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先秦] 秦吏 作者:七月新番(連載中)

 
kelvin12354 2018-1-6 00:02:06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37 467115
feijer 發表於 2018-2-18 10:51
第90章 捷報       
       

    燒完了盲山裏屋舍後,黑夫他們第二天又去了趟縣城複命,同時接受賞賜。

    進官寺時大家雙手空空,出來時又是熟悉的盆滿缽滿,眾人還在笑嗬嗬地恭喜小陶。

    “小陶那一箭真是救命,若遲上片刻,吾等此刻已經不站在這了。”這是東門豹在誇。

    “別看平日裏不聲不響,關鍵時刻還真靠得住。”這是季嬰在誇。

    “小陶這公士爵位,來得理所應當。”這是利鹹的話,隻是他眼裏,卻有些落寞和豔羨。

    小陶是個木訥青年,平時話不多,總是很不起眼,如今一下子成了焦點,不由躁得滿臉通紅。他摸著頭上的“公士”幘巾,隻感覺這不是真的,等出官寺後,便立刻朝著黑夫下拜道:

    “我能有……今,今日,多……多虧了亭長。”

    黑夫連忙將他扶起來:“小陶,這次論功拜爵,憑的全是你自己的本事,若沒有你射殺裏監門,又以銅哨虛張聲勢,將裏民嚇住,恐怕凶多吉少,應是吾等謝你才對。”

    作為亭部的領導,黑夫在上報案情時是十分公正的,每個人的表現如何,都如實為他們表功,沒有絲毫隱瞞。尤其是小陶,或許是對這小青年的期待值不高,所以他的勇敢、聰慧,總是能給人以驚喜。

    最後官府論定,小陶乃是頭號功臣,便將那煽動裏人殺官亡命的裏監門當做斬首一級,讓小陶拜爵為公士。

    因為盲山裏人數雖眾,卻隻是一群刁民,既不是群盜,更不是逃犯,要論賞也比較困難。最後除了小陶升公士外,隻集體賞了三十金,相當於萬五千錢。黑夫有五千多錢,其餘的錢,按照各人不同的功績分了。

    如此一來,依然是士伍的季嬰和利鹹不由對小陶滿眼羨慕,利鹹悶著不說,季嬰卻長籲短歎,說自己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得爵啊。

    還是求盜東門豹想得開,他在二人肩膀上重重一拍,大笑道:“有黑夫帶著,難道還怕少了立功得爵的機會不成?二三子,不看看這小半年來,汝等得了幾金幾錢的賞賜?”

    不說還好,一提起來,眾人仔細一想,還真是,從黑夫雪天赴任起,他們雖然隻破獲了兩起案件,卻都是轟動全縣的大案。

    秦國的爵位沒那麼好掙,但錢是實實在在不少的。之前眾人的家境都不算富裕:東門豹是給人扛包賣力氣的、小陶家更是庸耕貧民,季嬰和利鹹家稍好些,但也隻是溫飽而已。

    有了那些賞錢救急後,這四人如今都有了中人之家的水平,衣著也不寒磣了,甚至還能尋思著給自己弄柄稱手的刀劍。如此一來,隻差一匹駿馬,這時代男兒在世必不可少的東西就齊全了。

    這一切,他們都歸功於黑夫,安陸縣亭部不少,足足有一二十個,可不是每個亭都有這麼好的運氣。還得亭長有能耐,才能帶著手下掙功勞……

    “非我一人之功,實乃眾人協力也。”黑夫滿口謙虛。

    能得到了手下如此信任當然是好事,但黑夫卻也通過這次的事明白,自己今後的升爵之路,恐怕沒從前那麼順暢了。

    為什麼?倒不是縣裏有人刻意打壓他,而是因為……升級經驗條變長了。

    剛來到這時代時,黑夫也曾琢磨過:“既然士伍斬獲一個敵人首級,就能獲得一級爵位;這樣算來,隻要殺二十個敵人,就能得到二十級爵位了?”

    他很快就把這個愚蠢的想法否決了,哪有那麼好掙到手的爵位,真是要那樣,秦國肯定就是“侯爵滿地走,庶長多如狗”了。

    秦國官府可不是傻子,製定這套功爵製度的商鞅,精明著呢!

    慢慢地黑夫才打聽到,原來,軍官和士兵的戰功計算方法大不相同。就比如說他如今是上造,放到軍隊裏,最低也是什長,甚至可以當屯長了。

    在戰爭裏,他要帶著五十個人上陣,首先得保證這個屯的戰死人數少於斬首數,才不用受懲罰。屯長得先士卒,率領士兵們殺敵斬首,他自己若是怯懦在後,沒有斬獲,那本人就得處死!

    但哪怕砍了幾顆腦袋,屯長依然不能升級,因為軍法規定,隻有這個“百人隊”斬獲33個首級後,百將、屯長才能立功得爵。

    總之,士兵升級按照個人功算,軍官則要按照集體功算。

    而且為了杜絕高級軍官不務正業,和普通的士兵搶功勞。秦律甚至明文規定,大夫以上爵位的者,要好好指揮士卒們突擊,不得突然停下來去砍首級,若有此行為,流放!

    所以也不奇怪,武安君白起每次與敵軍交戰,都極度追求斬首數了。就長平而言,倘若武安君不心一橫砍了四十萬趙人的腦袋,恐怕下麵各級軍官、士兵,到頭來會因為斬首數不足,而徒勞無功……

    雖然表麵的理由是“恐為亂”,實際上真正的目的,依然是斬首。所以那些趙卒的生死,已不由白起一人決斷,甚至不在秦王一念之間,而是被秦國的軍功爵製度,被數十萬秦卒對升爵立功的渴望,硬生生推到屠刀下的……

    戰時如此,和平時期官吏論功也如此。

    在黑夫還是士伍、公士時,基本上一次大功升一級,可到了上造,就得另當別論了。

    縣裏的令吏對他說,這次的功勞已經被記到了勞績簡牘上,他還得再立一次大功,才可能升到第三級“簪嫋”。

    “就一個小亭部,半年間破獲兩起大案就算燒高香了,而且我也不希望轄區內再有亂子,這樣下去,升爵之路簡直是遙遙無期啊……”

    如此想著,黑夫帶著湖陽亭眾人來到了安陸縣市門前,盲山裏餘燼未冷,在這裏,殘酷的死刑也要開始了……

    ……

    秦國還沒有後世“秋冬行刑”的講究,一般都是在兩個月內完成案件的審訊、判決、處罰,死刑也不例外。連提供給官吏的食物都斤斤計較呢,哪還容許死刑犯在牢裏白吃白喝?

    盲山裏案件中的13名主犯,將於今日被處死於集市外,安陸縣人觀者如堵。

    那十個人受的磔刑還好些,隻是砍頭後並將屍體分裂,雖然羞辱了死屍,但不用太受罪。

    車裂就不一樣了,當車馬開始緩緩駛動時,罪犯們淒厲的嘶喊求饒,以及骨頭的斷裂聲響徹安陸集市。因為場麵太過血腥殘忍,連幾名旁觀執刑的令吏都吐出了苦膽水。

    小陶、季嬰他們也滿臉鐵青,利鹹更是將頭別過去,不忍再看。

    反倒是東門豹看得十分亢奮,這廝天生就對血腥有別樣的喜好。

    黑夫也看得麵色有些發白,沒多會就從行刑現場退了出來。雖然有些生理上的不適,但不知為何,比起剛來到這時代時,對那個被處死的盜賊“潘”的些許憐憫,自己的同情心,沒那麼泛濫了。

    或許是因為,不論古今,所有警察的經曆都有共通之處吧,從初來乍到的青澀,到習以為常麻木,這半年耳渲目染下來,黑夫的心腸變硬了不少……

    此情此景,他忽然想起前世時,那位給他們講述打拐經曆的警界前輩告誡他們的一句話:

    “慈不掌兵,善不從警!”

    雖然對秦律動輒連坐數十百人有些微詞,但對於眼前這些人,黑夫知道他們都幹過什麼,死有餘辜。對窮凶極惡的罪犯,除了更狠的以惡止惡,還能什麼別的途徑嗎?

    想斬妖除魔,自己就得先變成染血的韋陀!

    黑夫有這樣的覺悟。

    待到行刑結束,眾人走在去南門的路上時,黑夫發現,周圍的百姓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尋常。

    如果說第一次擒拿三盜,打響了小名聲,安陸縣人對他是單純的稱讚,稱讚不持久,個把月就遺忘了。

    那麼第二次,黑夫送了四千錢給公士去疾,他的“義”名傳遍縣城,安陸縣人對他就變成了敬,敬重持續的時間更長些,但不過數載。

    而這一次,黑夫帶著亭部眾人擒拿百餘人歸案,幾乎滅絕了一個裏,再加上今天官府當眾行刑,以13個人殘忍的死法,告誡了全縣百姓“勿要效仿!”

    於是安陸縣人看黑夫他們的眼神,就變得又敬又畏了,遠遠看見了,少不了小心翼翼地朝他們作揖,然後讓到一邊。

    雖然感到旁人目光的變化,但黑夫依然微笑著對每個朝自己見禮的人頷首。

    東門豹就不一樣的,他追求的就是這種被人高看敬畏的感覺,心中大快,腆著肚子,連走路都顯得趾高氣揚起來……

    不過並非所有人都對他們保持敬畏,在前往南門的十字路口,就有一位騎手,駕馭著疾馳的駿馬,竟是半點速度都不減,直愣愣地從他們麵前掠過。不僅將季嬰嚇得坐在地上,東門豹也幾乎被撞到!

    “你這廝,沒長眼睛麼?”

    東門豹指著遠去的馬屁股破口大罵,但那馬背上的騎手隻是回頭瞅了一眼,甚至還笑了一下。

    東門豹氣不過,咬著牙道:“黑夫,要不要追上去,看看是何人如此大膽?定他個當街疾馳的罪!”

    黑夫還未說話,季嬰卻連忙爬起來道:“阿豹休要惹事,看那騎手的打扮,當是南郡派出的傳人。”

    他自己就是郵傳係統的人,對那人的身份自然不陌生。

    “傳人送加急信件時,就算當街縱馬,也沒人說他不是,再者,他身上背著染成黃色的竹筒,汝等可看到了?”

    黑夫也好奇問道:“那黃色竹筒有何深意?”

    季嬰道:“那顏色,是官府專門用來報捷的!想必先從鹹陽傳到南郡,再一個縣一個縣地傳下來……”

    “報捷?”眾人麵麵相覷,一時間沒搞明白捷從何來。

    還是黑夫臉色一變道:“莫非是……”

    他轉過身,看向了北方,北望的天空上,厚厚的層雲被一陣狂風吹得支離破碎……

    黑夫猜的沒錯,果然,等到第二天,安陸縣令便派出郵人,向各鄉、各亭宣布了一個大好消息!

    “北方捷報,奉大王之命,上將軍已取燕薊城,得刺殺大王之主謀太子丹之首!大軍凱旋而歸!為大王賀,秦萬勝!”
feijer 發表於 2018-2-18 10:52
第91章 輪到誰了?       
       

    五月上旬,秦國破燕的捷報已經傳來好幾天了,湖陽亭內,沒有什麼要緊案子需要辦的亭卒們,在吃飯時喋喋不休地討論著這件事情。

    “聽說薊城是三月下旬就被打下來了,消息傳到南郡,花了一個多月。”

    “我去和那傳人打聽過了,那燕王和太子丹逃出了國都,上將軍派了一位與吾等年齡差不多大的小將軍李信,一路追去,逼得燕王殺子,獻上首級。”

    亭卒魚梁不僅是文盲,這大半生也從未離開過安陸縣北部,所以對於什麼燕國、薊城,他是一點地理概念都沒有,聽東門豹、季嬰二人興奮地聊了半天,才訥訥地問道。

    “亭長,燕國薊城距離安陸有多遠啊?”

