文化人,還是所謂的聖人。
筆者要說明的是,我們要好好反思我們的文化,混雜在文化中的有些似是而非的東西,我們早該把他們埋進墳墓了,最好是把它們燒成灰燼,碾成齏粉,吹散而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