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術超能] 我在都市煉神器 作者:韋小寶 (以停更)

 
V123210 2018-5-18 23:34:59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6 62980
V123210 發表於 2018-6-17 00:08
第60章 臀下座駕酷到哭

    「不去。」帥兵哥搖身一變成帥大叔更傲驕了。

    方凌雲相當無語,果然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啊:「帥叔,要不這樣吧,給我烏家的電話,說話算的那種,真的有要緊事兒。」

    「我不姓帥。」

    「成成,您姓什麼都行,隨便姓,想姓啥姓啥總成了吧,真的有要緊事兒。您可能知道,我今兒是去岳父家拜年,第一次去,本來就膽顫心驚的,去晚了肯定挨揍。您想啊,挨揍我都認了,真的是要緊事兒。」

    「說事兒。」帥叔又傲驕了,你是夠帥我承認,可這事兒,不是你一個司機能問的。

    「不行,太重要了,我認真的,必須和烏家人說,還不能隨便什麼人,最好是烏老爺子,或者是我那位烏龜……烏叔。」這心裡想著,也不能說出來啊,眼前的帥叔可是烏家派來的,這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嘛。

    方凌雲這邊正後悔的想抽自己嘴巴,那邊的帥叔臉兒都黑了,他耳朵好著呢,肯定不會聽錯,這小王八蛋腦子裡裝的全是壞水。

    「說事兒。」還是這句話兒,反正老子不急,急死你個小兔崽子。

    方凌雲一想,這樣不行啊,他沒有烏家人的電話,連老鐘叔的都沒有,根本找不到烏家人,只能先和帥哥商量了。

    「帥叔,你知道奇石嗎?」方凌雲猶豫了半分鐘,決定還是先和他說吧,一來是沒辦法,二來這人應該是烏家的心腹。

    聽到帥叔二字,男子臉更黑了,沒等他伸手抽方凌雲,又聽到奇石二字,抽人的衝動馬上就消失無蹤了。

    平靜一下:「知道,繼續說。」

    「在我常去的一個論壇,有個金石網商,賣的章料後面,看起來像奇石,聯繫之後,發來十幾張清晰的照片,單從照片上看,是奇石的可能性很大,我下了定金,對方同意給我留,可奇石這東西,只要您知道,就該明白,誰先出手就是誰的。」

    方凌雲怕越說越麻煩,乾脆把前因後果都交待了一遍。

    「照片。」

    停車,接過方凌雲的手機,一張張翻看,越看越開心,烏家人窮啊。別看烏家的影響力非常大,三、五個姚家捆在一起,都沒法和烏家比,可說起錢財,烏家拍馬都比不上姚家。

    「幾分把握?」帥哥的眼睛賊亮賊亮的。

    搖搖頭:「這事兒誰說得准?東西不入手,不敢說真假。

    「有錯殺沒錯過。」帥哥拿起電話說了一頓渾話兒。

    什麼叫渾話?

    就是每個字每個音階,坐在副駕駛的方凌雲都聽的清清晰晰,可這些音階放在一起,完全聽不懂,首先排除方言的可能像,因為太亂,其次排除外語,最後……最後鬼才知道他說的是什麼。

    「搞定,出發。」

    方凌雲眨巴兩下眼睛,啥就搞定了。

    帥哥嘿嘿一笑,看到方凌雲一臉懵圈的表情就,心情大好,差點氣死老子了。

    「帥叔,這就搞定了?」

    『啪』右側額頭又紅了一塊,方凌雲的反應明顯提高了一大截,大帥哥是想打他額頭的正中央,結果閃開了一點,打偏了。

    「說了我不姓帥,搞定的意思就是說,給你定去德機市的飛機。」

    我去,帥叔夠牛,哥們也算是小土豪,定票只定頭等艙,可咱只配定個機票,帥叔威武,人家直接定飛機。

    幾番交流,方凌雲眼又不瞎,哪還敢當他是司機,這位在烏家的地位應該不低,甚至可能比跟在自己身邊的姚家人……

    那兩位人呢?以姚家人的習慣,不可能讓自己離開他們的視力,可今天就這麼輕鬆的出來了?

    「哪啥,帥……很帥的叔叔,問一句,姚家派來的那兩位呢?」方凌雲弱弱的問了一聲,他對姚家人的觀感不壞,送東西送錢送奇石,沒在自己面前耍世家的傲慢,最多屁股後面跟了兩人,這很正常啊。

    姚家不在乎他拿多少錢,就怕找不到人啊,再過九天,還要給姚家老爺子移植壽元呢,和錢財比起來,姚家兄弟顯然更在乎姚老爺子的生命,或者還有自己的可利用價值。

    烏家可都是兵痞,不會把那倆位直接扔渾河裡吧。在方凌雲心中,除了眼前這位大帥哥,應該都是身高兩米,一身胸毛,痞裡痞氣,身手不凡的兵王。

    要是讓烏家人知道他的想法,直接就能笑抽了,南卓北烏,也不打聽打聽,烏家什麼時候靠蠻力取勝了,人家玩的是腦子。

    如果把方、烏兩家放在一起,用幾十年前香灣堂口的說法,方家是紅棍,人家烏家是白紙扇,玩智商的。

    當然,軍中和堂口是完全不同的,就算以善謀著稱的烏家子弟,同樣要拿著槍上前線的,這才會有那麼驚人的死亡數字。

    「他們回上京了。」大帥哥淡然說道,烏家的女婿,也是你姚家能指手劃腳的,還派人監視,好大的狗膽。

    「沒事兒就好,沒事兒就好。」方凌雲鬆了口氣,別因為自己兩家打起來了。

    大帥哥嘴角動了動,強忍著笑,這小子心地倒是不壞,就是傻了點。又覺得這孩子有點可憐,從小沒人帶,也不知道方家是什麼樣的家世,方家人丁單薄,可那也是世家,赫赫有名的一人世家。

    在申城住了一年多了,這還是方凌雲第一次進入軍用機場,感覺就一個字:大。

    綠色的東風勇士在機場裡跑了十多分鐘,停在一排噴氣式戰鬥機前。方凌雲用眼睛一數,十二架戰鬥機,威武!

    「帥氣的大叔,這是什麼飛機?」兩人下了車,已經有人等在這裡了,方凌雲先是覺得奇怪,接著又開始激動了,不會吧,哥這次真的要上天了。

    難道說……難道說眼前這些戰機,就是大帥叔給自己定的飛機?不對啊,這一看就是戰鬥機,裡面坐不下閒人啊。

    「殲轟六零,快淘汰的東西,殲轟七五樣機都出來了,正試飛呢。」大帥哥這次和氣多了。

    「我們……我們就坐它去德機?」方凌雲終於問出想問的話兒,這才酷了吧。

    「嗯,夠快。」這理由實在太強大了,大帥叔你這麼牛逼,你家裡人知道嗎?

    地勤人員雙眼放著神光,送上飛行頭盔,大帥叔接過頭盔衝著地勤微笑著點頭,那地勤象打了興奮劑似的,雖然一句話兒沒說,那個興奮勁傻子都能看出來。

    另一位地勤稍顯粗暴了點,三兩下幫方凌雲戴上頭盔,這玩藝不會用的人還真要研究一下。在地勤人員的指引下,方凌雲爬著梯子,被送到殲轟六零的後艙之中,接著是連接頭盔,系好安全帶,接氧氣管,最後還在機艙裡擺弄了兩下。

    方凌雲猜測,地勤應該是關鍵了上機艙裡設備的功能,方凌雲不懂軍事,可認字啊,後艙應該是武器控制艙。

    整理好後抬頭看了一眼,方凌雲差點嚇尿了,安全帶怎麼解開,哥要下去。大帥哥胳膊下面夾著頭盔,已經坐進駕駛艙裡,正擺上面的設備。

    哥,哦不,叔啊,大帥叔啊,您了開車我放心,可這是殲轟啊,戰鬥轟炸機您了也要開?聽說飛行員是不讓開車的,您開著車已經滿申城溜躂了,就放過戰機好不好。

    還沒找到安全帶開關,大帥哥已經戴上頭盔,方凌雲耳邊傳來他的聲音:「老實的坐著,機艙裡的東西別亂動。」

    「我說帥叔啊,你行不行啊,這是戰鬥機,不是自行車。」方凌雲都快哭了,車禍再危險,能危險得過空難嗎,完全不是一個級別好吧。

    「自行車我也會。」

    廢話,全是廢話,要啥自行車啊。

    耳邊傳來殲轟六零發動機的轟鳴聲,此時的方凌雲真是欲哭無淚,這破飛機的安全帶和民骯的不一樣啊,心亂的厲害,找了好久,都沒找到開關,要死了,要死了,這次死……

    不對啊,這是飛機,要死一起死,帥叔這麼帥的人生才走了三十年,看不出有自殺傾向,何況地勤的眼神和動作也不對。

    方凌雲智商絕對比他自己想像的要高很多,稍一清醒,就發現了諸多的疑問,地勤那小眼神兒啊,大帥叔在他心目中的聲望,應該都刷到崇拜級了。

    要說誰對飛機最瞭解,那肯定是地勤,他們天天擺飛機,比駕駛員接觸飛機的時間還要久,大帥叔會不會飛,他們能不知道?

    再退一步說了,不管大帥叔有多牛氣,要是不會飛,人家也不能讓他上機啊,塔台也不會讓你升空。

    之前是嚇到了,大帥叔真的會開飛機,而且還是戰鬥機,帥的無人可擋啊。

    「別像個傻子似的,坐穩了,馬上起飛……」

    吾草……

    說飛就飛,坐下的飛機像瘋狂的野馬,一瞬間就提到一個讓方凌雲要尿的速度,幾秒最多不到十秒,方凌雲可以發誓,真的只有這麼短時間,飛機就升空了。

    我要下去,我要坐民航!

    心中發出無奈的吶喊,可他一個字都說不出,強烈的推背感已經不僅僅是推背了,方凌雲被死死的壓在坐椅上,如果沒有安全帶,他真能飛上天。

    雙眼一黑,飛機升空了。
V123210 發表於 2018-6-19 07:12
第61章 網商土豪聚上島

    民航爬升的角度是多少來著?方凌雲這會兒雙眼發黑,腦子暈沉沉的,實在想不起來準確數字,反正也就是十幾度,肯定不超過二十度吧。可現在呢?

    九十度!

    沒錯,就是九十度,飛機頭部直接對著天空,機屁股對地,以九十度的垂直仰角,飛向藍天。

    方凌雲哪經過這個啊,人被強大的壓力死死的壓在椅子上動彈不得,連呼吸都停了,輸氧管裡的氧氣,以安全壓力強行幫助他呼吸,要不然,時間稍長,方凌雲能被壓力憋死在坐艙裡。

    太可怕了,這就是戰鬥轟炸機?據說還有更快的飛機,駕駛員都是鐵打的嗎?在這種狀態下,他們居然還能操控飛機?

    時間彷彿定格在這一刻,永遠都沒有盡頭,直到來生……

    來生來的一點都不慢,幾分鐘之後,飛機進入平流層,機體放平,速度保持在三馬赫的標準巡航速度。這可是殲轟六零,不是幾十年前的殲二零,差著好幾代呢,極限速度翻了整整一倍還多。

    當年國家自行研究生產的殲二零,是純粹的戰鬥機,最高速度也就兩點幾馬赫,還不能長時間運行。如今的殲轟六零,據有空中格鬥能力,同時又具有對地、對海的轟炸能力。

    說到底,轟炸機的重要性遠高於戰鬥機,戰鬥機的存在,原本就是為了保護轟炸機執行任務,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空中格鬥的意義也完全不同了。超視距空中格鬥才是主流,面對面的空中格鬥早就不存在了。

    殲轟六零,一款即將淘汰的殲轟,極限速度超過四馬赫,連續工作時間為四十九分鐘。而最新型,預計一年半到兩年後全面列裝的殲轟七五,極限速度將達到驚人的六馬赫,雖然它的極限工作時間只有二十一分鐘,這成果也是相當驚人的。

    有航空航天專家預測,在未來五十年時間內,戰鬥機的最高時速,將超過最小的第一宇宙速度。知道什麼意思嗎?開著戰鬥機,哥們你一不小心,就衝出地球了。

    以後再說哥們你上天啊這樣的話兒,就不需要驚嘆號了,至少你也得說成衝出地球,飛向宇宙。

    「忍著別吐。」耳邊傳來帥大叔的聲音。

    「我沒吐。」終於能說話了,身體在慢慢的適應,當飛機不再加減速度的時候,也沒那麼難受了。

    帥大叔暗讚一聲,小母牛倒立啊,這都沒吐,算你狠!