    “應該有兩千多裏吧。”

    黑夫放下碗,想了想,大概是後世湖北孝感到帝都的距離吧,怎麼說也有個一千多公裏。

    “兩千裏地!”魚梁咋舌,就二十裏他都覺得很遠了,兩千裏,根本無法想象。

    黑夫便告訴他們,這天下幅員萬裏,分為九州,他們南郡所在的是荊州,燕國所在的是幽州,關中則是雍州。

    他還順便糾正了東門豹等人一直以為,燕國在秦國正北方的錯誤,誰讓黑夫是在座所有人裏,唯一一個看過全國地圖的人呢?他對地理區域方位的了解,可比這時代一般人模棱兩可的“東南西北”強多了。

    這下湖陽亭眾人不免嘖嘖稱奇,利鹹更詫異地說道:“亭長年紀比我還小,也沒有離開過安陸,說起山川地理來,卻像位見多識廣的長者。”

    利鹹不由奇之,這時候季嬰不等黑夫解釋,就大笑起來:“我知道,這都是黑夫的父兄告訴他的,黑夫的兄長衷,汝等可還記得?聽說他服役時去過北方,回來以後還教了黑夫一首北方歌謠呢,怎麼唱來著?風蕭蕭兮……”

    黑夫連忙伸出筷子,往季嬰嘴裏塞了一塊菱角,用食物堵住了他的話!

    那首《易水歌》,是他半年前聽聞荊軻刺秦王失敗,在客舍裏有感而發,當時隨便搪塞過去了,不料季嬰竟還記得。

    雖然這南郡之地,知道那易水歌的人寥寥無幾,但還是小心為妙,黑夫決定,等找機會一定要囑咐季嬰,那件事不許再提!萬一落了個“同情刺客”的罪名,黑夫可吃不了兜著走。

    這時候,其他人也紛紛用完飯食,亭父蒲丈起身收拾陶碗木匕,眾人就圍坐在一起繼續閑聊,話題不知不覺偏向了這幾年的戰事上。

    自打秦王政十七年,命當時的南陽太守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韓地,設置潁川郡後,連續幾年,秦國都投入了大量兵力,進行滅國之戰。

    十八年,大王命上將軍王翦攻趙,王翦使離間計讓趙國最後的名將李牧死於非命,又率軍突襲井陘,橫掃趙地。到了十九年時,邯鄲城破,趙王被俘,僅剩下一個公子帶著宗室數百人逃到邊緣的代郡,自立為代王。

    去年因荊軻刺秦王,引發了秦國對燕的報複,經過半年鏖戰,如今終於破燕國都,太子丹身死,僅剩下燕王逃到遼東郡苟延殘喘。

    燕代的殘餘兵力不過數千,已不再對秦構成威脅,且地處邊遠,所以秦軍沒有乘勝追擊將其滅亡,而是讓王翦班師還朝。

    如此一來,天下萬乘之國七,秦國五年內就掃平了三個,瞎子都能看出來,秦並天下已是大勢所趨,所以大家夥都在猜測,接下來,該輪到誰了?

    對一生都在從事“耕”“戰”兩種職業的秦人而言,戰爭並不遙遠,而與他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有膽量和本領的人聞戰則喜,期望立功得爵;不願廝殺的人也得關注著戰爭在何處爆發,因為那涉及到自己會不會被征召入伍,也好有了心理準備。

    “接下來肯定要滅楚國!到時候定然征發安陸丁壯!”

    東門豹篤定地說道,他也是這麼期望的。

    說來有趣,雖然他們這些人三代以前本是楚人,如今也滿口楚音,並保留了不少楚時風俗、神祗。可普通百姓在秦律管製五十年後,卻早已視自己的為秦人,視楚地為外國。

    安陸縣的地理位置很特殊,三麵被楚包圍,北麵隔著桐柏山與楚相望,東麵是綿延千裏的大別山區,過了大別山,就是楚國的淮南腹地,而江水和雲夢澤南岸,就是楚國的江南地,也就是後世的湖南長沙等地。

    在眾人的生活裏,耳濡目染皆是對楚國的嚴防,所以平日裏也以楚為第一假想敵。

    “我倒覺得不會先滅楚國。”黑夫卻笑著搖了搖頭:“魏國還攔在中原,阻斷著大軍東出之路,大王豈會避近就遠?”

    東門豹不服:“黑夫你也說燕國在東北麵兩三千裏外呢,不就先破燕了麼?”

    “那是因為燕國派了刺客,激怒了大王,對秦國而言,刺君之辱豈能不報?”

    黑夫用手指蘸著水,在案上畫了簡略的地圖,解釋道:“楚國則不同,雖然是秦國勁敵,但進攻楚國的主要方向卻被魏遮擋。想要滅楚,先得破魏,魏國不管是戰是降,恐怕都活不過明年了……”

    “等滅亡了魏國,才會通過魏地,猛攻荊楚。到時候,大軍肯定還是從魏地進軍,南郡雖然與楚相鄰,但山川相隔,很難越過去,銅柏山的冥厄之塞可是一人當關萬夫莫開的險塞,大別山更是能進不能出。除非是從巴蜀出發的樓船,沿著大江、雲夢澤一路去攻打楚國江南地,否則不會從安陸出兵……”

    這時候,黑夫才感覺到氣氛不太對,一抬頭,卻見眾人都目瞪口呆地看著他。

    利鹹最為震驚,他心想道:“亭長當真是窮苦士伍出身,從沒離開過安陸?當時我見他連若敖氏都不知道,還有些輕視,不曾想,他卻對千裏之外的燕趙方位了如指掌,更將未來秦國出兵滅國的順序說得頭頭是道!他到底從何處學到的?”

    其他幾人也麵麵相覷,黑夫說的東西,已經大大超出了他們這些苦出身的認知,所以根本聽不懂是對是錯,隻是不明覺厲,連帶著對黑夫,就更加佩服了。

    倒是東門豹憂心忡忡起來:“若如黑夫所言,不管怎樣,安陸縣都不是主要的出兵方向,那吾等豈不是要錯過這場大戰了?”

    這幾天,聽著那李信將軍輕騎追燕王,獲太子丹首級的故事,東門豹已經血脈賁張。可惜北方戰場太遠,他趕不上,但對楚國作戰,是萬萬不容錯過的,這或許是最後的立功機會了。

    黑夫卻讓他寬心:“楚國不比韓、魏、燕、趙,幅員遼闊,兵足將廣,一直是秦國最大的敵人,也是曆次合縱的縱。,大王若想滅楚,恐怕要舉國征兵,到時候,吾等這些做亭長小吏的,恐怕也免不了披上甲胄,隨軍出征。”

    “那就好!”

    東門豹一拊掌,看著黑夫道:“在服役時,黑夫便精通練兵之法,帶領吾等演兵奪魁。方才黑夫談及兵事,那些兵勢韜略,好似也在你胸中一般。依我看,憑黑夫的本事,都可以做將軍了,到時候吾等跟著你,一定可以立下大功勞!”

    “我哪能做什麼將軍。”黑夫哭笑不得:“小小上造,頂多是個屯長。”

    但黑夫心裏,卻也琢磨開了。屯長雖小,且需要在打仗時衝鋒陷陣,但麾下也有五十人,比普通士伍多了點生存幾率。

    若是王翦伐楚,舉國征兵,安陸縣的兵卒會由縣尉統帥。縣尉之下,又按照鄉裏籍貫編排建製,亭長就是現成的軍吏,那時候黑夫的手下,多半就是眼前這些人了。

    東門豹、小陶、季嬰、利鹹四人雖然地位不高,但卻各有所長,做什長、伍長完全夠了。

    若能以這幾人為骨幹組建什伍,到時候別說活命,黑夫甚至有信心立下更多的功勳!為統一以後謀一個好前程!

    “我要不要以備寇為借口,讓眾人隨我一起練習武藝,早做準備呢?”

    正想著時,忽然,亭父蒲丈卻跑了進來道:“亭長,外麵有人找你!”

    “找我?”

    黑夫與眾人麵麵相覷,便一起走出了亭舍,來到外麵,卻見一位頭發斑白的老者,牽著一匹棗紅色的馬,站在亭舍外,正是與黑夫一起去盲山裏救人的“駒”。

    見黑夫出來,駒連忙對他作揖道:“老朽見過亭長,亭長救了我女兒,還為她討回公道,老朽無以言謝,今有好馬一匹,願獻予亭長,做代步之用!”
feijer 發表於 2018-2-18 10:53
第92章 贈馬       
       

    “亭長,三千錢,不能再多了!”

    “不然,此馬明明值六七千錢,我豈能少短於你?”

    湖陽亭內,黑夫和駒正在進行一場別開生麵的討價還價,賣方駒一個勁的壓價,買方黑夫卻一個勁地抬價……

    原來,方才駒前來拜訪,說黑夫對他女兒的救命之恩,他卻別無他報,家中有匹還算不錯的馬,自己年歲已高無法騎乘,希望黑夫能夠收下。

    黑夫想都不想,就斷然拒絕了駒的好意。

    他嚴肅地說道:“且不說我助你尋回女兒,乃是職責所在。就說秦律不許官吏私下收取賄賂,若通一錢者,則黥為城旦!這匹馬至少值好幾千錢,你以馬相贈,非但不能讓我受益,反倒是害我了。”

    在秦國,行賄受賄達到一個銅錢,就要受到臉上刺字並服苦役的刑罰,堪稱史上治貪最嚴的時期,也就明太祖時期能比比,雖然旁邊都是可以信任的人,但黑夫不想以身試法,為了貪圖一點利益而葬送自己的前程,不值得。

    這下可把駒急壞了,他連忙說自己絕非賄賂,而是報恩。

    “律法裏可不管報恩和行賄的區別。”

    黑夫一邊說,一邊打量那匹馬兒,卻見馬匹為赤紅色,毛發光滑,沒有任何損傷。馬蹄形狀一致,肩高和黑夫的身高差不多,眼睛炯炯有神,馬嘴裏套著馬嚼子,韁繩垂落下來,隻是背上隻有墊屁股的”韉“,沒有馬鞍,也沒有馬鐙……

    駒說他在鄉裏的牛馬苑囿工作,平日就照料這些牲畜,果然自己養的馬也十分健壯。黑夫雖不懂相馬,可一旁的利鹹卻懂一點,繞著馬兒走了一圈後對黑夫說,這的確是一匹好馬。

    黑夫不由閃過一個想法,距離秦楚交戰的時間越來越短,自己非但要練習劍術、射箭,或許也得學學騎馬、駕車。這些都是秦國軍吏必備的技能,而且有了馬匹代步,去縣城或者回家的時間,也能縮短一半,自己就不用每次休沐,都在路邊等著搭便車了。

    駒正因贈馬不成而難過時,黑夫卻突然說,不如自己出錢買下這馬吧!

