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針對竹苗地區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遭衛生局裁處罰鍰案件,已建立聯繫窗口加速案件移送並分案執行。今受理竹苗區首件因逾期未繳納30萬元罰鍰而遭移送執行者,該名義務人係泰國籍女性,這也是新竹分署受理首件因違反防疫規定未繳納罰鍰,而遭移送執行案件。
該名義務人3月18日自泰國入境台灣,依規定應於苗栗縣頭份市指定住所居家檢疫14天到今天為止,卻在3月22日與友人擅離居家檢疫點跑到台北,雖同日下午即返回苗栗,仍經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員警前往查證,違規屬實,遭裁處30萬元罰鍰,新竹分署於受理當日迅速分案後,立即發文通知移民署及海巡署等境管機關限制其出境、出海,並將於其居家檢疫期滿後採取進一步之執行動作,以遏止民眾無視相關防疫規定,且拒不繳納罰緩之惡意行為。
新竹分署表示,依據轄區內衛生局通報之數據,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等有關受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卻趴趴走等被裁罰者,苗栗縣有6件,已繳納4件共計4萬元,尚有2件共計60萬元未繳納,包含已移送1件30萬元。新竹市有11件,已繳納5件共計35萬元,尚有6件共計75萬元未繳納。新竹縣目前僅裁罰1件,即首例被罰最高額100萬元引起社會矚目之林東京案件,目前尚未繳納。如逾期不繳納者,將透過聯繫窗口儘速移送新竹分署依法強制執行,發動扣押財產,必要時採取限制出境、出海,甚至向法院聲請予以拘提管收等強制執行作為,以遏止民眾恣意違規,避免發生防疫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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