    「帥叔,多久到德機市?」飛機在平流層上巡航,是很難感覺到它的速度有多快的,在缺乏參照物的情況下,好像飛機是停在空中的。

    「快了,十幾分鐘吧。」

    方凌雲又有點頭暈,帥大叔咱不帶這樣的,從申城到東山省德機只要十幾分鐘?就算飛的也不行啊。

    「你數學怎麼樣?」帥大叔能猜出方凌雲的想法,心裡覺得好笑,繼續逗弄他,同時在考慮,要不要讓這混蛋爽一下?

    「一般吧,我是文科生。」

    題真的不難,假如一架飛機,以三馬赫的速度飛行,甲地距乙地直線距離九百公里,問從甲地到乙地需要多長時間。

    小學題,還不是奧數。方凌雲的數學其實挺好的,就算大學裡的高數都難不倒他,一馬赫大約一千兩百多公里每小時,三倍就是三千六百多公里,九百公里的距離,答案是十五分鐘。

    真他娘的只要十幾分鐘啊,難怪在登機前,他問帥大叔的時候,給他的答案是夠快,這也太快了點。

    看他的呆樣,帥大叔決定放他一馬,沒帶方凌雲玩空中格鬥,殲轟六零平穩的停在德機市軍分區的機場,比起申城的軍用機場,這裡實在小太多了,還是我大申城威武。

    「地址。」下了飛機,看著一臉潮紅,有些亢奮的方凌雲,帥大叔暗自佩服,基因太強大了,這可是第一次啊,不管男女,第一次都很慫的好不好,只要上了殲轟,玩一把九十度升空,一個個的那叫個慘啊,沒法看,沒法聞。

    感謝殲轟的設計師,把兩個座艙分隔成獨立的,要不然,一陣狂飛,後面那位吐出來的東西,沒準下飛機的時候進你肚子裡了。

    好吧,這是冷笑話,駕駛戰鬥機,都要戴全封閉頭盔的,帥大叔最慘的一次,也不過是被嘔吐物糊了一頭盔,連味兒都沒聞過。

    「等我一下哈。」方凌雲哆嗦著拿出手機,拔通古靈精怪的電話。

    「是飛哥?」電話裡傳來銀鈴似的聲音。

    「是我,剛到德機市,到哪兒找你?」飛哥是方凌雲論壇上的號兒。

    「剛到德機?之前你在路上?」女孩表示意外。

    方凌雲暗自得意,說出來你都不相信,二十分鐘前,哥還在申城呢,『嗖』的一下,就飛到德機市了。

    「嗯。」

    「好吧,你在哪兒,要不要我去接你?」女孩警惕的問道,上門看貨對她來說危險性滿大的,單身的女孩子不安全,最好是在公共場合交易。

    「這是哪兒啊……哦,這裡在二屯附近,要不還是我找你吧,你說地方,我馬上過去。」鬼才知道二屯在哪兒,軍用機場距離市區肯定挺遠的。

    「市中心廣場邊上的上島咖啡廳怎麼樣?」古靈精怪問道,如果對方一定要上門,這生意她不作了,退錢也不作。

    方凌雲開著免提呢,他是第一次來德機市,兩眼一抹黑,哪兒都不認識啊。大帥叔身邊站著三人呢,一看就知道是本地的。

    其中一位拿出平板,快速的劃拉了幾下,衝著方凌雲點點頭,輕聲說道:「十五分鐘。」

    「中心廣場邊的上島是吧,沒問題,十五分鐘後到。」

    「你在市區?」古靈精怪決定找個朋友一起過去,對方說話不靠譜,二屯是什麼地方,身為德機市本地人,她從來沒聽說過。

    「差不多吧。」聽的那三位差點笑出聲來,還差不多,差老多了小兄弟,這裡最近的是二屯村,市效都算不上好吧。

    「你確定是十五分鐘後?」

    「確定。」

    「那好吧,如果你提前到了,請等我一下。」古靈精怪決定繼續作這單生意,畢竟上島是公共場所,只要別被對方騙到沒人的地方,就不信他敢亂來。

    有鑑於對方說話有點顛三倒四,葉童還是打電話叫了閨蜜,讓她放下手中的活兒,先來幫自己一把,代價是一頓海鮮大餐,希望別全賠進去。

    沒錯,古靈精怪就是葉童的網名,在多個文玩論壇,都是這個名字。她的職業是文玩網商,最近二十年比較常見的一門生意,幾乎沒有入行的門檻,不需要多少本錢,只要你夠勤快,專業知識過關,賺錢養活自己一點問題都沒有。

    如果運氣好,還能快速的邁入小康,想要大富大貴,還是洗洗睡吧。這個職業的特點是非常自由,有一台能上網的電腦、平板就行,甚至智能手機也可以對付著用。

    葉童入行已經有幾年了,勞模級的勤勞,再加上腦子快、眼光好、嘴巴甜,著實賺了不少。德機市的房價不高,也很少有像她這樣的,辛苦三年半,就能入手了市中心的一套一百三十平房子。

    遠遠的看到閨蜜,那傻丫頭仰著脖子也不知道在看什麼,走過去拍拍他的肩膀:「田柳,看什麼呢?」

    「啊,嚇我一跳,剛飛過去一架軍用直升機,好像是飛到後面的人民醫院,應該是有急症的病人,還是那種家裡非常有錢的。」

    「笨蛋,你都說了是軍用直升機,有錢也沒用的,應該是軍方出了事故,有人受傷,別廢話了,去上島,請你喝咖啡。」

    方凌雲和帥大叔下車的時候,剛好看到葉童和田柳走到上島門口,四目相視,似有心靈感應,從沒見過面的兩人,自然而然的覺得對方就是自己約的人。

    「古靈精怪?」

    「飛哥?」

    「東西帶來了?」方凌雲問道,沒半點紳士風度,這可是上島門前,你至少先請女士們進去,點杯咖啡再問啊。

    「錢帶了嗎?」葉童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

    晃了晃手機,方凌雲推開門,終於想起來應該請兩位女士進上島,心太急了,畢竟若是有人知道,為了奇石什麼手段都能用得出來,不急不行啊。

    兩男兩女坐好,點了咖啡,葉童和田柳是真不客氣,什麼貴點什麼,反正有人請客,葉童的習慣是不坑不騙,也絕不手軟。

    「東西。」方凌雲不在乎幾杯咖啡錢,如果不是奇石,轉身走人就是了,連紅包錢都沒準備退,看錯了是自己的問題,不能怨賣家,幾個小錢誰在乎,你知道哥來一趟燒的油錢要多少嗎?

    葉童從包裡拿出一個八角玻璃瓶,放在桌上,這位還真是急啊,咖啡都沒上來呢。

    「重新認識一下,我叫葉童,論壇網商,網名古靈精怪。」

    「嗯嗯嗯,我是土豪方凌雲。」方凌雲此刻眼睛已經盯進瓶子裡拔不出來了,隨口回了一句。

    田柳被逗樂了,還有自稱土豪的啊,這是送上門來,任葉童宰的意思?
V123210 發表於 2018-6-19 07:12
第62章 隨你開價不差錢

    「可以上手嗎?」方凌雲抬頭問道。

    「當然。」買家要看貨,這再正常不過了,何況這幾枚天外鄖石,還好當時是順手收的,就幾塊錢的事兒,純粹是為了好玩。雖說對方很重視,葉童也沒太當回事兒,能賣幾個算幾個。

    打開瓶塞,把裡面的東西倒出來,一共六枚泛著金屬光澤的小石頭,個頭很小,和唐姐手裡的沒法比。

    東西一入手,真假立判,五真一假,其中一塊只是看著象,比重都不對,明顯比其它五枚要重得多,應該是金屬。

    把假的挑出來,扔在一邊,方凌雲心潮彭拜,哥這運氣也沒誰了,在論壇裡逛一圈,也能找到五枚奇石?

    真是送上門來的好處啊,世家子弟應該是看不上金石論壇,根本沒人去查看,否則這寶貝也輪不到他方凌雲的撿。

    「這五枚是我要的,那枚你留著玩吧。」

    葉童點了點頭,給錢的是上帝,你怎麼說怎麼是,剩下的先留著,說不準以後還有識貨的。精神一震,接下來才是最重要的程序,講價。

    「沒問題,請問你能出多少錢?」一想到小錢錢,葉童心頭一片火熱,她的性子不太好,用老百姓的話兒講,不太和群,在公司企業裡,叫作沒有團隊精神,可她家裡實在缺錢,現在倒是好了許多,可對金錢的追求,是無止鏡的。

    葉童有自己的原因,愛財沒錯,只要不違背良心就好,一不詐、二不騙,誠實經營,誠信為本,薄利多銷,以勤補拙。事實證明,她的這一套理論,還是可行的,累是累了點,有時候還會有危險,可幾年下來,在同齡人之中,她的收入是拔尖的。

    「你要多少錢?」方凌雲笑的很開心,錢不是問題,能買到奇石這是走了狗屎運了,誰還在乎錢啊,反正又不是自己出。

    「我是按天外隕石收的,沒賣過這種東西,你開價,合適我就賣,不合適就算了。」葉童可是正經的商人,再加上女性的天性,砍價什麼的最喜歡了。當然,她心裡也有個底限,畢竟你急著從申城來的,不能比路費還低吧。

    方凌雲和她恰恰相反,一提談價錢就頭疼,以前買印料,先是看,看好了詢價,只要差的不多,直接拿下,差太多了懶得還價,轉身走人。

    「都說我是土豪了,你開價,多少都行,我不還價。」既然說了是土豪,哥就土豪給你看,最近哥豪著呢,開口都是上億的生意。

    眼前的葉童和田柳,穿的很整齊,衣著搭配也夠亮眼,品質就很一般了,全身上下加在一起,有三千塊嗎?方凌雲也玩了一回敬衣不敬人,這身打扮,能開出多高的價?

    大帥叔很想捂臉,他也不會買東西講價,可你送上門去讓人宰,這好嗎?

    葉童控制不住的笑出聲來,女人遠比男人更注意衣服,就方凌雲這一身,還不如自己呢,口氣大的嚇死人,還土豪呢,就一個土鱉。

    好吧,你想裝土豪,那就裝吧,姐給你開個價,你肯定開始裝傻:「那行,這是天外隕石,我也不多要你的,給兩千萬拿走。」

    賣的便宜啊,雖說這五枚奇石的重量很輕,入手之後假貨就已經測定了,只能打開一扇門稍多一點,按之前的經驗,超過四克,不足八克。

    可是你要知道,唐姐賣出去的三十六克奇石,是方凌雲的幫著定的價,是怕事後世家找唐姐的麻煩,畢竟你一個小門小戶的,要太高了不合適。

    就算照顧唐姐和姚家,出的友情價,一克也要五百萬以上,四克最少兩千萬,這姑娘的眼光夠好的,太專業了。

    他當然知道,只要肯壓價,幾萬甚至幾千塊都可能拿下,可誰讓哥夠豪呢,又不是自己出錢,方凌雲當土豪還是挺有癮的。咱作生意不昧良心,這回對方要價兩千萬,真是連小意思都算不上了。

    大帥叔看著方凌雲,感覺有點猜不透這小子,兩千萬買奇石自然不貴,還很便宜,可對方明顯不知道這是奇石,更不知道奇石的價值。在這種情況下,你說方凌雲的作法,到底是作人有底線呢,還是傻呢?