    於是,便有了二人討價還價的這一幕。

    “六千六百錢,不能再少了,若是少了,我就是借著恩惠占你便宜。”

    一番推讓後,黑夫一口定下了價格,他上次得到了五千多錢的賞賜,再加上一些積蓄,剛好足夠。

    於是他便喊著駒,帶著錢和馬,隨他去鄉邑裏一趟,專門請鄉市的官員作證,二人立下契券,各留一半,這才合法地完成了這筆交易。

    鄉吏對此嘖嘖稱奇,因為秦國雖然規定官吏不得受惠,但黑夫和駒現在並沒有公務關係,說成私人贈予,其實也不必受律令製裁,但黑夫卻一板一眼地說:“受馬失祿,無以乘馬;不受保祿,終身有馬。我並非道德廉潔之士,隻是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

    說完,黑夫就在鄉市眾人的指指點點下,作揖牽馬而去。

    駒捧著沉甸甸的銅錢,看著黑夫遠去的背影,心裏百味雜陳,隻能下拜感謝。

    而另一邊,離開市場的黑夫卻看著這匹已經屬於自己的馬兒,大眼瞪小眼。

    馬兒有點認生,駒走後,它有些不安地打著響鼻,用審視的目光打量著眼前的黑大漢,這時候,黑夫才猛地想起一個問題來。

    “我不會騎馬!”

    他可不是那種天賦異稟,剛穿越就能騎駿馬開烈弓,射殺狗熊的卿族庶子,也不敢在曲折顛簸的小路上自己一個人亂騎,摔下來砸斷脖子,那就好笑了。

    於是黑夫隻能牽著馬兒,一路慢慢走回湖陽亭去……

    ……

    這天以後,駒在鄉中逢人便說,黑夫是位廉義之士。而黑夫那句“受馬失祿,無以乘馬;不受保祿,終身有馬”,也經由鄉吏之口流傳開來,並傳到了縣城裏,倒是將黑夫因為上次案子留下的“酷吏”形象洗刷了不少。

    義、勇、廉三德並備,而且還屢屢破案,使得地方平安,在安陸縣人看來,黑夫幾乎是個完美的秦吏了。

    這樣的人,豈能屈居於小小亭長呢?已經有人開始為黑夫報不平了。

    黑夫倒是對他的風評變化並不知情,整個五月份,他都在學習如何騎馬。

    馬在中國古代是很重要的,因其在戰爭、交通等方麵的重大用處,很早就被稱為“六畜”之首,最開始馬匹隻是被用於駕車,到了春秋末期,漸漸也開始騎乘單馬,等到趙武靈王胡服騎射,騎馬之風更是風靡整個北方……

    南郡是江漢水網之地,用船多過用馬,但官府在牧苑裏飼養的馬匹依然不少,安陸縣就有兩個大的牧馬場。私人馬匹也不少,一般來說,爵位在“簪嫋”以上的人,基本都要擁有馬匹,因為簪嫋的本意就是馬身上的組代,所以這個爵位也叫做“走馬”,意思是可以自備馬匹上戰場了。

    黑夫雖然才是個小上造,但這馬兒,卻還是養得起的。他累計得到的賞錢就有兩萬多錢,除去為家裏買耕牛、買馬的,還剩下好幾千,可以滿足馬兒每天所吃的菽豆、芻稿——黑夫可不敢挪用亭舍裏的菽豆、芻稿,在秦國不僅不允許受賄,更不允許公糧私用,這種行為就好比後世拿著公家的卡,為私家車加油一樣,一旦被發現,就要以盜竊罪論處。

    自從盲山裏一案後,或許是畏於他們”湖陽亭五人眾“的名聲,亭部轄區內的各裏都老老實實,連遊手好閑的人都銷聲匿跡,於是整個六月份,公務忽然清閑下來。

    黑夫也就有了大把的時間,在喂飽馬兒之後,騎著它去外麵溜圈。

    這年頭沒有馬鞍,隻有馬韉,更無馬鐙,所以騎馬並不容易。好在亭裏的利鹹是唯一會騎馬的,沒少傳授黑夫一些心得。

    “控馬時候馬或許會不聽話,此時勿要害怕,越害怕,越騎不好。這畜生聰明著呢,能感覺到人會不會騎馬,害怕不害怕它,若它知道人又不會騎馬,又害怕它,它就不會把人放在眼裏,根本不聽命令。”

    “也不要害怕摔馬,若是不小心落下來了,若無大礙,當速速再回到馬背上。”

    黑夫還從他口中知曉,原來那些關於馬的電影裏,溫順善良通人性等等,隻要人對其溫柔馬就一定會對人溫柔,隻適用於老手,並不適合初學者。

    真實的情況是,馬是很驕傲的動物,你一個新人上馬,馬大部分表現是不把你當回事。你要跑,它偏不跑,你要向左,它要偏向右,你要前進,它要低頭吃草。

    這時候黑夫要做的就是,對馬嚴厲,果斷,叫它服自己。所謂騎馬,就是馴服的過程,讓馬知道誰才是主人,讓它能夠毫不猶豫地執行你的意誌。所以剛開始對馬要嚴厲點,你要向前,就一定要驅使向前,你要靜止就一定要停下,如果它不聽話就用韁繩控製它,慢慢培養它對人的服從性。

    等到馬明白誰是真正的主人,開始聽話後,黑夫也經過與之月餘的相處,每天喂它訓練它,漸漸產生了默契。剛開始時隻敢慢走,漸漸地可以小跑,甚至能雙腿緊緊夾著馬腹,讓它放開腿腳疾馳了……

    七月初的一天,秋收將至,黑夫騎行在前往鄉邑的道路上,安陸縣今年的年景不錯,入秋之後,雨水較足,地裏的粟稻開始慢慢變色,從鬱鬱蒼蒼變為金黃。秋風一吹,黃色的莊稼起伏不定,一股稻穀清香混著熱氣撲鼻襲來。遠遠地可以看到田地裏滿是人影,在進行秋收前最後的勞作。

    黑夫在快抵達鄉邑時,拐了個彎,準備沿著小路穿過一個裏聚,前往數裏外的苑囿,有百畝草場,是個練習馬技的好地方。

    勞動力都跑到田裏幹活了,所以裏聚內是沒什麼人影的,雖然這裏不屬於黑夫的轄區,但騎在馬上,黑夫仍然下意識地四下眺望,看看裏中可有遊手好閑不務正業之輩,這就是亭長的職業病了。

    就在他快要走出裏聚時,卻突然聽到旁邊響起一聲恐懼的驚呼。

    “殺人了!”

    馬兒被高呼所驚,猛地抬起前腿,發出了一聲嘶鳴,差點將黑夫掀了下來!

    PS:給大家拜年了,苟年大吉。
feijer 發表於 2018-2-18 10:54
第93章 案發現場       
       

    等溳水鄉遊徼叔武得知消息,帶著鄉亭亭長等數人趕到柳樹裏時,發現自己來遲一步。凶殺案現場的屋舍是個簡陋的茅草屋,位於裏牆之外百餘步一個岔路口處,這是獵戶的居所。

    那路口的柳樹樁上,拴著一匹棗紅色的馬,一群人在遠遠圍觀,對著屋舍內指指點點。

    鄉亭亭長高高舉起二尺木牘,先分開喧嚷的人群,高聲叫道:“遊徼來了,都讓開,讓開!”

    人群連忙分開,叔武在亭卒簇擁下昂著頭走了進去,卻發現麵前攔著一根麻繩……

    這便是人群之所以隻在路口遠遠觀望,而不往裏擠的原因了。

    叔武皺起了眉,麻繩是幾根係在一起的,從屋舍柱子一直拉到路口的樹樁,高度剛好及腰,所以他既不好縱身跳過去,也不好彎腰鑽過去,一時間有些尷尬。

    鄉亭亭長見狀,便拔出了隨身的短刀,要將繩索割斷,讓遊徼通過。

    這時候圍觀的人連忙對他擺手道:“割不得!這是裏麵那位亭長讓人係上的,說不允許踏入一步!”

    “亭長?這個裏歸鄉亭管轄,除了我,哪還有別的亭長?”

    鄉亭亭長頓時不快,一揮刀割斷了繩索,與遊徼叔武一同走到了屋舍門口。

    還未進門,二人就聞到了淡淡的血腥味,再定睛一看,門內五步的地方,趴著一具女子的屍體,其頭發散亂,下體光著什麼都沒穿,背上還插著一把刀,血流滿身……

    再往裏數步,床榻之上,還仰臥著一個光著上身的男子屍體,他脖頸上有處刀傷,大動脈被刺破,流到鹿皮墊子上的血已經凝固……

    除了兩具屍體外,裏麵果然還有一個頭戴赤幘的亭長在忙裏忙外,此刻,他正捏著白色的牆皮,在兩具屍體周圍畫著圈圈……

    “黑夫亭長。”

    看到此人,叔武的臉色頓時就黑了,質問道:“你怎麼在這。”

    黑夫抬起頭,看見了叔武和鄉亭亭長,便起身作揖道:“下吏見過遊徼,我方才去苑囿跑馬,路過此地,聽聞有人大呼殺人,就聞聲過來看看。見本地亭長未至,就自作主張,約束下圍觀眾人,省得他們破壞案發現場。”

    “破壞案發現場?”

    叔武看了看路口的麻繩,發現在敞開的窗口處也係著一根,而室內但凡有血跡的地方,都用白牆皮畫了圈……

    他不是專業的獄吏,當然搞不懂這樣做的好處,隻是板著臉道:“你既然第一個到此地,為何不去追殺人凶犯,而是在這裏浪費時間?做這些無用之事?”

    “無用之事?”

    黑夫有些好笑,他前世好歹上過刑偵課,其中一節就講到過如何保護案發現場。於是他就照葫蘆畫瓢,讓裏正幫忙,在周圍出入口繞以繩索,封鎖現場。將圍觀群眾限製在案發現場二十步外,禁止他們靠近,以防破壞現場外圍的犯罪痕跡物證,出入的道路最好不要去踩,門口、窗口更是不許動一下!

    但夏蟲不可以語冰,既然叔武不懂,他便不再計較此事,而是指著屍體道:“遊徼請看,這二人身上的血跡都快凝固了,我試了試體溫,大多數地方已經冷卻,一些部分已有淡淡屍斑,由此可見,這兩名死者,至少已死了兩三個時辰,那凶犯早就跑到很遠的地方去了。”

    這又涉及到法醫學死者死亡時間的推斷方法,黑夫隻知道最簡單的三種,但此刻說出來,也足以讓二人聽得一愣一愣的。

    這時候,黑夫又走到門口,指著外麵一個三十多歲,荊釵布裙村婦,讓她過來說話。

    “便是她最先發現殺人的,嬛,你將事情經過再對遊徼和鄉亭亭長說一遍。”

    要求事主、目擊證人留在原地,等候刑偵人員到場,也是保護現場的方式之一。

    那名叫“嬛”的村婦訥訥地走了過來,卻不敢看屍體,別著臉,對叔武行了個禮後,開始顫抖著將事情的經過再說一遍。

    “這女子名叫葦花,是裏中獵戶之妻,與我相識,平日裏經常一起采桑、尋覓野菜。今日正午時分,我做了些葵羹,想來分予她些,出了裏門,來到她家門前,卻發現門虛掩著。喊了幾聲無人回答,我便推開門,就瞧見她趴在地上,背上被刺了一刀……”

    嬛一邊說一邊牙齒打顫,可見那場麵給她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而門口處那份潑灑一地的葵羹,也證實了她的話,在她高聲呼喊後,黑夫就騎著馬過來,接手了現場。

    “這女子是獵戶之妻,那裏麵那個死去的男子,是獵戶?”

    叔武發現屋子裏堆了不少獸皮和獸骨,牆上還掛著一張弓,隻是弦被鬆下來了。

    嬛猶豫了半響,才低聲道:“那人……不是她家良人……”

    “不是?”

    叔武立刻追問道:“那他是何人?”

    黑夫接話道:“據圍觀的裏人指認,那男子是裏監門,爵為上造。”

    “居然死了一個上造,還是裏監門?”

    鄉亭亭長有些吃驚,叔武則摸著胡須道:“如此說來,裏監門與獵戶之妻通奸!”

