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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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英語:Stockholm syndrome;瑞典語:Stockholmssyndromet)又稱為人質情結、人質症候群,是一種心理學現象,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加害者產生情感、同情加害者,認同加害者的某些觀點和想法,甚至反過來幫助加害者的一種情結
[1]。這些情感被認為是不理性的、濫用同理心
[2]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可以被看作是一種創傷羈絆,不一定只發生在人質身上,只要加害者對被害者實施騷擾,都可能使被害者對加害者產生強烈的情感
[3] 。根據弗洛伊德的理論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一種自我防衛機制,當受害者相信加害者的想法時,他們會覺得自己不再受到威脅[4]。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並非正式精神疾病名詞
[5]。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更傾向是人們用來掩蓋不想討論問題的假想狀態。
治療:心理治療
一、加害者除了會恫嚇受害者,還會對受害者略施小惠,讓受害者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故應幫助受害者釐清加害者的行為之中有哪些是屬於暴力、脅迫,並協助受害者面對(而非否認或美化)這些行為。讓受害者寫日記或了解其他受害例子的情形,可幫助受害者認清自己的處境。
二、讓受害者不再孤獨:讓受害者了解如何尋求支援(而非只能依賴加害者),例如病友團體、團體治療、協助熱線、庇護所、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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