    半天下來,他已經看出來了,方凌雲說不上聰明,也絕對不笨,小聰明小心眼多著呢,他甚至能感覺到方凌雲心裡隱藏著的東西,方家人特有的暴燥和瘋狂。

    這也就是和平年代,再加上方凌雲所處的環境,把方家人基因中的血性壓制的很好,只要給他一個合適的環境,一點點引導,保證這小子像一匹脫韁的野馬,少有人能攔得住他。

    好苗子啊,可惜了,似乎又不可惜。當年方兄走的時候,留下來的最後一句話,別讓方凌雲再走方家的老路,就讓他平靜平安的過完一生就好,這是方兄的遺願,這些年來,所有的人都要努力維護著,希望方兄在地下也能安心。

    以帥大叔的眼光,方凌雲的先天條件,甚至比方兄還要好,接方兄的班只是小意思,成為新一代的國朝守護是理所當然的,方兄的遺願讓國家少了一位棟樑之才。

    同時又有點慶幸,方凌雲可是要作烏家女婿的,方家四代單傳,烏家小公主也不差,四代中唯一的女孩兒,萬千寵愛於一身啊。

    「成,就兩千萬,東西歸我了。」方凌雲笑眯眯的說道,直接把五枚奇石收走了,假貨早就急不可奈了,那還等什麼?在假貨空間之中,第十二扇門出現了。

    「什麼?」葉童和田柳傻眼了,這就答應了?葉童明顯是獅子大開口,就像方凌雲想的那樣,別說兩千萬,兩千塊她都願意出手。幾塊可能的天外隕石,誰在乎啊。放在古代,那是寶貝,現代人都知道,不過是流星帶來的外太空石頭,說它稀罕也挺稀罕的,要說值錢,還是算了吧,仔細找找,幾百上千噸的肯定能找出來。

    「成交了啊,你說過的,你開價,我不還價的。」方凌雲笑的更開心了,小奸商,後悔死你。他不善長講價,可商人的心理還是明白的,畢竟是玩文玩的,都這樣,買家答應的痛快,代表著要價低了,沒有不後悔的。

    他猜的沒錯,葉童後悔死了,兩千萬人家連磕絆都不打,直接就同意了,這證明五枚天外隕石的價值遠不止兩千萬,三、五千萬都是可能的,說不定會上億。

    誠信經營,誠實經商……

    葉童憋著口氣,將自己的生意經背了幾十遍,直到心裡的火氣減少了千分之一,這才臉色微紅的開口說道:「那就成交,給錢。」

    好姑娘,夠大氣,再窩火也能憋得住,方凌雲就稀罕這樣的閨女。

    「帥大叔,付錢。」方凌雲豪氣萬丈,兩千萬買五粒奇石,誰有哥這麼賺啊。

    「我付錢?」帥大叔一臉的不可思議,怎麼會是他付錢呢?你小子也太不要臉了吧,你買東西我付錢,這樣真的好嗎?

    「當然啊,你要沒錢,打電話讓烏家付啊,給烏家老爺子用的,你說烏家該不該付錢?」方凌雲說的理直氣壯,這事兒不能讓烏家知道,奇石和移植壽元就沒半毛錢關係,哥說什麼也要把它們扯出關係來,不能白幹活啊,錢財只是身外之物,老子不在乎,假貨才是核心價值,要全力投入,你們不出錢不出力,假貨空間怎麼升級啊。

    「沒錢,我沒錢,烏家也沒錢。」帥大叔這腦袋搖的,堅定無比,真沒錢啊。

    方凌雲一聽就急了,怎麼可能沒錢?掃了姚家的面子,姚家連個屁都不敢放,烏家牛的烏拉烏拉的,怎麼可能沒錢?別說兩千萬,在方凌雲看來,就算讓烏家拿出兩千億都是有可能的,兩千萬就是小錢啊。

    何況帥大叔是知道奇石的,兩千萬拿下,便宜到家了,躺被窩裡偷笑吧,也就是這倆傻妞不懂,要不然人家能開口要你十億,信不信?

    「不可能,烏家怎麼可能沒錢?肯定有。」

    「我說小方啊,之前好像和你說過,烏家沒勢力,出完任務就回家對吧。」帥大叔強忍著想要抽他的衝動說道。

    說過嗎?你肯定沒說過,可這話兒聽著耳熟,帥大叔的確沒說過,可老鐘叔好像說過,還說了不少。

    回想起老鐘叔說過的話兒,方凌雲原本有些黑的臉蛋,象刮了層大白,白裡透著亮光。烏家沒有勢力,烏家要錢幹什麼?

    我去他娘的,要死了要死了,烏家真的沒錢,完蛋了,這幾枚奇石砸手裡了。

    當然,方凌雲還有別的選擇,只要一個電話,姚家人巴不得打錢過來,連條件都不會提,反正早晚能從他身上賺回來,還是大賺特賺,賺的不是錢,而是超級人情。

    只要稍有腦子,就知道自己拿下奇石,和姚家出錢完全是兩回事兒,可烏家沒錢,要命了。

    一咬牙,方凌雲也是拼了,一切重心向假貨轉移,每天啟一扇門,不僅能多抓一個人,同時大廳的空間也有機會增加。

    之前血拼的時候,買的東西太多,大廳裡已經佔用了一半的空間,這還沒買活動房呢。
V123210 發表於 2018-6-19 07:12
第63章 少年壯志踏凌雲

    「方先生,如果沒錢,請先將隕石還給我。」葉童抓住機會,想要反悔,只要東西要回來,你再想買,就不是兩千萬了,不開個一億,都對不起她古靈精怪之名。

    還?別扯了,說什麼也不會還的,何況奇石已經被假貨吃乾抹淨了,想還也還不出來。為了奇石,就算不強搶,也總會想出辦法來,不就是兩千萬嘛,哥是土豪,不差錢。

    真不差嗎?還真差錢,方凌雲不是沒錢,可誰會把上千萬扔銀行裡躺著,肯定要投資的。方凌雲不太會理財,所以買的都是那種極低風險的理財產品,什麼德利寶、穩添利之類的,一次買一年的,利息還不錯。

    除了之前姚家給的小意思五百萬外,姚廣明私下給了一千萬,其它的就只有百十來萬的零花錢,其實已經相當土豪了,誰會放著百十來萬當零花啊。

    「稍等一下。」方凌雲決定……借錢,反正也沒差多少。

    「唐姐,我是小方,嗯嗯,求你個事兒,能不能借五百萬周轉一下,三個月後還,加利息的。」有一筆錢兩個月後就能到帳,為了保險起見,方凌雲多說了一個月。就算那筆錢不能按時到帳,三個月他也有信心賺回來,有姚、貝那樣的狗大戶呢。

    十天後給姚老爺子移植壽元,到時候收點小錢不過份吧,總不能白幹活是吧。

    「小方,別和姐提利息,我給你轉一個億,這是你應得的。」唐姐的心在滴血,可隕石的交易,是小方拉來的,換成她自己,能賣多少?十萬都不可能,幾萬塊就不錯了。何況吳家的態度變了,人家不再追究車禍的事情,甚至連賠償都不要了,這都是小方的面子,拿出一半分給小方是應該的,再心疼得也給,唐姐在這方面絕不小氣,也知道應該怎麼辦事兒。

    「別,千萬別,借我五百萬就成。」兩億都已經黑了心了,那是擔心唐姐家抗不住,要不然,多幾倍都不是不可能的。當然,更多的可能是只拿幾百萬,或者全家消失,真當世家是吃素的?

    「那不成,什麼都別說,姐馬上給你轉。」說完,唐姐不等方凌雲說話,直接把電話掛斷,聯繫銀行。

    這一聯繫才知道,錢是你的沒錯,可這種大額轉帳,不是那麼容易的,扯皮了二十分鐘,銀行經理才開始幫她轉錢。

    這邊方凌雲等的心焦,還要作出一副雲淡風清的樣子,咖啡喝了好幾杯,終於接到轉帳成功的短息,果然是一個億。

    唐姐的事情回頭再說,先把這兩丫頭搞定:「你的帳號給我。」

    別跟我提微訊掃碼轉帳,那東西的確方便,可銀行為了安全,有著諸多的限制,普通用戶一天能轉二十萬就差不多了,方凌雲以前也算是狗大戶,怎麼說也有上千萬的資產,限額比普通人高得多,也不過設了個五十萬。

    想要轉兩千萬現金,必須要和銀行經理聯繫,再三確認是你本人,而且還是在自願的情況下轉帳的,人家還要勸你半天,還要問你的轉帳原因,麻煩事兒多了。

    又花了十幾分鐘,兩千萬終於轉過去了,方凌雲鬆了口氣,總算搞定了。

    葉童覺得吃虧了,可這事兒是自己的問題,何況兩千萬進帳,再怎麼覺得吃虧,也開心的不得了。不行,得再去找找,原來隕石這麼值錢啊,發家致富的捷徑啊。

    別說是她,連微商田柳姑娘眼睛都紅了,這是什麼破玩藝,不到一個小時,就賺了兩千萬,這上哪兒講理去,不行,姐也要入坑,拼了!

    「搞定,帥大叔我們走。」方凌雲意氣風發,不就是一點小錢錢嘛,小事一樁。

    「別叫我帥大叔,我不姓帥。」兩人邊走邊說。

    「呵呵,一直沒請教您的大名呢。」還真是,第一眼看上去太帥了,結果就是帥大哥帥大叔的亂叫,連基本的禮貌都忘了。

    「你叫我岳師父就好。」帥大叔說道。

    「岳師傅?您這樣的司機可不多見。」方凌雲當然不會真的以為帥大叔是司機,你見過幾個開戰鬥機的司機?原來他姓岳啊,肯定是烏家最信任的人,在烏家的地位可能很高。

    接著給唐姐轉錢,一個億他肯定是不會要的,那是唐姐應得的,就是借錢,很快就能還上的,有了惡靈和假貨空間,賺錢跟玩似的。

    上了直升機,岳師父塞給方凌雲一個掛袋:「系好了,千萬別丟了。」

    「是什麼?」剛轉完帳,方凌雲先系好安全帶,雖說岳大帥叔開直升機還是很平穩的,畢竟是飛機啊,他要發個瘋什麼的,還是有安全帶比較保險。

    「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十幾分鐘後,方凌雲再次雙腿打顫,登上了殲轟六零,坐這玩藝,不僅要有一副好身板,還要有一顆大心臟才行,特別是岳大帥叔駕駛的時候。

    「岳師傅,我們去哪兒?」

    「北疆省,塔城,烏家堡。」

    這可夠遠的,就是不知道塔城在哪兒,沒聽說過這地方啊,反正方凌雲認知裡,北疆很遠,地廣人稀,接壤的幾個國家有好有壞,再加上人種問題,是國內相對比較亂的地區。

    最後這烏家堡三個字,讓方凌雲覺得有點高大尚啊,烏家有自己的城堡?這念頭一起就被他自己掐滅了,瞎想什麼啊,從古到今,國人就不興修城堡,那是歐洲人愛於的東西。『堡』這種地名國內是很多的,沒有城堡,就是一個地名罷了。

    飛了半個多小時,耳邊傳來岳師傅的聲音:「小方,想試試殲轟六零嗎?」

    正無聊的方凌雲一聽就激動了,這是戰鬥轟炸機,飛在平流層,手機沒信號,機艙裡的設備不敢動,你說得多無聊,一聽岳帥叔這話兒,怎麼個意思,讓哥試飛一下?這能成嗎?心裡沒底,可這太容易衝動了,換你,你想控制一架真飛機不?何況還是戰鬥轟炸機啊。

    「我……能成嗎?」方凌雲一點自信都沒有。

    「不知道,可以試一下,有興趣嗎?」岳師父的聲音裡,滿滿的全是誘惑啊,此刻方凌雲看著坐下的飛機,覺得比美女更讓他興奮。

    「想,不想是孫子。」

    「差輩兒了。」帥大叔又佔我便宜。

    「別急,一會兒讓你試一下,先教你機艙裡的設置,聽好了。」

    「嗯嗯嗯,我一定好好學習,不辜負國朝……」說禿嚕嘴了,就是想學,男人的夢想啊,土豪們,顫慄吧,開跑車的就是土鱉,開遊艇的是窮鬼,玩私人飛機的靠邊站,哥要玩就玩戰鬥轟炸機,帥到沒朋友啊。