    在秦國,對通奸、出軌的懲罰是十分嚴的,普通男女通奸,被捕獲後,加以木械示眾。若是是同母異父的兄妹之間通奸,則處棄市刑。

    黑夫不知道,等到秦朝一統後,這條法律在始皇帝的意誌下,還會越發嚴厲,不僅出軌的女子會被社會苛責,那些管不住下半身,四處勾搭有夫之婦的男子,也要受重罰。

    這或許跟始皇帝的早年經曆有關吧,他母親趙姬私生活極不檢點,不但與呂不韋藕斷絲連,後來更是將假太監嫪毐養在宮裏,二人還生育了兩個孩子……

    這件事情給秦始皇帶來的心裏陰影麵積很大,所以一統天下後,對通奸罪的懲罰進一步被加強:“夫為寄豭(jiā),殺之無罪”。所謂“寄豭”,指跑到別人家傳種的公豬,意思是如果男人像那公豬似的鑽進了別人家的被窩,那麼殺了他也不用承認責任,可以人人得而誅之。

    當然,現在還沒到那種程度,殺人依然是犯法了,何況是連死二人,其中一個還是裏吏。

    叔武思索片刻,便一拍腦袋道:“我知道了,定是這獵戶回家,發覺妻與人通奸,便一怒之下殺死二人潛逃!一定是這樣!”

    說著,他便要讓人去逮捕那獵戶。

    黑夫道:“獵戶的確有很大的嫌疑,不過據裏人說,他經常上山狩獵,一去就是幾天,我已經委托裏正去尋找了……”

    叔武發現需要自己做的事情都被這黑夫做完了,心裏不由老大不快,但當著眾人的麵,卻又無法發作。

    正在此時,外麵的人群又是一陣喧嘩,原來,是縣獄派駐在鄉裏的獄吏到了。

    獄吏相當於後世的法警兼法醫,受過專門的訓練,每逢有凶殺案,都需要他們出場,來的這位獄吏也不是陌生人,而是喜的左膀右臂,黑夫曾經打過交道的“怒”。

    怒皺著眉來到屋內,向眾人見禮,他已經看見外麵攔著的繩索了,入內後又瞧見地上畫好的白圈,不由問道:“這些舉措,是誰做的?”

    叔武心裏暗樂,覺得這黑夫不僅越俎代庖,在鄉亭亭長的轄區裏指手畫腳,竟還說什麼“保護案發現場”,亂係繩索,在地上畫了不知何用的圓圈。

    這些事情,他辦了這麼多次案子,還從沒見獄吏做過呢?

    於是叔武便幸災樂禍地指著黑夫道:“獄吏,都是這位黑夫亭長做的,我也不知他為何要如此。”

    怒看向黑夫,卻麵露喜色,大聲稱讚道:“做得好!”
feijer 發表於 2018-2-18 10:55
第94章 封診式       
       

    “案發屋舍在裏牆外百步,距道路十步,坐北朝南,有正側兩間房,兩房相連;正房有門,女屍伏倒於門內五步;側房在正房東南方向,中間有寢,男屍臥於其上;側房南麵有窗,寬三尺,敞開,凶犯或是從窗內躍入屋舍……”

    就在令史怒走到窗戶旁觀看時,黑夫也在窗外的草叢地麵上仔細探查,他很快就有了發現。

    “令史,這有個腳印!”

    怒立刻就繞了出去,卻見窗外的泥地上,果然有一個很明顯的腳印!

    他小心翼翼地趴在草叢上,盯著這個腳印看了許久,又手持一根“秦尺”量了量後,立刻偏頭對一旁的筆吏道:

    “記下來,側室南牆外半步,有腳印一,似是秦式麻履,長一尺二寸。履存在磨損的痕跡,不像是新的。履印前部花紋密,長四寸,中部花紋稀,長五寸,跟部花紋密,長三寸……”

    這可聽得黑夫愣神了,那次十月份的捕盜案裏,怒對盜賊受傷傷口的鑒定,已經讓他大為驚奇。而如今對眼前這個腳印細致入微的觀察記錄,已經堪比後世的足跡學了。

    但這才是開始,接下來,怒才真正告訴了黑夫,秦國的獄吏,亦可稱之為“令史”的這批人,為何被稱之為“中國最早的法醫”!

    怒在勘驗記錄完窗下的腳印後,又返回了側室,這個凶犯最初作案的地方。他仔細查看了那仰躺在榻上的男屍,卻見其麵色驚恐,眼睛瞪得大大的,到死都沒閉上。

    怒沒有過多糾結於屍體的麵部表情,讓文吏繼續記錄爰書。

    “死者是壯年男性,皮色黃,身長7尺1寸,頭發長2尺。死於側室榻上,仰臥,頭朝北,腳朝南。手背有一處刃傷,長四寸,寬一寸,疑似反抗時被割傷。致命傷在喉部,沿著脖頸,長三寸,寬半寸。兩處傷口都是橫向的,創口平滑,像刀割的痕跡。男屍喉部大出血,汙染了床榻、鹿皮、背部和地麵,其餘部位無傷。”

    “男屍上身不著寸縷,腹部有灸療舊疤兩處;下身穿單布短裳,但下體已露出,短裳已染血。床榻之下,有兩雙秦式麻鞋,把稍大的一雙鞋給男子屍體穿上,剛好合適。榻旁的矮案上還有幾件衣物,有男有女,其中還有一柄木劍鞘。塌下地麵堅硬,未見凶手痕跡。”

    一套下來,黑夫不由歎為觀止,這怒的屍檢水平,程序規範,所形成的“封診式”一點不遜於現代司法鑒定。

    所謂“封診式”三字,在秦律裏,指不同的司法行為和執行要求。“封”即查封,“診”是勘查、檢驗,“式”就是司法規範;驗屍即屬於“診”的一部分,這本就是令史的工作。

    而後世的現場痕跡物證的保護方法,除了黑夫拉起繩索阻止旁人進入破壞,並將痕跡物證用白灰圈劃出來外。無非就是對發現的屍體、血跡、手印、腳印、痕跡以及被破壞的物體、作案工具等,以記錄的方法加以保護。

    這正是怒在做的工作,隻可惜秦國沒有相機,甚至連紙張都沒有。那筆吏隻能一手端著木版,一邊艱難地記下怒的每一句話,因為載體的限製,所以務必言簡意賅,並極為精確。

    記錄完第一具屍體後,怒又馬不停蹄地前往正室的女屍處。

    這女屍的下半身是光著的,結合那男子也上身赤裸,下體露出,不難想象案發時他們在做什麼。但一碼歸一碼,因為距離門口較近,從外麵都能看到屍體,黑夫便讓人用草席蓋住了她。

    怒掀開草席,蓬鬆的烏發下,一張俏臉露了出來,隻是有些痛苦扭曲。

    黑夫暗暗腹誹:“在鄉裏中比較的話,的確挺漂亮的,難怪裏監門會與其通奸……”

    怒再往下掀開,卻見一把刀插在她的背部,深深紮了進去……

    一如方才對男屍的鑒定記錄,怒又精確地描述了女屍的特征和致命傷位置、形狀,甚至查看了頭發內以及會陰部,身體是否有瘀血等!這是要查明,她死前有沒有再受侵犯。

    看著怒看上去似有點猥瑣,實則十分鄭重的動作,黑夫便猛地回想起,自己看過的一些古代斷案影視。官兒判案,發現死者表麵沒有異狀,看起來排除了他殺可能。忽然這個官兒身邊什麼人提醒他去檢驗屍體頭發裏會不會有釘子,一查之下果然有,然後順利找到凶手……

    這種事情在秦國是不可能出現的,《封診式》的條例裏,就已經清清楚楚地寫明了,頭發內和會陰處,是驗屍的重中之重!

    等做完勘驗屍體和記錄的工作後,怒接過一塊布,擦了擦手,忽然問黑夫道:“以黑夫亭長看來,凶犯是如何行凶的?”

    黑夫早就思考很久了,立刻應道:“凶犯應是先打開了側室的窗戶,發現室內男女正在親熱,於是便乘其不備,翻窗而入,揮著短刀,刺向二人。”

    “當時或是男子在上,女子在下。男子聞聲後,轉身用右臂擋住了第一刀,他的血滴在了女子身上,女子便驚慌下榻,這時候男子仰著身子向後退去,想要去拿榻旁的兵刃……”

    他之所以這麼判斷,是因為榻前的矮案上,有一副劍鞘,裏麵的劍卻不翼而飛,那或許是男子的武器,而且被拿走的,可能還不止這一件物品。

    “結果男子被凶犯橫起一刀,割斷了喉嚨。接著,凶犯又跳下榻,去追想要逃往正室門口的女子,在距離門邊五步的位置追上,一刀插在她背心,女子倒地而亡……”

    “說的好!與我想的分毫不差!”

    怒有些欣賞地看著黑夫,問他:“你學過令史之術?”

    黑夫搖了搖頭:“我出身士伍,地位卑微,沒有機會進入學室,不知何為令史之術。隻是根據令史記錄的屍體特征、現場痕跡,推斷而出。”

    “竟然是無師自通?了不起,更了不起的是,你居然能用繩索阻止外人進入,還將屍體用白線圈起來,我做了這麼多年令史,勘驗了無數屍體,如此簡單的事,怎麼就沒想到呢?”

    怒嗟歎良久,說自己一定要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訴獄掾,這種好的法子,一定要成為安陸縣獄曹的通例,甚至可以上報給南郡、鹹陽。

    接下來,怒就要將這裏的物證、凶器統統收集起來,送往縣城。因為裏正去尋找死去女子的丈夫,目前的第一嫌疑人獵戶,一時半會回不來,兩具屍體不可久留原地,製造恐慌,她們也要被用木板抬走,送到鄉裏去。

    怒和黑夫在這根據痕跡斷案相談甚歡,卻不防遊徼叔武走進來,看見黑夫還在,便皺眉道:“黑夫亭長,你為何還沒走?”

    怒立刻接話道:“遊徼,黑夫亭長隻是在協助我查案。”

    叔武卻老不高興,他方才和鄉亭亭長在外麵詢問裏人關於男女死者生前的關係、恩仇,一時脫不開身。卻不防這黑夫倒是順杆爬,與縣裏來的令史相談甚歡,好似他才是負責此事的之官,而自己是給他打下手的亭卒似的……

    上次的盲山裏一案,叔武就覺得是自己給黑夫送了一份功勞,風頭全被湖陽亭搶光了,如今這案子不歸黑夫管,難道他還想插一手不成?

    叔武已經篤定,這案子,肯定是那獵戶幹的,那人回家見到妻子和別的男人通奸,一怒之下就殺了奸夫**,而後亡命而逃。

    他認為,這案子清晰明了,隻需要發出布告,四下搜捕,拿獲凶犯並不難,這種輕鬆的事,最好留著自己辦,可不能再被旁人分走了功勞。

    於是叔武便板著臉道:“黑夫亭長,這柳樹裏是鄉亭轄區,可不歸你的湖陽亭管!既然你已將知道的都告知令史了,也不必久留,還是速速回亭部去吧!你身上沒有公務,若是半日不歸,那便是瀆職了!”

    令史隻是百石吏,而遊徼的俸祿是百五十石,是在場眾人裏官職最大的,此案理應由他主管,而秦國的確對越俎代庖的行為明文禁止。

    所以雖然看出叔武趕人的意圖,但黑夫也沒強辯什麼,朝怒拱了拱手道:“若是令史有什麼需要詢問的地方,大可隨時讓人傳喚我。”

    說完,他便告辭出門了。

    外頭陽光燦爛,一掃屋內的死亡陰霾,圍觀的人群已經陸續被喝散,隻留下一些需要詢問的證人。

    黑夫繞過他們,準備去牽自己的馬,可在路過門邊水溝時,他一眼掃過去,好像看到了什麼,立刻便停了下來。

    水溝邊的草葉子上,沾染著一抹血跡,黑夫彎下腰,在草叢裏找了找後,撿起了一樣東西……

    “令史,快來看,這是什麼?”

    黑夫大喊一聲,怒立刻就出來了,也瞧見了黑夫手裏的東西。

    那物什是木製的,有兩隻手指寬,長三寸左右,上麵有一些故意切割出來的齒狀凹槽……

    它似是被無意甩出,又像是被故意丟棄……

    “荊券。”

    怒立刻就辨認出來了,麵色愈發凝重:“是商賈貿易用的荊券!”
feijer 發表於 2018-2-18 10:56
第95章 荊券       
       

    發生在七月初八的柳樹裏殺人案,最初由溳水鄉嗇夫、遊徼共同審理,縣裏派出的令吏加以協助。偵破的重點放在死者“葦花”的丈夫,一名獵戶身上,遊徼叔武認為,定是獵戶回家發現妻子與人偷情,一怒之下將二人殺死。

    於是官府急令當地亭長、裏正緝捕那獵戶,一天後,在獵戶捕獵的山林發現了他的蹤跡……

    獵戶名“貂”,三十多歲年紀,當鄉亭亭長帶人找到他時,他正蹲在地上布置獸夾,還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便突然被按倒在地後,隻能下意識地大呼冤枉!

    “現在才喊冤枉,晚了!”

    貂立刻就被帶到了鄉嗇夫治所,在他妻子的屍體麵前,如遭雷擊,再聽說妻子是與他人通奸時被殺的,更是一時無法接受,腳下站立不穩,一屁股坐在地上。

    遊徼叔武認定獵戶自己就是凶手,便再三逼問,但獵戶都矢口否認,堅持我自己沒有殺人!

    叔武怒極,都已經打算對他用刑了,好歹被令史怒給攔了下來。

    “遊徼,律令有言,毋笞掠而得口供為上,笞掠為下,還是讓我先問問吧。”

    在怒看來,貂作為第一嫌疑人,的確有作案的動機。但前提是他事先知道妻子與人通奸一事,看此人的反應,似乎此前從未知曉,唉也真是個木訥的老實人。

    而且貂被抓獲時,依然在他狩獵的地點布設捕獸陷阱,除非他先殺了人,再氣定神閑地返回狩獵點,裝作若無其事,但這可能麼?一般來說,殺人後,都應該立刻亡命才對。

    怒傳喚了幾名砍柴人,他們過去幾天都和貂住在一起,可以作證,案發的時候,貂仍在山中,不可能突然飛躍十多裏山路,回家中殺人。

    如此一來,貂的殺人嫌疑便基本被排除了,遊徼隻好不情不願地放人。

    等貂背著他這些天打來的獵物,回到柳樹裏,看著依然被繩索、白灰環繞的屋舍,還有那一灘灘早已幹涸的血跡,隻感覺自己暈頭目眩,不知如何是好……

    ……

    而對案件的偵查,在排除情殺的可能後,也不得不開始尋找新的方向。

    隻可惜凶犯留在現場的證據並不多,除了那把十分常見的短刀外,就隻有在門外草叢裏找到的那枚荊券了……

    秦國男子佩戴刀劍十分普遍,所以光靠一把刀,去甄別凶犯,無異於大海撈針,於是叔武便傾向於從荊券入手查起。

    荊券,就是商人貿易用的契券,因上麵的刻齒仿佛荊條上的刺一般,故有此名。秦律規定,凡是超過一百錢以上的買賣,是要給契券的,正所謂“別契券者,所以為信也”。達成交易後,賣家要在木板上寫下交易物品、價錢,然後鋸成兩半,買賣雙方各持一半。

    而且根據貿易物不同,做券的材質也不同,有竹木、有桑木,至於何種材質對應何種貨物,隻有專門管理市場的官吏和那些商賈才分得清。

    叔武立刻讓人去鄉市尋找市掾吏,詢問這枚荊券的用途,是哪個行業用的,值錢幾何?

    很快就有了結果,市掾吏回複說,這是繒帛貿易中用到的荊券,竹券上有十一個券齒。按照販繒帛這行當的規矩,每匹繒帛值一百八十,所以每齒折合一百八十錢,那麼這枚竹券的價值相當於一千九百八十錢……

    “凶犯一定是個商賈!”叔武仿佛找到了新的方向,目光炯炯地篤定道。

    怒卻有些遲疑:“他為何會將這枚荊契遺落在門外溝邊草叢裏?”

    荊契是很重要的信物,商家所賣物品、錢財和券的數量對不上,也要受到集市官吏處罰,所以商賈們都格外小心地保護著,更別說隨地亂扔了。

    “或許是那凶犯出門時走得急,將懷中的荊契甩了出去。”

    雖然這種情況太過巧合,但固執的叔武已經為案件定下了新基調,不容他人質疑。

    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天,他就派出了鄉亭的所有手下,大肆搜查鄉市,並尋找那些市籍者,尤其是販賣繒帛的人,成了重點懷疑對象。

    隻可惜,折騰了三四天之後,卻一無所獲,那些販賣繒帛的商賈,幾乎都有不在場的證明,而市掾吏找遍了過去一年的貿易記錄,都未找到這枚荊券的右半邊……

    不僅如此,本來熙熙攘攘的鄉市,也因為查案,變得冷冷清清。

    案件已經發生好幾天,負責查案的鄉遊徼卻徒勞無功,不但民間因為這場凶殺案人心惶惶,甚至擾亂了鄉市的正常貿易,這便引起了縣令、縣尉的不滿。

    ……

    “豎子無能,拖累於我!”

    縣右尉杜弦是最為震怒的,據上麵的消息,他在年底可能會調離安陸,而究竟是升官還是遷官,就得看今年的考績了。

    這一年,安陸連續破獲盜墓案、掠賣人案等,在南郡十八縣裏顯得格外亮眼。但倘使這明目張膽的殺人案不能盡快破獲,傳到郡上,杜弦今年的考績恐怕就得大打折扣了。

    於是右尉發了狠,下文書到鄉裏,說既然遊徼無能,無法斷案,那就速速將案子遞交到縣上,由縣裏組織一些幹練的令吏,一同偵破……

    遊徼叔武這下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了,本以為是簡單的案子,結果卻成了疑難之案,讓他走到了死胡同裏。

    事到如今,他也知道憑自己的本事,是無法偵破案件的,隻好去縣城請罪,在縣尉麵前磕頭如搗蒜,請求寬恕。

    “本尉就不該相信你這庸碌之徒!”

    縣右尉杜弦將筆筒砸到了叔武的麵前,氣呼呼地說道:“也罷,既然你自己也說無力斷案,那我便換人來破案!”

    說完,杜弦就大聲對外麵說道:“讓湖陽亭長進來!”

    “縣尉召見湖陽亭長!”尉史立刻傳聲。

    “湖陽亭長……黑夫?”

    叔武大吃一驚,回過頭,卻見黑夫已經大步走了進來,對著縣右尉作揖:“下吏拜見縣尉。”

    杜弦捋著胡須道:“黑夫,令史怒向我極力推薦你,說你不但是第一個趕到案發地的官吏,還深蘊令史之術,心思縝密,極善推理,建議讓你一同參與斷案,你以為如何?”

    “上有命而下為之,黑夫不敢有什麼想法,既然令史信賴、縣尉有任,我自當盡力而為。”

    “光盡力而為還不行。”

    杜弦板著臉道:“凶犯一日不擒拿,便人心惶惶,時間緊迫,我隻能給汝等半月時間,若成功捕獲凶犯,我定當請求縣令、郡府嘉獎。倘或不能,汝等斷案之人,統統都要受責罰!”

    一邊說還一邊指著叔武,拿他當反麵教材告誡黑夫道:“會像他一樣受參劾,得到一個瀆職、不勝任的評價,等到十月份上計結束,這遊徼一職,恐怕就保不住了!”

    叔武聽得冷汗直冒,黑夫卻笑了笑道:“請縣尉放心,我這些天也沒有閑著,每到入夜,都在自己推斷此案,心裏已經有了一個章程……”

    杜弦頓時大喜:“哦,說來聽聽!”

    黑夫欲言又止,看了看叔武,意思很明顯,既然此人已經和斷案沒什麼關係了,還是不要讓他聽吧。

    杜弦便不耐煩地揮了揮袖子:“叔武,你退下。”

    叔武縱然心裏破口大罵,卻也無可奈何,隻能訥訥告退,走的時候神情落魄。

    等他走出廳堂後,黑夫才上前一步,拱手道:“依我看,這個案子,一開始的方向就錯了!不該從荊券處入手,那枚荊券,很可能是凶犯故意留下迷惑吾等的!”
feijer 發表於 2018-2-18 10:56
第96章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犯罪       
       

    是日中午,黑夫已經坐在縣獄官署內,與兩位令史樂、怒,以及縣尉派來的尉史“安圃”一起,組成了四人破案小組,討論這起柳樹裏殺人案來。

    至於這個破案小組的領導,自然是獄掾喜。

    在秦國縣一級,案件往往是縣尉、縣獄兩個官署協同處理。縣尉提供武力支援,縣獄提供專業的破案人員,不過究竟由誰說了算,還得看現場官職。這才有了前幾天,因為縣尉體係的鄉遊徼官更大,帶著破案小組走錯了方向的事出現。

    所以今日一開場,喜就直言,自己並不以官職爵位來決定話語權,眾人可以暢所欲言。

    “諸君,我以為,荊券就是一個幌子,是凶犯想騙吾等上當。”

    黑夫作為在場官職最小,爵位最低的人,卻很有說話的膽氣。

    一來是縣右尉為他撐腰,破格將他臨時調到縣裏,參加破案工作,要知道亭長都是在下麵打下手的,很少被如此厚遇。

    二來,黑夫上任以來連破大案,業績有目共睹,至於刑偵破案方麵,連怒都誇獎黑夫“頗知令史之術”。

    聽了黑夫這話,對麵的令史樂立刻笑了起來:“黑夫亭長,那荊券,不就是你發現的麼?”

    黑夫也不吝承認:“是我發現的不假,但事後想想,我才覺得這荊券落在殺人現場,有諸多疑點。”

    “亭長所言,我深以為然。”

    一直沉默許久的怒接話了,他這幾天可沒少受鄉遊徼叔武的氣。那廝為了業績,心態失衡,一心想要盡快破案,竟不管獵戶無辜,要下令嚴刑逼問。之後又不管不顧,一頭跳進了賊人布下的陷阱裏,怒苦勸無用,好幾天都徒勞無功。

    接著,黑夫便將這荊券的疑點一一說了出來:“其一,案發時間應當是日出之後,當時全裏的男子都去了田裏勞作,女眷也紛紛前去送飯,整個裏像是空的。那對死者正是乘此機會通奸,凶犯也正是依仗著這段時間,入室殺人,當時死者或有大呼救命,但卻沒被人聽到。”

    “那凶犯便堂而皇之地殺害了死者,他沒有再走窗戶,而是開門離開。既然如此有條不紊,凶犯怎可能慌張到將荊券丟下?這便是疑點一。”

    “其二,商賈雖賤,卻往往身家不菲,何至於去做殺人盜賊?隻為了謀財?據獵戶和裏監門的家人所述,現場確實少了一些錢,但未超過六百錢,為了這六百錢而殺人,竟棄千八百錢的荊券,兩者之間矛盾了,這是疑點之二。”

    喜道:“如此說來,你認為,這枚荊券是偽造的?是賊盜故意丟在現場?”