    「嗯,你面前左從到右四個屏幕,它們分別是……」

    方凌雲覺得自己學習從來沒這麼認真過,連當年和妹子賭氣的時候,也沒這麼用心,拚命的讓大腦超頻,想要把岳師傅的每個字都印在腦海裡。

    「在你右手邊,有個紅色的把手,這是飛機駕駛控制轉換器,也就是說,它可以轉換前後艙對飛機的控制權,明白嗎?」

    「嗯,明白明白。」找到紅色把手,方凌雲現在就想拉一下。

    「使用的時候,先由主控制艙,也就是我這裡先進行轉換,之後用力向上拉動紅色把手,轉換控制權。」

    「岳師父,後艙好像沒有控制飛機的操縱桿啊。」方凌雲是飛機小白不假,作為現代人,聽的多,看的多,還是能提出一點小小的疑問。

    岳師父聽了輕聲笑了一下:「上手就想完全控制戰鬥轟炸機?你確定你腦子沒毛病嗎?」

    方凌雲心中一凜,這話兒說的在理,就算再瘋狂,也不可能將一架戰鬥轟炸機的完全控制權,直接交到一個大菜鳥手中,換成自己也不會這麼作。

    「一會兒轉換控制權,先讓你熟悉一下設備,飛上幾十個小時,你才有機會摸操縱桿,現在還是醒醒吧。」

    「明白。」方凌雲堅定的說道,幾十個小時應該算是非常快的了,畢竟自己沒有任何基礎,腦子裡還在死命的記憶屏幕上的功能和各種按鍵的作用。

    「很好,我現在開始轉換,三、二、一,拉。」

    方凌雲手心裡全是汗,還好飛行員的防滑手套質量比他買的好太多了,聽到『拉』字,方右手用力拉動紅色轉換桿。

    「轟……」

    一股強勁無比的力量從屁股下面傳來,方凌雲覺得眼前又黑了一下,頭上的氣泡艙蓋莫名其妙的滑開,連著坐椅,方凌雲飛向藍天……

    「小白痴,連飛機下降到三千米都沒注意到,飛翔吧,少年!」

    經過十秒鐘的應激反應時段,方凌雲臉兒都悔青了,讓岳師傅騙了,騙死了……

    哪怕他對飛機再不熟悉,也知道戰鬥有個逃生裝置,再想想紅色把手的顏色、位置,那就是救生裝置的手動啟動器。

    戰鬥機的救生裝置不用解釋吧,是人都知道,自己讓岳師傅騙的啟動救生裝置,從殲轟六零裡彈射出去了,見鬼的,這是謀殺!謀殺!

    「清醒了嗎?」耳機裡居然傳來了岳師傅的聲音,方凌雲強作鎮定,這時候罵人是不起作用的。

    「還行。」方凌雲咬著牙說道。

    「非常棒,好樣的。」
V123210 發表於 2018-6-19 07:13
第64章 草原遼闊自行車

    棒你全家,你們全家都是棒槌,騙老子自殺,烏家怎麼會派這麼個蠢蛋來接自己?忽然心中顫慄起來,難道說這是烏家人的命令?聽老鐘叔說過,烏家閨女是四代裡唯一的女性,活的跟公主似的,萬千寵愛在一身。

    會不會是烏家看不上自己,乾脆把自己幹掉,只要他方凌雲摔死了,烏家小公主想嫁誰嫁誰,想嫁幾個男人就嫁幾個男人,再也不會因為誓言,綁死在他這棵歪脖樹上了。

    去他媽的烏家,想搞死哥,沒那麼容易,冷靜,一定要冷靜,假貨空間裡都裝了些什麼來著,為什麼當時不買個滑翔機裝裡面,實在不行來個降落傘也……

    笨死了,飛機駕駛員的救生裝置會沒有降落傘?

    反應過來的方凌雲連忙低頭,尋找傳說中的降落傘開關,應該就在順手的地方,只花了幾秒,方凌雲就找到了,本來就容易找啊,不傻不呆的,順手一摸就能摸到。

    直到這時候,一身冷汗的方凌雲才發現,原來戰機並沒有在平流層,而是距離地面很近的地方,從他被彈射出來到現在,最多不過二十秒,向下一看,感覺大地撲面而來,嚇死個人啊!

    「找到降落傘的拉環了嗎?看起來是找到了。不用太心急,你跳傘的位置是空中三千米,帶著駕駛艙座椅一起下落,空氣阻力比正常自由落體稍高一點點,計算重力加速度,你落地的時間應該在一百三十秒到一百六十秒之間,而現在剛剛過去了三十秒,也就是說,你有至少一百秒的時間聊天。」

    聊你全家一臉,哥是跳傘嗎?哥這是被跳傘好吧,還聊一百秒的,哥是土豪,你們家是窮鬼,你聊的起嗎?

    「很棒,現在我們來聊聊之前送給你的掛袋。」

    方凌雲心裡咯噔一下,之前一上飛機,又害怕又激動,就把掛袋的事兒忘了,結果無聊了半小時,也沒想起來要看看袋子裡有什麼,低頭看了一眼,還好掛袋還在。

    「掛袋裡只有一樣東西,定位儀,在定位儀上,會有三個作標,綠色的作標代表著你自己所在的位置,另外還有兩個紅色作標,距離最近的紅色作標位置,我為你準備了交通工具和補給,希望你的運氣夠好,落地的位置不要距離第一作標太遠了。從你落地的位置到第一作標,你就只能靠雙條腿了。」

    方凌雲這會兒已經平靜下來,一邊數秒,一邊聽著,還沒到最壞的情況,至少岳師傅給出的是考驗而不是謀殺。

    岳師父也在計算時間,所以語速很快:「第二個作標叫江家沿,是個小村鎮,到了那裡,會有人聯繫你,並且送你到烏家堡,這算是個小考驗,烏家的女婿沒那麼好當的,連這點任務都完成不了,你還是作一輩子單身狗比較好。」

    「現在,可以拉降落傘的拉環了,距離地面已經不足一千米了。」

    「最後再補充一句,考驗的結束時間是後天晚上,也就是三十晚的家宴,你有四十八小時的時間,如果你沒到,會有人接你回申城,烏家堡就不用去了。」這是在告訴方凌雲,連這麼個小考驗都完不成,你老實的回家吃自己吧,烏家姑娘才不會嫁給你呢。

    降落傘已經打開,方凌雲發覺踏在雲端挺不錯的,除了稍稍有點冷:「岳師傅,麻煩你通知烏家,派人送我回申城。」

    去他媽的,誰想娶你們家刁蠻大小姐?如果不是老鐘叔逼著自己,告訴自己不去不行,鬼才願意去呢,愛誰娶她誰娶他,反正和哥沒半毛錢關係。

    知道方家祖宗和你們烏家祖宗有交情,四代人,三代有過命的交情嘛,反正死的都是方家人,方凌雲可不覺得自家欠烏家什麼,只有烏家欠方家的。你一個欠債的,還牛上天了,還要考驗我放貸的……

    哦,不是放貸的,反正方家就是不欠你們的,要玩你們自己玩去吧,小爺我不陪了。烏家還有什麼手段,來吧,小爺都接下了。不就是不派人車來接自己嘛,有什麼大不了的,哥有手機,手機裡有地圖,實在不行,看著太陽升起的方向,總能找到有人煙的地方。

    別人怕走路,怕荒無人煙,小爺我不怕,床啊被啊,吃的喝的,連發電機都不缺,憑假貨空間裡的資源,足夠他走一個月甚至更久的,就不信找不到有人的地方。

    「知道了。」簡簡單單的三個字,方凌雲的內心如狂濤翻滾,巨浪濤天,去他媽的烏家,小爺走了。

    飛機上的岳師父聽到這冷靜無比的三個字,一種熟悉無比的感覺湧上心頭,象,實在太像了。

    「小方,烏家欠方家的,三條命,從來不敢忘記,說是小考驗,不如說是個小遊戲,沒人會強迫你,如果你不願意,現在告訴我,半小時內會有直升機來接你,無論是去烏家堡,還是回申城,一切由你作主。」這是方凌雲遇到岳師傅以來,第一次聽到比較軟的話兒,在此之前,岳大帥叔就沒客氣過,甚至還動過手。

    很誠懇啊,說的方凌雲都不好意思了,一個小遊戲?什麼樣的遊戲?玩玩就玩玩,別看剛才他發狠,畢竟面對的是烏家,與方家三代之交,不是敵人,岳師傅一說軟話兒,方凌雲的心就狠不起來了,又不是生死仇敵,沒必要太認真嘛。

    就算有假貨空間裡的物資,一個人在荒野裡走一個月,還是挺嚇人的,反正他方凌雲沒這樣的經歷,甚至連心理準備都沒有。他是玩文玩的,不是野外求生愛好者,連驢友都不是,咱性格好,一點都不驢。

    「好吧,那就玩玩。」

    聽到這話兒,岳師父放心了,這小子也是頭驢啊,想想也是,就方家人的性子,怎麼可能被威脅,都是順毛驢子,你得順著毛捋。

    「那好,祝你玩的開心,我先走了。」節流閥一推到底,殲轟六零瞬間突破音障,向遠處飛去。

    說話的功夫,方凌雲一個屁股朝天平沙落雁,平安落地,就是尾巴骨有點疼。還好下面是一望無際的草原,綠草早已經枯萎,地面卻不是很硬。

    花了點時間,終於和降落傘分離,休息兩分鐘,從掛袋裡取出定位儀,上面果然有三個小點,兩紅一綠,還有一個方向指示箭頭,看著就挺先進的。

    電子設備難不倒方凌雲,擺弄一會兒,上面的幾個按扭的功能就弄清了,還帶有測距功能。運氣不算好,距離第一作標點足有五公里遠,這讓他給假貨空間升級的決心更加堅定了。如果裡面能放部越野,甚至是房車,那就爽了。

    不行,還要再弄艘船,快艇都無法滿足他的需要,最好是遊艇,下回誰要把他扔海裡,方小爺照樣活的滋潤。

    沒辦法,有隨身空間就這麼任性!

    就當晨練了,五公里其實並不遠,可真的走起來方凌雲才發現,早上繞小區跑圈,和在荒涼的大草原上漫步完全是兩回事兒,一個半小時之後,方凌雲才看到不遠處的那輛自行車,二八車圈,結實的車梁,後架上綁著一個軍用背包,裡面應該是他的補給了。

    走到自行車邊,靜立十秒,一套桌椅,一台發電機,咖啡機、咖啡杯憑空出現,讓方小爺先得意一分鐘。

    啟動發電機用了十分鐘,喝咖啡只用了五分鐘,休息了半小時,收好東西,方凌雲騎上自行車出發,剛才休息的時候,用定位儀測過距,這裡距離第二作標點有六十多公里,希望天黑前能到江家沿。

    床和床上用品都有,沒帳篷啊,他可不想露天睡一晚,這裡好冷的,比大東北的申城還要冷,還好假貨空間裡不缺衣服,不用擔心凍著。

    身上穿著羽絨服,外面套件大衣,臉上有口罩,頭上有帽子,手上戴了兩副手套,迎著刺骨的寒風,方凌雲不急不緩的向前騎著。這裡根本就沒有路,隨便你怎麼騎都好。荒涼的草原,可不比平坦的瀝青路,騎在上面顛簸的厲害,不管怎麼用力蹬,自行車的速度都上不來。

    長途騎車,最重要的是合理分配體力,保持巡航速度,不能時快時慢,不僅消耗體力,而且總體速度還會被拖慢。

    方凌雲自然而然的想到這些,並且按心中所想的去作,在天將要黑的時候,終於看到了江家沿,一座並不算大的村落。

    「嗨!姑娘你好,能問一下嗎,這裡是不是江家沿?」看到第一個放羊的村姑,方凌雲跳下車,用自以為最溫柔的語氣問路。

    牧羊女的打扮挺土的,上身碎花老棉襖,在城裡可不多見,現在連羽絨服都要被淘汰了,棉花通常是用來作被的。下身藍色長褲,頭上包著碎花棉布,手裡拿著小皮鞭,四周還有幾條大狗,看到方凌雲來也不叫,就用發著綠光的狗眼盯著他看。

    牧羊女一轉頭,方凌雲心突突突的一陣狂跳。吾草,荒野遇佳人,草枯冬日深啊,這牧羊女漂亮的過份了啊。
V123210 發表於 2018-6-23 15:10
第65章 牧羊神女迷心竅

    小臉不大,下巴的形狀非常好,不是那種尖到可以用來當錐子的刀削臉,圓潤中透著自然的美感,小瑤鼻不大卻夠挺,一雙大眼睛,眨啊眨的,不帶這樣的,你看哥幾眼,這魂都要被你勾跑了。

    你說你長這麼漂亮,還出來放羊?你讓羊怎麼想,這合適嗎?只要你走出荒野,隨便進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保證你分分鐘就出名了,隨便拍個平台廣告,都不會你露肉,大把的票子就會瘋狂的向你飛來,用得著放這百十來隻羊?