    黑夫道:“然也,那賊人極其狡猾,知道令史辦案詳細嚴明,他是想故意引誘吾等上當,讓官府枉費心力去追查那些販繒帛的商人。”

    怒頷首道:“黑夫亭長此言有理,吾等奉命在鄉市、縣市追查多日,沒有找到這枚荊券的右券,市掾吏處也沒有記錄。這枚荊券根本就沒有右券,而是偽造,吾等都白忙了,通過荊券來查找凶犯已不可能,隻有再想想別的法子。”

    這起案子目前進入了一個瓶頸,但黑夫卻沒有絕望,按照刑偵課學的過的物質交換原理:進入過犯罪現場,就一定會和現場發生物質交換,也就是會留下屬於犯罪證據,故完美犯罪不存在。

    雖然凶犯十分狡猾,竟然還知道留下荊券誤導官府,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但畢竟是兩千多年前的賊盜,在黑夫眼裏,他留下的破綻,太多了!

    在場的人都是偵辦多不少案子的幹吏,尤其是怒、樂,他們這些天裏已經感到查案方向不對,便將其他證據都甄別出來,準備換個方向。

    “或許,可以從凶犯所用的刀入手查起!”黑夫和怒不約而同地說道。

    ……

    樂拿起放在案上的凶器展示給眾人看,那是柄長約一尺、中脊微突的小刀,木製的刀柄很短,不足兩寸,上麵纏了一些麻布條,色澤暗淡,末端是個鐵環,已經開裂。

    這年頭的短兵器,軍隊主要用劍,民間則是刀劍並用。有一點身份地位的人佩戴長劍,地位卑微卻又喜好武力的人則隻能帶如同匕首般的短劍,還有這種短刀,掛在腰間,走動時晃動會拍擊大腿,故稱之為“拍髀”。

    尉史安圃提出質疑:“縣中公士、黔首,均喜好武藝,每年更卒訓練都,均會置辦兵器,拍髀便宜,價不過幾十錢,故人手一把,佩者不下數百人,光憑此物,如何尋找?”

    “當然不止是憑借一把刀。”

    怒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據裏監門的家人說,裏監門的確是佩劍出門的,但現場卻發現劍被帶走,隻留劍鞘。”

    “凶犯是個聰明人,他也知道,帶著刀離開,上麵的血跡會惹來麻煩,所以便棄刀取劍,但卻不帶走劍鞘,黑夫亭長,你以為這是為何?”

    黑夫剛才一直默默地聽著,此刻立即應道:“因為劍鞘上漆有顯眼的花紋,帶在身上太過顯眼。”

    “那為何非要拿走劍呢?”

    “若隻帶著刀鞘而鞘中空空如也,依然逃不過令史之眼。”

    “不錯。”

    怒點頭:“吾等試過了,那劍鞘剛好能放下刀,反之,凶犯的刀鞘也能放下劍!也就是說,現如今,那凶犯腰間的刀鞘裏,裝著的,應當是裏監門的劍!”

    “可若是……凶犯連鞘帶劍一起扔了呢?”尉史安圃憂心忡忡,這樣的話,他們的方向又要錯了。

    “尉史出身學室罷?”

    這時候,喜突然發話了,這個安圃年紀才二十多,皮膚白淨,還有氏,一看就是從小衣食無虞的。

    所以他無法理解最底層窮苦黔首們的想法。

    喜不必讓人去搜檢竹簡,就能將一些他辦過的案子徐徐道來。

    “今王七年,我在鄢縣做令史,當時鄢縣發生了一場劫案,案犯乃一無爵黔首,他以一張一石的敝弓劫掠閭右富戶,劫得一千餘錢,揣滿了衣裳。但在翻牆垣逃跑時,那張弓從他肩上滑落。這黔首竟舍不得那張不值三十錢的弓,又跳下垣牆揀拾,結果弓撿上來,錢又掉了。如此反複兩次,耽誤了時間,最後他被聞訊趕來的鄰裏抓住,送官斬趾為城旦。”

    “今王十二年時,我成了鄢縣獄吏,又親眼見到有一個案犯,因為同樣的事被捕獲送入獄中。有一位公士挖洞穴進入一個人家,盜取衣物,可在出來時,卻不慎將他腳上穿著的布履掉在裏麵了,按理說布履不過二十錢,既然已經盜取了衣物帛履,大可棄之。但這公士竟又返回尋找,結果被主人當場抓住,送官黥為城旦。”

    講完這兩個案例後,喜道:“這兩個賊人是夠蠢的,但並非他們不知貴賤,而是窮慣了,哪怕隻是一隻草履,也會舍不得。依我看,此案凶犯也是個出身卑微,家境貧寒的,殺人後見財起意,將室內搜刮一空,數百錢統統帶走。他明明可以不拿劍,卻非要拿,既然拿了劍,他便不會輕易丟棄……”

    “獄掾此言有理!”

    聽完了喜講述的案例,尉史安圃不再疑慮,起身請命道:“既如此,還望獄掾發文書,我也去請示縣尉,立即拘捕縣中所有佩戴刀劍的人,關起來一個個檢驗,必能有所收獲!”

    黑夫聞言,立刻反對道:“這樣的話,拘捕人數太多了,動輒數百人,本縣的牢獄可再容納不下。”

    一邊說,黑夫還一邊看了喜一眼,上一次盲山裏的事件才過去幾個月,集市口血跡仍在,縣人記憶猶新,若是再度大批量拘捕,肯定會引發恐慌。一不小心,還會把縣中那些佩戴刀劍的少年們逼到對立麵去。

    萬一這群人受了蠱惑,來個暴力拒捕,殺官亡命的話,那事情可就鬧大了。

    所以他委婉地說道:“隻是一起盜殺案,不至於鬧這樣大聲勢,影響不好,縣令、縣丞、縣尉處肯定會為難,我看還是不要張揚,一個個私下審問比較妥當。”

    尉史安圃卻道:“那得問到什麼時候,說不定驚動了案犯,讓他跑了。”

    黑夫這時候笑了:“我倒是有個主意,可以繼續縮小需要查訪的人群,喜君可否讓我一試?”

    喜點了點頭:“你且說來聽聽。”

    黑夫起身,來到廳堂中央,捋起下裳,指著自己穿著方口船形履的腳道:“不瞞諸君,我可以根據足跡腳印的長短,來推算出案犯的身高!”

    PS:起晚了,哈哈
feijer 發表於 2018-2-20 19:37
第97章 足跡學       
       

    “那是春耕時的事,我休沐回家幫忙犁田,與伯兄,還有姊丈三個人赤著腳幹活。回到家後,也赤著腳一起衝洗泥土。這時我便發現,並排站立時,三人的腳長,姊丈為最,我為其次,伯兄最短。在身高上也一樣,姊丈最高,足足有八尺,我高七尺六寸,伯兄高七尺三寸。”

    “這時我便突發奇想,找來秦尺量了量我三人的腳長,將那數字記在木板上。待回到亭部後,反複揣摩,卻不得其解。直到上個月,亭中沒有太過公務,閑暇之餘,我找來算籌,試著用三人身高,除以各自的腳長。結果讓我大吃一驚,得到的數字,竟出奇的一致!”

    “六又四分之三!諸君,這便是我算出的,人身高與足長的比例!”

    黑夫將他發現此事的“經曆”緩緩道來,說的言之鑿鑿,跟真的一樣。

    其實,這不過是前世警校三年本科裏,一門名叫《足跡學》的選修課教他的,好歹他每節課都去上了,沒有把知識全部還給老師……

    他在解釋此事時,喜、怒、樂還有安圃四人聽得入神,黑夫也不必擔心他們不知道什麼是“除以”什麼是“分數”,真要這麼以為,那就太小看古人了。

    秦國這種細致入微的律令行政,需要一大批精通數學的官吏,所以學室就有專門教授《數書》的。安陸縣官府裏的小吏,尤其是倉曹、戶曹,基本都會背秦代版本的“九九乘法表”,不過是從“九九八十一”倒著數的。沒辦法,誰讓他們每天的工作就是計算各種糧食、戶籍呢。

    而且這年頭,已經有了分數運算法則,有合分(分數加法)、減分(分數減法)、乘分(分數乘法)、約分(分數除法),甚至還有課分(比較分數大小)、平分(求分數的平均值),除了不用阿拉伯數字,和後世幾乎沒有差別。

    畢竟李斯的同門師弟,那位名叫“張蒼”的大數學家,如今就在秦國鹹陽的禦史府裏工作,九章算術雖然成書於漢,實際上卻是脫胎於秦國百餘年的實用數學積累……

    既然在場眾人都有點數學基礎,黑夫解釋起來就不那麼累了。他言簡意賅地拋出了六又四分之三這個數字,接下來要做的,就是驗證這個比例是否可靠。

    眾人仍有遲疑之色,畢竟秦國令史辦案雖然記錄足跡大小,但多數是在抓住案犯後才進行對比,卻很少反過來,利用足跡逮捕案犯。

    於是黑夫笑道:“我這幾天,讓湖陽亭中幾個人都試過了,其身高與足長,無一例外,相除後都得到了這個數字,若是諸君有疑,不如也試試?”

    “好,黑夫亭長,且用我的足履之長,來算出我的身高!”

    尉史安圃第一個站了出來,他接過一根秦尺,脫下靴,量了量自己的腳後,報出了自己的腳碼:“不多不少,正好一尺一寸!”

    樂在幾個人中算數最好,便捏著算籌計算,算籌是一些小棍子,運用起來頗為複雜。

    黑夫見他算得艱難,但也沒貿然拋出“阿拉伯數字”和“豎式運算”兩樣東西,他知道,現在還遠不是獻上去的時候。

    秦國的製度太特殊了,與曆朝曆代都不一樣,那些來自後世的東西,隻有它們可以獲得利益最大化時,才值得獻上……

    花了一小會時間,樂才得出了結果:“尉史身高可是七尺四寸?”

    安圃原本還有些不信,此刻得知結果卻微微一愣:“相差無幾!”

    “來試試我的!”

    怒作為令史,跟腳印打交道這麼多年了,卻第一次得知靠足跡還能推斷凶犯身高,不禁大感興趣。

    很快,怒和樂二人的身高,也由腳長推算出來了,果然與他們原本的高度相近。

    “雖尚未到毫厘不差的程度,但也極為相近了,黑夫亭長,你又發現了了不得的斷案之術啊……”

    喜在一旁觀看多時,在肯定黑夫發現的同時,也不由嗟歎了一聲:“若是早有此術,那這麼多年來,我經手的不少案件,就能更快破獲,也能少去一些窮凶極惡的盜賊僥幸逃脫,再度作案殺人。”

    既然黑夫的“足跡法”已經被證實是可靠的,接下來,就是調出那一日怒記錄下來的《封診式》,看看凶犯留下的足跡了。

    這時候安圃又提出,雖然依靠足長的確能推算出身高,但若是穿著鞋履,會不會有偏差?

    黑夫看了看安圃腳踩著乘馬用的鹿皮靴,笑道:“尉史,那些凶犯賊人可比不了官吏,他們穿不了好履,更別說舄、靴,隻能穿麻履。”

    原來,這時代的鞋子,主要有舄(xì)、靴、履等形製。舄是以錦縵文繡縫起來的木底鞋,隻有不事生產的貴族才穿。靴是皮質的,戰國以後才隨著胡服騎射流行開來,常見於官吏、騎手。

    大多數的黔首士伍,還是草鞋,布鞋為主,通稱為履。由於履是一種僅裹腳部的鞋子,鞋印和足長的誤差比較小。

    《封診式》很快就取來了,按照當天的記載,那腳印長一尺二寸……

    “按照秦製一尺等於23.1厘米計算,盜賊是一個可以穿44碼鞋的人啊,好一雙大腳……”黑夫腹誹起來。

    另一邊,樂也算出了賊人的身高,驚喜地說道:”算出來了,乘以六又四分之三後,賊人身高約為八尺一寸!“

    “1.87米,即便放到營養更好的後世,也稱得上是彪形大漢了……”

    水落石出,黑夫情不自禁吹了一聲口哨,這下好找了,這個高度的人,安陸縣內,不會超過五十個!