    「你是小凌哥?」放羊女神看了方凌雲一眼,驚喜的叫道,這小表情太要命了,也就是方凌雲的控制力夠強,換個人兒,直接就能變身大灰狼,這小白羊太可口兒了。

    『嗚嗚……』輕微的咆哮聲嚇走了大灰狼,四對綠眼珠盯著方凌雲看,四條象棒子似的尾巴直挺挺的,哎呀媽啊,是狼是狗?

    不知何時,四條牧羊犬已經圍住了方凌雲,發出輕微的咆哮聲警告他,要是敢變身,不管是什麼狼,保證分分鐘撕碎你。

    在狼(狗)的誘惑下,方凌雲從頭涼到腳,此刻無比冷靜的看著牧羊神女,別說慾望,連欣賞都沒有:「你認識我?」

    「我認識它。」牧羊神女微微一笑,天空大地為之變色,空中似有花瓣雨墜落,香飄萬里,地上似百花怒放,爭奇鬥豔。

    再一轉眼,其實什麼都沒有,天依舊在變黑,地依然荒涼,星星點點的枯草,也被羊群啃食的點滴不剩。冬日裡的江家沿,沒有風景,只有那四對綠油油的眼珠子,成為這灰白的世界中的點綴。

    「自行車?」

    「嗯,騎自行車來的,就是小凌哥。」牧羊神女自信的說道,那蠢萌蠢萌的小模樣……

    方凌雲很想說,妹子啊,你最好戴上面紗或者圍巾,這樣不成啊,你看它們,眼珠子都綠了,多危險啊。

    「我是方凌雲,你是?」真不容易啊,和牧羊神女說話不結巴,方凌雲為此而驕傲自豪,小妞要是美到這種程度,就該關起來,你出來就是教唆別人犯罪,難怪她只能在這裡放羊,要是進了大城市,不引起騷亂才有鬼呢,沒準兒會引發暴動。

    一瞬間,無數的詞彙在文青方凌雲腦海裡閃過:空谷幽蘭、美豔無雙、傾國傾城、萬千寵愛……

    西施、妲己、陳圓圓,烽火戲諸侯、臥薪嘗膽、引兵入關……

    讚美的,憤怒的,心裡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兒,方凌雲也說不上是什麼滋味。以前一直認為西施、貂蟬、妲己、陳圓圓的那些故事,都是將罪惡強加在女人頭上。直到現在,見識到牧羊神女的容貌神態,才知道女人,特別是神級大美女的厲害。放在現代,她就是禍根,放在古代,她足以亡國。

    放羊吧,妹子啊,放羊還是比較適合你的,就在這江家沿,哪兒都別去。不行哥贊助你一萬隻羊,讓你敞開了放。

    「小凌哥好,我是江雪。」禍水伸出白嫩嫩的小手,猶豫了一下又縮了回去,看來她也知道自己對男人的誘惑力有多強。

    江雪,江姓人,江家沿,看來她是本地土生土長的女神,還好還好,人漂亮,氣質好,天生媚骨夠誘惑,好在她是江家沿人,放羊為生,應該沒怎麼讀過書,也沒走出過這裡,這樣挺好的。

    最好別出去,就你這樣的,走到哪兒哪兒就得亂成一鍋粥了,為了他人的幸福和安寧,你還是在這裡生活一輩子,隨便找個人嫁了比較好。

    反正在方凌雲看來,這樣的小女人,最好別往家裡娶,要不然,管他認識還是不認識的,有錢的沒錢的,都會化身隔壁老王。再正經的女人,也未必能承受住這種誘惑。

    不是有先賢說過嘛,挖不倒牆角,未必是信念堅定,很可能是你出的代價不夠。搶不走女人,未必是忠貞不渝,很可能是遇到的誘惑太少。

    娶這樣的老婆,就算鎖保險櫃裡,你晚上都睡不著覺,頭上的顏色永遠和那四隻牧羊犬的眼睛差不多。

    「小凌哥,我負責送你去烏家堡,你看是在這裡住一晚,還是馬上就走?」江雪的聲音太柔了,不是那種嬌媚入骨,也不是拿腔作調,人家天生就是這樣的聲音,聽的你骨頭髮酥,又知道人家並沒有誘惑你的意思,反正她開不開口,都挺難把持住雄性荷爾蒙的噴發。

    「這裡距離烏家堡多遠?有交通工具嗎?」方凌雲蹲下身,和一隻牧羊犬對視,反正就是不看江雪,那小女人多看一眼都容易中毒。

    「江家沿距離烏家堡兩百里左右,已經備好了馬匹,如果明天早上出發,小凌哥會騎馬的話,後天上午就能到,若是第一次騎馬,忍一忍後天晚上也差不多趕得上。要是現在就出發,不管會不會騎馬,應該都來得急,不過晚上走,到三十里外的黑風口可能天還沒亮,沒準兒會遇到狼群。好在有槍,小凌哥會打手槍嗎?」

    我去……要死了,這『打手槍』三字從禍水小嘴兒裡說出來,太要命了,忍住,一定要忍住。冷靜,快冷靜下來,都累了一天了,沒道理還能這麼『硬』氣。

    好一會兒,方小兄弟才稍稍冷靜下來,沒那麼『硬』氣了,方凌雲還是不敢起身:「沒有長槍嗎?」

    說完方凌雲抽了自己一個嘴巴,哪壺不開提哪壺,問這個幹嗎?說正經事兒,從小到大別說騎馬,連近距離看馬的機會都沒有過,怎麼就沒輛車?

    「哦,我是說,沒有車嗎?什麼車都好,實在不行,摩托車也行啊。」

    「江家沿比較偏僻,運汽油過來很麻煩的。」江雪低著頭看向方凌雲,臉上露出一個俏皮的笑容,我可沒說江家沿沒車,運汽油真的挺麻煩的,反正又不用江家沿的人運,自然有人給送來。更沒說沒有車,你自己腦補去吧,就不告訴你有車,而且有很多輛。別說汽車,連直升機都有。

    方凌雲果然上當了,北疆草原上的一個小村子,距離城市很遠,地廣人稀,的確不好運汽油。有草原,自然有馬,數量多又容易養,比車方便多了,這破地方,輪胎破了都沒地方補去。

    「那……那現在就走吧,你方便嗎?」沒騎過馬,心裡沒底,還是早點走比較好,岳師傅說的小遊戲是什麼?不會就是騎馬吧,對了,還有野狼。

    一想到傳說中的野狼群,方凌雲的心又開始突突突的跳了起來,嚇人啊。

    怕個屁,哥是方士,別說有槍,就是沒槍,用得著怕狼嗎?統統給你們裝假貨空間裡,披皮吃狼肉。有了惡靈抽取壽元,不用擔心把假貨空間裝滿,那還怕個鳥?

    「長槍都是獵槍,最多雙筒的,一次只能打兩槍,兩隻槍一次能打出四發子彈,黑風野狼谷的狼群,少的十幾匹,多的幾十匹,野狼很聰明的,兩隻獵槍擋不住它們。手槍的射程是近了些,可一次能裝十二發子彈,一人雙槍,兩人四支就有四十八發子彈,換彈夾的速度也很快,對付野狼,手槍比獵槍要好用的多。」大眼睛又開始忽閃忽閃的,還好方凌雲盯著牧羊犬在看,要不然沒準兒會出醜。

    江雪說完,小手含在口中,發出一聲尖銳的哨聲,不到一分鐘,遠處傳來轟隆隆的馬蹄聲,四匹快馬如閃電般飛奔而來,馬屁股上還綁著行李,看來江雪早就準備好了,就等方凌雲一起出發。

    「大將軍,你帶它們把羊群趕回羊圈,我要帶小凌哥去烏家堡。」吹完哨,不等馬兒趕來,江雪低頭對牧羊犬說道。

    四隻牧羊犬,發出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叫聲,四散而去,片刻的功夫,羊群向江家沿的方向移動。

    看得方凌雲眼都藍了,這四條狼狗不僅能聽懂人話,配合的也極好,上百隻的羊群,在它們相互配合下,將羊群一隻不落的趕走了。這也太聰明了。

    等四匹駿馬站定,江雪眼中一片火熱:「小凌哥,這是烏雲,它叫踏雪,這匹叫流光,這個小調皮叫閃電,你選兩匹吧,路上要替換著騎的。」

    「我沒騎過馬,隨便哪兩匹都行。」方凌雲的心在呻吟著,駿馬啊你們四條腿……

    沒騎過馬至少也看過動物世界啊,馬這種動物是很聰明的,老話兒就能通人性,越是駿馬,脾氣越大,像自己這樣的大菜鳥,會被駿馬鄙視的,別說策馬揚鞭,能坐在馬背上不掉下來,就偷著樂去吧。

    「那就烏雲和踏雪好了,它們年紀稍長些,正當壯年,聰明懂事兒,不像流光和閃電那麼調皮。小凌哥不用擔心,沒騎過馬也沒關係的,我和它們說一下,它們會照顧好你的。」

    說完,江雪走到烏雲和踏雪身邊,在它們耳邊輕聲呢喃一會兒,大約幾分鐘的時間,拍了拍兩匹馬的脖子,轉頭微笑著說道:「好了小凌哥,它們同意了,放心的讓你騎。」

    說完,小臉通紅。
V123210 發表於 2018-6-23 15:25
第66章 共赴黑風遇狼群

    方凌雲是不敢看江雪的臉,自然沒看到小姑娘臉紅,其實就算看到,也未必明白小姑娘心中所想。烏雲、踏雪,從來沒讓別人騎過,別說是男人,就算是女人,包括她的父母都不行。

    你還別說,江雪說話太好使了,方凌雲試探著走到兩匹馬身邊,烏雲和踏雪把大腦袋湊過來,在他身上嗅了嗅,沒有明顯的排斥,這已經很不容易了,馬是很容易受到驚嚇的動物,只對熟悉的人親近,是不願意讓陌生人靠近的。越是好馬,越認人。

    伸手在馬脖子上拍了拍,全身烏黑的烏雲打了個響鼻兒,似乎有點不樂意,搖頭晃腦,瞪著大眼睛看著方凌雲,還好它的眼睛沒冒綠光。接著是踏雪,踏雪同樣是一匹黑馬,在四蹄上長著一圈白毛。

    真正的高頭大馬,身高一米七出頭,肩寬體闊,身長足有兩米還沒算尾巴,就算方凌雲對馬不是很懂,也知道這是兩匹少見的好馬。

    「來,夥計,我叫方凌雲,這就算認識了,幫幫忙,馱我去烏家堡,到了地頭,送你蛋糕吃,說話算話。」學著江雪的樣子,方凌雲在兩匹馬耳邊輕聲說道。

    江雪抿著小嘴偷笑,古人對牛彈琴,今有對馬廢話,你真當馬能聽懂人話兒?它們只是對固定的口令比較熟悉,和那四隻牧羊犬一樣,比較聰明罷了。

    心裡默念了片刻,左腳踩鐙,雙手扶鞍,仗著自己的身高,縱身一躍,哈哈……哥們上來了,沒用人幫忙。還好之前記起韋小寶的教訓,沒有倒騎馬在姑娘面前丟人。

    抬頭一看,人家江雪早就已經在流光的背上了,閃電的大頭還不時的貼在江雪的腿上蹭來蹭去,這個親熱啊,看得方凌雲眼熱,真想大吼一聲,滾開,讓我來!

    「小凌哥,我們出發吧,不會騎馬沒關係的,很容易,慢慢適應,很快就會了。」江雪不僅人美,聲柔,性格也好的一踏糊塗,心又開始突突突的跳了。

    小遊戲……

    明白了,這是烏家玩的美人計啊,你是烏家的女婿,烏家安排人從江家沿送你去烏家堡,送你的是個超級大美女,一路上又是孤男寡女,我滴個老天啊,誘惑太大,太難把持了。

    不用問也知道,江雪也算是烏家的外圍人員,就是用來考驗自己的,如果自己把持不住,最多把江雪送給自己,也算是還了方家的人情,雖說有些微不足道,可這是方凌雲自己選的,你上了江雪,還有臉要娶烏家的小公主?你也好意思?

    送上門來的可口『美味』啊,吃還是不吃?

    反正自己對烏家完全沒感覺,烏家刁蠻小公主若是成了自己的媳婦,以後的日子能好過才有鬼呢。方凌雲知道自己的性子,對外人好說,你什麼樣都成,不喜歡我就不交往,反正和我沒半毛錢的關係。

    可媳婦不一樣啊,朝夕相處,同床共寢,一個鍋裡吃飯,是人這輩子最親近的人之一,躲是躲不開的,必須好好處啊,要不然大家都遭罪,誰也別想過上好日子。

    和那刁蠻公主比起來,眼前的江雪多好啊,性格和聲音一樣的柔,女人就該這樣,除了太漂亮這個缺點外,方凌雲挑不出毛病來。最重要的是,她是烏家派來試探自己的,本就有犧牲她的意思,不如……不如自己就勉強接受了?

    收下江雪,帶著她回申城,以後和烏家就再沒關係了,反正原本方凌雲也不覺得和烏家有毛的關係,無非是上三代的交情,方家長輩都已經作古了,也不能總為他們活著吧。何況他對父親一系真沒多少印象,別說爺爺在他出生前就已經掛掉了,連父親的印象都不是很深,記憶裡最多的是母親。

    連老鐘叔看他的次數,可能都比父親多,至少老鐘叔一年肯定會來一次。太小的時候不說了,從方凌雲有記憶開始算起,父親回家的次數,十個手指頭真的能數得過來,作為父親,他不及格,懶得理他。

    收還是不收?這是個問題,一個糾結的大問題。

    轉頭看去,不知何時,江雪臉上多了塊粉色的紗巾,將她的絕世容顏擋住大半,一層輕紗,又是一種別樣風景。吾草,這小女人一條紗巾,就像換了個人似的,不同的風情同樣的誘惑啊。

    「小凌哥,你看起來學的很快,身體的韻律很好,和烏雲配合的很默契。」江雪眼中閃過一絲異色,第一次騎馬的人她見過不少,這麼快就進入狀態的,方凌雲是第一個。

    「啊……還好。」方凌雲滿肚子強盜思想,考慮著是不是要作一回禽獸,反正江雪是送上門來的誘餌,吃了也就吃了。根本就沒想過騎馬的問題,身體自然而然的隨著烏雲的快速跑去輕輕起伏著,一點都沒感覺到累或者難受。

    「小凌哥的進步好快,這樣一來就容易多了,盡快過黑風口,之後休息幾個小時,天亮再走也來得急,沒準兒明天晚上就能到烏家堡。」江雪眼中的那一絲異樣,被敏感的方凌雲捕捉到了,這心裡像吃了蜜似的甜,一個小惡鬼從心靈深淵裡跳了出來,揮舞著鋼叉:搶走她,搶回家當媳婦,娶江雪,不要烏家小公主。

    不行受不了拉,要轉移思想,太齷齪了,哥是半個好人來著。

    輕咳一聲:「江雪姑娘,這黑風口很可怕嗎?」

    「小凌哥太客氣了,叫我雪兒就好,說起黑風口,有句老話叫作十過黑風口,八九入狼口,那裡的草原野狼很多,也很兇猛。」

    雪兒!還沒叫呢,方凌雲的骨頭就有點酥了。

    「還是叫江雪姑娘吧,還要多久能到黑風口?槍在哪兒呢?」方凌雲努力抗拒著心中的小惡魔,最好能打幾槍,分散一下注意力。

    「在馬背上的行囊裡,子彈足夠用,小凌哥要試槍嗎?」

    「嗯,以前沒用過槍,試試也好,省的到時候拖你後腿。」方凌雲可不認為江雪不懂槍,住在北疆的居民,是國家認可極少數可以執槍的國民,畢竟這裡地廣人稀,野獸很多,沒槍沒辦法生存。

    當然,從法律上講,不管你是哪兒的人,只要是國民,執槍就是違法的,事實上在北疆、冥HN藏等幾個省份,有槍的居民很多。

    轉身從馬屁股上的包裡翻出兩隻大手槍,方凌雲不是軍迷,不認識手中的武器,直覺告訴他,這兩把手槍個頭大的古怪,和他所知的手槍完全不同。

    「小凌哥,這是達達手炮,十二毫米口徑,小口徑的手槍,在這裡不好用的,射程太近,威力也不夠,打在狼身上狼會忍痛繼續撲上來。達達手炮的威力大,射程遠,可以在八十米外,打爛狼頭,缺點是後座力比較大,不容易射的准。」

    手炮,這名字夠威猛。行囊裡除了兩隻手炮外,還有四個彈夾,六盒子彈。

    「小凌哥第一次接觸手槍?」

    「是的。」

    「很簡單的,小凌哥這麼聰明,一學就會。這是彈夾,從這裡插進去,拉動槍栓,這裡是保險,推開它,對準目標就可以射擊了。」

    嗯,是挺簡單的,男孩子就算不是槍迷,也見過影視劇裡開槍的動作,上彈夾,拉槍栓打開保險,提醒自己槍不能對著人和馬。

    「會不會嚇到馬兒?」方凌雲的心還是挺細的,第一次騎馬,烏雲很給面子,如果驚到它,就別想著要臉了,它會幫你把臉按在地上摩擦。

    「放心吧小凌哥,它們早就熟悉槍聲了。」江雪笑著說道,還好有輕紗遮面,要不然方凌雲又要把執不住了。

    「那我就試試了。」乾枯的草原上沒什麼合適的目標,隨便找了一個,雙手握槍,第一次打手槍,方凌雲不敢託大,特別是在讓他心動的姑娘面前,打不準沒關係,要是被震的從馬上掉下來,那可太丟人了。

    『砰』一聲槍響,坐下的烏雲完全沒反應,倒是反方凌雲自己嚇了一跳,聲音好大,至於子彈飛哪兒去了,鬼才知道。

    試了一個彈夾,感覺上來了,至少知道彈著點在哪兒,手腕微酸,感覺還行,又學著壓子彈,其實槍也挺好玩的。

    兩人四馬,在枯黃的草原上快速前行,遠遠的看到一座高山,顯得巍峨挺拔,其實這山並不高,最多兩百多米,可這裡是草原,四週一片平坦,就顯得特別的高大。

    「小凌哥,要準備一下喲,前面就是黑風口了,野狼群經常在這裡活動,遇到的機率很高。」江雪說著,把槍插在馬鞍兩側的槍套中,這槍太重,帶身上很不方便。

    「好的,沒問題。」方凌雲學著江雪的樣子,插好槍,又覺得槍滿好玩的,又拔出來,檢查彈夾,隨手作了個瞄準的動作,心中的小惡魔偏在這時候出來搗亂,方凌雲壓制不住心中的衝動,對著遠處扣動扳機。

    『砰』

    『嗷……』一聲淒厲的狼嚎,坐下的烏雲顯得有些不安。

    「啊……小凌哥好厲害,這麼遠就發現野狼了,這至少有一百五十米,一槍命中,真厲害。」
V123210 發表於 2018-6-23 15:25
第67章 生死關頭男人上

    方凌雲的滿足感和自豪感瞬間暴棚,在雌性面前展示力量和勇敢,是所有雄性生物的天性,不僅人類如此,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動物,都會這麼作。

    「運氣,真的是運氣。」方凌雲謙虛了幾句,心裡樂開花了,哥隨手一槍,一百五十米外射殺野狼,夠不夠傳奇啊。

    『嗷……』

    『嗷……』

    一聲聲狼嚎從四面八方響起,天已經完全黑透了,距離稍遠就看不清,隨著狼嚎的呼應之聲越來越密集,不僅方凌雲的臉色開始發白,原本其實很自信的江雪,心裡也在打鼓。

    黑風野狼的確很有名,可那是幾十年前的事兒了,這些年來,因為黑風距離江家沿比較近,幾次拉網獵殺,黑風口和野狼谷的狼群數量下降的很快,經過這裡的時候,十次裡有八次能看到野狼,數量卻不多。

    狼是一種很聰明的生物,它們會衡量雙方的實力,覺得實力不夠,是不會主動攻擊的,而且它們知道人類擁有槍械,可以遠距離射殺它們,所以只有在絕對優勢數量的時候,才會主動進攻人類。

    黑風野狼攻擊人類,已經不完全是為了食物,而是復仇,已經沒人說得清,黑風野狼和人類的仇恨要追述到什麼時候,反正在這片區域,人類和野狼是不共待天的死仇,只要有機會,誰都不會放過誰。

    「江雪姑娘,黑風口野狼有多少?」方凌雲說話都帶著顫音了,什麼都看不到,可耳朵不聾啊,剛才的野狼嚎叫聲,至少有幾十匹,甚至可能更多。

    「不知道。」沒人知道野狼到底有多少,江雪知道的數據是,在過去的十年間,江家沿共獵殺了三百七十九匹野狼。

    方凌雲很害怕,在黑夜之中,兩柄手炮無法帶給他足夠的安全感,身邊還有位如花似玉的大美女,他只能壯著膽子想辦法,這時候總不能讓人家姑娘頂在前面,這已經不是丟臉的問題了,燒人品的。

    「下馬,拾柴,生火。」在極短的時間裡,方凌雲的大腦高速運轉,快到讓他覺得腦子超頻太多,快要著火了,好在終於讓他想到一個主意,動物都怕火。

    「找不到足夠的柴。」江雪對方凌雲的主意很無奈,城裡來的大少爺啊,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北疆TCD區,國家的大西北,距離國境線已經不遠了,這裡是一片大草原,每年有八個月的時間是冬季,野草枯黃,食物緊缺,百里之內找不出幾棵樹木,在這裡,你想要找到足夠阻擋幾十上百匹狼的柴火,這根本不可能。

    「肯定能。」方凌雲堅定的說道,在他心目中,沒什麼是比生命更重要的,只要能活下來,付出再大的代價他也願意,哪怕回頭就被切片也在所不惜,先活過眼前再說吧。

    沒錯,假貨空間才是他的底氣,地上的枯草不多,而且枯草的燃燒率太低了,就算你能找到小山般的一堆,燒起來也太快了,十幾分鐘,就能把山一樣的枯草燒光,根本堅持不了多久。方凌雲的底氣是假貨空間裡的東西,桌椅、床,還有一台發電機,以及兩大桶備用的柴油。

    下馬,飛快的撿了一小堆枯草,沒指望江雪,牧羊神女這會兒應該已經嚇呆了吧,關鍵時刻,爺們一定要頂上去,男人不能說不行。

    堆好枯草,右手一翻,打火機神奇般的出現在手中,方凌雲是不吸菸的,自然不會有這東西,假貨空間裡的儲備,昨天血拼的時候,被假貨空間刺激到了,什麼都想裝裡面,如果不是時間太趕,他真能買個活動房。

    可惜了,如果空間裡有快速裝卸的活動房,那就簡單多了,再怎麼說也是房子,四把手炮守住門窗,再多的野狼來了也是送死。

    卡嗒卡嗒,黑暗之中,小火苗帶給人一絲希望和安全感,隨著枯草的燃燒,火勢越來越大,可這點枯草,要不了幾分鐘就會燃盡。

    江雪站在五步之外,沒有阻止方凌雲的瘋狂舉動,雖然她明知道這是在浪費時間。方凌雲能在短時間內想出主意,並且去作,不管有多笨,她還是有點小感動的,她知道,絕大多數人在這個時候,第一個想到的是逃跑,向回跑,逃到人有的地方。

    方凌雲沒有逃,而是想要與野狼群堅持戰鬥,真不知道應該說他是聰明還是愚蠢,很顯然,他想的是自己的安危,寧願和狼群面對面。

    傻乎乎的笨蛋,挺有意思的,他就沒想過,江雪騎術遠比他要強得多,真的要逃命,也要看江雪是不是願意照顧他才對。

    白嫩嫩的小手心裡,已經開始滲出香汗,她是從小在江家沿長大的,自然對黑風口野狼群耳聞能詳。總體來說,江家沿的居民是穩佔上風的,畢竟有槍,可每年,都會有被野狼偷襲的事件發生,嚴重的會死人,輕的也會受傷,甚至是殘疾。

    現代社會很少有人知道,狼牙其實是有毒的,被野狼咬上一口,如果得不到及時治療,那會非常危險。當然,這種毒和蛇毒不同,不是神經毒素,而是腐毒,發作的速度慢,卻更讓人痛苦。

    你永遠都不要指望野狼吃完飯會刷牙,更別想教會它們用牙線剔牙,長期有肉絲肉泥夾在牙齒中間,慢慢腐爛,這種不是毒的毒,只要被咬上,不管咬在哪兒,都會讓人很鬧心。

    事實上,狼喜歡咬獵物的喉嚨,其次是腿,最後才是胳膊,至於其它的部位,它們很少下口,那是在戰鬥之後進食的時候,才會選擇的,例如你的肚子。

    忽然,方凌雲的手邊多了樣東西,江雪揉了揉眼睛,凝神再看,還真有東西,一把亮漆紅木椅子?