    秦國人的身高,可不是像兵馬俑塑造的,個個都將近一米八,或許那是關中人的標準身材?

    反正在安陸縣,黑夫發現自己1.75米的身高,已經算鶴立雞群了,大多數縣城男性,都在1.7米以下,鄉裏地區營養差一點的,甚至有許多人身高僅1.6米。

    這也難怪,畢竟秦國的成年標準是“六尺七寸”,約155厘米……

    算出“凶犯”身高後,樂喜氣洋洋,陷入瓶頸已久的疑案,終於有了突破性的進展。

    尉史安圃也摩拳擦掌,準備去帶著縣卒搜索身高體龐,並佩戴刀劍的人了,就算那人現在將刀鞘和裏麵的劍扔了也沒用,以他們的手段,肯定能找到破綻。

    怒看向黑夫的眼神也越發佩服,甚至都為自己做了令史這麼多年,卻屢屢被黑夫提出新穎的法子感到羞愧。他下意識地覺得,不論是保護現場,還是足跡法,都應該記錄下來,上報郡府、廷尉,讓它們成為慣例,甚至是律法,流傳全國!

    唯獨喜十分謹慎,他接過樂的算籌,自己又演算也一遍後,發現“八尺二寸”這個數字是對的,卻不喜反憂,眉頭皺的更緊了。

    “如此一來,便又有一個新問題。”

    他盯著眾人道:

    “一個身高八尺二寸的大漢,是如何身手靈活,躍入寬僅三尺的窗戶殺人行凶的?”

    黑夫這時候也發現了這個破綻,頓時滿頭冷汗,驚覺自己忽略了重要問題。

    那個腳印很新鮮,的確是當日留下的,但,真的是凶犯留下的麼?

    若不是,那凶犯從泥地爬上窗口,在腳步用力的情況下,為何沒留下自己的腳印?

    眾人猶如被潑了一瓢冷水,剛才的興奮頓時沒了,都皺眉苦思起來。

    “還有一個可能。”

    黑夫腦筋轉的飛快,脫口而出道:“吾等之前將此案想得太簡單了。”

    “凶犯,很可能不止一人!”
feijer 發表於 2018-2-20 19:40
第98章 沒那麼容易       
       

    在縣城的“專案小組”定下破案的方向後,獄曹和縣尉立刻向安陸縣各亭下達了命令,讓各亭亭長去排查各自轄區內,身高八尺以上的男子——足跡術雖然能推算出大概的身高,但難免因人而異,會略有偏差,所以黑夫建議,在查訪嫌犯時,可將身高定在八尺以上較為妥當。

    在此期間,黑夫還進一步利用足跡學知識,找到了一個嫌犯很可能擁有的特征。

    “履印前部花紋密,長四寸;中部花紋稀,長五寸;跟部花紋密,長三寸……”

    黑夫抬起頭,問怒道:“令史,你是否覺得,這足跡有何不妥?”

    怒摸著頷下的胡須想了想道:“這盜賊所穿的,應該是一雙方口船型布履,前寬後窄才是正常的,可這足印,卻前後窄、中間寬,真是咄咄怪事。”

    黑夫卻知道,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與嫌犯前腳掌後腳跟受力情況較強有關。且足弓部位花紋稀,而不是呈現出半有半無或全無的狀態。可以推斷,這位高大的嫌犯存在足弓低,甚至足弓塌陷的問題,有可能是扁平足甚至是膨脹足。

    “由此判斷,留下腳印的人不但身形高大,且走路姿勢還有點問題。”

    黑夫和怒就這個問題達成一致後,對前來接受命令的眾亭長道:“諸君,務必嚴查那些身高八尺以上,近期有外出、更易刀劍、木鞘者,尤其要注意走路有異於常人者!”

    “諾!”

    眾亭長領命而去後,剛走出門,便開始竊竊私語起來。

    “他湖陽亭長也是個亭長,如今怎麼對吾等下起命令來了。”有人心懷不甘。

    另一個亭長便酸酸地說道:“還不是縣右尉提攜,讓他與尉史、令史一同辦案,瞧那樣子,好似吾等的上吏一般。”

    不過他的話沒有得到響應,其餘幾名亭長冷笑道:“休要在這說風涼話,這也就黑夫亭長有本事,汝二人若有能耐,怎麼不見坐在他那位置上?卻與吾等一起奉命奔波勞碌?”

    因為黑夫這個亭長,是實打實地擒賊立功,並通過了考績得來的。上任後,他又屢立大功,在縣中漸漸有了名望,讓人挑不出毛病來,甚至有幾個亭長,也開始敬仰起這個同行來……

    “還是好好聽著吧,說不準到了明年,他就真成吾等上吏了!”

    ……

    另一邊,黑夫安排那些個亭長去尋訪,他自己則留守鄉邑,坐在案牘前繼續思索案情。

    在之前的查案過程中,令史們已經詳細詢問了兩名死者的親友、鄰居,爰書上是這麼記錄的:“又問,是否有鄉黨與爭鬥、相怨,取葆庸,裏人知識弟兄貧窮,疑盜殺裏監門者,曰:裏監門好為寄豭,常與裏中寡婦往來,毋他怨。”

    這死去的裏監門生前真是風流,家中有妻有子,還四處沾花惹草,勾搭裏中寡婦,甚至和有夫之婦滾了床單。除了獵戶蒙在鼓裏外,在柳樹裏,知道、看不慣此事的人還真不少,但也沒到為正柳樹裏道德風氣,非要去將他殺了的程度。

    除了私生活不檢點外,裏監門其他方麵倒是做的不錯,他在裏中威望較高,與鄰為善,對家裏的庸耕者不錯,常資助貧困的閭左裏人,這麼多年來沒有與誰發生過口角,而且也不算富裕……

    如此一來,仇殺、情殺等幾種可能都被排除,最大的可能就隻剩下了一個:為財殺人。

    令史怒擅長做現場勘查,樂則擅長做知情人詢問,細細盤問之後,他向黑夫等人說了自己的新發現。

    “裏監門之妻說,在案發前幾天,裏監門突然帶回家兩千錢,問他錢從何而來,裏監門卻不說。”

    “依我看,這兩千錢,多半就是裏監門死的緣由!”

    “但裏監門那兩千錢都藏在家中,現已查封,他出門隻帶了兩三百錢。”

    黑夫提出了自己的疑惑,這年頭,你出門帶的錢多錢少,一看褡褳的輕重便知,凶犯既然謀劃已久,不可能看不出來。

    “若是為劫財,為何不直接去空無一人的裏監門家中作案,卻偏偏選在獵戶家裏?以凶犯的手段、謀劃來看,不至於犯這種錯誤。”

    “凶犯不也一時貪婪,將獵戶家的錢財搜刮一空,還帶走了裏監門的劍麼,或許他並不如黑夫想的那般聰慧。”

    “是兩名凶犯。”黑夫強調道。

    因為腳印推算出來的凶犯身高很高大,所以隻能假設凶犯是兩人,身材高大的那人在屋外,助另一人破窗,用自己的身體為梯,送他入室殺人,所以另一人才沒在泥地裏留下腳印。

    但,這一切都隻是推論,真正的案情,或許得等他們找到其中一人後才能知曉……

    是日傍晚時分,負責抓人的尉史安圃帶回了好消息。

    嫌犯抓到了!

    ……

    “吾等是在與柳樹裏相鄰的邑東裏抓到他的。”

    安圃拿著陶壺,大口大口地往喉嚨裏灌水,看來是餓壞了。

    喝完水後,他才接著說道:“此人名為‘石’,身高八尺二寸,右腳走路時略跛,吾等去詢問他時,此人正在地裏割稻,遠遠見到亭長赤幘,竟心虛得往稻田深處逃去,吾等花了不少氣力才將其抓獲……”

    這時候,那嫌犯也被帶上來了,他像是一頭被捕獲的野獸,兜在漁網裏,被四個人連拖帶拽拉了進來。卻見其身材高大,即使此刻蜷縮著,依然能感到那體魄的力量,他身上沾滿稻芒,裸露的手、足被漁網網眼割得滿是血痕,神情十分落魄,眼睛裏帶著一絲憤怒。

    “果然是個彪形大漢。”樂哈哈大笑起來,隨即板起臉,質問那漢子道:“說說罷,亭長例行詢問,你為何要逃?”

    大漢經過一番追逐打鬥後也累著了,在漁網裏喘息一陣後道:“怕官吏,故而驚慌而走,並無他意。”

    “若你沒有犯罪,何必害怕官吏?”

    “動輒拘禁上百,處死十餘,怎敢不懼?”

    “你這廝,還敢嘴硬!”安圃氣得踹了他一腳。

    黑夫搖了搖頭,越發覺得此人有嫌疑:“人雖然看似胖大,卻看不出伶牙俐齒。”

    樂倒是很喜歡這種貓鼠遊戲,他拎起那人佩戴的刀,笑道:“裏中的鐵匠說,你三個月前在他那打造了一把拍髀,且讓吾等瞧瞧此物。”

    說著,樂便將武器從那刀鞘裏抽出,卻不是拍髀短刀,而是一把短劍!

    見此情形,石頓時臉色大變。

    “刀鞘裏卻裝著劍,若是猜的沒錯的話,這劍,想必就是柳樹裏死去的裏監門的吧!”

    身高、凶器都符合,據亭長們報告說,在詢問石的鄰居後,得知案發當日正是農忙,石卻借故說要去鄉市一趟,天沒亮就走了,朝食方歸,期間那兩個時辰,不知去了何處,做了何事。

    在如此證據麵前,石垂下了頭,似是認命地說道:“既如此,我便承認了,那裏監門,的確是我殺的……兩個裏本就離得極近,我那天看見裏監門帶著褡褳,走入裏牆外,便貪圖錢財,尾隨他到了那戶人家,跳窗進去將二人殺了……”

    “休要再胡言,你這胖大身材,如何跳窗作案?”黑夫打斷了石的胡言亂語,逼問道:“快說,你那同黨,真正的殺人凶手是誰,在哪!”

    如果說方才石隻是驚訝,如今卻是愕然了,但被黑夫說破後,他竟閉上了嘴,再不發一言。

    黑夫幾度逼問無果,隻好道:“令史,此人嘴硬,應該立刻拘禁起來。尉史,不如先去提審其家眷親友,看看此人近年與誰往來親密,能冒著風險一同作案的,定是熟人。”

    安圃離開後,樂又問了石幾句,卻都得不到回應,便怒道:“既然嘴硬不說,那麼也辦法,吾等隻能動用下策了。”

    他一揮手:“拖下去,動肉刑吧!”

    半個時辰後,經過一通鞭笞,已經滿身血痕的石被拖了上來,他已經十分虛弱,被兩名亭卒按在尉史、黑夫、樂三人麵前。

    尉史安圃道:“石,你的鄉黨已經說了一切,你過去一年間,與一夥庸耕者走的很近,是不是他們其中一人與你一同作案?”