    這不可能,兩人是騎著馬上來的,四匹馬身上有什麼,沒人比她更清楚,行囊裡裝的東西,都是她親手整理的。再說了,就算不是,這麼大一把實木椅子,自己還能記錯?

    方凌雲放倒木椅,用腳踹,見鬼的,這破椅子還真夠結實的了,腳都踹痛了,它居然只是鬆動了一點,算了,直接燒。

    不行,不著啊,右手一揮,一桶柴油出現在手邊,搖動手搖取油器,一股刺鼻的味道散發出來,柴油噴在椅子上,火焰猛的衝天而起,一群小心亦亦接近兩人的野狼,被嚇的連連後退。

    方凌雲猜的沒錯,只要是動物,天生就怕火,哪怕是馬戲團裡受過訓練的動物,也並不是不怕。

    油桶、柴油、亮漆木椅?江雪的大眼睛又開始忽閃忽閃的眨著,身體輕顫,這就是方士的神奇功能?

    不對,方士再神奇,也不可能變出這些東西,既然不可能直接變出來。那麼,真像就只有一個了。

    江雪的小臉漲得通紅,傳說中的空間戒指?這種神物居然真的存在?他的膽子太大,也太不小心了,怎麼可能在人前使用這種神物,難道不知道,這會給他帶來殺身這禍嗎?

    想到這兒又覺得好笑,自己會把這事兒傳出去嗎?當然不會,就算江雪心中有無邊的怨念,也會為他保守這個秘密。

    又一把椅子出現在手中,扔進火堆裡,一股柴油噴上去,火焰升騰,火星飛舞,溫暖和安全兩種感覺同時湧上心頭。

    『小凌哥,快打它們。』江雪強忍著拔槍射擊的衝動,有男人在呢,女人靠後。

    不是江雪裝柔弱,而是從小到大養成的習慣,家族的傳統就是如此,只要還有一個男人活著,女人孩子和老人就要靠後站。

    聽到江雪的聲音,方凌雲抬頭一看樂了,黑暗可以讓野狼隱藏身形,可那一對兒對兒的綠眼睛,在黑暗之中反而更加醒目。

    方凌雲沒耍帥玩雙手拔槍,老老實實的雙手握槍,瞄準綠光『砰』的一聲槍響,連悲鳴聲都沒有,達達手炮巨大的殺傷力,直接擊碎了八十米外野狼的頭骨,在它發出聲音前,就已經死亡了。

    『嗷……』

    『嗷……』

    狼群知道無法隱藏,快速的向前跑動,百十米的距離,野狼強壯的四肢跳躍下,幾秒鐘就到了火堆前。

    此時的方凌雲,意外發現,自己居然沒有半點害怕的感覺,心頭一片寧靜,超頻的大腦已經完全冷卻下來,高速運轉著。

    「江雪姑娘,能麻煩你一下嗎?」

    「小凌哥你說。」沒有大男子主義,知道要自己幫忙,太好了,家裡的男人們,的確很疼自己,可從來不肯讓她冒險,這次的機會,怕是她這輩子唯一一次冒險。

    事實上,這只能算是個意外,在此之前,家裡的哥哥們,花了三天時間,已經將黑風口和野狼谷掃蕩了一遍,沒想到野狼這麼聰明,知道避實就虛,,大群的野狼躲過了掃蕩,把怒氣都撒到她和方凌雲身上了。

    「會用手搖抽油器嗎?」方凌雲的聲音很平靜,讓原本有些緊張的江雪也安心了幾分。還別說,家裡長輩們說的是對的,關鍵時刻,危機來臨,還是要男人頂在前面。

    原本心裡的排斥感,無形之中,已經減少了大半。
V123210 發表於 2018-6-23 15:25
第68章 危機過後女人心

    「會。」這時候不能給男人拖後腿,一句廢話都不要說,這是阿爹說的,以前一直不明白,看到這麼多的野狼,江雪忽然就懂了。

    「把柴油噴一圈,點火。」方凌雲神情專注,一槍接一槍的射擊著,開始還有幾槍射偏,一個彈夾打空之後,方凌雲感覺槍就像自己身體的一部分,子彈如同聽話的龜兒子,讓它去哪兒就去哪兒。

    兩個彈夾射空,火圈也形成了,藉著火光,江雪看到十幾具狼屍。不到一分鐘的時間裡,槍聲越來越密集,也越發的準確了。江雪甚至懷疑,方凌雲受過嚴格的射擊訓練,這水準雖然還比不上家裡的哥哥們,已經不比那些來受訓的士兵們差了。

    「給我彈夾,上子彈。」

    兩個彈夾扔過來,方凌雲隨手接住,兩人在幾分鐘時間裡,配合默契,像是演練了千百遍似的。

    小手快速的給空彈夾壓入子彈,幾步走到方凌雲身邊,將壓滿子彈的彈夾插在方凌雲腰間,方便他取用,接著轉身撿起手搖取油器,拉長管子,繼續噴油,讓火圈燒的更旺。

    『砰砰砰……』方凌雲由雙手握槍,改成單手持槍,雙槍齊發,殺狼的效率明顯提高,就算達不到一倍,至少比剛才要快得多了。

    他不得不這麼作,野狼在狼王的嗷叫聲中,進攻的頻率在加快,悍不畏死,已經有近十匹野狼跳過火圈,就算身上的短毛被火引燃,也不肯後退半步。

    江雪就在身後,他必須用最快的速度射殺靠近的野狼,以防止它們撲向江雪,手炮的轟鳴聲就沒斷過,甚至讓人感覺他拿的不是手槍,而是連發的全自動步槍。

    「小心。」背後傳來一股不算太大的力量,將方凌雲撲倒,一股幽香傳來,兩人的身體在枯草上翻滾了半圈,方凌雲用身體擋住江雪,右手中的手炮塞進散發著腐臭的狼口之中,轟然巨響中,整個狼頭被轟成碎渣,左手手炮不間斷的射擊,又有三匹野狼飲彈而亡。

    轉身,抱起江雪,前撲翻滾,幽香更濃,輕微的呼吸讓方凌雲覺得此刻的他身輕如燕,這種刺激感,甚至達到後背疼的程度。

    『砰砰砰……』槍聲不停,扔掉左手中射空彈夾的手炮,在姑娘腰間輕撫,手中就多了一柄手炮,這麼近的距離,他感覺閉著眼睛都不會射空。

    『砰砰砰……』右手的手炮又射空了,一個彈夾神奇的出現在槍柄下,方凌雲輕輕一按,射空的彈夾滑出槍柄,江雪小手上向上送,為方凌雲的手槍補上彈夾。

    『砰砰砰……』感覺到身體傳來江雪向左側的推力,方凌雲順勢抱著姑娘向左翻滾,一道黑影,從倆人身側撲過,帶著濃重腥味的口臭,和姑娘的體香混合在一起,產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讓方凌雲的身手更加靈活。

    翻滾著,射擊著,換彈夾,壓子彈,兩摟抱著,配合的嫻熟無比。方凌雲的手中,一直保持有兩柄手炮,讓它們不停的噴射出死亡的火焰。

    似乎,可以一直永遠這樣下去……

    彈夾中最後一顆子彈,射向隱入黑暗中的狼影,狼王的身體踉蹌著逃遠,在地面上留下一行血跡。

    方凌雲有些懊悔的搖了搖頭,差一點點射偏了,那頭狼王的反應非常快,很敏感,背對著自己,也能感覺到危險來臨,在危機關頭,身體向右側動了一下,這個動作救了它的命,手炮子彈擦著它的屁股飛過。

    直到此時,方凌雲才槍了口氣,短短幾分鐘的時間,有一種身體被掏空了的感覺,全身無力,骨頭髮酸,似乎哪兒都疼,手炮的重量,壓的他手腕都抬不起來。

    「坐下,你受傷了。」耳邊吐氣如蘭,幽香四溢。

    「我受傷了?」有嗎?方凌雲完全沒感覺到啊。

    「嗯,好多的爪傷,還好沒被咬,狼爪中的毒素沒有狼牙上的重,只要處理的及時,問題不大。」江雪輕聲說道。

    從方凌雲射出第一發子彈,到狼王受傷逃竄,說起來話長,其實還不到十分鐘,當狼王發現偷襲失敗之後,毅然決定強攻,畢竟人類只有兩個,而它手下的狼群,有近兩百匹戰狼。

    事實證明,人類的武器更先進,只要運用得當,已經不是用數量能彌補的了,這只黑風口最大的野狼群,幾乎全軍覆沒,狼王指揮失當,也會失去活下來野狼的支持,甚至被趕出狼群,成為一頭獨狼。

    狼的世界就是這麼直接、殘酷,沒有原諒,沒有寬容,它們生存的環境,遠比人類更加惡劣,人類和大自然,從來都不會給它們機會,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任何的失誤,帶來的都是種群的消亡。

    這隻狼群非常兇猛,在狼王的率領下,跳過火圈,甚至在火堆中竄行,只為給方凌雲帶來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傷害,這是一場力量和意志的比拚。方凌雲看似手炮在手,大殺四方,實則凶險無比,稍有不慎,就會喪身狼口,沒有半分的僥倖。

    好消息不少,狼群逃了,除了方凌雲身上的十幾道抓傷,江雪安然無恙。同時,四匹馬也安好無損,狼群將注意集中在方凌雲身上,根本沒對它們進攻,這是只為了報仇而攻擊的狼群,並不是因為飢餓,因此它們暫時放過馬匹,只要咬死可惡的人類,那四匹馬逃掉的機率很低,早晚會是它們的腹中餐。

    江雪雙手靈活的在方凌雲肩上跳動著,一柄薄薄的小刀劃開破損的衣服,將江家沿秘製的傷藥,溫柔的塗在傷口處,傷藥過處,火辣感瞬間變清涼,藥效好的讓方凌雲有想開藥廠的衝動。他敢發誓,如果這種外傷藥拿出去賣,不管多貴,都會有大批的人搶著買。

    小手扶在背上,幾乎感覺不出來,清涼在背,火熱在胸,方凌雲有點衝動:「江雪姑娘,你相信一見鍾情嗎?」

    江雪認真的幫方凌雲處理傷口,心中也有點感動,她很清楚方凌雲的來歷,知道他原本是個普通人,說他是在蜜罐里長大的也不為過,面對一百多匹野狼,能作到這個份兒上,實屬難得。

    「信,當然信啊,只要長的帥氣漂亮,到哪兒都有一見鍾情的。」江雪的聲音依然很柔,滿地血肉模糊的狼屍,似乎並不影響她的好心情。

    這姑娘反應有點慢,太讓人滿意了:「江雪姑娘,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想問,你對一見鍾情是怎麼看的,會因為一見鍾情動心嗎?」

    「小凌哥,我不信的,我相信死生相依,不離不棄。」江雪微笑著說道,手上更加小心了,生怕弄疼了方凌雲。

    好姑娘,好喜歡!

    過了片刻,方凌雲衝動再衝動,終於開口說道:「你是烏家派來誘……試探我的吧。」

    「嗯。」江雪笑的更開心了,好在她站在方凌雲的身後,方凌雲看不到她可以融化男人的笑顏。

    「孤男寡女,夜深人靜,你就不怕嗎?」這次真是鼓足了勇氣,方凌雲覺得臉燒的厲害,至少有十公升的柴油在臉上燃燒。

    「不怕。」江雪笑的越發開心了。

    「江雪姑娘……你覺得我這個人……是不是還有點可取的地方?你不討厭我吧。」羞於啟齒啊,頂住,你是男人,總不能讓女孩子主動吧,何況還是自己動心。

    「不討厭了。」江雪的聲音有如天籟,她不討厭我。

    衝動中的大男孩子,智商正在向地面俯衝,沒聽說出江雪的話中之意。是不討厭了,不是不討厭,這裡面的區別可大了去了。

    「他們……我是說烏家,要犧牲你,你不生氣嗎?」方凌雲智商稍稍提升,福臨心至的學會繞彎兒了。

    「不生氣,應該的。」江雪覺得太好笑了,沒想到他是這麼有趣的傢伙,比想像中的要好很多。

    「你們江家,和烏家是什麼關係,能說說嗎?」方凌雲理順了思路,說話明顯順暢了。

    「江家的大小姐,嫁進烏家了,是姻親。」

    「哦……烏家太過份了,就算是姻親,也不能拿江家的女孩來試探,不能因為烏家只有一個女孩,就犧牲江家的女孩啊。」方凌雲憤憤不平的說道,還不是因為烏家有勢力,老鐘叔說的話不可信。

    你看看岳大帥哥,就因為他是烏家的人,接自己的時候,又是殲轟六零,又是武直,車就更不用提了,沒勢力能動用這些東西,騙傻子呢?

    「還好啊。」江雪小臉漲得通紅。

    「江雪姑娘,你可能知道,我和烏家那個刁蠻公主定的娃娃親,在此之前,我連她姓什麼都不知道,記憶之中,模糊的知道有這麼回事兒,烏家仗著勢力夠大,說是綁也要把我綁進洞房,可我不喜歡啊。」

    「嗯。」江雪感同身受,原本她也是不喜歡的。

    「岳大帥哥說,這是個考驗,哼哼,烏家欠我方家三條命,我們方家可不欠烏家的,沒必要一定娶烏家的刁蠻小妞,你說是吧。」方凌雲開啟引導模式。

    「小凌哥,你又沒見過烏家小姐,太武斷了。」江雪終於有了反應。
V123210 發表於 2018-6-23 15:25
第69章 狼屍篝火話私奔

    「還用見,想想就知道了,烏家四代,男丁數百,女孩子就一個,千傾地一根苗啊,還不寵上天去,你想啊,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女孩,那得刁蠻到什麼程度?要星星就不會給月亮,你小凌哥真的侍候不起啊。」方凌雲長嘆一口氣。

    江雪的小嘴撅的老高,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小凌哥太過份了,怎麼可以這麼說烏家姑娘,過份,太過份了。

    「江雪……」這次沒加姑娘兩個字,說的很艱難。

    「嗯。」女孩兒溫柔的回應了一聲。

    「要不,我們私奔吧,別理烏家,我和他們烏家沒關係。」

    「啊!」江雪的眼睛瞪得老大,她怎麼也沒想到,小凌哥玩了一把叛逆,居然叛逆到這種程度。

    「別『啊』,就說你同不同意,只要你願意,一切有我。」方凌雲堅定信心,私奔,就要私奔,黃河泰山也擋不住他這顆火熱奔放的心。

    「小凌哥,咱別鬧了好嗎?」江雪無奈的勸道。

    「為什麼不了呢?你在怕什麼?烏家還是江家。」方凌雲激動的問道,之前已經問過了,江雪並不討厭自己。原本心中還有點顧慮,畢竟江雪姑娘太漂亮了,漂亮到他一點守住她的信心都沒有。

    轉念一起,哥是方士啊,哥有假貨空間啊,哥能殺狼啊,有這麼多的條件,連個心愛的女孩子都守不住,方凌雲你也太沒用了,搏一搏,單車變摩托;賭一賭,摩托變吉普,怕個毛啊,他烏家真的敢恩將仇報?

    其實他心裡有自己的判斷,從老鐘叔嘴裡說出來的話兒,證明烏家是很守信用的家族,不貪錢,不戀權,怎麼看都是個好人家啊。

    呸呸呸,烏家是好人家,難道哥就是王八蛋了,該死的娃娃親,該死的包辦婚姻,哥這是嚮往著自由戀愛,要建立一個幸福完美的家庭。方家已經四代單傳了,到自己這一代,一定要生他十七、八個,壯大方家。

    這一刻的方凌雲,充滿了雄心壯志,發誓要為方家生滿兩支球隊,足球隊不行的話,至少也要兩隻藍球隊,如果孩子們只能打乒乓球,那就太悲催了。

    江雪的身材很好,身上厚厚的冬衣也擋不住她誘人的曲線,個頭不高,勉強有一米六左右,該大的大,該細的細,以方凌雲不多的經驗來看,絕對是好生養的女孩。合適,太合適了,讓烏家小姐見鬼去吧。

    「不是怕,也是怕,是親情,無法割捨。」江雪輕聲說道。

    完了,球隊出事故了,這不行啊,方凌雲好容易下定決心,當頭一棒子就把美夢打飛了,這哪兒能成,自從有了假貨空間,他覺得自己還是比較善長作夢的。

    「不用割捨,他們要是承認,小凌哥我自然會奉以晚輩之禮,不敢有絲毫待慢。如果他們不願意,可以先離開,讓時間大神慢慢修補心靈上的創傷,思念是最好的催化劑,孩子是美味可口的良藥,親情永遠不會消散,永駐於心……」文青病犯了。

    江雪手上的動作都慢了幾分,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議的看著方凌雲,滿地的狼屍她視若無賭,小凌哥挺有才華的,這話兒說的,都快要讓她動心了。

    可是……可是小凌哥好不要臉,什麼叫孩子是美味可口的良藥!想到這兒,江雪連脖子都紅了一大片,小臉紅潤的象大蘋果,還好有輕紗擋著,要不然就危險了,誰見了都會想要撲上去咬一口。

    「小凌哥你羞不羞。」江雪的聲音在顫抖。

    姑娘的顫音瞞不過耳聰目明的方凌雲,好啊好啊,姑娘心動了,一時間,滿心歡喜,男追女就要臉皮厚。

    在夜靜更深之時,篝火閃耀,狼屍展示出英雄的壯美,方凌雲放聲高歌,用他還算能聽的聲音,演義出一場別樣的戀情

    東邊的山邊上有兩頭牛,公牛對母牛說I love you。母牛對公牛說你羞不羞,公牛說不羞不羞I love you。

    完美,一首小曲述鐘腸。

    「滿天星斗作證,我方凌雲一定會對江雪好的,一生一世。」

    江雪被逗樂了,抬頭看了看漆黑的天空,今日烏雲蓋天,勉強能看到一兩顆星辰,這也就是在北疆的TCD區,沒有工業污染,換成東南沿海地區,就這天氣,能看到星星才怪呢。

    「小凌哥,你忘了件很重要的事情喲。」心裡很甜,姑娘卻夠冷靜。

    「什麼重要的事情?」方凌雲問道,在心裡想了一圈,好像沒什麼比私奔更重要的吧。

    「小凌哥你認識我,還不到六個小時。」江雪抿著小嘴說道。

    「啊!」方凌雲瞬間被打入地獄,為什麼感覺已經認識江雪很久了呢,他可不是閃婚愛好者,一直以來,他都認為自己會很晚才結婚,一切隨緣,只要稍有不順眼的地方,堅決不湊合,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麼不娶,娶了就不能離。

    就算看錯了人,那也是自己的眼力問題,自己約的炮,再醜也得含淚打完。所以他始終認為,挑老婆要認真認真再認真,一站二看三通過是遠遠不夠的。要看了再看,看完再看,處了再處,翻天覆地的認清對方的本質,直到以自己的智商,再也看不出問題來,再去問妹妹的意見,畢竟自家的妹子智商比他高多了。

    在方凌雲的認知之中,基本上要處上三年以上,同居五年,才有可能考慮結婚的問題,他不在意婚前同居,可那張薄薄的結婚證書,代表的不可只是法律,責任重如泰山啊。

    妞可以常泡,婚不能輕結。

    這才是他方凌雲的婚姻觀,結果呢?結果呢?

    見鬼了,六個小時啊,連半天都不到,衝動已經不是魔鬼了,它超越了大魔王,達到魔神的境界,在短短的六個小時裡,擊碎了他二十多年的人生理念。

    太可怕了,我這是瘋了?

    「小凌哥,你怕了啊。」江雪在火上澆油。

    理智和衝動在無聲的戰鬥著,此起彼伏,互不相讓。苦辣酸甜咸,方凌雲已經分辨不出此時心裡是什麼味道了。

    「小凌哥說出的話兒,潑出去的水,怎麼可能怕。」人在某些時候,衝動的力量是無比強大的,再理智的人,都有衝動的時候,此時的方凌雲就是如此,衝動最終戰勝了理智。

    私奔!私奔!私奔!

    「真的要私奔嗎?」江雪俯身把小嘴兒湊到他耳邊,噴著誘人的熱氣柔聲問道。

    「嗯,要私奔。」方凌雲不斷鼓舞著自己,堅定的說道,小爺今晚上就要浪一回。

    腰間有個硬硬的東西頂著,方凌雲像是被淋了一桶冰水,女人怎麼可能有硬東西?小心臟一陣陣的絞痛,幾秒鐘後反應過來,不是自己想的那樣,是手炮!

    「小凌哥,你知道我是烏家派來誘惑你的,你也知道烏家說過,就算綁也要綁入洞房,不管是你還是烏家小姐。」江雪的聲音還是那麼輕柔,可聽到方凌雲耳中,如同一個個炸雷。

    江雪,是烏家派來的。

    剎那間,五雷轟頂,萬念俱灰,多彩的世界變成一片灰白。

    不足十秒的顫慄,方凌雲心靜如水,緊咬牙關,倔勁直衝雲霄,外圓內方的性格讓他不會承認失敗,哪怕是死也不會。

    方凌雲和周長河能看對眼,還真是有原因的,他們有同樣的愛好,也有同樣的性格,果然是人以類聚。

    「雪兒,你讓我很意外。」聲音實在太平靜了,平靜的江雪持槍的手微微發抖,她不怕方凌雲暴起,不怕他發怒,還真沒想到,在十幾秒的時間裡,小凌哥會變得這麼平靜,她似乎看到在方凌雲身上,有一股強大無比的氣勢,直衝凌霄。

    「嗯?」江雪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如果不是手炮還頂著方凌雲的腰眼,她肯定會覺得手足無措,她的心已經亂了。

    「開槍,殺了我。」

    「我不。」江雪沒收回手炮,聲音聽起來像是正在鬧彆扭的小情侶,帶著濃濃的鼻音。

    「和我私奔。」

    「不……不要啦。」酥骨麻肉啊,撒嬌的甜膩,千里之外都能嗅到。

    「你自己回去,我找機會把你搶出來,我小凌哥決定的事情,生死不渝。」方凌雲的聲音鏗鏘有力,如刀砍斧剁,金石聲入耳。

    「不……還是不要,一起去。」腰眼上的槍沒了,一柄手炮塞進方凌雲的手中,江雪像是之前什麼都沒發生過,繼續幫方凌雲療傷。

    「總要選一個的。」方凌雲喃喃的說道,事情是自己引起的,男人不能只會惹事兒,還必須能平事兒。

    「我選小凌哥陪我去烏家,當面把事情說清楚,你要娶我,不要烏家小姐。小凌哥,如果你剛才說的都是真的,就不會懼怕面對烏家。」江雪也下定了決心,雖說她知道這個決心下不下其實根本沒用。

    「成,就這麼辦。」這次方凌雲連半秒都沒有猶豫,不私奔了,小爺要來硬的,退婚退婚退婚!

    「我去退婚,雪兒肯嫁我嗎?」方凌雲這會兒聰明起來,這個問題一定要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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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如果一天沒有看書,在鏡子看到自己就會覺得討厭自己另一句是說;三日不讀書,便覺言語無味也是說;如果三天不念書,說出來的話便失了水準都是說人要多讀書,增加自己的智慧以及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