    “我說……”聽到這句話後,石抬起頭,虛弱地道:“我說,還望令史能將我繩子稍稍解開些,縛太緊,我說不出話來……”

    室內有五個人,都帶著兵刃,樂不疑有他,讓人給石鬆了鬆。

    石似乎好受了些,他喃喃道:“與我一同作案的人,他叫……”

    突然,石猛地站了起來,八尺二寸的大漢爆發的力氣驚人,雙手被拴在一起,竟還能將背後兩名亭卒撞得飛了出去!尉史安圃大驚,欲拔劍阻止,也被石低頭一撞!頓時靠到了牆上,隻感覺胸口劇痛,肋骨都要斷了!

    隨即,石便撲向了眼前的令史樂,嚇得他坐倒在地。

    然而,石的目標卻不是樂,而是案幾上的劍!作為證據的那柄劍!

    奪劍在手,石艱難地舉起雙手,卻沒有斬向任何人,而是將青銅劍刃,對準了自己的脖子!

    他不是想逃走,他是想自殺!

    “哐當!”

    說時遲那時快,離得最遠的黑夫出手了,他抽劍在手,用劍身狠狠砸向石的雙手,一下便擊飛了他手裏的武器!

    “好漢子,想以死隱瞞同黨?可惜,沒那麼容易!”
feijer 發表於 2018-2-20 19:44
第99章 邦亡人       
       

    第二天平旦時分,趴在案幾上睡著的黑夫迷迷糊糊地醒來,發現天還沒亮,而傳入耳中的,也不是雞鳴,而是徹夜未停的慘叫……

    “都已經打了一夜了。”

    他不免有點可憐那嫌犯,大概是因為秦律不提倡審案時動用刑訊,秦國的處刑尚且原始,隻是簡單的用木棍、竹棍抽打身體,但造成的痛苦也足夠巨大。並且,不打則已,一旦用刑,便要打到你張口為止!

    過了一會,間歇響起的慘叫聲漸漸平息下去,當石再次被帶上來時,已是遍體鱗傷。

    昨夜被撞得差點吐血的尉史安圃親自用刑,他下手毫不留情,石的背上,幾乎找不到一塊完整的皮膚,全是血淋淋的笞痕,人也痛得昏死過去,被人澆了一頭冷水後,才哆嗦著醒了過來。

    “說,還是不說?”

    令史樂也暗恨石剛才將自己嚇倒一事,這位本來愛笑的和藹秦吏,此刻臉色冰冷。

    被打得皮開肉綻的石抬起頭,看了阻止他自殺的黑夫一眼,自嘲地慘笑一下後,終於鬆了口。

    再是鐵打的男兒,也熬不過酷刑的折磨,除非他死了,死人是不會說話的。

    事情,得從一年前說起,石有一天上山砍柴,卻不料誤踩了獵戶捕獸用的夾子。這物什靠自己一個人死活掰不開,他呼救無果,還引來了一頭斑斕的大花豹子……

    眼看他就要喪命豹口,就在這時,一個路過此地的瘦小男子殺死了花豹,救了他性命。

    自此以後,石視那人為恩公,對他言聽計從,二人還經常往來,漸成莫逆之交。

    “那個救你的男子叫什麼?是何籍貫身份?”

    石這時候也老實了,一五一十地說道:“他叫敖,是庸耕者,住在鄉上,原本是在楚國士人,三年前從大江南岸逃荒過來。他們沒有分到土地,隻能做庸耕仆役,勉強維持生計。”

    果然是那群和石往來甚密的庸耕者,尉史安圃輕聲說諸位放心,他已經讓人去控製這群人了。

    石接著說道:“幾天前,敖再次找到了我,想讓我幫他做一件事……”

    “殺人?”黑夫皺眉問。

    “不。”石戴著枷鎖,艱難地搖了搖頭:“按他的說法,是要去捉奸……”

    見石終於說到了關鍵的地方,眾人立刻打起了精神。

    敖對石說,柳樹裏的裏監門欺辱了他一個夥伴的妻子,他還聽聞,那裏監門經常勾搭裏中寡婦,還會乘獵戶不在家時,去與獵戶之妻通奸……

    在秦國,雖然打擊男女不正當關係,但捕風捉影地說某男某女通奸是不行的,必須捉奸在床才算數,敖打算讓石與他一同去捉奸,報複裏監門。

    石很傻,信以為真,那天還按照敖的囑咐,帶上了自己的刀,卻沒有細想這是要做什麼用的。

    “我先去鄉裏庸耕者寄居的地方,帶敖出來,因為若無士伍雇傭,庸耕者不得離開鄉邑。”

    “我與敖到柳樹裏時,正好是朝食時間,裏中的男女都下田去了,吾等到了獵戶家門外,我透過窗縫,那裏監門果然在與獵戶之妻通奸……”

    “敖說此事他來做就行,叫我看著外麵,說著便借我肩膀,一腳踹開了窗戶,跳了進去,這時候我才發現,我掛在腰間的拍髀,已不知何時在敖手中了!”

    提及此事時,石依舊有些不敢置信。

    黑夫微微頷首,他對凶犯為二人,一人站在屋外,一人躍入殺人的推斷,是完全正確的!

    尉史安圃等不及了,立刻起身道:“昨天我便問過,那些庸耕者去了鄉中某裏幫忙收割稻穀,那個敖想必也在其中,我已讓幾個亭長帶人過去緝捕,我也立刻趕過去!”說著,便急吼吼地出門了。

    樂催促道:“然後呢!”

    “接下來的事,諸君都知道了,敖根本不是捉奸的樣子,他直接殺了裏監門,又追上獵戶之妻,將她捅死,而後就拿著裏監門的劍,還有一袋銅錢出來了……對了,還有兩個木獸夾。”

    “還拿了獸夾?”

    黑夫微微詫異,這一點他們之前是不知道的,獵戶家裏東西裝的亂七八糟,尤其是獸夾,更是做了許多,恐怕少了幾個,那獵戶自己也不知道,所以也沒上報,真是個糊塗的老實人,隻是不知道,凶犯敖拿獸夾做什麼?

    樂繼續追問道:“敖事後是否告訴你,他為何要殺裏監門!”

    石再度沉默了,似乎在猶豫,他曾經為了守護這個秘密,不惜一死。

    黑夫立刻道:“石,你看好了,我左手擺著陶碗,碗內是水,待會還有稻飯。右手則是繼續行刑的竹條,選哪樣,看你。”

    石有些怨恨地看著黑夫,他從昨天起就滴水未粘,又挨了一夜的鞭笞,此刻嘴唇龜裂,又渴又餓,精神也到了最虛弱的時刻。

    在一番天人交戰後,石似乎還是屈服了,他選擇了水,在猛地喝了幾口後,頹唐地說道:“當時我也很是不解,但未聲張,等敖帶我到了安全的地方後,向我下拜致歉,這才說出了真相。”

    “原來他們這一眾楚人,一共十人,本來是聽聞秦國日子比楚國好,逃荒過來的,誰料卻無立足之地,隻能給人做庸保,每逢有工程勞役,官府也優先征召他們,先後有二人死於城旦。於是剩下的八人開始後悔來到秦國,想回楚國故鄉去。當初是敖將他們帶出來的,如今,他也想將眾人一個不剩地帶回去……”

    樂拍案道:“原來是想做邦亡人!嘿,他以為我秦國與楚國一樣,是想進就能進,想出就能出的麼?二三子,立刻再派人去追上尉史,將此事告知他,就說那些庸耕者,一個不能放過!統統抓回來!”

    邦亡,在戶籍製度嚴明的秦國,就是叛逃的同義詞,帶頭者會直接處死,其餘黥為城旦!

    石道:“敖也知道此事不容易,於是便與眾人一起湊錢,賄賂了裏監門,請裏監門幫他們偽造驗、傳,好讓他們謊稱去做徭役,抵達邊境附近,再從山澤樹林裏匿逃。”

    “裏監門得到的那兩千多錢,就是這麼來的!”樂連忙讓人記錄下來,又一個疑點被解開了。

    黑夫這時候已經大體能猜到後麵的劇情了:“但裏監門卻收了錢不辦事,亦或是害怕了,就決定向官府告發他們?”

    石道:“不錯,敖也察覺到裏監門的意圖,於是就決定在他告發前,殺了他!”

    黑夫有些奇怪地問道:“敖明明欺騙了你,讓你介入了一起殺人案件,你卻不怨恨他、告發他,昨日還妄圖自刎,保住敖的秘密,這又是為何?”

    石昂起頭道:“敖當日與花豹搏殺,不惜落了一身傷,於我有救命之恩,我這條命是欠他的,他何時要用,何時拿去便是!何談什麼拖累不拖累的!”

    “你不知道包庇殺人犯,是違背秦國律令?”

    石大義凜然地說道:“小人卑賤,不懂律令,隻懂做人的道理,那裏監門不守諾,該死,與人通奸,也該死。我寧違律令,不可違丈夫恩仇信義!”

    “又是這該死的輕俠之義。”

    樂罵了一句,黑夫知道,秦吏最痛恨的,就是這些輕俠之人。

    但犯法就是犯法了,石將為此付出代價,他作為從犯,事後又不舉報,甚至有被捕後暴力抗法行為,當與殺人犯同罪,難逃一死!

    “至於那敖,還有那些試圖邦亡入楚的庸耕者,也很快也會被尉史抓回來,我可聽說了,抓住一個邦亡人,賞七金呢!”

    樂看向黑夫,笑道:“黑夫亭長,這次的賞金,我總算是有份了罷!”

    樂這是在調侃前兩個黑夫得賞的案子,他老是來遲一步。

    誰料此時,石卻又大笑了起來。

    “哈哈哈哈,二位上吏,汝等若是以為,這樣就可以抓到敖等人,那就大錯特錯了!”

    “你還有何隱瞞!”

    “無他,隻是當日敖殺了裏監門後,立刻有了新的法子,並邀我一同與他離開秦國。我深感其恩義,雖然不願意一同逃入楚國,卻也願助他一臂之力,眼看官吏在追查失刀者,就繼續掛著刀鞘,裏麵插著那把劍,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卻沒想到,這麼快就被汝等抓獲,黑夫亭長安陸天狗、破家滅門之名,果然不虛!小人敬畏佩服,無話可說。”

    對於這兩個外號,黑夫是哭笑不得。

    石繼續冷笑著道:“但既然我已被逮捕,敖定已得知消息,昨天就帶人走了!汝等現在去捉拿,已經晚了!”

    “快說,敖要計劃如何逃走!”樂頓時色變,舉起竹棍就往石身上猛抽!

    石這時候反倒死咬牙關,不管打的多狠,再不說了。

    “難道說方才他的招供,是在故意為敖等人拖延時間不成?”黑夫恍然大悟,如此想來,這石昨夜意欲自殺時的剛烈,和今天的突然軟弱招供,就說得通了,這是個聰明仗義的輕俠壯士,可惜了。

    就在這時,門被推開了!滿頭大汗的尉史安圃皺著眉衝了進來。

    “我半路遇到亭卒回報,說那些庸耕者並沒有去雇傭他們的地方!有人說他們走到半道就不見了蹤跡!”

    “難道這群人打算徒步逃回楚國去?“

    眾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議,安陸縣雖然和楚國挨著,可不管是往南還是往東,都要走幾十裏路,沿途經過好幾個亭舍。一旦秦國官府發出緝捕令,遣輕騎銳車追擊,讓各亭舍搜捕山林,那八個人絕無安然逃脫之理!

    就在這時,又有人倉皇地跑來告知道:“諸君,大事不好了!鄉裏的苑囿方向,起火了!”

    “鄉中苑囿……”黑夫勃然色變,那不就是案發當日,他想去跑馬的地方麼?這麼說來,一切都變得通透了。

    “不好!他們想劫馬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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